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March, 2006 1:45

戀愛

從小到大,
情緒與寄託於我一直都是一種必需。

喜歡與自以為的愛

即使常常僅是單向,也都那樣喜歡著藏著感情的自己
對象不一 
更不一定得讓對方知道
有時候簡單的喜歡與寄託
在某天醒來忽然就消散了
但是曾經有過的情緒起伏都足以被譜成一種我所獨有的樂章
輕快或者昂揚 終歸於恬淡。

然後
大學生活如此美好
真的遇見所謂愛情。
再,
面臨撕裂與毀棄。
信仰的發生與隳敗,
十九歲是長大的開始。

越來越老我了解人類短促的青春與生命我再無可揮霍
愛過變得越來越不勇敢 
放任之後總是苦笑地遠走
終於,愛情的發生只能推給命運的或然率。

然後我在荒漠般的世界遇上獨一無二的大狗先生。

機緣與巧合我看見彼此的相通性
他的善良他的美好
他則看見...呵,其實我不清楚他看見了什麼。
總歸一句,一見鍾情。

幸運地我們得以抱住彼此,
共同想望很久很久,不放。

慢慢走,
愛情與信仰同時滋長
軟弱與悲哀都要被甜地漸漸失去聲音...

--
寫作。
誘惑,內心衝突,
還有絕境;

這一切
皆因戀人要在某種"創造"(特別是寫作)中,
表達戀情的慾望而生。
 
   ~~~~~~~~~~~~By Roland Bart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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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lycat at PIXNET 於 01:45 AM 發表 | 迴響(0) | 引用(0) | 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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