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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女系列所有文章鄭重歡迎對號入座,而且多多益善!如果你覺得你是這樣的人,不要懷疑那一定就是了!

Paris0805017
昨天發生一件讓我非常生氣的事情。而且我覺得,既然我是個龜毛難搞的處女座,我就他媽的要把這件事情,這個道理說清楚。

我一向歡迎大家「引用」我的文章。而我,通常不喜歡別人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之下「轉載」我的文章。但是,通常我對於別人「轉載」我的文章我也是張一隻眼閉一隻眼。想想有人欣賞本人碎碎唸的這種風格也就聊以為趣了,不用計較太多。雖然,我對於很多人把「轉載」直接當成「引用」這種認知很不以為然。而且,我不諱言,就連我有聊過幾句的網友之中都有犯這種錯誤的人。

引用,是你使用了部落格之中trackback或是permalink、backlink這種類似的功能,在你自己的網站上回應或是發表了相關的意見,而不需要把原來的意見剪貼又重複了一次。所以,當你是把人家原來的文章剪剪貼貼回到自己的網站頁面上,那不叫引用,那叫做「轉載」。

這就好像你在寫論文的時候,引用是引一段話,然後註明出處。轉載則是完全另外一回事情!

因為大部分部落格的設計,你只要把引用連結發表出來,對方原來文章的引用處上就自動會抓到記錄。所以也就不用去強求人家要告訴你「我引用你的文章」的這個步驟。當然,有些網友會很有禮貌地留言通知,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通常我引用別人的文章的時候,我大部分還沒有特別留言呢!除非是引用連結有問題,在對方文章後面沒有辦法顯示出來的時候,我才會去特別留言。)

但是轉載,我就會覺得這是應該要「先」得到對方的應允,然後才能夠行的一件事情。

昨天讓我生氣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的文章莫名其妙地被貼到我隨便用孤狗大神都可以在好幾個不同的地方找到。雖然轉載文章上都有註明這段文章是誰誰誰在哪裡發表的,但是我就是覺得我沒有事先被告知。而,事先告知我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嘛?

第二件事情,是某一篇轉載文章之中竟然還用了我的照片。雖然我不覺得我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傢伙,但是,對方加油添醋地說為了要尊重我,而把我的照片事先做了處理。所謂的處理就是把照片色彩調製泛黃,然後在我的相片上眼睛上直接槓上黑線,就像是時報週刊、翡翠還是美華報導裡面那種照片。然後在照片下面加添了他自己部落格的網址。我的天!我真的是覺得整個被污蔑。

所以,我留言在對方的部落格上,然後還寫信給對方(但是竟然有自動回覆說這個信箱已經停用!真是一整個鬼打牆的感覺!),請他們移除文章和照片。我很高興至少睡個覺醒來對方就很迅速地把整個轉載的文章和照片都移除了!

但是,我很不解,對方還是又發表了一篇新文章,說是要跟我慎重道歉,但是卻寫著:未經我個人的同意,昨日曾轉載我發表於某某處公開的文章和照片,「雖然事先已註明出處,並將照片做特別處理;但仍然造成其內心不舒服的感受」,剛才他已經將這些文章全部刪除,特此公開說明和致歉。然後懇請我要包容見諒。

我還想要請對方饒了我吧!刪掉未經過我同意轉載的我的文章需要公開說明嘛?雖然他整段文章是三四篇文章組合而成,我只有要求刪去轉載我的部份。這需要什麼公開說明?然後說要致歉,卻寫著「雖然事先已註明出處,並將照片做特別處理」。我看不見致歉,我只感覺好像對方因為我的難搞以及龜毛而感到委屈。因為看起來好像只要事先註明出處,而且有處理照片(雖然我完全無法苟同那種處理方式),就「應該」沒有關係!

我可以很卑微地要求是不是可以從此對方都不要提到我呀?

我真的很少跟網路上的陌生人發這種火。但是我真的覺得,為什麼我要忍受這種被人打一巴掌然後摸摸頭,然後又接著一耳光的氣呢!?

所以我要鄭重宣佈,請大家從此以後不要「轉載」我的文章(除非有特別的約定和安排)。不要剪貼我的文章上你自己的網頁。如果你覺得這個要求很無理取鬧,或者是你根本不屑一顧,那麼請你轉身離開。

而且,我要鄭重宣佈,這件事情以後提升到本人的地雷層次。也就是說,如果我不小心發現我的文章原封不動地被剪貼到你的版面上,最好我不認識你。如果我認識你,那麼,對不起,所有交情到此結束。灰飛煙滅。

因為我真的被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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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