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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田野筆記,擅長mur的形式作記。 字海無涯。 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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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po | 12 October, 2007 23:28

Notification:本文為本部落格史上最長一篇碎唸,有四千多字。慎入。

本部落格一直以尷尬的狀態默默持續著,亦即,持續碎唸著。由於,Emba(尷尬網誌寫作者互助協會)在創立會長一個當兵,一個忙當助教兼任研究生的狀況下,由碎碎唸分會長--我,代表報名參加本屆華文部落格大獎。雖然會長一直唸說「我們是個沒有經營社群的社群」,但我覺得此等顛覆性創舉有何不可,如果評審「長眼」的話,應該理解當代這個以超脫後現代的web2.0打游擊式的個人主義散沙模式的新社群是以何種姿態立身於是的(←抱歉,這只是彰顯碎唸分會長的碎唸功力,並無任何學術論述的實質意義,因為我是碎唸分會長,而非鮪魚分會&學術文件憑依症候群病友聯誼會的會長,但仍有病友的特徵,誰叫我們都Emba呢?!←瞧,又唸了起來)。


然而,我們不能期望他人有多麼高的遠見胸懷視野,來欣賞這麼一群低調又尷尬但老是莫名其妙把尷尬掛在嘴邊又高調地宣示自己報名了比賽,而後低調地發現自己沒有經營社群同時文章兩隻手伸出來還不足之後高調地在部落格宣告之。尷尬地說要報名,而後尷尬地寫報名表之後,尷尬地發現有可能因為文章數不足而被取消資格或沒什麼競爭力。雖然本身就不想競爭,但畢竟還是投入了競爭場域,如果以一種否定又低調的態度進行,那我填寫報名表時那種無來由的尷尬心情,恐怕也只能低調地被理解了。

於是,碎唸分會長此時必須尷尬地以一人代表分會之姿,善盡本會碎唸之責任,並補充本會碎唸之能量,因此,碎唸這麼一篇「身為網誌寫作者之八大尷尬」以恭祝本會奪得大獎。(不過,此等高調換來沒入圍之尷尬,似乎才更符合會旨

1.網誌之尷尬:最尷尬的莫過於,除了本身學社會/人類學的讀者外,此部落格的名字無一人可以記得全,亦無法完整唸出。好學者會翻遍整個部落格或是估狗一下瞭解名稱的由來。懶惰者則以自己的認知,獨斷理解他是個地名或僅只是個刻意繞口的文字堆砌不具任何意義。

而讀者與網誌寫作者之間的各自關係與距離,便以尷尬地體現了。

←台南海安路,藍曬圖

2.暱稱之尷尬:有人主張網誌應該以真名釋出,但對於改過名字的本人來說,名字只是虛有的,不如走闖網路的代稱響亮(重點是,本名也少人能夠正確讀出發音,我這個人的古怪,大概由此可知)。於是最常被問的問題是:「為什麼你叫阿潑(po)?」很少人問你真名為何如何這麼取,暱稱卻半需要解釋。而我的解釋常常是:「因為他在鍵盤最右上方,很方便打入,不怕記不住。」也引來一臉愕然。喔,尷尬了。

我就是記憶力差,懶惰,沒什麼好解釋的。暱稱而已,不需要千秋大義。不然,How為何叫How呢?How you named you How?(←對不起,想耍冷)

3.意指與意符之尷尬:在現實中看到我本人時,我多半可以理解對方的驚訝:「啊?!我以為你是男的。」我通常感到很抱歉造成對方的尷尬。是,對不起,我不該叫阿潑這麼一個像公猴的名字,也不應該文字中性批判力強又不寫小情小愛風花雪月,整個網誌聞不出一些女人味,連公猴的費洛蒙味都沒。或者你拿一個刻板印象來看文字的同時,也投射了對作者的想像。

然而,這個尷尬就是,其實作者刻意搭起一個舞台,在這上面扮演他自己想扮演的角色。但僅只是角色而已。但這個角色也許是在他現實生活中無法被完成、被滿足的一個缺口,所以這個角色也是他自己--由他自己來導演、編劇、演出,由他自己詮釋。

所以現實中的阿潑是個看起來文弱的女生,但你若訝異你沒發現他文字中的女人味也沒關係,因為,他內心是個嚴肅的男子,只是尷尬的是,很難從外表看得出來。

←瓦礫與影子點的長島冰茶。

4.真實表象互證之尷尬:當你以為本部落格充滿碎碎唸文字故而推論作者亦長舌之時,卻不知本人能不說話就不說話,打字比口舌靈活快速,思路比中文字使用還曲折,以致於見到本人常見他的「呆滯」狀態。而當你以為網誌呈現積極進取正向氣氛,作者也樂觀向上整天「衝衝衝」時,其實本人常被當成加菲貓,眼皮總是睜不開,睡不飽還會耍賴,可以不要動就不要動,可以不工作就不工作,可以睡覺就會睡覺。完全不想有任何積極作為,什麼功成名就最好也不要跟我有關係。當你以為網誌文字內容紮實,作者必當腦筋清楚眼明手利,但本人實則是個天兵,迷糊事不少,他的老媽一點都不曉得他到底哪裡聰明。真實與文字表現是不一樣的尷尬。

當讀者這麼以為而又認識本人後,整個解讀完全大逆轉。亦即,接觸到本人的讀者/網友,開始把「從你的部落格就看得出來...(你是個多麼迷糊愛睡覺懶散的天兵之類的)」掛在嘴邊。尷尬的是,你以為戴上的是「有為青年」這個面具,卻因為面具拿下來,網誌裡的有為青年開始變成小丑每天扮演著「鄺裕民」這個角色,但這角色本身的小丑性格已經被識破,而我卻還尷尬地演起愛國大戲。

這就是網誌寫作者的尷尬。

←萬惡的即時推(twitter)手機,與不知道誰的比利時啤酒。

5.記錄造成刻板印象之尷尬:在網誌密集提過幾次酒之後,突然間,作者給了讀者一種「很能喝酒」的印象,詭異的是,在這些文章中,提了好多次「不會喝酒」這件事。但在公開場合,若是說自己不會喝酒,或是不點酒精類飲料,都會造成讀者/網友的抗議:「你不是很會喝?」若是回說:「我不會喝酒啊。」則會導致更嚴重的抗議。這到底是怎麼來的一個「誤讀」呢?

一次,同事經過我身邊時,聊到酒,迴紋針說我很會喝酒,這位同事直接說:「他根本不能喝,好不好?!」這位同事與我一起去蘭卡威員工旅遊,親眼看到我一兩杯後就臉紅,也成為幫我擋酒的擋酒團之一。前陣子,和一群網友一起到台南的Pub,因為胃不太舒服,點了Tonic  water引起眾人喧嘩:「怎麼可以喝tonic water?要也喝gin tonic!」我直說:「我不會喝酒啦~。」眾人不信。小柯即時用手機在twitter寫上:

kovis   [大吃團]目前在海安路藍曬圖(某知名PUB)小聚,許多人前來相會,人數擴大到空前的十一人,阿潑因為點Tonic water而遭到眾人譴責  ...
kovis   [annpo]不斷強調她不會喝酒,沒有酒量,不過除了我大概沒人相信(阿潑妳黑掉了)


然後,twitter上也引起我到底會不會喝酒的爭論。但請注意小柯那句「除了我大概沒人相信」。是!只有和我喝過酒,才知道我真的不太會喝酒。所以,關於會喝酒的刻板印象或傳言,都是錯誤的。各位親愛的同胞,不善酒力不懂酒還把長島冰茶當茶喝,卻以酒名聞名部落格界,能不尷尬嗎?

同理,雖然我一再自嘲是宅男,但,我並不是男的,當然也不宅。於是,我真的不是個宅男。於是,提到宅男,不要再想到我,要也是要聯想到瓦礫。

←非常無辜的Tonic Water。

6.到底是網誌使寫作者成為他的客體,還是寫作者讓網誌成為他的主體之尷尬
:身為一個碎唸分會的會長,原本就應以碎唸獨霸天下,而不需另學武林招式,既然有了少林拳法,就不要跟人家搶倚天劍或學九陰真經。然而,當網誌寫作慾念漸漸以癌細胞增長速度擴張全身,走火入魔,以致於無法自行運用真氣,卻讓氣息反客為主霸佔而成為主體時,寫作者的人格遂網誌化,於是思考的是:「今天要寫什麼?」、「這個要如何寫?以什麼角度寫?」、「寫這個流量會衝高。」或許開始讀有助於補充內容的書,也許開始看顯得自己有格調的電影,或是開始學習拍美美的照片,要排版,要修照片,要加框。

以碎唸走闖天下的本人,原視圖片無物,但卻因眾人皆搶屠龍刀與倚天劍,遂禁不起誘惑,也追趕在後,試著拿刀舉劍。看到一片旗海,心想的是:「可以貼在部落格寫篇國族之類的東西。」但因為不善於使劍,所以沒帶劍的習慣,於是只能狂吼:「啊,沒帶劍(相機)。」到餐廳吃飯,也會忍不住跟著東拍西拍,但又因為沒力氣拿刀,於是徒呼負負:「相機爛,不拍了。」於是,人與網誌互為主體,相互干預,彷彿江湖牽引著人,而人也只好「在江湖」。

剛巧小柯成立【EmBA】照片焦慮症候群(Photo_Anxiety_Syndrome,P.A.S.)分會,我忍不住也想加入(大概除了尷尬部落客榮譽團結會,其他分會我都有加入的資格吧):雖然,我不愛拍照不愛拿相機討厭修照片也沒有攝影魂,但是,我也會因為沒有相機可以拍,照片拍不好,修不完,有文章寫沒照片用...而感到焦慮啊。而一個本身不愛拍照的人卻因為部落格需要照片而驅使他努力學習拍照然後焦慮,本身不就是一種尷尬的事嗎?

←之所以不被相信酒量不好,都是這瓶建國啤酒廠的台啤害的。因為鐵馬影展開幕酒會茶會當天,我拿著這一瓶酒走來走去,對嘴喝。因為,我習慣荔枝啤酒跟比利時啤酒的喝法,所以,「沒有太多喝酒經驗的我」完全不覺要拿杯子。可惡的Foolfitz、cobain、董爺當場都沒跟我說,回來後才在twitter上一直說我女中豪傑,全場就我一個人豪邁地拿著台啤
對嘴灌...(囧),於是更造成不可抹滅的刻板印象。


7.自以為全世界都應該知道你的內心思想與行蹤只因為你有網誌之尷尬:
你開始把大小瑣事喜怒哀樂都記錄在網誌上,告知全世界你現在的思考關注心情不耐煩或是行蹤,於是你覺得人們應該透過網誌知道你的所有,然後,當你的朋友問你相關問題,或是需要你提供意見時,你便會回以:「你沒看我的網誌嗎?」、「你去看我的網誌」(twitter還可以辯稱漏訊,但網誌文章通常不行)於是,當下立現在乎與不在乎,關心與不關心的透明狀態。兩方都一起尷尬了起來。非常尷尬。

但這往往可以省去一些唇舌,卻加速了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一方覺得寫了之後,便已盡了交代的責任,卻也展現了不願意在個別的朋友身上投入多點時間的自我,而另一方則很難解釋自己並不喜歡讀你的文字怕傷了你的心或是你關注的主題並不是他所在乎的但他還是要假裝和你是同陣線具有相同意識興趣的朋友,其實並不是這樣。所以,這是兩造各自以為是的尷尬。

然我今天遇到的一個尷尬是,一個熱血青年素來會關注我的寫作,近來卻以為我的私寫作頻率比這個部落格高,才發現原來他很久沒造訪我這個部落格,只因為:「我戀愛了.....所以我無法閱讀這些。」於是,我瞭解了我的文字的確是「雄性」的排拒了一些期盼風花雪月或是正在風花雪月的人。於是我尷尬地發現,這真的是個缺乏費洛蒙的部落格(大笑)。

8.此時的尷尬恐怕是~~~讀者並無預期這篇看來輕鬆簡單詼諧的文章卻夾帶著高文字密度的繞口用語和思維,上上下下的在竹林間跳躍試圖拉高尷尬的張力,而且,怕是史上文字最多,最碎唸的一篇文章。尷尬的不知道要中途停止,還是繼續讀完。而讀完至此的人,恐怕也跟我一樣對自己尷尬了起來。疑惑自己到底該在那個典型打勾勾,陪同我一起尷尬。

然而,尷尬最高的境界,恐怕是在不疑處有尷尬,而尷尬處卻能怡然自得,高調的尷尬著卻又不損低調的姿態。

但,再怎麼尷尬,也尷尬不過真的撐完這篇想留言卻又不知道該怎麼留言的人?還有,就這麼直接留言的人。我的意思就是,凡讀完這篇,不論你留不留言,認不認同,你都尷尬了。

I am embarrassed, there therefore I am.

P.s 結果,這一篇的圖片幾乎都在貼酒,並且尷尬卻高調地澄清喝酒這件事。瓦礫曾警告我,如果想要部落格澄清,最好關掉該文章的回應,免得引起暴動。我想,這也是一種尷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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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列表(發表留言)

尷尬的是,阿潑你願意把這文章轉貼到聯播網嗎?好長..........而且我看完了XD

Reply :
會長大人,我就是寫來「補血」的哩。晚點貼過去喔:P
annpo@12/10/2007 22:58:22

HOW | 12/10/2007 22:48:10

你那張萬惡的「即時推手機」照片
似乎成了我手機的最後遺照....

Reply :
我以為我上傳到相簿時,你就應該發現了。好尷尬啊。
annpo@12/10/2007 22:58:59

kovis | 12/10/2007 22:53:11

尷尬

阿潑妳是故意的吧?
I am embarrassed, thereFORE I am.

真尷尬XD

Reply :
啊啊,老師我錯了,我會罰寫XD 我剛有檢查到我有個tonic少打一個c,結果,我自己都懶得看到最後(打完自己都想吐了)趕快去改~~
annpo@12/10/2007 23:27:59

迴英文老師 | 12/10/2007 23:18:41

我出運了

耶!我也看完了。(用重點瀏覽法。)(重點是什麼?...啊,這樣問就EmBA了啊!~)

Reply :
噗,想也知道~~是照片跟粗體字啊。這在我的設計之內XD
annpo@13/10/2007 00:19:04

雨漣 | 12/10/2007 23:37:23

尷尬的是,我剛剛才看到原來你拿我的暱稱做了小小的文章啊~碎念分會果然都是深藏不露的。

另外,小的斗膽問迴老師一下:老師還有加入嗎?沒看到貼紙不敢冒然將老師加入聯播網。歐~這問題好尷尬.......

Reply :
HOW,我要小修一下,在放上去喔,所以在等一下。
annpo@13/10/2007 14:45:04

HOW | 13/10/2007 00:46:46

報告分會長,結果妳成功地用碎念轉移酒量的焦點了,這真是讓認真的鮪魚如我感到非常尷尬啊...

Reply :
其實這個靈感,是之前在別的地方寫抱怨文時想到的。不過,這有一個非常大的危機就是:很少人會看完,然後,他們還是以為你酒量好。哈哈。
annpo@13/10/2007 14:43:04

瓦礫 | 13/10/2007 01:26:39

HOW, 之前原本有貼,你猜怎麼移掉了?因為有一陣子常破圖(我明明移到flickr的啊~XD)這也算尷尬吧?:P

迴老師 | 13/10/2007 09:19:36

請問, 那個碎唸部落格的圖可以取用嗎?
還是該回去會長的網址留言取用?
我自以為加入了, 但卻一直不知誰人在管理"會員名單".
會長入伍, 連分會長我也是偶然的情況下才得知...
這是會員必有的經歷吧? (夠尷尬?)

Reply :
蛋治:尷尬地分會長其實並不知道如何提供圖,你可點選本文一開頭所提到的Emba回到本會部落格去取用圖片連結喔。
然後,你的疑惑真是讓人更尷尬了,
因為Emba或是其分會,根本沒有在管裡,所以才說是沒有經營的社群:P
你可回到部落格去取用圖片,並加上引用連結,就可以加入聯播囉:)
annpo@13/10/2007 14:22:22

蛋治 | 13/10/2007 13:02:57

阿潑:

我必須說,我真服了you

在此我尊稱您為
"the Ambassador of the Embarassment" (跪)

Reply :
為啥是"the Ambassador of the Embarassment"?而不是the Queen of murmuring"?XD
annpo@15/10/2007 01:22:49

ted | 13/10/2007 23:30:19

大笑

一點都不覺得看完四千多字啊~這也是尷尬的一種麻XD

Reply :
Chyng:你是記者,你閃開XD 你不算。瓦同學也不算,你們製造的文字量比我還可怕。我的四千字,就是油腔滑調搞笑用的。ㄎㄎ。
annpo@15/10/2007 01:24:12

Chyng | 14/10/2007 00:56:48

嗚嗚

這些留言說看完的,一定都沒認真看。都沒發現我犧牲色相設計的笑點「公猴」。這很好笑耶。都沒人發現喔?!嗚嗚。

 annpo | 15/10/2007 01:27:41

哪裡有公猴...

哪裡有公猴 ..... 剛剛用 search 找到了...

阿潑,我想沒人注意到公猴的原因是:

你的這篇文章真的太長了,應該很多人是跳著看,不然就是看到後面忘了前面,最尷尬的是,可能有人只看留言,根本沒有看文章 :P

Reply :
吼,小梅子,你就是看留言的呴~ㄎㄎ。
annpo@15/10/2007 15:29:12

小梅子 | 15/10/2007 02:00:56

我要澄清一下...我雖然跳著看
但有看到公猴
只是....


我不覺得好笑耶(逃)

Reply :
吼!不好笑嗎?我自己打完,還一直笑場耶。只有我覺得好笑嗎?!很犧牲色相耶。
annpo@15/10/2007 15:30:05

kovis | 15/10/2007 03:15:07

有啦有啦,經過妳早上的「指示」看到後,我有笑了三下。噗哈哈。

Reply :
嗚嗚(抱緊緊),太捧場了你。
annpo@15/10/2007 20:57:24

雨漣 | 15/10/2007 17:40:54

拿著台啤滿場跑的台妹公猴阿潑:
很尷尬地告知一下,在我的部落格裡尷尬地推薦本文,希望你不要尷尬。
以上。
(我也是通通看完了,好尷尬)

Reply :
撒旦,我確信你真的看完了,哈哈。台妹耶~~新稱呼!!我可以擺脫宅男了,耶耶~。

為啥我要為Emba犧牲至此啊?(嘟嘴)
annpo@15/10/2007 20:58:43

撒旦 | 15/10/2007 18:19:58

尷尬地犧牲著,總比因不犧牲而尷尬來得尷尬些。
台妹公猴阿潑,辛苦你了。(拍肩)

撒旦 | 16/10/2007 18:06:35

恭祝 阿潑大 奪得大獎

cyber runner | 17/10/2007 14:57:16

悄悄話

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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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都寫出來了,還真是超尷尬..
原來我看文章也有跳著讀的毛病
好比:橫幅圖右邊的文字..竟然讀成「北七精舍」
I'm Sorry!!~

kaiTOlu | 02/12/2007 1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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