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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想去個國度探險?
別忘了帶上旅行支票,讓您充滿驚奇冒險的玩樂旅程多一份安心與保障。馬上推薦你最難忘的冒險聖地,上傳照片與勇闖感言,還有機會再抽專屬幸福相簿,勇闖英姿全紀錄!

【獎項】
幸福相簿  3名

【活動方式】
◎PIXNET痞客邦會員
於07/04至07/31活動期間,在PIXNET痞客邦個人部落格發文,參加”勇闖天涯 夏之夢”,活動標題使用「”勇闖…我的夏之夢” 」(…地點可自行編輯) ,分享你的勇闖英姿全紀錄。

【參加活動步驟】
1. 會員登錄,進入後台→2. 點選部落格管理→3. 點選文章管理→4. 點選發表新文章→5. 勾選參加「”勇闖天涯 我的夏之夢” 」(如未看到活動標題,請點下拉選單按鈕)→6. 填妥標題、文章內容與圖片上傳→7. 發表文章 完成投稿

◎非PIXNET痞客邦會員
於07/04至07/31活動期間,在自己部落格中發文,參加”勇闖天涯 夏之夢”,活動標題使用「”勇闖 …我的夏之夢”」(…地點可自行編輯),並且回應本文,留下你的姓名,個人部落格連結及聯絡方式(email或電話,或兩者皆留,方便中獎聯絡)。

【得獎名單公佈】
08/ 08會將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部落格中。如08/ 15前仍無法取得得獎者聯繫,將再抽出一名活動參加者領取獎項。
 
【注意事項】 
1.PIXNET痞客邦將會透過預留資料聯絡參賽者,請參賽者確認該資料是否有效(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
2.依照中華民國國稅局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以上須做得獎申報扣繳,得獎者應先傳真提供申報相關文件(身分證正反影本)予主辦單位,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3.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PIXNET痞客邦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4.得獎者應於PIXNET痞客邦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PIXNET痞客邦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5.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PIXNET痞客邦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PIXNET痞客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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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ericanexpre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