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選區二票制,也不是不好,不過要在高度民主成熟的地方實行。美國就很成功,不過這也是一百多年的成果,慢慢實現的。

當台灣開始民主十幾年時,就有些弊病浮現。像是李登輝為了加速本土化,不小心連黑金也一起本土了;陳水扁為了去威權,自已變成後威權,還帶來了外戚干政的現象;立法本身就是腐化的溫床,這些殘局都還沒收乾淨,就移植了一個立意更高,更難管制的單一選區二票制進來。

如果說選人不選黨,或者是民主素養發展到群眾有自治決斷的能力時,倒是無可後非。但在黑金,後威權這些林林總總的遺毒還沒清時,立院權限還無限擴張,有綁架民意的實力時,是危險的。

立院的選法本來是比例制,藍大綠小,大不了三比二。民進黨也拿過國會第一大黨,泛藍軍也主導內閣過,哪個作的爛就換那個,雖然不盡完善,也還有個抗橫的機制。但縮到小選區時,變成零和戰局的,就算是55:45,接近一比一,一個地方只能選能一個,變成地區獨大,沒有約束的機制。推演成全國的話,或許以後立院是一片平靜,沒有爭端,因為國民黨已經變成唯一大黨了,但是到時的民意在哪裏?

到了總統選舉時…
馬當選的話,也不得不被立院大怪獸押者走
謝當選的話,國家不知道會不會空轉...,但是至少可以杜絕回到1970年一黨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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