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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聽到一個女生喜歡聽搖滾樂,多半的男生都會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若本身對搖滾樂不了解或有誤解的尤其反應激烈,覺得搖滾樂吵鬧又粗糙,怎麼會喜歡聽那樣的玩意)。

大學的時候,我著實為搖滾樂瘋狂了一陣,狂聽狂買,本來一張CD都沒有的我,在這段時間CD累積速度驚人,擺滿櫃子的幾排。

為什麼突然這麼瘋狂?說起來有點慚愧,因為,我那時交了一個愛聽搖滾樂的男朋友。

但,才在一起一個月這段感情就無疾而終了。

這是一個觸媒,我用音樂治療我的傷心,不斷不斷回憶和他在一起聽過的音樂,然後憑著記憶搜尋、找到、買下它,再一遍一遍的聽,想著他曾經對我說過有關這首歌的故事,有的其實也沒有故事,他只說了真是好聽,那時對搖滾樂很懵懂,因為愛他,所以也愛上搖滾樂,剛開始是這樣,我不知道我是否真喜歡?還是因為幻想著,如果有一天和他能夠復合,我會對他說:「我懂你喜歡的音樂喔,我也好喜歡呢!」


剛開始真是這樣的,後來隨著時間的經過,知道他再也不會回來了,望著滿櫃的CD,我開始把他們賣掉,賣掉不是真正喜歡的,篩選出還想再聽的,搖滾樂,對我而言不再是回憶他的工具,或是為了能更懂他而聽的歌曲,我開始上網找聽搖滾樂的同好,看搖滾樂相關討論區看所謂的樂評,聽介紹搖滾樂的廣播,甚至還把節目錄起來,把裡面提到的歌曲記下;大部分先從所謂的「經典」聽起,漸漸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音樂,而類型也不再限於搖滾樂。

我了解到以前之所以連一張CD也沒有,是因為市面上充斥的流行歌曲,並不能打動我的心,它們大部分都像泡泡糖一樣,聽幾次就沒有了味道,但其實還有許多音樂,不但可以聽一輩子,每一次拿出來聽還有不同的感受。

搖滾樂,某部分來說,開啟了我看世界的視角,不論是在音樂還是其他,我享受聽音樂的樂趣,信任自己的耳朵,不排斥任何種類的音樂。

某種程度,我是「化悲憤為力量」吧,我不希望多年前他的離開是個遺憾,所以盡力把它化成是好的影響,我也做到了。

(圖片是我很喜歡的樂團U2的專輯「Achtung Baby」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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