幾年時間,久的連自己都忘記這到底經過了多久的事,只剩確定這首 High and Dry 是當時自己第一次接觸 Radiohead 團體的第一首歌曲,而且是首一開始感覺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一首歌。直到偶然在空中電台聽過了幾次之後,眼眸像似看見平靜水面滑落了水滴引起的水漣漪,突然之間它開始變得了不起了。

  我依稀還記得,自己曾經擁有著兩張專輯,不過有陣子怎麼去翻找,卻再也尋找不到任何蹤影,它們忽然就這麼自 CD 架中消失了。

  那兩張專輯似乎被抽走了,連同一些記憶也一併帶走。

  最近,不清楚怎麼一回事,在連續兩天的陰雨不定的天氣裡,接二連三的聽見幾個人談起對“喜歡”這件事看法,歸納了大部分人所陳述的觀點是「喜歡就是喜歡,再也沒有別的原因了」,這樣。

  這樣的說法,或許沒錯。  可是我知道的。喜歡一件事物的最初總是像張白紙上所存在的一點汙點,越是去在意,越想將它去除乾淨,它便會趁機浸染擴大,直到最後自己無法找到任何理由去忽視它的存在為止。

  即使如此,除了喜歡的本體之外,一定還有著什麼不可或缺。

  人,總是喜歡陳述一件事,述說著自己可以喜歡一件物、或事、甚至是人,直到永遠。只是東西會壞、事會變化、人也會老。

  終究在時間尺度下,當你獲得了自己所喜歡或者鍾愛,那麼無論它是什麼,最終你都得面對或是承認它不是無情消逝就是逐漸變質。

  可以的話,拿支刷子,輕輕地刷開一些掩飾在喜歡上頭的砂礫,很輕易的發現喜歡的本質不僅具有排他還有著獨一性,甚至本身還兼具著自動歸類的功能。

  喜歡這樣的品牌,於是不喜歡某種品牌、喜歡這樣的個性,所以有了討厭的個性、喜歡這樣的習慣,因此無法認同某種生活方式、喜歡這樣的人,結果只好厭惡那樣的人。

  總之,無可救藥的喜歡會使自己心態宣示性的走向 High and Dry。

  至於後來那兩張遺失的 CD  ,事實上到後來我已曉得它們去了那裡,不過看來是沒什麼機會能回來了。這世上有許多事情或許還能握著轉機,獨獨這兩張是如此缺乏。

  記得以前有次閒聊,妳是這麼說的「一開始我非常討厭你的喔,那是非常討厭的那種討厭!可是後來為什麼會不討厭,真的很奇怪?」

  當然,這其中不存在著魔法。

  因此這樣的說法,讓我確實地了解自己曾搖晃了那位最初討厭我的妳,使妳喜歡我。直到有一天我們都不再喜歡之後,妳離開了卻也抽走了兩張自己說過不喜歡也不想聽;我所喜愛的專輯。

  我是如此喜歡妳算計我的方式。然而曾是如此喜歡妳的我,一個不小心就失去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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