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March, 2008 1:11

How has ‘politics’ been understood by various thinkers and traditions?

How has ‘politics’ been understood by various thinkers and traditions?

 

        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提到:「政治令人興奮,因為人們互相爭論。」他也認為政治是人生存必需的,人也是天生的政治動物。眾所皆知,政治與生活也是「習息」相關的,我們學習並存在於政治世界。Hobbes曾說過:「政治是為了完美的生活。」指的就是如此。孫逸仙先生提到;「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表示當眾人相聚便需要管理,而政治便是在引導群體,朝向此群體的共同目標。諸如取得更多資源、保障安全等…。與此相似的尚有伊斯頓所提出:「政治即是社會的價值權威分配。」其大約的內容與孫逸仙類似,即政治是團體達成目的的一個手段。而伊斯頓提到的權威二字更是點出了政治,有所謂合法認同的一種特色。即個體將部份權力給政府以期待其做出一種價值上的分配。拉斯威爾提到政治是;“Who gets what when how ?”即是在說明人在涉入政治時所遇到的課題,誰獲得什麼?什麼時候獲得?如何獲得?舉例來說: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得到老年福利金,定期得到,而政府透過社會福利政策的制定,讓達到法定年齡的國民取得補助的權利。而馬克思提到;「政治是剝削者的手段。」說明了政治的實用性,這也是政治形成的基本原因之一,即人皆有自私自利的心。而政治能使人合作去剝削另一階級的人,這是十分合理且令人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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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stf at PIXNET 於 01:11 AM 發表 | 迴響(0) | 引用(0) | 人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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