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事情發生在某天的下午,團長傳來訊息,很緊張的告訴我「知不知道六一歌詞網的存在」?

當然,六一歌詞網可是我賴以為生的吃飯工具,如果沒有它,台灣的網路市場,哪能提供我跟歌詞有關的訊息。結果團長告訴我,六一歌詞網MPA(註一)給盯上了!前一陣子才看到ifpi盯上的高職生已經結案了,正為這位可憐卻又得束手就範的小朋友默默致哀,今天卻看到依靠網友提供資料的六一歌詞網資料庫也淪陷了,這教人如何情何以堪啊!

以目前當紅的KKBOXEZPEER來說好了,商業性的歌詞網站對於使用者有一種很不友善的態度。
第一:他有買重製的歌,才會出現在網頁裡,沒買就沒有。
第二:就算今天它買了重製,卻不一定會把歌詞的資料找齊。
第三:假設今天它找齊了,你不能確定在這公司倒閉前,它的歌曲不會下架。
第四:下載MP3有人會付費,但有人會為了找歌詞而付費嗎?

來做個比較,今天是6月28日,林俊傑的「殺手」在6/29推出,但已經有在強力打歌了,所以我想在網路上先蒐尋一下這所歌的歌詞。
先去KKBOX看,很好,殺手排名第一,可以試聽,但歌詞呢?


再來找ezpeer吧,曾經以P2P技術聞名號稱啥歌都有的它,沒有買到殺手,所以連試聽也沒有,更不用說是歌詞了。


最後我們來看看不用錢的六一,靠網友的努力補完,已經可以看到完整的歌詞內容及相關訊息!資料齊備度甚至比國內最大的詞曲仲介團體還要齊全,這可真是諷刺啊!


今天也看到六一的站長貼出的公告了。看到那句【(我們這樣想好了,一張CD,把裡面的紙抽出來,賣二十塊,有人會買嗎?更不要說,協會天真的想法168塊,那張紙,值168元,這樣真的不會太好笑了嗎?)】,使用著作前要取得授權是正確的法律行為,所以六一管理團隊本來就應該要向權利人取授權,但有時候權利人使用權利,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是每一種授權都是要索取費用,而是有其它的方式可以替代。

個人認為今天要行使重製權,可以更聰明的利用異業結盟的方式。因為單靠歌詞重製的授權其實效益不高,不如與六一達成協議,在六一的版面上擺上MPA協會的連結與形象廣告,並利用版面宣達及推廣著作權的觀念,以達到教育的效果,同時也給予六一在一定期間內的授權,這樣子有網站可以免費宣導及合作推廣,比單純的收權利金,未來的收益是更加的廣大啊!(個人見解是,可依著作權法第65條,在協議過程中,可以諮詢智財局的意見,不要讓唱片公司漫天開價)

可是如果MPA協會只求年度的金錢流的話,那未來的路你們遇到的科技衝擊只會更加的強大而已。MPA,你這樣子做真得對嗎?
--
註一
MPA是各家唱片公司聯合集中管理音樂「重製權」的協會。一般音樂會有4種權力:重製權、公開演出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後三種權利因為有仲團協會的存在,所以授權費率是經過智財局審核過較具有公信力,但重製權沒有相關的仲介協會,也就是重製的授權費用是黑箱作業,沒有一定的市場行情。(黑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kari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