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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小捲毛擺脫爬蟲類動物以來,雙腳一定要親吻大地才願意以立姿前進,穿襪子還可以,只要一套上鞋,立刻王子變青蛙。(有一次在家給他穿鞋,到哪裡都用爬的,即使很急想尾隨著媽媽進浴室,還是不肯走,站起來只跨一步又跪下去。)

那一天晚餐準備好了,捲毛哥還沒回家,坐下來望著屋外燦燦陽光和屋內無聊閒晃的小兒,忽然沒了平日爭取時間上網的興致,想出去吹風。把小捲毛抓過來套上鞋子(即使不走,出門還是要穿鞋),打算抱著他在附近繞一繞,結果一出門試探性地放他下來,小傢伙開始走了。

剛開始走兩步就摔跤,愈摔愈起勁,彷彿人生至此才瞭解世界多麼美妙,後來愈走愈好,只有遇到上坡(很緩很緩的坡)才會跌。邊走邊笑邊叫,拈石子惹小草,眼睛嘴巴手腳都忙碌得不得了。老杯在車裡看到兒子,還以為他赤腳走在柏油路上,吃驚停車定格一看,小捲毛穿著鞋喜孜孜地對他揮揮手。

 

六點半,天色還很亮,一家子出去散步了。

 

 

 

 

 

 

 

 

孩子,你慢慢走。 

 

 

 

後記

萬:向小捲毛的外婆報告這件事,外婆說:『不要讓他走太久太遠阿~』。外婆以為我們是中橫健行:領隊兄指著遠方如豆的涼亭說:『加油,我們走到那裡就休息。』然後全體隊員『嘿秀』一聲,齊向目標物邁進。兩個小時後,高中女生對大專領隊兄純潔的愛意變成恨意,涼亭只從綠豆大變成紅豆大。

扯遠了。

外婆忘記一歲小兒完全沒有方向感,不受人指揮,更不讓人牽手導路。所以與其說是一家散步,不如說是定點蹓小孩:小捲毛隨心所欲前進後退快走暫停,我們隨扈在旁。

 

吐:成功離家出走,穿的正是小公雞媽媽送的鞋鞋。若非合腳舒適,小傢伙哪肯邁二門出大門,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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