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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選自:劉大和撰寫之<文建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構想之綜述與建議>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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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子:
戀戀台灣網站中
劉大和針對文化創意產業有相當多篇幅的探討,以下我挑選幾篇予以摘要出幾個要點,並適時加上我所蒐集到的其他訊息供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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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知識與人才
1. 對內如何國際化?
讓國際人才擴大對台灣的貢獻。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是將其著作翻譯成中文,或雖非全部翻譯,但至少是能夠加以引介、評論、分析等[1]。台灣許多國際型會議,往往只有演講者一點講綱或講稿,這樣的功效顯然微乎其微。只能夠講一些概略式的概念。不過往往這正是我們所最不欠缺的部分。除了翻譯、引介著作以外,另外一項可以考慮的方式是由大學邀請其講學一年不等。

2. 專業人士的迷思
「專業人士」在哪裡?他們的專長又在哪裡?哪些人的專長是國內之最急需的部分?[2]而這環節似乎不見文建會著墨,是比較可惜的。因為,若沒有特過這樣的研究、搜尋,我們可能往往鼓勵的結果是「只要有名」即可的現象。但卻一直呈現,「只有點、沒有線、遑論面」的成果。

3. 如何形成知識?
出國進修之學習資料,只要是書面的,就應該要盡量能夠加以翻譯、引介給國內,這樣的作法似乎比較紮實。至於許多技法,多屬於默會知識 (tacit knowledge) ,恐怕只有透過面對面的授課才能夠達到知識擴散的效果。因此,可以聘請這些學有所成回國的人到學校授課。

4. 知識與人才彙整
在引進國外的人才與知識的部分,首要還是著重在對於外國的知識與人才之全盤性的搜尋、瞭解,避免只是零星式的交流、互動。其中,具體的作法就是人才資料庫(即 know-who),其次仍是著作之翻譯、引介。透過這種長期而紮實的掌握,所謂的交流才能夠真正建立在有系統的、全盤式的互動上。

第二部分:對文化藝術工作者
1. 文創產業的微型化趨勢
當代的企業經營模式越來越趨於將某些專業技術事項外包 (outsourcing) ,因此,如果未來台灣的企業越來越需要文化藝術之加值,似有可能與文化藝術之個人工作室或微小企業形成合作、聯盟的契約關係。企業將某些業務外包的主要考量之一在於降低研發的風險、降低管理不具規模的專業事項之成本等。一般來說,尤其是很難管理創意工作者,最好是能夠與其利用契約的關係來合作。

2. 教育文化工作者產業化訓練的準備
在法國,由於特別著重創業精神 (entrepreneurship) 之培育,因此,法國教育部從大學教育著手,比如說在非管理學院設立企業管理的課程。
文化藝術工作者通常都很難同時具備企業管理行銷的能力,雖然透過進修、訓練,但或許還是有不成熟的地方。因此,為避免這樣的企業很容易遭受致命的挫敗,所以,政府不妨建立一個類似「企業管理的服務團隊」,以企業的志工來診斷這些企業的困難、接受諮詢等。

第三部分:作為協助者
1. 建立節點會合中心
除了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瞭解市場資訊以外,初期尚且需要進一步的協助連結。最節約成本的方式是先將文化藝術工作者網絡組織建立起來,初期只要單一組織即可。這樣企業界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找這個組織來聯繫。當然,如果這個組織的聯絡辦公室再設在文化創意園區內,可能就更加便於企業認知。

2.協助發掘關鍵性要素
基本上,構築一個接近「完整的政策架構」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們可以從許多外國的案例與台灣過去產業發展的經驗中可以借鏡。但是,正如在任何職業球賽中都可能發現的現象是,第一與第二的差異總需要很細微的觀察力才能夠得知。而第一與第二所投入的種種研究、練習、體會 …. 之差異也在長期的細微差異中不斷累積、擴大。因此,台灣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時,我們所需要不僅是許多一般性的看法與研究,更需要不斷思索那些可能與「領先者差異」的關鍵點在哪裡。針對這些來做釐清,思考如何繼續深化我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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