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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擇偶是有『緣』,彼此相識是緣,是種『機會』
也可稱為『邂逅』。
能持續交往是靠「分」,「分」有四種意義:
* 表示「地位」,即地位相近;
* 指「條件」,男女雙方有相互配合的條件;
* 指「規範」,逾越規範的男女之情容易中斷;
* 指「分享」,雙方要持續溝通,維持關係。
anne1271230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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