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去逛別人的部落格時,竟然發現一篇我寫的文章,一字不漏的出現在別人的部落格裡,呵呵!沒想到我寫的鬼東西也會有人想要把它放在他的部落格,這應該算是一種認同吧!但是,他竟然沒有標示原文的出處,這樣,應該不太好吧!

本來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因為自己寫的鬼東西可以得到別人的肯定,但是,碰到這種情形,不管是誰,應該多少都會有一點不悅吧!自己寫的鬼東西,突然變成別人的鬼東西。

無論鬼東西價值的好壞,總是別人花心思擠出來的,先撇開著作權的法律概念不談,基於網路禮節,也應該註明文章的來源出處,以表示對創作者的尊重,一聲不響的就拿走,不僅不尊重創作者,不尊重網路的規範,也不尊重你自己,因為你已經變成網路上的小白了〈先汪兩聲來聽聽,嘿嘿!〉。因此,轉載文章請記得註明出處,或善用引用的功能,這個同時也是避免自己誤觸法律的不二法門。

這樣說應該不會很機車吧!覺得很機巴的請舉手。

以下是我的部落格所使用的著作權規範:

你可以自由:

分享 — 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姓名標示. 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但不得誤導使用者或讀者,使其誤以為作者或授權人為您或您對其著作之使用背書。

非商業性. 您不得為商業目的而使用本著作。

禁止改作. 您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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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人紅是非多,楊宗緯繼謊報年齡參賽事件之後,又被報料:楊宗緯過去就讀國防管理學院時,因偷竊事件而被學校退學。當時的管理學院院長帥化民也已經證明確有此事。楊宗緯本人則回應:「太誇張了,我無法一一澄清所有傳言,就讓時間去證明一切吧!」

姑且不論爆料內容的真實性,而且也不干我的事呀!但是,我還是有小小的心得:「人─真的不能做錯事呀!」誰知道哪天你會不會不小心爆紅呀!然後過去的糗事一一被揭發出來,到那時後還真的是欲哭無淚,雖然古云:「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是,凡事總是以小心為宜,例如:想挖鼻孔的時後要偷偷挖、偷放屁不要被抓到之類的。

不過,像我行事這麼低調的人,應該沒人會注意到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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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級星光大道節目爆紅的楊宗緯,謊報年齡偽造身分證參賽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造、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的偽造特種文書罪,但是否符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的法定要件,其實,還有討論的空間。

不過,就算最後認定的結果,楊宗緯偽造身分證的行為確實成立偽造文書罪,檢察官也有可能以楊宗緯是違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而不予以起訴或給予緩起訴,頂多罰個勞動服務〈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第253-1條第253-2條〉,否則,可能會有大批宗緯迷要哭泣了。

此外,偽造文書罪是公訴罪,檢察官應該主動偵辦〈刑事訴訟法第228條〉,不論將來是否要起訴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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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好多程式高手寫出超屌的JavaScript,突然,自己也好想學JavaScript,期待可以像他們一樣寫出生動的JavaScript。有人推薦我可以看David Flanagan所寫的JavaScript大全〈就是那一本犀牛書,可是為什麼要用犀牛當封面?〉。翻了幾頁的初步感想,JavaScript真的比Html和CSS要難多了〈流汗〉,這本書不僅很貴,而且還很厚,拿來墊枕頭會是個不錯的選擇。

這本書的封面簡介提到:「本書是專業JavaScript程式員必備的指引...規畫良好且詳細。」嗯!硬著頭皮把它看完吧!我相信我可以的〈再度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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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星光大道,是目前中視超火紅的節目之一,並且在網路上掀起一股熱潮。超級星光大道在網路上所引發的現象計有:以星光大道為主題的部落格或文章,如雨後春筍般的快速增長;星光大道變成部落格人氣的保證;超級星光大道、楊宗緯、林宥嘉、蕭敬騰等星光幫成員名字變成熱門關鍵字等,星光幫成員各擁有其死忠的粉絲,護主心切,也難免引發一些口水戰。以下暫且稱此現象為「星光效應」。

所謂「人紅是非多」,星光效應所引發的現象還不僅僅只是上述所說的而已,星光幫成員的過去、背景也成為大眾矚目的焦點,如最近幾天,被媒體炒得火熱的話題:楊宗緯是否謊報年齡、劉明峰是否因打架被退學等。

其實,楊宗緯是否謊報年齡真的一點都不重要,因為,我相信所有支持他的人,不是因為他23歲,而是被他獨特的嗓音所吸引,更何況,星光大道比賽製作單位也說明了,這場比賽並沒有年齡的限制,所以,這並非不可以原諒的錯誤,大家不要模糊了焦點,也不要給予楊宗緯過大的壓力,使他萌生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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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很多人的部落格都有使用Google Analytics〈分析〉吧!不知道的人聽我簡單說明一下:Google Analytics〈分析〉,顧名思義,就是分析,分析什麼?它可以分析你的部落格的訪客流量、訪客來源、訪客為什麼來以及訪客如何找到你的部落格,甚至訪客所使用的瀏覽器種類、解析度大小,它都可以分析出來,是一個不錯的統計工具,但是,這並非本文的重點。

我的部落格經由Google Analytics〈分析〉統計的結果,得到以下的數據,在所有來我的部落格瀏覽的訪客中,Internet Explorer的使用者佔了72.29%〈約四分之三,IE6的使用者又占了其中的90%〉,而Firefox的使用者也有25.30%〈約四分之一,有漸漸升高的趨勢〉;關於螢幕解析度方面,大部分訪客所使用的是1024x768,占了全部的84.34%,但是其它解析度的使用者也大有人在。雖然這份數據是針對我的部落格所做的統計,但是,我相信它也一定是整個網路世界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使用情形的「概觀」,至少,就台灣本島來說,八九不離十。

重點來了,如果你本身是很注重部落格樣式設計的人,甚至你本身就是部落格樣式的提供者,你是否在設計樣式的時候,有將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的因素給考量進去呢?試想,當你精心設計的部落格樣式,只能存活在你預設的瀏覽器種類以及解析度大小之下,換個瀏覽器或解析度就會四分五裂,你的心情應該會很受挫吧!我看過不少設計超棒的部落格,但很可惜,都沒考慮到這些因素,換個瀏覽器或解析度觀看,輕微一點,部落格不是整個偏左上,就是偏右上,嚴重一點的,就是我剛說的四分五裂了,東一塊西一塊的。

當然囉!想要設計出讓所有訪客所看到的部落格都和你看到的一樣,存在某種困難性,主要是歸因於使用者的習慣差異,所以也只能針對大部分的使用者使用習慣進行設計。以上的數據可以提供你在設計部落格時參考參考。

趕緊換個瀏覽器以及解析度看你的部落格,看看是否有變形或走位的現象。

最後,謝謝這幾天有幫我看部落格是否有破版現象的熱心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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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的部落格都有放Livly Island的小寵物,感覺還挺新鮮有趣的,所以在用力的爬了許多文之後,也決定「飼養」一隻來玩玩,以安慰我寂寞的心,呵呵〈苦笑...〉!這就是我家的新成員─「植物の優」〈絕對沒有廣告嫌疑喔〉,請鼓掌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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