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Mr. Friday寫的抄襲這檔事,讓我對於網站抄襲這檔事也有一些看法。

如果你還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話,簡單的說,就是Facebook控告德國的社群網站StudiVZ,只改了顏色,其他全部照抄「非死不可」。其實第一次看到這則新聞,我和Friday的感覺也是一樣,尷尬了一下。明明一眼能看穿是抄Facebook的網站多到數不清,真要告實在是告不完阿!
OK,法律從來就只是手段,而不是對錯。至於道德標準,老實說我也不怎麼Care。先來談談我對於「模仿」的看法好了(模仿這個詞應該比較中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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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不多說,請看這張圖兩秒鐘吧!

感覺到飄飄然了嗎?這可是一張jpg檔,不是動畫檔喔。再仔細看一下,會發現原來把一串字加上不同的凹凸效果,就可以製造出這種波浪狀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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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講到MBA(企管碩士,不是蘋果裡那台)或是商學院學生,大概心中就會浮現出這種畫面。成天西裝筆挺、穿個叩叩叩的皮鞋,打個領帶。永遠對著你笑,笑得你心裡發寒。


其實,不全是這樣,雖然確實有人能夠成天穿著西裝跟你發名片裝熟,但真的,不全是這樣。對我們阿宅系的MBA來說,西裝、領帶、皮鞋這種東西,實在是能閃則閃。除非萬不得已有正式場合,才勉強翻出那套西裝來應付一下,搞定之後換回藍白拖繼續逛大街,這才叫快意人生哪!

OK,今天的「宅設計」要跟大家介紹的是,讓你不用再煩惱領帶問題的餐巾。這讓我想起上次參加西餐禮儀課程的時候,臨時找不到領帶。好不容易翻出一條,卻發現跟襯衫相當不搭。這種時候,如果手邊有這種產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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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這個部落格終於也默默地達到十萬人了阿...。雖然十萬不是個多了不起的數字(而且Pixnet計算的人數總是比Google多出不少...),但終究,是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

剛剛回顧了一下,人氣達到一萬的時候,是去年的11月。而第一篇文章,則是在去年2月。也就是說,我花了九個月的時間,來累積8000人次(因為一開始只用相簿的時候,部落格就有莫名的2000了,囧)。後來的這七個月,則累積了90000人次。表示部落格的經營,確實是需要相當強大的耐心,或者是,你得先忘了人氣這件事...。

怎麼說咧,我也看過不少人說:「好,我要來經營部落格了!」然後認真花了一個多禮拜建製好一個漂亮的部落格。寫了兩三篇文章之後,發覺「幹,為甚麼人氣這麼低。」就不寫了。如果一開始寫部落格就整天想著人氣人氣人氣,那遲早會因為強烈的挫折感而黯然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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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有錢不一定把得到正妹,但是沒錢一定把不到正妹。」如果你之前沒聽過這句話,不是我瞎掰,實在是你孤陋寡聞。現在用紅筆把它圈起來,你還有得救。

雖然這個道理人人都懂,但現實卻是殘酷的,並不是每個阿宅都能夠砸大錢來把妹阿(廢話,都拿去買電腦、相機、鋼彈、女僕裝了)!

沒關係,沒錢有沒錢的解法。仔細分析一下,其實吸引正妹的並不是真正的家財萬貫(畢竟會看你存摺、檢查房貸的正妹還是少數),只要營造出「我很有錢」的氣氛就足夠達成任務了。(是說正妹也是可以透過自拍+Photoshop,再花錢請人回應「原PO是正妹」來營造出「我是正妹」的假象,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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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iPhone上市的日子。我知道大家都因為買不到一隻iPhone來玩而不爽。而我早上看到蘋果日報這則iPhone3G今開賣 9月進台灣,又在晚上看到iPhone 3G來不來?傳言滿天飛而感到更加的不爽。罷了,反正我短期內還沒有換手機的「必要」,總有一天等到你。

剛剛亂逛又逛到這個有趣的iPhone軟體,i算盤。應該不少人小時候有學過算盤吧?聽說我爸那個年代,會計系可是要人手一隻算盤,畢竟當年的計算機就像今天的iPhone一樣,有錢你也未必買得到阿!想不到短短20年過去,算盤這項技術就已經從「必備技能」變成「技藝」了。我還滿想知道,看到這篇文章的你,還會送你的小孩去學「珠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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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傅瑞德寫的行銷幾P怎麼P?,心中實在認同到不行。簡單來說,這篇文是說一位念研究所的朋友向他請教行銷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問題。毫不意外的,這些「行銷學原理」中不斷重複提起的STP、4P架構,雖然不能說沒用,但是真正好的行銷案例絕對不是因為把4P的空格填滿而誕生的。

圖1:剛學完行銷學的思考模式大概長這樣。

其實看這篇文章,除了認同感之外,更有種熟悉的味道。剛剛搜尋一下自己的部落格,發現剛好距今一年前,我竟然也寫過相似觀點的文章-對於商學的看法(真是好爛的標題)。描述了用上圖1這種思考模式來做決策會遇到的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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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文章是接到學弟的命令(?)而寫的,囧。

這年頭,「通用設計」的概念越來越常被提及,不過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理解通用設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嗎?還是有特別需求的少數族群?即使「聽過」,又有沒有真的「玩過」?沒有玩過,其實很難體會通用設計的好,一般人很可能會誤解成「給少數族群用的設計產品」。

其實通用設計又可稱為全民設計或者全方位設計,從人本出發,於設計領域中,解決「人」在生活中可能面臨的不便。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先生說道:「這樣的設計並非針對身障朋友,其他像是老人家、孕婦、及受傷造成暫時行動不便的人都可以是受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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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網路用久了,有種朋友越多,越寂寞的感覺。遙想十年前還在用ICQ的時候,聯絡人上的「朋友」就是「真的朋友」。天天都有話聊,學校聊不夠回家再聊。認識了北一女的正妹,更是一回家就要開電腦看對方在不在,有沒有留言。上大學在ptt2一堆同學開了個人版,也還是一樣,回家就看看朋友版上有沒有人爆八卦、或是誰終於入手期中考的考古題。總之,朋友就是朋友。

那時候沒有人會說「我的部落格有9237人訂閱」或「我在myspace上有5836個朋友」或「Twitter上有3126個人follow我」或「我在funP上有251個粉絲」。雖然這些數字都隱含著「廣告效益」,但當部落格上的讀者漸漸變多時,就不可能再出現那種「ㄟ,威哥,晚上喝酒啦!」這種只寫給某人看的一行文。

而最不幸的是,當我漸漸習慣這些2.0的工具,「讀者」、「朋友」、「follower」漸漸多起來的時候,我發現以前那些朋友竟然都從我的螢幕消失了。很多人的MSN長期掛離線,找也找不到。我在寫部落格的時候,他們固守在ptt2上而且堅持不點連結(正妹連結除外)。我在用funP的時候,他們一頁一頁尋找八卦、黑特版上被推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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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小看言語的暴力。』

在網路上亂逛,就是能夠發現一些有趣的東西。這是個相當powerful的廣告,來自於新加坡的一個女權組織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 Research(AWARE)。也許新加坡的男人對女性動粗的暴力漸漸減少,所以轉而訴諸消除言語暴力吧!?

其實,言語暴力的問題應該凌駕於性別之上,畢竟肉體暴力也許是男性的天賦,但言語暴力可是只要一張伶牙俐齒,就可殺人於無形。

也許這種情節電影都有演過。小鬼A把小鬼B壓在地上打,旁邊的小鬼C跑去告老師說「老師,小鬼A在打小鬼B。」於是老師來到案發現場。「誰先動手的?」眾小鬼欲言又止,但眼神都飄向小鬼A。聰明的老師當然把矛頭指向小鬼A,「先動手的就不對!」,把他教訓了一頓不說,還在聯絡簿上寫下「行為不檢,濫用暴力,請家長嚴加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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