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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土論述」起家的「文建會主委」陳其南
陳水扁的班底大多草根性極強,但也有一些是所謂有一定文化功底的「學者」,積極推動「文化台獨」的「文建會主委」陳其南就是其中之一。
對人類學頗有研究
陳其南出生於一九四七年,台灣省屏東人。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畢業後自愿去蘭嶼朗島小學擔任老師一年,再到台灣大學攻讀人類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後赴美留學,獲得耶魯大學文化人類學博士學位。一九八四年回台後任「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台史所研究員等,研究民俗文化尤其是雅美族文化,出版了《文化、結構與神話》、《台灣的傳統中國社會》等書,並因此被香港中文大學延聘為人類學系主任。
四十歲不到的他如果沿著這條道路繼續走下去,或許在學術上大有作為。然而,台灣「解嚴」後,陳其南認識到台灣政壇即將進入「大洗牌」時期,因而一方面不斷向「文建會」提供文化建設方面的「建言」,另一方面開始關心台灣政治問題,寫了大量的政論文章。一九八八年九月,陳其南在香港提出解決兩岸問題的所謂「歐共體模」,受到台當局的重視。
李登輝「本土論述」的幕後黑手
李登輝上台後,為了掃除所謂「大中國意識」,培植島內民眾的「台獨認同」,急需有人為其搞「文化扎根」和本土文化建設。陳其南以其在人類學方面的研究、對政治問題的熱衷,很快受到了李登輝的重視。李登輝任「代總統」後不久,即當面與陳「交換政治意見」。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李登輝還在國民黨中常會上竭力贊揚陳其南為「文建會主委」申學庸撰寫的報告是「這幾年來最好的報告之一」。在李登輝的提拔下,陳其南很快成為「文建會副主委」。
被李登輝收為幕僚後,陳其南參政的興趣更濃,連續寫下了許多鼓吹以「台灣共同意識」為核心的政論文章,為李登輝鼓噪「生命共同體」論調提供了理論基礎,成為李氏「本土論述」中最核心、最流行的一個概念。
陳其南以所謂「中道」的面目,為李登輝「獨台」出謀劃策。陳的主要「建言」可歸納為如下兩點﹕
一是「國民黨必須先實行本土化,再走向民主化」。如果在黨內領導層仍由外省人佔據較大比例的情況下實行黨內民主,其結果並不能充分反映整個台灣社會的民主化。為解決「黨內民主」與「全民民主」的矛盾,國民黨應取消各種特種黨部。黨員代表、中央委員和中常委的產生,應採取類似各級民意代表的產生方式,由地方黨部逐層選拔,以充分反映人口結構的代表性,並迫使各種特權黨部進行轉化。
二是採用柔性的「文化台獨」策略。國民黨應堅持其「中華民國」的「正統」,一方面在教育和文化政策上保持和發揚既有的歷史、文化和語言傳統,與民進黨「急獨」路線形成區隔﹔另一方面必須培養「公民國家」的理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區隔,尋求一定地理區域內自治﹕國民黨只有擺脫統「獨」糾葛,旗幟鮮明地堅持中道立場,才能爭取台灣更廣泛民眾的認同,才能鞏固其執政地位。
游錫(方方土)的黑軍師
李登輝正是沿著這條「明統暗獨」路線,不斷鞏固權力,並獲得連任的。從這一方面講,陳其南為其出了不少力,理應「更上一層樓」。然而,陳其南為人處事不夠圓融,易招人怨恨,雖然李登輝兩次改組「內閣」,他都未能爬上「主委」一職。無奈之下,陳其南不得不於一九九七年辭職。
陳其南在「文建會副主委」任內致力於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概念,被視為是社區營造的「領頭人」。所謂「社區營造」,就是在市鎮規劃、社區工程建設的同時,透過各類教育機構教導所有住民認識其所處的環境,使其在理解社區的地理、歷史、文化特徵的基礎上形成「社區意識」,進而形成對該社區的「土地認同」。「社區營造」表面上要培養島內民眾對台灣的新認同,實質上就是切斷台灣與大陸的文化血脈,形成與大陸截然不同的「台獨」認同。
當時,民進黨籍宜蘭縣長游錫(方方土)正鼓吹「文化立縣」,與陳其南的「社區營造」理念十分契合。所以,陳其南在卸任「文建會副主委」之前,建議宜蘭縣興建「國家傳統藝術中心」,並制定了詳細的計劃。游錫(方方土)也投桃報李,把剛剛辭官賦閑的陳其南收入麾下,由其出任宜蘭仰山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董事長正是游錫(方方土)。
游錫(方方土)兩任縣長屆滿後,兩人雙雙進入台北藝術大學傳統藝術所任教。游擔任「行政院」秘書長後,推荐陳其南任「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游二零零二年「組閣」後,陳其南便成為排名第一位的「政務委員」,陳游關係之密切可見一斑。
任職「政務委員」期間,陳其南保持對文化、教育政策的主導角色,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文化創意產業等,成為曝光率最高的「政務委員」。當然,他著墨最深的,還是「文化創意產業」,妄圖借此建之「台獨文化」。
「文化公民權」的鼓吹者
去年五月二十日陳水扁「就職」後,民進黨內部的權力之爭日益激烈。游錫(方方土)為培植私人力量,以輔選不力為藉口拿下「文建會主委」陳憂秀,換上「宜蘭幫」成員陳其南,期盼陳能為自己晉身接班梯隊出力。
陳其南果然是有備而來,一上任即提出「文化公民權」的新概念。在陳其南看來,二十一世紀除了語言、統「獨」、祖籍、族群、歷史傳統等是影響「台灣認同」的基礎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喚醒民眾的「文化自覺意識」,形成「更高層次的認同感」﹕「文化」是族群的集體記憶,「文化自覺意識」是「國家文化」建構的動力,而「文化公民權」則是社會民主深化的文化知能表現。陳鼓吹,「台灣應透過文化公民權的伸張,來促進公民參與藝術活動的知能,形成對多元族群文化的包容,凝聚公民國家意識,繼而達到建立台灣文化主體性的目標」。簡言之,要凝聚新的「台灣認同」,就必須仰仗「文化藝術」,形成「文化、生命共同體」,最終實現台灣「文化立國」。為了實現其經由「文化公民權」達到「文化立國」的主張,他已提出「新台灣藝文之星」、「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等構想。
〔趙會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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