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弄清楚到底怎麼回事,想分享給大家,所以就有這一篇文章出現.哈哈.無聊~~~管我.為何會出現什麼聲明書呢?啊..就是要在申請配偶簽證或未婚妻簽證,要由親友團出具聲明書證明你們的關係是"金"吔.看著booklet 1 寫的,萬一在境外找不到澳洲公民或PR的親友寫聲明書,沒關係,還是可以幫你們寫聲明書的,用空白A4紙寫就行了.但記得喔,一定還是要遵守澳洲的法律,因為那份聲明書是法律聲明書,像在台灣就是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見證,在他們的見證下親友們在聲明書上簽下名字,這樣才具有法律効力,見證人也要簽下名字及劃押日期,還有寫上他們的職業,也就是要你對你所出具的證明負責啦~~若在澳洲境內的話,就讓親友直接使用Form 888填,當然,也可以由親友填完做了見證手續,再把那份聲明書寄回台灣給你遞件都行喔!我就是用這個方法,省下了每份NT$750元的費用吔,記得要附上填寫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喔(驗證後的影本就行了,是公民的人就附上公民證,若是永居的人就是附上他的永居簽證及護照影本).
接下來就是說明若在澳洲境內.誰有資格幫你做簽名見證人~~booklet 1有寫出職業,喔...原來..沒有規定要認識你一年以上幫你見證簽名喔~~講錯了~~不知曾在哪過..害我以為要認識一年.手册說明只要是見證人的職業在所列的項目中就可以幫你做見證簽名.所以親友們寫完Form 888就找這些人去見證簽名~~不用錢喔~
最方便的我想就是像護士,牙醫,醫師,.律師,警官,全職老師,藥劑師,銀行經理或銀行主管(但有限定要工作5年以上),郵局經理等.會不會因為這些人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比較不會犯法造假?所以,才有資格幫人見證嗎? 手册有提到造假的人會被抓去關喔或罰款要罰澳幣1萬2喔~~~
給移民局的證明文件可以給影本除了良民證要正本外,給影本的話就要去驗證(certified copy)影本同正本相同的動作,原來...我又發現了....看了手册..原來找文件驗證的人也是這些人吔..切..害我以為有什麼不同...但有人又說不行...所以...啊..我知道了..可能最好是要不一樣的比較好吧?也就是說見證跟驗證不要同一人.我是還沒弄過同一人,都是分開的,所以,我也無解,是不是真的要不同人?
詳細請看~~bookle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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