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朝霞》與桂楓君的誤讀時光(6)】
曰期:2007.10.09
(註:註文沒有意義,快點進來看吧!)
尼采曰:
阻礙我們前進的詞。——原始人每創造一個詞,都相信他自己已經做出一項發現。這與事實相差多遠!——他們觸及到一個問題;由于假定自己已經解決這個問題,他們為它的真正解決設下障礙。——現在,為了獲得任何一點新知識,我們都不得不在死去的詞的化石中跌跌撞撞穿行,往往折斷了腿而不是踢碎了詞!
白話解析:
上述格言及注,試圖說明人類在認識論上的限制及困難點。當人類發明一個新的詞彙時候,勢必對某事物、現象賦予其一或多數個定義。當定義被某種形式承載下來,後人遇到在探求類似的現象、事物時,自然就會追溯前人創造的定義,運用前人留下的紀錄。
由認識論來說,對知識的創造者而言(如研究者),在費盡去解讀現象、事物的同時,往往會賦予一個名稱。一旦名稱與定義產生,其意涵已窄化該現象、事物本質了。
更惶論由於語意、語彙本就具有時遷性。在經歷長時間的變遷後,因為得知後去已有成果,為避免重覆前人研究、自我胡亂摸索的時間。研究者的精力反而花費在解讀前人觀點及陳舊的詞彙上。且在還未接近研究核心的內容,往往被前人定義及語彙所侷限,失去思考的靈活性。
延伸誤讀:
以前在大學生的時期,有時會對別人發表的文章大喊著:「呀!我也有同樣的創意。竟然被人先發表了!No~!」除了研究者以外,許多創意類型的相關職業或產業通常也都有類似的怨言。
事實上,吾等都明白那只是自身幼稚的言語罷了!相同的呈現手法,也許是由同樣的媒介觸發,也可能全然異質的刺激迸發而生。也許常常覺得因為別人生得早,或先發表,就佔盡地利。
如同一句老話「第一個想到『女人似水』的,是天才。第二個接著用的,是時尚。第三個用的,是老梗、蠢材。」老實說,桂楓君並不認為「創意」如此狹窄。運用上述尼采格言的某些想法,先創造的東西勢必已形式某種「既定含意」。如何超越在「定義」根深蒂固的成見,將其擺置於令人拍案叫絕的地方。桂楓君認為,這更是比所謂「第一個」創發的新意 更厲害的創造!
各位看倌,你們被老梗束縛了嗎?桂楓君不知道。桂楓君只明白一件事,如何發掘出別人的新意,比自身成為作家,更富有著一份 生活上 藝術的氛圍。
後記:
桂楓君之前因心理因素無力發文,對各位網友深感抱歉。
最近,又因為師傅、師兄分別開始丟功課來磨練在下。沒準兒又會進入水深火熱之中。下禮拜,肯定會被師傅修理。會不會準時發文呢?侍在下偷閒時再說……。(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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