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對於「喜歡」和「不喜歡」的人事物,有著很鮮明的區隔。年紀輕的時候,喜怒哀樂形於色,什麼都不怕,心直口快,常常也給自己惹了很多麻煩;我這人,個性很機車(可以叫我惡女!),也沒什麼口德,嘴賤的程度連自己都會覺得,如果死後下地獄肯定會被剁舌頭,不然就是下輩子是個啞吧!
直到最近這幾年,慢慢的在社會打滾久了;年紀也漸長,對很多事情的看法和做法,也就沒這麼尖銳;多半是採取保留態度,人嘛~哪個沒缺點?廢話,我死後還想上天堂呢!
現在這年頭,網路變的非常便利,無聊時,我會去逛逛別人家的網誌,有時候會看到人家介紹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就可以得到很多免費的資訊;有好,當然也有壞,好比說,有人在餐廳吃了一餐飯,他覺得不滿意,就會在個人部落格或是公眾網路(ex:PTT),大肆宣洩他的不滿,並稱之為地雷。之前也有人留言給我,說看了我的介紹而跑去吃,結果東西不好吃,價格又貴一點都不值得;每個人的觀感不同,對事物的看法,是見人見智!我呢?當然是笑笑就算了
我喜歡吃也愛吃,所以介紹的就是「自己」覺得好吃的,更當然的是,也不是每次用餐的感覺都很滿意呀,電腦檔案裏也很多俗稱的地雷,用餐感覺不好或食物難吃,大不了就不介紹嘛,除非真的是非常惡劣,但通常這樣的店家,基本上不用你寫,它自己就會先倒的。一分錢一分貨,不滿意換別家就好了,我也沒有因為不滿,就把它寫出來;寫出來對我有什麼好處?並沒有,可是店家就是要靠它吃飯啊,何必斷人財路?不是嗎!做人要將心比心!
吃東西這擋事兒~每個人的味蕾對食物的感受度都不同,「我覺得很好吃」,但並不表示別人就一樣覺得好吃,這是常識嘛!為什麼我寫了食記就該對所有去吃的人負責?我也是花自己的錢去吃的耶!看倌來我部落格看,然後決定去吃,自己吃了不合胃口,來我這裏出氣?講難聽點,老娘我又沒逼你去,我記錄的是當下的心情啊!那些人到底是在靠夭個啥鬼子東西啊,我就是吃的很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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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嗆聲喔~~呵呵~~~
不管什麼事都是見人見智,不用太在意!
踩到地雷又要怪東怪西的人
自己也需要檢討檢討吧
妳的留言人還算懂得江湖規矩...
啥子地方炮響
其實好不好吃,大半成分是看跟誰去吃。像妳跟傲格去吃就一定好吃......我寫我的blog負什麼責。
不見他敢出來叫那些媒體負責,老是介紹些難吃的...
關他屁事!!
要負責什麼!
至今也沒有遇到什麼不禮貌的留言
你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他們怕惹我抓狂
會被下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