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市警局回信,看完之後只有一個感想:懶得跟他們玩了...
親愛的X先生您好:
您於97年04月14日寄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的電子郵件反映火車站前違規停車及「寄車業者」違規佔用紅線道路區來進行營業乙案,茲答復如下:
旨揭地點本局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及交通大隊每日均有編排員警前往 台端陳情地點交通整理,另火車站旁之寄車業者,尚未有佔用紅線營業之情事,惟本分局仍請該處排班計程車業者及旅客加強宣導停車安全,本分局仍會對該處違規停車加強勸導及取締,以維道路順暢停車秩序。
您對本案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蔡俊章 敬啟
下次去那邊,我會記得帶錄音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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