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從 selena 的部落格學來的作法, 先看成果!(四歲兩個月)
這是琳琳的 "兔子", 可能這幾天都在讀"逃家小兔"的關係.


這是嘟嘟的 "山洞". 說真的, 當馬麻看到嘟嘟這樣天馬行空的黏貼, 心裡想:"這是什麼東西呢?" 沒想到他大筆一揮, 就變得有意義了!


以前的做法, 是媽媽先畫好一個圖案, 房子或魚等等, 讓孩子將剪好的小紙片黏貼上去, 可以參考以前的作品. 作品一 , 作品二 .

這次從 selena 那兒學到, 原來也可以 "反其道而行", 讓孩子先貼再畫, 馬麻告訴兩人這個大原則, 就整理房間去了! 過了一小時再來驗收.

剛開始剪小紙片!

用彩色筆加工.

這個方法滿好的, 只要給材料, 馬麻完全不用動手哩! (感謝舅媽提供的圖畫紙和色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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