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13 Sun 2008 21:57
  • 這裡


我要用這裡很久很久
我要證明我不是三分鐘熱度

這裡比想像中好玩
這裡比想像中溫暖

看得見每一個你們來我家
聽得見每一個你們碎碎唸

自己以為又是一次短暫的旅程
只是這裡的一切我愛 
所以我要證明
佇立在這裡

無名的你們快點搬來 

我愛痞客邦的意思











加入書籤: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加入此網頁到:YouPush 加入此網頁到:你推我報

drizzyempty 發表在 痞客邦 PIXNET 迴響(2) 引用(0) 人氣(108)

open trackbacks list 引用列表 (0)

迴響列表 (2)

發表留言
  • 呵呵~~我也是剛從無名搬過來~~~
  • 是唷 不過這裡真的比無名好用很多耶

    drizzyempty於 2008/01/15 12:48 回覆

  • 我也是新手~~~剛接觸部落格= =
    一起加油!!痞客萬歲
  • 恩!加油加油

    drizzyempty於 2008/01/15 16:14 回覆

本篇迴響權限:開放所有人迴響

留下迴響

*姓名/暱稱
電子郵件
個人網頁
留言標題
*留言內容
* 悄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