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孩子需要比大人多的睡眠,睡得好的孩子比較不會亂發脾氣,頭腦以及肢體的發育也比較好。

因為我家的小姑娘們是淺眠科、向陽屬、日出而醒種動物,光線對其睡眠危害甚大。無奈我們至今仍無法擁有自己的房子,沒辦法裝個戲院專用密不透光窗簾,所以我都儘可能地讓小姊妹們早點上床睡覺,以求接近理想睡眠時數。

然而淺眠科的動物有一個特色:入睡後絕不允許任何噪音存在。什麼洗碗、吸地、洗澡、收玩具等等,只要會發出聲音(所以摺衣服勉強及格),一律必須在小傢伙們上床前完成。所以,想早一點送她們見周公並非易事,得先把家事告一段落才行。

因此,努力之下,兩姊妹最早也只能在九點左右上床(何時入睡則視媽媽當日運氣)。妹妹其實需要更多的睡眠,也早該靜下來準備入睡---如果沒有姊姊的誘惑。

姊姊畢竟是姊姊,比妹妹多吃了幾年米,她可不甘願就此屈服。相對於爸爸媽媽還在屋裡四處遊蕩,躺在床上是多麼無聊的一件事啊。只是媽媽兇起來惡煞似的,高分貝外加一張臭到會讓人做惡夢的臉。姊姊倒也愛惜寶貴的小命,不願輕易拿來與睡眠交換,挑戰媽媽的權威。

但是,上床一事總是拖得了一時算一時。媽媽是人不是神,必有個罩門。姊姊何等冰雪聰明,立刻使出絕招---挾天子以令諸侯。

~~天子者,妹妹也。蓋其年幼識淺,於母令多有誤解,故母嘗寬諒之。~~

所以每到了晚飯過後,無論白天如何和妹妹搶玩具、搶彩色筆、搶洋娃娃,爭吵過無數次,均一筆勾消,前嫌盡釋。「妹妹來~」喊的之親暱,玩的之融洽,不知情的人會以為這個家庭姊友妹恭,足可當選年度十大幼兒楷模。殊不知此乃姊姊拖延戰術,讓諸侯看到如此溫馨歡樂的情景,亦不忍猝然打斷。即使克服軟弱的意志強下上床令,傻傻的小天子也會跟著邊笑邊逃,教人不忍責怪。

妹妹,就這樣成了姊姊的保護傘。而每晚,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戲瑪總是一再上演。諸侯們心裡其實瞧著有趣,這樣的天倫大戲,能播放幾年呢?好好欣賞吧,把她們這天真可愛又揣著小小心機的模樣,深深記在腦海裡,應該是老來下酒的美味小菜吧。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


It's not my day.


這種日子或許不常出現,但是就會有這麼一天,所有的事都不對勁,不順利。讓妳想自摑耳光,覺得自己怎麼能這麼沒大腦,莫名其妙搞砸了一天。

原本應該是美好的一天。早上十點帶田田去跳芭蕾,要帶錄影機,因為今天是一學期一次的家長日,可以在教室內邊聽音樂邊欣賞可愛的小小舞蹈家。十點四十五分舞蹈課結束,十一點到一點在艾柔格蘭公園,有復活節撿蛋活動,可以在公園內野餐,還有各種勞作活動可以免費參與。下午回家休息之後,傍晚五點半田田游泳課,六點到燕雲樓餐廳拿預點的晚餐。一切都計畫的十分完美,這將是充實的一天。

至少,一直到早上起床前,我都是這麼以為的。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

  • Apr 04 Wed 2007 05:04
  • 最愛


 
很多小孩都有專屬的最愛,臨睡前或睡眠中發現沒了這最愛,動輒嚎啕大哭,無法入睡。讓天地為之變色,爹娘為之顫抖,恨當初不多採購五個十個,以應不時之需。


這個重要性不亞於爹娘的最愛,形狀大小外型功能各異。小可至奶嘴毛巾毛毯,大可至玩偶棉被枕頭。使用方式或咬或摸或捏或抱,重要的是它能提供安全感,讓寶寶無論到哪裡,都有熟悉的物品陪伴,自然能安心地入睡。


我也曾有過一個最愛。那是一條藍色的浴巾,上面用深淺兩種藍色棉線,織出華南銀行的圓形商標。三十年前在毛巾上印圖案的技術或許尚未誕生,看到的花樣多是用不同色棉線所織出。我那條華南巾也不例外,一邊是深底淺色字,另一邊剛好反過來,是淺底深色字,沒有米老鼠、美人魚或白雪公主,就是簡簡單單一條華南銀行敬贈的大毛巾。

不分寒暑,我每天睡覺一定要在脖子上蓋著這條最愛。上大學前的我很耐熱,裙子裡加運動褲,夏天穿牛仔褲加運動鞋,冬天一定高領毛衣大外套。我還覺得夏天時把低於體溫的毛巾蓋上脖子能帶來一股涼意呢。至於增溫後的毛巾,就轉個角度再蓋。反正小孩好睡,不一會兒就睡著了,轉角度這事也不常發生。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



小玉是天生的撒嬌高手。

常常頭一歪,小嘴輕輕抿著,微微勾起嘴角,眼睛含笑媚媚地直望著你。

然後,媽媽就會忍不住說:「好可愛唷~~」

久而久之,這成了一種母女間的遊戲。每當媽媽說:「好~~(拉長音)」妹妹就會接著說:「可愛唷~~」

天哪,真是超級卡哇伊。

除了好可愛唷之外,妹妹還喜歡說愛你。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

 
「交個美國男女朋友是練習美語最有效的方式。」

這句話大家都聽過,我更是親耳由語言學校的老師口中聽聞 (其實她應該是在建議我吧)。

不是不心動的。當時身邊空虛,加州陽光明媚,路上有人搭訕,也有人幫我介紹,真格是春光無限好,桃花處處開。只怨自己不夠圓融,過度傳統,加以自幼庭訓為交往乃婚姻之母,完全沒辦法享受純交往的樂趣。

而且語言既然不行,又如何能辨別此人好壞?他要說自己是碩士/博士/商人/工程師/經理,哪裡畢業/過往如何,完全由他說,我沒有查證的機會。甚至他掩飾真實個性,我可能也無從得知,可能還以為是文化差異。台灣大學女生嫁美國清潔工也許是多年前的故事,害怕遇人不淑,浪費青春才是真的。自縛之下,索性完全杜絕了這個練口語最佳捷徑。


請不要誤會,我完全不反對用這種方式提昇口語能力。事實上,對於感情態度比較自由開放的人,我還相當鼓勵此事。只是我出國時已二十有七,之前交往的男友經歷七年之癢剛分手。對於自己能接受的對象,我有自知之明,我沒辦法用“反正只交往一段時間”的心態談戀愛。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

  

 

 

 
 
 
今天我們買了兩人生平的第一輛新車 Honda Odyssey。

費比恩和我,三十八歲和三十五歲的兩個人,終於在駕車多年後,擁有了第一輛新車。第一輛有搖控鎖,電動門,恆溫空調,以及CD player的車。是的,我們一直以來開的董公仔車連CD player都沒有,所有車上的兒童音樂,都是我一卷一卷轉錄的卡帶。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換車?原因很簡單:第一,我們的十年美國老車Dodge Caravan除了手煞車無法鎖住,引擎聲音奇大之外,底盤不時發出的刺耳金屬聲,彷彿一大塊金屬在晃動,刮著另外一塊金屬,有聽過老爺腳踏車煞車時發出的尖叫吧?就差不多是那個聲音,只不過這回尖叫的是汽車,開起來是得不停祈禱上帝保祐的。第二,費的小車冷氣壞掉。第三,費再兩個星期就要去大陸出差。

這幾個理由其實是息息相關的。如果費不去出差,車子故障還有人照應。如果他的小車冷氣沒壞,或許我可以開他的車接送小孩。或許我們可以再等一會兒,直到六月新款推出,直到九月促銷特價。
 
其實,費比恩是不想現在換車的。其實,開車回家時,他搖搖頭說了一句話:寵壞了。其實,這輛車是我的眼淚換來的。

噢,我當然可以自己去車行買一輛新車,完全不理會他暫緩的暗示。只是夫妻好像不是這樣做的吧?今天我買新車,明天他買新電腦,後天我買新房子,大後天他買新大砲 (唔,炸房子嗎?)。意氣用事沒好處,我們也不是史密斯夫婦(Mr. and Mrs. Smith/movie) 。

bigKitty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0) 引用(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