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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ex and the City》裡的人物一一走入家庭,幾年之後,是否大家都難逃變成《Desperate Housewives》的命運?

好友A和他的男友G在一起十多年了,感情和睦,宛如神仙眷屬,正當我想向他們倆請教維持長久親密關係的秘訣時,A偷偷告訴我他遇到了《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裡的難題。原來A和G的關係早已從情人變成親人,激情的火花熄滅了,二人的性愛生活就和他們的日常生活一樣風平浪靜。芳心寂寞的A在紐約中央車站的電扶梯上邂逅了路人D,瞬間天雷勾動地火,一發不可收拾。經過了幾次火熱纏綿的幽會以後,A開始在內心裡掙扎猶豫,他是否要為一段吉凶難測的戀情捨棄與G共組的安定家庭?

我跟A說,為了一段食之無味的關係而放棄滿街秀色可餐的男人,那是傻瓜才會做的事。為了他自己,更是為了G的幸福著想,他最好老老實實地向G坦白,love is over,沒有性愛的關係無法滿足他的需要,所以他選擇離去。憑著他們對彼此的了解,我相信G早已察覺他們的關係有問題,他不說,或許是因為他害怕面對。可是把頭埋在砂子裡不是辦法,長痛不如短痛,我建議A快刀斬亂麻。現在的G也許會覺得開口提分手的A狠心殘忍,然而事過境遷,G終究會了解A的作法是正確的。

因為不是自由之身,A對D的迷戀有點走火入魔,他把他當成能夠助他逃出生天的英勇騎士,死抓不放。我告訴A,想當年他是如何地風流放蕩,今天要不是因為他被G困住了,他肯定不會這麼desperate。A很愛D,D的心意卻是難以捉摸的,一個情場老將令自己陷入這樣的弱勢處境是可恥的,A非恢復單身身分不可!

我不相信永恆的愛情,當激情消失了,愛情就成了一瓶走味的香水,聞起來不對勁,留著又有什麼用?當初搬來這裡的時候,我就跟悟維說過了,一段關係維持三年已經足夠,趁著我們還沒有傷害彼此的時候說再見,以後提起對方時還能面帶微笑。三年的保存期限已經過了一大半,我們仍然每天做愛,我們滿意有對方陪伴的生活,因此還沒有分手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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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英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