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夏威夷-新好男孩全球粉絲高峰會』


出道已經超過十年的新好男孩,是好多人年輕時的記憶
(不小心透露出這男孩團體已長成男人團體><)
喜愛新好男孩的你們,相信也蒐集了不少跟新好男孩有關的一切
像是~新好男孩從出道至今的剪報、新好男孩用過的毛巾、新好男孩吃過的泡麵碗…等
樣樣都是心愛的至寶,對吧?!

快來跟大家獻寶吧!讓我們也都羨慕一下吧!
最酷最酷的!就可以到夏威夷與新好男孩面對面
參加『愛在夏威夷--BSB全球粉絲高峰會』
享受新好男孩專為fans舉行的獨家專屬歌迷連歡活動和不公開售票的精彩演唱
還可以認識來自世界各地的新好男孩歌迷唷!

獎品超酷的!

不過~你蒐藏裡的新好男孩,一定更酷


活動辦法
發表一篇主題為:我那最酷的新好男孩
並勾選參加”你擁有最酷的新好男孩!”活動

操作步驟請點我

活動時間
2007/11/28~2007/12/18

活動贈品
新好男孩的夏威夷之旅,1名(2008/1/10)

參加資格
不限男女擁有PIXNET 痞客邦帳號,得獎人限為戶籍於台灣地區使用者
歡迎來自各地的網友們一起來共襄盛舉喔!

領獎方式
請於獎品領取時間內,得獎者需本人親自至SONYBMG領取,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以證明為獲獎者本人
SONYBMG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6樓)

獎品細部事項
1.三天兩夜飯店住宿不含早餐,兩人一房,需與本活動另外優勝者或隨行工作人員同住,得獎人不得要求指定或更換
2.得獎人須自理證照費、每日餐飲費、桃園機場與市區來回交通費、活動期間所有交通費用、旅遊平安保險、電話費及其他個人消費
4.飛安險、兵險將包括在得獎費用中,由旅行社安排
5.得獎人需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3333元,將收取15%的機會中獎稅,總計約為NT$?????元(會依實際發生費用有所調整)
6.得獎人若因故無法前去,將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
7.得獎人需持有效旅遊相關證件,於指定日期出發及回程,否則將視同放棄獎項,而不可獲得任何補償
8.機票艙等以經濟艙為主。相關航空公司與班機時間將會告知得獎人。得獎人不得要求指定或更改
9.得獎者需年滿18歲(若在學者需有家長同意)

注意事項
1.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只作為獎品領取之依據。逾時未修改正確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2. 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補寄。
3. 參加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不符合活動主題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4.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5.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人獎品之領取有遲延、遺失、錯誤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6.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或有更動狀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7. 本活動獎項需由參加者本人親自領取,並於領獎時出示個人身分證明。
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
10. 本活動所致贈之商品與商品出售人或經銷商間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
11. PIXNET痞客邦與SONY BMG之員工及本活動合作之相關廠商不得參加此次活動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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