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盃羽球競賽規程
第一條 比賽日期:未定
第二條 比賽地點:活動中心
第三條 比賽組別:團體組
第四條 比賽制度:視報名隊伍多寡決定。
第五條 比賽報名費與保證金:報名費200、保證金200
第六條 比賽方式:
一、均採五點三勝制,其順序為混雙、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二、每點採三局兩勝制。(11分制,落地得分)
三、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取消該場其後
各點之比賽資格。
四、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一
點。
五、比賽可兼點,但至多兩點。
第七條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第八條 報名辦法:
一、以各系為單位,每單位最多限報三隊,每隊至少兩男兩女。
二、球員不得重複報名、兼賽,一經發現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
第九條 獎勵辦法:
僅三隊參加,取第一名;四隊以上參加,取前三名,若不滿三隊,
比賽不辦。前三名獎金依序800、500、300。
第十條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定後公布實施。
第一條 比賽日期:未定
第二條 比賽地點:活動中心
第三條 比賽組別:團體組
第四條 比賽制度:視報名隊伍多寡決定。
第五條 比賽報名費與保證金:報名費200、保證金200
第六條 比賽方式:
一、均採五點三勝制,其順序為混雙、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二、每點採三局兩勝制。(11分制,落地得分)
三、團體賽中任何一點,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取消該場其後
各點之比賽資格。
四、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一
點。
五、比賽可兼點,但至多兩點。
第七條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第八條 報名辦法:
一、以各系為單位,每單位最多限報三隊,每隊至少兩男兩女。
二、球員不得重複報名、兼賽,一經發現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
第九條 獎勵辦法:
僅三隊參加,取第一名;四隊以上參加,取前三名,若不滿三隊,
比賽不辦。前三名獎金依序800、500、300。
第十條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定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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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點問題
是所有的球員都能兼點嗎?如果是這樣我覺得有些科系可以叫一些強者同時兼2點,這樣會導致一些不公平的聲音出來,這是我個人的認為本篇迴響權限: 開放所有人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