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九九上看到了《上海堡垒》,昨天就去书店买了,然后用了三个小时看完了。忽然觉得又回到了整个晚上都在偷看《哈利波特》,然后用两天看完一本的日子。

一直看到林澜给江洋发的那条短信,然后眼泪喷薄而出。

在首页上写着: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之后我想如果江洋那时候真的说出了那句“我爱你”,那林澜又会怎样选择呢?就在我以为林澜早就放弃了江洋准备逃到兰州的时候,她却那样淡然地给他发了条那样的短信;就在我以为苏婉死定了的时候,她镇定地配合这江洋他们坚守着最后的机密,然后漂亮地牺牲了。那些在上海这样一个灯红酒绿之下淡然地女子啊。

  I bought you the subway ticket every weekend.

或许这就是江洋的无可奈何。

他什么都不能奢望,只是觉得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好了。

 “我拿出一张纸,做了一个简单的减法,是12年9个月又6天。
  这条短信在中国移动的信号台之间穿梭,找不到它的目的地,就像是永不消逝的电波,穿行在空无一人的城市里。我想象这个沉眠在地下的城市,那条短信是个虚无缥缈的女孩,有的时候她会升上泡防御界面的顶端,隔着那层透明的东西,看着紫色的大丽花盛开,而后低头俯视空无一人的城市,夜晚到来的时候,路灯在程序控制下“刷刷刷”地都亮了,她站在路灯下,哼着我听不懂的歌。”

那么林澜在那个世界中,你还会不会记得在这样一个时代的紫色花朵在上海的上空绚丽的盛开,还是你所有的记忆就定格在那句“好好睡,晚安”。

还有大猪,你是一个奇迹,你真的那么冷静还是因为那块金属铭牌带给你那样的力量,让你在生命结束的最后一秒成功地配平了平衡方程式,你在所有人急着逃命的时候,临危不惧地坐在椅子上配着方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勇敢?还有二猪啊,你在经过那样的传奇经历之后是不是还会玩帝国呢,那你又没有赢了江洋呢?

就这样吧,就到这里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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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一段时间需要用代理上,这里也就荒废了许久。今天看邮箱收到一封三个月没有上的信,便上来看看,结果不用代理,至少写文章的时候不用代理。
把之前写的关于生活的部分全部删除了,从2006年1月到今天,我想为我的生活翻开新的一页,便把它们都删了。那些过往的日子已在心中留下的深刻的记忆似乎应该不需要这些文字了吧。
决定有一个新的开始。
就像换了新的电脑,买了新的衣服,生活也要开始一个新的阶段了。
挺过去吧,相信自己,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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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五年,昨日见到你.眉宇之间一切如故,声色形容依旧,是我少年时记认的模样.
隔了这些年,与你重走那几段过去常走的路,心下竟已平静无谰.夜深作别,我独自回来,孤身走在灯下,以为会有毫发毕现的回忆一一浮现,却终究并非如此.我察觉我的心.而今已经倦淡了.
算来五年未曾通信,昨日竟没来得及问一句,你可好.想必是这冷漠的隔阂造成的罢.这笔已哽咽多时,欲有言,却不知从何说起.依稀感知到时光的力量.近日思念徒增,忍不住书写下来.这一季,川蜀的梅雨下得绵长.
五年前的今日,你我是在福宝的深山中度假的吧。时过境迁,前日听说彼地筑路,车行不得过。山中的清冽溪涧和葱葱莽林,可曾记得一二?过去的学校,我亦不曾回去拜望过。只恐见了徒增无谓的念头。自你离开,想必也不曾回去过吧。也对。你走后,我曾去信一封,但无回音,想必是没有收到的缘故罢。
少年时的心情浮躁激烈。今日之思犹觉羞愧,才逐渐知晓。生活,或者毋宁说命运,这种我们向来投一抱怨或不屑的东西,在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中给予了我们如此庞大的福祉与原谅。只要我们紧紧抓住一些痛,忘记告戒自己要感到幸福。你知道,在过去我们因为对生活有苛求和怨恨而拿自己情人刻薄相待的日子,是多么可悲。
我曾欲向你说起这些年孤立的生活。但是它们太过平淡无奇,似静水流声一般缓缓推进,没有波澜。目睹自己在光阴中沦陷却束手无策,的确是件残酷的事。夜深之时,时常怀念起过去肆意的少年时代。彼时临考前,已经习惯坐在书房里认真看书,每至九时,手边的电话便会响起来。你总是关切我一番,督我进步。可惜,这样的好事,一去不复反。
此夜此时,我执笔书写,细细记忆,发现那些已涣散的旧事,仍静静地晾在那里,甚好。
……看看看,我真不该再提。这都是过去的旧话了。朝花夕拾,捡的是枯萎。
因我不愿做个留恋的人,所以一直未与你联系。你多半不会相信,我甚为想念你。这五年如此迅疾。我已渐渐活得有所担当,甚为平静欣慰。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寂灭。可曾知道因了这遥远,我的成长才有所附丽。若有日内容能够与你执手听风吟,我反而不能确认这幸福。
但我依然暗自期望。何日,何地,我才能与昔日重聚,并致你一束开地浓盛的山茶。因了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你总是这般美好,并且充满了朴素的希望。在你的衣襟上,充满了我整个少年时代的芬芳。
确是挂念你,不应只是打牌逛街,四处消遣。若只是消遣生活,将来必被生活所消遣。真光阴,果真是利剑。
我与母亲,已经非常融洽。彼此关怀原谅并且非常默契地不提旧事。这非常好。我目睹她老去,时常心下生凉,怨自己不孝道。
那些不懂事的年生,彼此都没有错,只是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既然无知,就应该被原谅。曾有彼时,当我与你愉快地在郊外散步,或是在楸树下的长椅上彻夜长谈的时候,我同时感到了恐惧与幸福。你必定知道,我恐惧什么。我知道我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因为这样桎槔彼此,就永远不能长大。却未曾预料到,离别之后这一路上的想念,意于欲湮没我的意志。
是。我如何才能忘记,这一纸字十二岁的夏日起书写了六年的无字吊唁。你多半是无法全部理解,这个隐喻的背后含义,哪怕万分之一。
将来我这一路上要看的风景确实良多。但这不能说明,它们将来比昔日更美好。亦不能说明,我将以往过去一路上的景致。因为我确信人不应该把期许建立在对过去的鄙夷和现在的漠视上。我向来疏于表达,亦不愿言表,这感情对我而言的重大意义。若这树立和表面上的暗淡,不被你所理解并相信,那么我感到非常遗憾。
一个少年,告别放肆,浅薄,逐渐蜕变为另外一种更为平和与坚定的姿态,诚实生活。这其中的蜕变,自然可以勾勒出生命的伤痛我亦相信这样的蜕变是正确的。它是生活赐予我们的勋章。人是如此渺小的个体,若没有忍耐,那么将感觉到事实上的更多的生之不安。我曾经这样贪求与不满。你于我的关怀和宽容,我从头来未得及道一声感谢。恐怕这样形式上的感恩,亦是多余的罢。
看过自己以前的轻浮和脆弱,我便苛求自己应当容忍和平。要做聪明的人并且最大限度地为善。这并不矛盾。如何严谨地去安排是横祸,尽量以认真的态度去做对的事情,并且坚持到底,这将是我面临的一个严肃的课题。生之渺茫确乎已是,但倘以笃谨严肃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小事,尚可于其中发觉无限广大的意义。
多年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叫《有一个傻瓜》。其中的一句对白,印象深刻。
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震动。若却知这是一个寂灭的过程,有去经历她的必要吗?就如同确知自己会死,那么有去或一遭的必要吗?我们总是承受不住生命的诘问。爱亦如此。盲目,偏可以换得长久。
我是盲目的,因了我的胆怯。
今日的梅雨下得绵长。黄昏时分,远近疏陈的长街短氍,湿透了一般的瘫软。天色昏黄如同旧搪瓷杯里的一层茶垢。这就是我所生长的故乡。她暧昧,怯懦,平凡,向善却又多丑恶。正如人性。我已在这美丽而遗憾的世界里,生生如年。
你曾站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的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志,但终究只是一祯无形的幻象。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不会因此干涸止息
而这又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寂灭的预言。
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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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故城,你是否觉得,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纪念着我们。若不是如此。人与人何以有缘分。
两年前我在新疆旅行,发现彼地的文明遗址总是以故城来命名。比如说,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故城这个词念起来充满感怀却又不失悠然,像极了你。所以我想以故城给所有在我生命中留下深刻足迹的人命名。他们亦永远只能是我的故城,因为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要,恰恰是由于他们不可能一路一直陪我走下去。
就像何勇在《幽灵》里轻轻地念:
他们都不在了。我想念他们。
故城,你并不知道我这样纪念你。在过去,我一直都是那个你不开心的时候才想到的人。那时你总是不由自控地落泪,我常常站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那么多话欲言又止。我们离开彼此之后,这些话组成了我的文字,就好像此刻我又想起14岁的春天,我们相识不久,那日下午你邀我一起去江边放风筝,你对我说起,烟花春晓。
是的,三年过去,这样一个烟花春晓的季节又来了。你可记得。
前几天我打篮球而弄伤了手指,食指关节青肿,动弹不得。但这令我想起了几年以前的这个春天,你我在种有两棵高大银杏的旧操场上打篮球,累了坐在地上喘气,你对我说,银杏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它必须雌雄同载才能存活。它们可以存活很久很久,但若其中一棵死去,另外一棵也会很快死去。
我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天阳光灿烂得像是孩童的瞳孔,老银杏有着彰显它命运构架一般的蓬松枝叶,从它一直细碎摇晃的姿态,可以看见风在穿越。小操场有两个篮球架,木篮板油漆脱落而残损,篮筐锈蚀。球砸过去,整个框子就哐当哐当摇晃。
不管再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的衬衣上带着干燥浓香的太阳的气味,是少年的气味。
故城,你应该记得,那时你和我是在学校里引人注目,却有些令老师头疼的孩子。不幸我们都被安排到年级里最暴躁严格的一个女班主任手里。她实在是个脾气暴烈的急性子,对我们也早就看不惯。一次晚自习,所有同学都在安静地看书做题,你在同桌男生的眼镜上画上一圈一圈的黑线,让他戴上,叫我看,我们三个人笑得四脚朝天,连班主任冲进来的时候都无从觉察,于是被她抓了个正着。她把我们驱逐出教室,厉声咒骂,气得直抖。
再有一次是班主任在周五放学前的班会上训导,她说,你们这些学生,总是等到星期天晚上才赶作业,周六周日干吗去了?从下周起,坚决要杜绝赶作业的现象!
我在下面嘀咕一声,谁那么傻在星期天晚上赶作业啊……都是星期一早上来抄……
话音未落,班里的同学都窃窃偷笑。班主任脸也绿了。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星期一早晨照例早早来到教室,把课代表的英文作业拿来抄。正伏案急书酣畅淋漓时,有人拍我肩膀。我不耐烦,以为是哪位死党来捣乱,便大声说,去去去,别打岔,没见我正抄作业呢!
身后的人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情形不对,慢慢回头,正好撞见班主任刀子般的眼神。还未等我在心里默念一句“完了”,她的耳光就已经响亮地扇了下来……
呵呵,故城,这些你都记得吧。我们在课堂上偷偷下五子棋,我赢了一盘漂亮的“三三连”,喜不自禁,当即在历史老师讲到李世民弑兄夺位的时候,大喊一声,啊哈你输啦!
顿时,安静的课堂,变得更安静了……
历史老师表情沉痛地走下来,说,请你出去。
那个时候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互相写信,但平时彼此并不多说话。教学楼顶楼一层常年空置,我们经常不上体育课音乐课,到顶楼的楼梯间里闲坐,也喜欢拿着粉笔在墙上涂鸦。写写画画一个学期,不知不觉渐渐涂满了整个楼梯间的墙壁。这件杰作败露之后,我们被班主任揪到办公室罚站,请家长,赔粉刷钱。
那个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四月的时候照毕业照,我没有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讨厌拍照的人。那天我们一直在学校西北角的楼顶上吹风。曾经满墙壁的涂鸦,已经被学校工人全部粉刷成雪白的一片。我和故城都没有说一句话。面对空白的墙壁,坐在楼梯上,无所事事沉默了一个下午。
我们都曾经以为那面墙壁是留给学校的最好纪念。真的。
还记得故城在上面写过一句话,我们应该吧生命浪费得更有意义一些。
  2.

我与故城都是学画画的孩子,每个周末背着画板到老师家去画画。走在街上心情总是非常好。故城能写一手很漂亮的隶书,长跑很厉害。她塞着耳机写生石膏的时候,样子看起来仿佛目空一切。可是只有我明白,我们恰恰是因为在乎太多,所以总是有无法释怀。
她曾经笑着说,七,你是我的,你不能离开我。说话的瞬间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里Jackie对她姐姐说这句话的时候闪烁的眼神。
我会明白,她是在向我表达她的寂寞与害怕。
上帝让我们习惯某些东西,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但我们竟然,一不小心就习惯了生命本质的空虚。
3.

苏钦曾经是我和故城的绘画老师。她与故城母亲相识,也是故城带我一起去她家找她的。苏钦为我们开门时披一件随意的深色坠质睡衣,嘴里叼着一只炭笔,手里抱着一卷卡纸,另只手腾出来开门。头发挽起来,脖颈颀长,锁骨似清瘦的少年一般突出。面孔上的轮廓硬朗。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每个周末我们去她美院的画室画静物写生。画室里满是林立的画架,地上扔着废弃的 颜料。墙壁上是无意弄脏的色块。看起来富有超现实风格的意味,非常有趣。有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帘厚重且沾满灰尘。窗外是高大的落叶乔木。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植物繁盛了又凋落了。盛夏有扶疏树影映在空旷的画室里。树影似乎带有辛香。簌簌抖落。画累了或者找不到感觉了的时候,苏钦就干脆让我们休息一下。和我们聊她在美术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分外沉溺的老鹰乐队。我们就边听边在画室里逡巡,一幅一幅评判她的油画。
那年夏天我们穿过美院浓荫的青石板路,直到那座砖红的爬满了墨绿藤蔓植物的三层小楼。那些植物具有鲜亮饱和的色泽,叶片在仲夏溽热的微风中摇动,闪着匕首一般鲜亮的绿。我们不停描绘那些木讷的石膏头像。疲倦之际我曾经听苏钦大段大段地讲她男朋友的事情。比如他们如何在大学里恋爱,如何在毕业之后分别。
她懒懒地说,我们分开都已经七年了。我说,他这么爱你,一定还在等你。
苏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傻孩子,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
这句话我印象极其深刻。我心里明白,我依赖她,胜过我喜欢她。
即使没有画画的时候我也去画室。很多时候撬掉学校的无聊课程,在画室里看苏钦给那些大孩子上课。在最后一排躲在高大的画架后面等待。晚上在画室里用CD机放些老鹰乐队的老歌。关掉所有的灯,在画室黑黢黢的角落里堆积着躯干,头像,手,脚……看起来恐怖至极。我们在画室里互相恐吓,疯打。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分抽一包烟。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她都会出来陪我在街上晃。寒假父母都走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不想回去,和同学们在咖啡厅玩儿到很晚。然后各自回家。我一个人在沉睡的城市中逡巡,路过一个电话亭,用自动售卡机买一张卡,给她打电话过去,煲到卡上只剩最后一块钱。电话亭的地上丢满了烟头。我看见外面大寒时节冰冷的冻雨扎在电话亭的玻璃上。除了路灯憔悴的光线之外,一片漆黑。下雨了。
我对苏钦说,我冷死了。她说,你在哪里。
苏钦凌晨一点的时候赶到我面前来。给我披上一件大衣。看见满地烟蒂狼藉的电话亭,说,你不要命啊你,少给我这样!
我赖皮地看着她,我知道她不会生我的气。那夜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空无一人的深夜街道上散步,走累了就在大商厦门前的阶梯上坐下,捧着一杯咖啡沉默。
有时候我一言不发,有时候会不停地说话,说道难忍之处我一头扎在她肩膀上决堤一样地哭。她镇定至极。没有说一个字。只伸手揽我的肩膀。
天亮的时候,苏钦说,小七,这些事,你不要再对别人提起了。忘了它吧,你还这么小,心事这么重,真叫人心疼。
那个时候我剪短了头发,苏钦总是喜欢摸着我的脑袋。像摸她的宠物那样。我额前的头发常常遮住眼睛。喜欢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苏钦说,小七,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见我陡然脸红起来,便放肆地笑,继续看着我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对你只有一个感觉。
是什么。
野。野孩子。
然后轮到我放肆地笑。我想起小时候母亲耐心教我怎样执筷子,怎样保持优雅的坐姿,怎样吃饭不弄出声音来,怎样在饭局上敬酒,告诉我餐巾叠成某种花状表示东家,而上宾只坐朝北的座位……可至今我仍然还是吃相很难看,走路不抬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若这样想起来,好像我的一生,都只是个关于辜负的故事。一直,在让人失望。
但苏钦一定不这样想。她在修改我的水粉作品的时候总是说,你对色彩的感觉,非常独特。七,你是有才华的人。要走好自己的路。
4.

初中三年,我明白我是很喜欢苏钦的。毕业时我将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上高中,临走的时候苏钦送我她的油画处女作。尚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随家庭教师学习的练习作品。画面只是简单的静物,笔触稚嫩却有才气流露。我格外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一页速写纸上写,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以至于物是人非的现在,某日我忽然见到同桌的文字里出现了这句话,熟稔的记忆几乎要分裂我的心脏,我在人声鼎沸的教师里潸然泪下。
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而且一直这么相信着。
比如故城,比如苏钦,还比如我自己。
                    5.

我曾经以为我会在离家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艰难地想念故城和苏钦。但事实上,她们竟很快就沉没了下去,我并无刻骨的牵挂。
我发现了人的不可信任。
人总是会分开,为着我们不可妥协的前途,和所谓的明媚希望。匆忙地在新的校园里穿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依靠。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的深处去孑然独(空)立,在着漫长的路途中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

                    6.

高一那段时间我不停地给故城写信,像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般,不知不觉,便感到心酸。故城的回信里,一封封说起她身边不停更换的男朋友们。
我知道故城想来是受异性追捧的。
记不清楚是哪日凌晨,我刚睡下不久,手机响。是故城的短信。我盯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犹豫片刻,打开来看。故城说,今天凌晨,我把自己给他了。
我内心一阵怆然,不知为何竟难过起来,眼泪几乎快掉下来。
末了,她又说,七,我想你。
我反反复复翻动这两条短信,盯着手机屏,不知如何答复她。
那夜我失眠至凌晨,似乎还落了泪。泪只两滴,擦掉便干涸。我想起一些事,关于年少时光,关于承诺,想念,以及一些爱的代价。

                     7.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之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我们从不打电话。只是不断收到故城的信件。她向我诉说她现在的生活,其中总是沉沉的忧郁和失望。信里她对我说她和男朋友分手。说自己会轻易爱上许多的男孩子,说现在的生活只是画画,听歌,努力做题,疲惫,回忆。
我从她欲言又止的叙述中,几乎能看到她脸上感情流逝之后的灰烬。
我发现我渐渐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的信。于是总是默默看完,把它们折好放回信封,一封封码起来收藏好。
在信中故城向我提起以前课间的时候,我们站在走廊俯身望下面踢球的男孩子的情景。她在里面寻找喜欢的男孩子的身影。时而微笑时而流泪。尖锐的上课铃声拉响,她就谈谈地说,走,回去了。
我看不到她的脸,却能遥遥相望她内心的落寞伤感。如同我每次看到信纸上覆有灵魂的叙述的时候,便会知晓这样一处暗淡的光。
我于这每日每夜的独(空)立生活中,渐渐有种落水一般的无力挣扎。晚上十二点准时上床,回想每天一模一样的日子,心生寂寥。
像一条漫长的征途,一旦开始,便没有人再知道归期。
以至于重新面对和审视自己生活的时候,感到幻觉般的甜蜜。一切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彼时时光沉沉地静止在深处。留下无限空旷。似记忆的沉香。
我们在梦境。我们在现在。
  9.

很久很久没有苏钦的消息。后来某一天收到了她的一封信,说她已经换了工作,不再做美院的老师,做平面广告设计。朝九晚五。说她一再寻求生活的突破口,不甘心过千篇一律的生活。这是我喜欢的。只是再也没有机会和她一起坐在空旷的画室里安静地画静物写生,看她眯着眼睛捕捉线条的明暗,喜欢叼着铅笔。
生命原是这样一场沉迷的游戏,每个人自知。因为总有别离。故城走了。苏钦走了。只剩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们渐行渐远。
后来放假的时候回了家,非常碰巧地在百货商场里碰到苏钦。我在背后看她良久,她黑色的长发随意地编成辫子垂至腰际。依然那样瘦。披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里面是简单的白衬衣。黑色长靴。有熟稔的温婉气息。让我感到她对生活充满原谅和默许姿态。但旁边有位男子拎着购物袋,耐心看着她挑选商品。我走过去轻轻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的眼神煞是惊喜,我轻轻拥抱她,像以往那样。闻到她身上不沾香水味道的植物辛香。她说,天啊,你长这么高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叫我一起吃饭。我注意到旁边男子的错愕又加以掩饰的神情。觉得很尴尬。于是说不了。你们慢慢逛,我还得先回家。再见。
我笑笑便走了。
其实每次对她说再见,心中都有无限落寂。我记得。记得以前最糟糕的日子里,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心花园里聊天。那座花园里有一株高大的橡树。在南方的气候里终年青翠,非常美。我说到难过之处,胸口感到有静默激烈的血液奔涌。强大至极的力量。眼睛灼热,眼泪流下来。双手捂面。她轻轻叹息,良久,伸出手来意欲揽我入怀,我暗自挣扎抵抗。
苏钦说,不要这样,到我这里来。语气坚决而温柔。然后将我的头抱过来,手指轻轻梳理我凌乱的头发。沉默不语。
这是年少时印象颇为深刻的场景。这样温情的关怀,一生会有几次。这是记忆之中深刻的灼印,被有温度的触觉所提醒,会时时散发出经久的感怀,醇香。令人沉醉却不经悲喜,只落一地滚烫的烟烬。
此时我知道她已经被人群所掩埋。我即便回头,也不会看见她的背影。
我想象他们即将拥有的生活,就像他们现在一样,甚至会像我今后一样,身边有一个熟悉似自己一般的人,日日夜夜,过着叫人无望的平凡一生。购物。做饭。洗完。按揭买房。闲来或许会画画,出去旅行。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我只是希望她一切都好,再也没有其他。
那天我独自从闹市区走回家。路过那座长有高大橡树的花园的时候,发现那张长木椅还在那里,上面仿佛留着我与苏钦的影子。突然感觉自己站在前世记忆的离岸。如此的遥远。
其实那天是我生日,但我完全忘记了。独自走一大圈,回到家里,桌上有新鲜的饭菜。客厅里的电视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闪着变幻不定的荧光。一个接一个的广告。妈妈刚从楼顶上下来,她刚刚浇完花。她轻轻说,来吃饭吧。
她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圆形纸盒。里面是生日蛋糕。剪掉红色的塑带,揭开纸盖,闻到香甜四溢的奶油气味。颜色鲜亮诱人。上面用樱汁酱写着,生日快乐。很贵的一个蛋糕,妈妈说她提前订好的,下午刚刚取回来。我看到她的脸,细细的皱纹旁绕在额上。有平淡简单的愉悦。
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这么难过。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不曾认真对待过自己的生日。就像这个家的感觉一样,只有在独(空)立生活想家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切下一块蛋糕,给她,然后自己也切下一块,安静地吃。
我略一抬头,见到母亲白发隐现的发际,以及咀嚼事物时慢而用力的下颌,一时心酸,竟当即落泪。
吃了晚餐,我帮她洗好碗,扫了地,上楼看春天的夜景。用铲子疏通花圃的排水洞。站在栏杆边俯瞰城市华灯初上。下楼回书房看了几篇散文。清理了一下画具,丢掉几管干瘪的颜料。掀开琴盖,用天鹅绒布仔细擦拭每一处灰尘。看到键盘因为受潮而略有不平。试弹了几组音阶,音尚且还准。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映在琴板清漆上的木讷表情。闭上眼睛,弹奏自己最喜欢的一曲德彪西。发现自己手指因为生疏而麻木。洗完澡,将衣服丢进洗衣机。和妈妈道晚安。进卧室,钻进被窝。
手机上有灯在闪,打开来看见故城的短信,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儿,又有苏钦的。苏钦说,下午在咖啡厅,听见放钢琴小品。竟然是你弹过的。生日快乐。
我轻轻呼吸,听了张大提琴的CD。熄掉灯。陷入沉睡。

                      10.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并且永不回复。就如同我和故城在奔跑之后留在高草地上的脚印,被那些植物匆忙掩埋。留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咏叹之中,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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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是一个可耻的理由:常年的易感与不快乐,竟然是我们写作的滥觞。口头倾诉的羞耻与困顿,让我们把文字视作错觉的载体。
彼时从母亲的大书柜那里囫囵看过些许版本陈旧的十九世纪英国女性作家作品,着迷于那些花哨的名字背后泛滥的感情与命运,幻想有一盏哽咽的烛台,一间寂寞如生的阁楼,一支触纸沙沙作声的鹅毛笔,或者一张木纹华丽的旧书桌,如此,一座常年浸淫在英格兰雾色中的充满了爱与死,等待与寂灭的旧式庄园便可以从一叠传世的手稿中呼之欲出,或者一辆黑色发首家独浪 新的马车正艰难地穿过伦敦冬夜里泥泞不堪的巷弄,赶车人的背影幻灭在一段发生于这个悲惨世界的绝恋中。这些富有电影镜头感的梦境背后,是我略带批判现实主义色彩的童年心迹。及至年少之时尝试过写日记,却永远因了我心猿意马的天性而落得个虎头蛇尾的下场,最长的也坚持不过一季因了初次恋慕而心情颤抖的夏天。日记中出现过“我知道我是天才”这般放言,而后迅速地被抛却和遗忘在抽屉深处,直到有些无所事事却精神亢奋的深夜,偷偷起床来打开抽屉一页页盲目翻看。翌日忘记将它收回抽屉,放在桌上被母亲看到,于是当我后来拿着分数不够理想的数学卷子忐忑不安地回到家中的时候,撞上她心绪不佳,便会被犀利地数落一番,她说,你根本就跟天才沾不上边。
我仍旧相信,有一个蠢蠢欲动的天才藏在我的躯壳深处,她不是我自己——她谁也不是地正在死去。死在我决意循规蹈矩成长的躯壳中。
十二岁时对母亲说,我想要写一本书。她未置可否地笑笑,说,那你写呀。母亲语气中有轻蔑与不屑。我低头再不说话,因心性敏感,由此记得那个风清月朗的夏夜和一段不愉快的散步。
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今我写的东西,无论是书还是文,都不愿意让她看见。第一本书出版之后,我将收到的样书悉数赠予别人,留下了三本,把它们放进书柜,书脊向内。她问及我,说希望可以看看我写的书。
我回答她,我还是希望你不要看。
心里暗自想的是,有一天等我写得足够好,我才会拿出来献给你。

   2

  对于生命的彻底无知和无惧,使得我们这样以淋漓尽致的姿态度过了少年时代。因不甘于那枯燥乏味的磨盘般的生活,我对于生命一切可能的过错都蠢蠢欲动,反叛地不希望永远生活得如此正确。而最初的写作,是以此为主题的莽撞的宣泄,仿佛在蓄意怂恿无知的偷窥。
那时我是在学校的大礼堂看《两弹元勋》这种爱国教育纪录片都会看得热泪盈眶的敏性少年,心有天高,不甘于方寸天地,急于探近人间的舞台和幕后观望这个花花世界。我知道我周记本上永远都是A+,我知道我唯一擅长的题目发首浪新就是语文考试中的作文,我知道在所有同学都在抱怨五百字太长的时候我可以轻松写到九百字,我知道我每次周记都是范文……这是我所有的,一文不值的本钱。在后来的高中时代,我万般乞求过,这些东西谁想要谁拿去,我只要一张一百三十分的数学试卷,以及一个简洁客观的乐于用点、线、面这类纯理性的逻辑来理解世界的头脑。
因我相信拥有那种头脑的人生将是整饬、强硬而富有效率的。它趋向一个真切的幸福未来,并且不会像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因幸福的获得而感到迷惘。
而语言与思想的优柔,恰好是命运的凶器,常常沿着一个人的灵魂鲜血淋漓地自我解剖下去,而不幸的是这样的牺牲常常在这个冷漠的人世找不到丝毫同情或代偿。
文学什么都不是——因为文学就是一切。
但这么多年以来,我明白自己其实还是不曾对经历过的迷途产生悔意。亦不曾为我内心的质地过于柔软而感到羞耻。清浅而淡远的生活是殊途同归的期冀,在这样一个终点之前,我抉择了我的路并且敢于承担它的一切。当最终想好了这一切,我发现希望值得等待,而失望值得遗忘。
  令我欣慰的是,事实证明我正在渐渐地明确起来,当你们仍为一个真切的幸福感到盲目的时候。
3

  昨日的戏剧鉴赏课中,我读到美国著名作家田纳西·威廉的名作《玻璃动物园》的剧本,它描述的是一个立志闯荡世界的年轻诗人由于生活所迫只能在一家鞋店仓库工作,供养无业的母亲和残疾的姐姐,因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他常年处于无限苦闷忧郁中。
有这样一段台词,是他决意离乡背井闯荡世界之前,对一个朋友所说:……我心里开始沸腾。我知道自己看上去好像在做梦,可是心里……我的确在沸腾。每一次我捡起一只皮鞋,就禁不住不寒而栗:生命如此短促,我却在这里做这样的活儿!不管生命是什么,我反正知道它不是跟皮鞋打交道的——那是除非穿在旅行者的脚上才有意义的东西!
……你可知道我的理想与我现在在做的有多大差距?!
另外一部阿瑟米勒的代表作《推销员之死》中,他说,After all the highways, and the trains, and the appointments, and the years, you end up worth more dead than alive.(在经过了那些公路、火车旅行、约会和年华之后,你将以死比生更加值得而告终。)
这些反反复复描述着美国梦的破灭的经典剧作让我停在这里,因着内心的震动,依稀看到了这个世间的折或远。它的盲目与广大,使得相称之下人的生命、才华、智慧,连同人的生命本身,都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前日极其寒冷,骑着单车背着大叠的论文在风雪中穿行,十分狼狈。昨日在酒吧宿醉,凌晨的时候扶着喝醉的朋友,看着她在寒风瑟瑟的街边吐。无数车灯冷漠地打在我们背后。好像我们在肆无忌惮地将耻辱展示于世,又表达得不得要领。那个时刻我站在冷漠的束束灯光中,想起一些事来,险些为世间的寒冷与森严落了泪。
世界一直在敷衍着我们的存在,但我们却不被允许敷衍这个世界——不是我们不能,而是我们不敢。
还好,有文字刻画这个世界的不可救药,同时创造出另一个更加美好的,指引人类文明的归宿。哪怕永不可能实现。

   4

  十九岁的时候重新读着张爱玲的《天才梦》,心生嫉妒,疑心六十多年前的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子写不出“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这样充满了疲惫的语句。但我又依稀相信着,那骄傲得理所当然的流畅语句,影射着一个过早成熟的惊人心智所辐散开来的熠熠光辉。
天才都是做梦的,而做梦的不都是天才。
因在极其幼年时母亲曾对我说,当作家是相当悲惨的。于是在小学的时候当问及理想我一直不敢说想当作家。当过去我默不作声地埋头在草稿纸上写字的时候,我极其模糊地发首浪新隐隐渴望过什么,渴望过他们将会出版,渴望有天这个盲目的世界会认得自己,渴望过一种与当下相比翻天覆地的生活——不那么正确,又不那么错误,总之就是与现在不同——我承认我曾经是虚荣的。
但那不过是灰飞烟灭的念头,我仍旧很快重新沉浸在让自己无限失落的数学题海以及步步逼近的六月高考中。
直到今日,在无数不可思议的契机发生之后,当我走进书店真的就看见自己的书摆在那里的时候,我反而会觉得那与自己丝毫无关。当身边的认识我的人与我说起我的作品的时候我会非常尴尬与不悦。
因我已经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写那些字的人就是我。
也已经非常不喜欢拍跟自己相关的照片。不喜欢交谈,不喜欢爱情,不喜欢拥挤,不喜欢论文。不喜欢葱、醋、蒜、生菜沙拉。不喜欢鲜艳色彩、花哨的饰物。也不喜欢虫类和签证官。
……
渐渐脱离了昔日虚荣的心情而踏实地存在,你们若看到我,就看到一个平凡的大学女生,略高,略瘦,头发因常年不剪而长及腰际。通常低头行走,为人随和友善,但其实独处时十分易感,并且不喜欢说话。但因内心明确着我不能浪掷我的头脑与人生,且要有别于沉默无为的大多数,所以这样一个表象之下的自己仍旧与周遭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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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电影的名字,将云南描说为,云的南方。
去往泸沽湖的前夜,在朋友的家里躺着聊天,看着碟。翌日的黄昏,一起坐去西昌的火车。
六月夏天,没有空调的旧式绿皮火车。因为闷热,不敢关上窗户。铁轨之间的轰轰声响源源不断地传来。苍翠的田野,在夏日的暮色中蒸腾着一股溽热的泥土与庄稼的浓烈香气。烧稻的烟雾在田野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蓝。灰尘一般的鸟群散落在天角。
天色很快就黑了。昏暗的车厢灯光隐隐亮着,我们面对面坐在车窗前,似一起坐在广袤无边的夜的旁边。我的这边有风,她的那边没有风。我看到她就那样静静的坐在对面,发丝与心情一样镇静无伤,而我的头发已经飞散在剧烈而快速灌车窗的风中,几乎睁不开眼睛。
我才想起来,在我们少年时代,她的这般镇静平定似一直都在无声地责备与扶正着我的动荡不安,虽然我明白她也并非对我们的青春无动于衷。一切正如我们当下这一刻充满隐喻的面面相对。
在西昌看了邛海。吃到了彝族非常地道的考土豆和手抓肉。极辣。
清晨,从西昌车站搭乘唯一一趟早班车去往泸沽湖。行车漫长,在云山间沿着盘山公路行进,阳光因为浓浓云雾而忽明忽暗。
有一段插曲我一直没有忘记,那日行车中途遇到前夜泥石流造成的严重塌方和拥堵,车辆无法通过,长长的车龙无所事事地堵在那里停着。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全车人都只能下去,步行通过被泥石流损坏的路段,然后从对面派一辆车来续接。
那段路本身不长,只是太泥泞,我一边观察一边小心翼翼迈着,那里是实的可以踩,哪里不可以......不料一时间判断失误一脚踩进了深及膝盖的稀泥当中,顿时失去平衡,连累另一只脚也踩了进去。等朋友把我拉起来的时候,我看着自己泥俑似的小腿和旅行鞋,实在是哭笑不得。算来我还是做了一回开路先锋,后来的人看到我那副样子纷纷绕开了那块泥沙般的泥潭。一双灌满了稀泥的旅行鞋变得沉重无比,我坚持走完,在终点停下来脱掉袜子鞋子,穿上凉鞋。我们坐在路边百无聊赖地等车,望着那双变成了泥制模型的鞋子,自嘲起来。
坐上了另一辆车,总算是在黄昏的时候到达泸沽湖。下车便闻到空气中都是雨过天晴的清朗,寥寥几个旅客在一边也大口呼吸,伸展着肢脚。给预定的客栈打电话,老板思格还是个小伙子,开着一辆车过来接我们。
路上泥泞,车又熄了火,他满头大汗地忙弄着也发动不了,才红着脸说......这是第一回开车,刚从朋友那里把车拿来......
我与朋友面面相觑,顿时五体投地。
住在他家颇为气派的双层四合院子里,放下行李简单收拾好物品便去洗鞋。晚饭吃得狼吞虎咽,只觉得非常饿。强打精神去看篝火晚会。摩梭族人能歌善舞。
夜里关了灯,房间倏然之间更加阒静。天地间唯有鸡犬相闻,蛙虫欢鸣,窗外大片寂静的草海沉沉入梦。水波荡漾,撩动桨声淡淡低吟。抬头便是月明星稀,光色洒然。
这是来到泸沽湖的第一夜。
翌日清晨,早早醒来,跟着思格去了老人家。泸沽湖的母系氏族社会至今保留,老婆婆是一家上下的长辈。屋内有寒意,采光并不好,六月的艳阳天,老人久坐还需要烤火取暖。
我拍下一张照片:在房间里仰望黑色的瓦片屋顶,缝隙间射入丝丝缕缕的阳光,烟尘穿过那一束光线的时候,其妖娆飘渺的姿态便清晰可见。
在老人家里闲坐到中午,回来吃了饭,下午租下一条船,在草海中荡舟。泸沽湖是活水湖,状如一只一端缀有灵芝祥云的发簪:一边是大湖,另一边是狭长的泻湖,那里便是沼泽地带,湿地中长满了密集的高草,称为草海。草海中隐隐见得一些暗红色的窄窄木船飘荡在那里,那是泸沽湖的猪槽船。
那日坐着猪槽船来回穿行在草海中,高高的苇草几乎把我们的身影湮没。为我们划船的少年全身古铜色的皮肤,少言寡语,是我喜欢的性格。我们一下午的曝晒,只觉得阳光把皮肤烤得发烫,开始脱皮。
那日下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四点。手臂用力划船之后只觉得酸痛。可我们刚站在路边歇息,朋友便忽然提议去草海尽头看看。
租马的人殷勤地给我们牵来了马匹,我们砍价不成,就没有骑马,一直徒步向草海尽头走去。听说草海尽头有座长长的栈桥,横跨整个湿地。
我们并不知道有多远,只是一味地向前走。似乎是应验着“旅行者选定了一条路,从来不问那条路有多远”。渐渐的是我们越来越疲累。终于走到了那座栈桥。
云朵之间的缝隙洒下清冷凛冽的天光来,有壮阔之感。我们走在长长的栈桥上,看着草海的绿色的尾声,疲倦而淡定。
真正看到泸沽湖的蓝,还是在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三日。泸沽湖极其宽广,我们在清晨租船,划离了草海,到了湖岸的第二个渡口。在那里下船来,徒步沿着湖岸的山路前行,去往里格岛。那里是泸沽湖游人的聚居地。
那日我们从早上十点,背着登山包负重行走,爬坡翻山一路六个小时,下午四点的时候终于到达里格岛。我们走过了泸沽湖一半的轮廓,大约是三十公里的山路。
三十公里的山路有多长,我总算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烈日下负重行走,如果一路走得快而脚步有弹性,反而不是太累。而今印象中,精疲力竭,口渴燥热,全身酸痛的感觉早已淡忘,却深深记得走在湖岸的高高山路上,俯瞰一湖蓝色如泪的碧水,冰激凌一样的云朵倒映在水面时的心旷神怡之感。
在里格岛的那个黄昏,我们疲累至极,只在客栈的咖啡厅阅读,我找到一本罕见而陈旧的摩梭族泸沽湖诗人的作品集。那个复杂的异族名字我已忘记,却被他的美丽诗句吸引,又因为不能买走,便坐下来一句句誊抄。
他在诗句中说,高高扬起的木鞭,抽缺了挟在山垭口的忧郁的夕阳。落在无名的清澈湖畔的古老传说在低语着织满了阴影的往事。
母亲出嫁的红鞋啊。
泸沽湖的猪橹船。
蓝色如果于小斯特劳斯的印记是多瑙河,那于我而言,便是泸沽湖。朋友曾又恋恋不舍地在冬季返回泸沽湖,照片中她站在枯黄的草海中迎着阳光微笑,或在山腰的凉亭上闲坐读书。夜里见到流星坠落,谓之“星光下的睡眠”。
而我的泸沽湖,是一条织满了阳光的夏日蓝裙。裙袂的花纹上有着月光,虫鸣,桨声,草海,和用十九岁的脚步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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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稻城的记忆,是发生在那个寒冷的十八岁的夏天.苍穹微微泛寒,颤抖的铅云,笼罩着森严的,森严的……不相信眼泪的世间. 十八岁,在千辛万苦熬过了高三之后,我没有考上清华.原因竟然不是因为数学,而是文科综合.揭晓分数的那天,我听完电话里的报数,在草稿纸上算了三遍加法,得到的仍然是那一个不想面对的分数.我倒在床上蒙头痛哭了整整一天.母亲坐在客厅,也是默不作声地落泪.过了很久很久,她悄悄来到我的床边,抚摸着我的头,那么无奈而痛心地安慰我,不要哭了,乖,不要哭了.
烈日不怜悯我的悲伤,耀我致盲.彼时过于年轻脆弱,我只知道蒙头痛哭,在七月盛夏,眼泪与汗水一样丰沛而无耻.我仿佛听见生命缓缓关上大门的吱嘎声……我一度以为,我一度那样真真切切的以为,这是我人生中最无可挽回的失败. 在后来一声声高中好友们的名牌大学录取的报喜中,在后来一次次昔日好友满面春风的首都顶尖高校的精英型同学会中……在后来的后来……我愚蠢而耐心地反复咀嚼着这一次失败的味道,几近一蹶不振,为这一个理想的幻灭赔上了此后将近三年的无所事事的荒凉青春.
是在二十岁出头的关头,才明白过来,不懂得从一次失败中站起来,永远跪在地上等待怜悯并且期待永不可能的时间倒流,才是人生中最无可挽回的失败.
母亲想要安慰我,像是《我与地坛》中那个欲言又止的可怜的母亲那样,对我说:带你出去走走吧……老在家里这么不成样子……
是带着这样一种失魂落魄,真的是失魂落魄的心绪,去往稻城.自驾车两千多公里,从川西南,北上到甘肃南部的花湖,在南下,去往藏东的稻城亚丁,途经红原,八美,丹巴等等与世隔绝的绮丽仙境……巍巍青山上神秘古老的碉楼隐匿于云端……触目惊心的山壁断层上苍石青峻……月色辉映的夜里,沿着狭窄公路在峡谷深处与奔腾澎湃的大河蜿蜒并行……黑暗中只听见咆哮水声……翻滚的洪流在月色之下闪着寒光……仿佛一个急转弯稍不注意,便会翻入江谷尸骨无寻……
……
头顶着寂静的寂静的星辰,我在诗一般险峻的黑暗中,在行进着的未知的深深危险中,渐渐渐渐找到一丝不畏死的平静.
其实人应当活得更麻木一点,如此方能感知到多一些的感官之愉.这一切,我都是明白的.但,我在年轻时代,或许还将会绵延一生,因着性情深处与生俱来的悲剧色彩,遥遥无期地沉浸在哀伤的生命底色之中.这种底色总是在接近流产的临界点艰难孕育着希望,坚持,以及一切引诱我继续活下去的幻觉.
堇年,其实我一直都明白你是一个依靠幻觉而活的人.
七月,在两千多公里的行驶之后,在接近稻城的那个黄昏.潮湿的荒原开满了紫色花朵,落雨如尘,阴寒如秋.孤独的鹰在苍穹之上久久盘旋.我凝视着窗外,回想起高三时的一个夜晚.
妈妈从三百公里外的城市专程来看我,带着热乎乎的捂在包里的肯德基,坐在我的宿舍等我一个晚上.
晚自习考试,我急不可待地交卷,匆匆赶回宿舍和母亲相见.很快就有生活老师催促熄灯,母亲说:那我走了……你好好的……要乖…妈妈相信你会努力的. 我送妈妈到校门口,那时下着雨,时间已经是十点半.
而后来的事情是,那个下雨的凄凉的夜晚,为母亲开车的该死的司机在市中心吃完饭局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睡得连电话都听不到.母亲瞒着我,要我赶紧回宿舍睡觉,她自己一人站在学校外面的空旷公路边等着打车回去.可是因为过于偏僻遥远,她打不到车……她一个孤身女子在那黑暗冷漠的马路边从十点半一直站到深夜十二点,手机也没了电,无法求助.她冷得发抖…… 最终是拦到一辆好心人的私家车,狼狈落魄地赶回去,因为受寒,病了一个星期.
当后来母亲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我隐忍地放下碗筷,走进厕所咬着自己的嘴唇痛彻心肺地哭泣.眼泪剧烈,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然后迅速地洗脸,按下抽水马桶的按钮佯装上完厕所,然后平静地回到饭桌上. 我在心里想着,如果那个夜晚母亲发生什么不测,那我余生如何能够原谅自己?幸而她平安无事……因此我不知道除了考上一个体体面面的名牌大学,还有什么能够报答母亲的一片苦心. 母亲,所以我是这样地对不起你.
在稻城的城镇上过夜.雨声如泣,天已经黑了.在黑灰色的天地间,七月似深秋,因为极度寒冷,我们遍街寻找羽绒大衣.海拔升高,加上寒冷,母亲身体严重不适.我们只好放弃了翌日骑马去草甸再辗转亚丁的计划,原路返回.旅程在此结束.带着《游褒禅山记》中记叙的那般遗憾,带着上路时的失魂落魄,离开了寒冷的稻城.
那是十八岁时候的事情.三年过去,因着对人世的猎奇,探知内心明暗,许诺自身此生要如此如此,将诸多虚幻的痛苦的读本奉作命运旨意……书里说,"生命中许多事情,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我便这样彻头彻尾地相信,拍案而起,惊怯,无路可退,相信着以自我凌虐的姿势挣扎的人之中我并不孤单.时常我面对照片上四岁时天真至脆弱不堪的笑容,不肯相信生命这般酷烈的锻造.我一直拒绝相信所谓写作是救赎……但事实上它又的确是如此.我在对现实感受的再造与逃避之中一次又一次地切肤体验对苦痛的幻想式升华.
在我所有的旅行当中,稻城是最荒凉的一段旅途.可悲的是,它最贴近人生.
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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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

——罗曼·罗兰

    1

我提起笔在柔软的纸上书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感到前所未有的由疏离而生的想念。我永远都记得我的第一篇文字,它叫”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已经过去了很久的事了。对我说这句话的那个又高又漂亮的女孩子已经休了学准备去澳洲了。她现在在天天练习高尔夫球,听说很厉害,一场下来只比职业选手多打了十杆。偶尔她会回学校来看看旧同学,人缘甚好地被围个里三层外三层,最近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上晚自习之前,麦色的皮肤,高挑而迷人。是那种天生就很有魅力的女孩子。我远远地和她打招呼,没有走近。毕竟谁都不会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在军训的大营百无聊赖地玩过的游戏。和一些小得不能清晰记起的愉快往事。
可是我怎么无法忘记她对我说的,被窝是青青的坟墓,以及她那个时候肆意绽放的年轻笑靥。
虽然这么快这些人就在你的世界中远去,并预备不再重现。但还是会很想念。这些都是最真诚的想法。弥足珍贵。
我翻开看以前写的文字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轻浅地笑起来,里面矫饰而玄虚的表达显得稚嫩无比,虽然我明白我现在亦是如此。可是它于我的意义,像一个城市被围困了十七年。它在其中血脉贲张地疯长,最终抵达逃逸的边缘。有个被这一代的学生作者用烂了的词叫物是人非。其实真的是这样。我们躺看,唱着,年复一年,时代在我们身后舞蹈着飞奔,而我们蜷在灵魂的围城里面坐井观天。这真是形象,比如我明白我将满十八岁并坐进五楼高三的教室里受刑的时候,我心中这样悲哀地清楚,像爱默生说的那样,因为要每个人住在自己的家里,所以这样的世界广大无比。但我想也许我终其一生无法触及它的一隅。
我觉得我再也写不出那么多堆积的词藻了,这几年的高中时代跌跌撞撞地爬进来,人都觉得疲倦。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张床我就愿意倒下,管它兵荒马乱地从我身上碾过去。深夜倒在床上,突然想不起到底有没有刷牙,一直想一直想,想到自己没有力气想了,就睡着了。甩开CD的耳机,懒得去按OFF键。听见声音在夜色里盘旋。感到时光迢迢而去。淡入淡出。
离我第一篇文字,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日子。
转眼到了一个毕业的季节,学长们在考完试后的日子常常回到学校来。我喜欢他们生动的表情,带着欣欣向荣的自由的味道。我从他们的笑容中间穿过,直上五楼。那是最安静最棒的教室,从高大的窗子望出去是南方湿润的天空,或者夜晚疏朗的星辰,这都是献给这个寂寞的高三的礼物,在这寂寞得年复一年的年少岁月里。
高二的暑假我看了最后一部电影,是巴尔纳多·贝托鲁奇的《梦想家》,电影里是巴黎的一九六八。一九六八的少年。我不知道一个中年人会拍出这么充满年少激情的电影。我相信这些都是不能被提起的往事,否则他们会不可遏制地熊熊燃烧在已经干瘪躯体里。学生运动,五月风暴,文化大革命,布达格之春。世界的一九六八是疯的,是少年的。如今我从镜头里远远地看着那个遥远的时代,一直在怀疑它的真实性。
高三之前最难过的事情,是童走了。我记得那天她在教室收拾东西,谁也没有注意到她,可是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发现桌子上有一只袋子。打开来,里面是岩井俊二、斯坦利库布里克、安东尼奥尼和安东尼·明格拉的四部电影,还有一张字条,就是小七我走了。DVD要好好保存喔。我眼泪一下子就落了。
一点预兆都没有,童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拿着字条,想起这些影碟是我很久很久之前开玩笑时拜托她买的,她就这样念念不忘。我心里难过得要死。后来问另外一个她很好的朋友,才知道她已去了英国。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这个不爱说话的总是一个人快快行走的孩子,这个在这两年多里对我最好的孩子,这个走遍城市给我找我想要的电影的孩子,这个善良的孩子。再也不会有了。
我想起她走之前一直找我要照片,我还一直闹着不给,还有她缠着我要我写我家的地址我也不写,心里狠狠地疼起来。是不是一定要收到一封贴着外国邮票并写满英文的信我才懂得记忆和珍惜。我一回头看到那个空荡荡的座位,想起这个孩子的单纯和善良心中就无限寂寞。童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孩子,在现在这个时候,像她这样的孩子已经很少很少了。
而我们甚至没有真正道别。
如今我坐在这间大教堂里,一眼望出去就见沉沉的天空,偶有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我做题做累了就停下来,想想童,想想她在临走之前依然认认真真完成每一张作业卷,每一道数学题,一丝不苟,平平静静。这是单纯而善良的孩子才有的姿态。于是对着高三的天空说,只有一年,没有什么不可忍耐。然后回到座位上,心平气和地继续做。心里却隐隐地疼,一直延伸至记忆深处,后消失不见。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像成长。
不知道童是不是还好,呼吸着大西洋彼岸潮湿的空气,一抬头见得到教堂的尖顶和落叶乔木在轻轻地抖动。深秋里的杏树,只剩没有繁花的骨骼,却朴素得美。
而我还会留在这里,等待前途未卜的下一次逃离。



      2

进了高三之后我和苏和调了座位。我和她同桌近一年,其实我很想对她说我们不要换座位好不好,但是我觉得不好开口。于是我们分开了,从此我坐在她后面,只见她埋头看书做题的背影,再也不见她明亮的容颜。我们依然是放学之后在教室里做题,一直做到人去楼空,然后再晃悠悠地去食堂。走过空荡荡的走廊的时候,我们吹起响亮的口哨,或者大声唱起《国际歌》,苏和笑我唱国际歌矫情,但我不觉得。在走路的时候这样放肆唱歌的年纪,过了这一年就不会再有了。走廊里留下我们的脚印和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像是决定不再回来。
那天晚上我和一个很好的朋友从教室走出来,一路上顶着沉沉夜色,走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然后突然开口说,小七,我觉得你是不是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你跟我们走到一起的时候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在抱怨,都是发牢骚……你自己可能不会觉得……我们也是这么久的朋友了,什么话跟你直说,你自高三以来变得太多了,你知不知道以前你是什么样子的?……你知道苏和的桌子以前贴着“牢骚太盛防肠断”,虽然……你知道并不一定是说你的……但你这样真的对自己不好……你跟苏和走得很近的时候性格真的变得太夸张了……她是她,你是你,你何必一定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我听着听着,完全说不出来一句话。
回到寝室的时候,洗完澡,悄悄地钻进被窝里,突然眼泪就疯一样地沸腾,我吓得赶紧把耳机塞进耳朵,Evanscence低迷的声线似海岸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咬着被子一直在哭一直哭,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沉睡过去,三点的时候突然惊醒,发现耳机里仍然放Evan的歌。盯着天花板觉得呼吸都很压迫。一个Yesterday的尾声被混音效果拖得无限漫长。
就这样我开始想念起苏和,就这样我从床上起来打着手电在白纸上一行一行地写下去,写苏和教我隐忍下来的忧伤。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这个真正不会长大的孩子,坐在教室窗台边上的座位上想晒太阳但又怕脸会立刻被晒得像番茄一样红肿的孩子,这个赖着皮要我她打水的孩子,这个在愚人节用牙膏夹心饼整得我半天没理她的孩子,这个爱冰激凌爱得海枯石烂的孩子,这个连打开手机都要忘记的健忘的孩子,这个总要我提醒她记着拿应急灯回寝室的孩子,这个用了我的杯子几天不洗还心安理得的孩子,这个下楼做操时要牵着我袖口的孩子,这个是持以为自己是国家主席并招揽了班里一群诸如总理小秘之类幕僚的孩子……我想,我们在数学课上对翻白眼,在语文课上一起整理课桌,为生物书上一张猴子的照片吵得你死我活的日子不会再有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依她的记性该一个月后就什么都忘记了,可是每次我回想起来我就会暗暗地快乐起来,因为在所有伤春的悲秋的日子里我们都是以不妥协的愿望和倔强的姿态走过来的。“所有丢失的东西都是拥有过的,多么好”,朴树这样唱。
我看着自己写下的一行行字迹,不可救药地与苏和的字体变得有些想像,这可以看作我强趋向性性格的一个缩影。我总是想得起她在文科班无聊的课堂上拿着一个大本子大段大段地写文字时的样子,嘟嘟的嘴唇,眼镜架在鼻梁中部,和做针线活的老奶奶一模一样,特别慈祥。和她看见漂亮姐姐就流口水的色相判若两人。她也就是凭着这张欺骗性的脸,不知道逗了多少beautiful sisters。其实包括我在内,也常常觉得她是那样任性得理所当然,而且很容易就能得到宽容和宠溺。这是令人艳羡的事情,你拍拍她的脑袋喊:“肥兔,来吃冰激凌”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她的这种小幸福。而苏和亦总是以任性的姿态享受其中,快乐得理所当然。不知今夕是何年,无谓天上人间,成长是这样的美丽而漫长,也因此永不复回。
是什么时候我们就只能埋头于《数学精析精练》的苦海中,看着Nr.Snake在台上激情的肢体语言思考他说的是哪一国语言。我总是觉得这样的抑郁,觉得找不到答案,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路,一时间什么也找不到,唯看见天亮天黑。这种时光迅速流逝的感觉令我深感惶恐。后来我才意识到苏和真的很不喜欢这样子,她后来对我说过很多次冷暖自知的道理,我后来知道自己的性格中有太多脆弱,抱着过分的期望,总是对生活苛求和失望。也许天平座的人特别容易不快乐,有时候一小点事情,我会难过得无以复加,好几天沉溺在低调的情绪里。苏和对我说,安慰捉襟见肘,记得冷暖自知。
我想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深刻的决绝呢。世界本来冷漠。痛苦里因为我总是把它想象得很好。
我记得有次晚自习,我对她说每个周末留校,关在寝室,什么也干不成,真的很恶心很无聊……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种总是怨天尤人的态度让人受不了,一定是的,那次苏和大声对我说,若我是你,我总会找到书去读,总会找到时间去练吉他……这纯粹是你的问题!别总是抱怨没有条件……
我听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觉得自己难过得快要哭出来了。在我浮躁的高中时代,我常常觉得,情绪很坏,因为离家很远,很想家,在学校生活枯燥而艰苦,压力极大,人前人后都得应付。常常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着一些事情,忍不住就泫然泪下。那些日子我怀疑自己有抑郁症,莫名其妙地,难以自制地感到绝望、惶恐。失去一切兴趣。
还好挺了过来。那种感觉就像塞缪尔·贝克特说的那样,一定要走下去,我走不动了,我还要走下去。
一旦蹲下来,你就会失去再站起来的欲望。
初中的时候,看见郭珊的文章里写,也许活着就是这样,或者毋宁说活在中国就是这样,许多人在一条巷子里挤,有的人要进去,有的人想出来,大家默不作声地抢路,只剩下心里一片嘈杂。
我不知道苏和孩童一样明亮而清澈的眼底有没有这些忧伤的记忆,但我想她所有的,一定比我更平静。你可以看见她行云流水一样干净明媚的文字,令人过目不忘。轻易就摆弄了你的灵魂。我承认我与她同桌的日子,不知道受了她多深的影响——她是意念极为坚定的人,任何人不可改变亦不可影响她,但她却轻易射出光,深刻改变你——非常不可思议。
是她让我懂得,笑比哭好。
我觉得自己真顽固。就是这样浅显的道理。却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来学习。
十七岁之前隐忍疼痛,十七岁之后却麻木地感觉不到疼痛了。
以前你那么不喜欢我难过,一听到我叹气你就受不了。所以我现在只有笑容了。但是你已经走了,已经看不到我笑了。于是我最后一次觉得难过,因为我从来就没让你看到一个你喜欢的小七。
在难得的空闲里,苏和写很多的歌,编出和弦,拿吉他在熄灯之后摸索到我的寝室来用她的MP3录音,我躺在床上听着她童稚的声音浅吟低唱,简简单单的和弦,朴素感人。那时总是特别惬意,仿佛看见灰暗的画面突然出现一抹亮色,在眼前流淌出一夜的星光。这样美丽的日子,也许再也不会有。我记得我唯一写过一首叫《少年》的调调,可是因为哗众取宠地编了很繁杂的前奏和变奏,被一帮朋友斥为不切实际。从此再也没有写过。因为我不想再写了,写起来就觉得生活的窘迫。但从此却热衷给所有喜欢的歌编吉他谱,乐此不疲。包括我最喜欢的lube的一首歌。我听了之后把它编下来。苏和说她每次调弦都用这首歌试音。呵呵,我想因为它够复杂。
我与苏和说过,要把我们的歌录成CD,还要写更多更多的歌……都希望诺言成真的那一天,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理由一直维系这艰难的等待。
觉得我们都是不善于书写感情的孩子,无论以文字的形式还是以言语形式,感情不是小孩的事情不是吗?所以我和苏和还像小学二年级的小朋友那样,为讨好那个漂亮又温和的生物老师而尽伎俩,争风吃醋的时候就特别有意思,可是她长得太像小孩子了每个女老师在她面前都温情得像妈一样,这令我非常沮丧。
苏和把她写的言情小说拿给我看,我几乎哭笑不得,那篇言情在传阅了一个寝室之后招来一片唾骂,理由是,文学是要有真情实感,这是理论点的说法,说白了就是没耍过朋友的写什么言情小说,太乏味了,当厕所文学卖,从出恭看了都便秘。
那次她特别沮丧地迎着我们每个人的玩笑埋着头不吭声,后来我心里挺难过。你看她的文字似错落的鸟群那样肆意而悠长,那是怎样干净的、漂亮的文字,不沾尘俗。可是在面对一沓沓永远也做不完的数学和一堆堆永远也考不完的试的时候,我们脸上的无奈,掩盖同样的忧伤。
“我们要有最遥远的梦想和朴素的生活”——那是小孩子才能说出来的话。我们还是小孩子,所以我们所征服的土地,不会超出我双脚所覆盖的面积。
这是偌大的幸福,大到人们总是看不到它的全貌,所以不知道它的存在。
我知道当我们坐在一起听天杀的数学课,什么也听不懂的时候,当我面临政治书上所有华而不实的论调的时候,当为害怕答不出来《等待戈多》是哪些流派哪些一年的作品而背尽历史书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我会记得我的遥远的梦想,它们引导我远行,在我们不得不以生存的名义践踏学习的真谛与知识的骨骸之时,告诉自己这是黎明之前的所谓黑暗,并且隐忍地过下来。就像苏和,你只看到她咬冰激凌的怡然姿态,看不到那个在天黑的路上踽踽前行,并不断停驻,等待有人来带她回家的小孩。
她总是喜欢教导我:安慰捉襟见肘,你要冷暖自知。
其实,这与世界的冷漠保持同调。
后来换了座位,我知道我也许再也不能和她坐同桌了,虽然我想她也许比较希望这样。但我挨着年级第一名坐,当看到她没日没夜地做数学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杀了我算了。
四月十日凌晨,我刚刚读完关于介绍导演让·雷诺阿的章节,收到她的短信。
“都十年了。”
末了好一会儿又有一条。
“永远的柯本”。
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个连开手机都要忘记的孩子,竟然念念不忘一个陌生的忌日。于是我试着伸手去拾起这枚陈旧的纪念,那是个令人兴奋的年代。回忆里似乎每天都是仲夏,孩子们穿着背带裤和条纹水手衫,绽放着苹果般的笑容从不远的地方的激情,天天播放他们的歌……除非,有些人决定早一些离去,在愤怒中离去,在音乐中涅盘。
这个摇滚乐的孩子,一个在愤怒与天真中不停矛盾的天才,一晃,饮弹自尽十年了,他们闻着孩子的气息,从不担心乱伦、漂泊……这是他长大后的事情,而他小时候,在自己的小屋墙上写下,我恨妈妈,我恨爸爸,爸爸恨妈妈,妈妈恨爸爸,这真让人难过!这个孩子终生未能逃过一座小城的桎梏。那是华盛顿的阿伯丁。这个少年在阿伯丁北桥的桥洞下流浪,崇拜诗人兰波,人们说今天仍能在北桥桥下看到Kurt的凹坑和涂鸦。
那支该死的雷明顿M型20口径猎枪在他嘴里发出呐喊,于是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了。
来像你自己一样,像你曾经那样,像我要你成为的那样,像一个朋友,像一个老冤家,珍惜时间……就好似一枚陈旧的纪念,一枚陈旧的纪念物……
就这样我知道每个人都要走,我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着他们离开的影影绰绰的背影,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在这些残酷的成长中,每个日子都很焦灼。我不喜欢五个小时睡眠之后就要开始没完没了地做数学,我不喜欢用越来越模糊的视力努力辨认黑板上的每一个字,我不喜欢抓着一张卷子就拼命地赶……我只想快乐地在时光迢迢之中等待天亮天黑,像真正不用关心的孩子那样飞起来——坐在飞毯上。
——但我总是处于一种对自身处境的悲悯和对生活意义的质疑之中。这种痛苦异常深刻与孤独。就像大家笑话苏和未老先衰,她只是低头轻轻笑那样。
对这些我没有说假话。我想谁嘲笑是因为谁感受不到。真的。
苏和坐到了我面前的左边。而我前面坐着一个我不太喜欢的人,而我的同桌也常常因为拿不到数学巷子而抱怨半天,在我桌子上乱抓。这些日子许多小事让我深刻醒悟到人事的冷漠,并进一步明白自身的独立。苏和与我已经很少说话了,那些在课堂上你给我一拳我揪你一下的打闹的日子再也没有了。更难过的是,只有我自已一人在怀念。
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倔强了起来,下雨的时候,抓一件衣服披着就去。跑过夜色深邃的小街,雨水沿着我冰凉的脚踝淋漓地流淌。于是突然就这样停下来,想起菲利浦考夫曼的电影《亨利和琼》里Uma坐在深夜清阒的小街的长椅上哭泣,里面有句台词是,普鲁斯特说快乐不是疯狂,如果真是这样,我想我并没有快乐过。好多时候,我会想起苏和明媚的笑容,犀利的言辞,倔强的姿态。这是种怀念。我想以后不会再这样单纯地喜欢一个小孩子了,何况一个不听话的任性的小孩子。我明白苏和足够自省与独立。只是祝她快乐便够了。
最近一次调座,我们移到窗边,那天晚自习之前,夕光正好,云天流徙。一群鸟从窗外掠过,有清浅优美的阴影从苏和的脖颈上流过。我在后面的座位上静静地这不可思议的光与影,静静看着苏和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像个好孩子那样,一瞬间我想对她说些什么。可是完全不知道开口第一个字该说什么。她并不能看到她有脖颈后面岛群留下的飞翔的痕迹。
一如我们看不到身后有多少形形色色的脚踵起起落落。
但这并不妨碍一切美好地存在着。
这一年苏和十七岁了,而我已经快十八岁了,啦啦啦啦,如果有天你忘记我,我还会来提醒你。



十七岁这一年我疯一样地失眠。每一个夜晚躺在床上听CD仰望空白的天花板,眼泪不由自主地流淌出来,无法停止,心中深切地疼痛。深夜的时候偶尔会给MISS Z电话,握着手机在泪水最汹涌的瞬间哽噎得说不出一个字,只听见她的呼吸,MISS Z是我以前的老师,温和而美丽,我们很熟悉。我时常想念她。挂电话常常正是凌晨三点。如果依然睡不着,就起来洗把脸,扭开灯一字一句地读《圣经》。读这些虔诚的文字,抬起头来,窗外是弥漫的夜色,沉沉地浮在眼前。空气冰凉而湿润。
趴在桌上,不知不觉睡去,一会儿就天明。
《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中说,我做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给如今仿佛对着镜子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会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如今长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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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路的记叙。
印记,纹路。
不以重逢,和相遇为目的的离开
--题记

一张照片。夏日傍晚,斜斜的灼热的阳光照射在马路上,水泥地面的质感看上去像麦色皮肤一般。
我突然想起了我曾抚摸过的一些皮肤,温热的,冰冷的。柔软的,生硬的。以及我抚摸它们的时候,停留在触觉深处的绝望。因为在有些时刻,爱与不爱竟然都是一样的。我觉得我走进了照片里,并且忽然很想在那儿停下来。
总有那么一些时年。怀揣着急切渴望被他人认真检阅的悲伤和激情,对路途抱有过分单纯的幻想和过分执拗的回忆。
那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情了。
初次远行,十五岁。在新疆。
花朵燃烧的国度。七月,阳光惨烈如葬。苍穹之下大地坦荡如砥,似一具静静躺下的心跳平缓的胸膛。雨过天晴,荒野泥土深处蒸发出交织着万物垂死与生息的气味,地平线尽头升起彩虹和鹰。日落时离开边境的小村庄,在回首时,看到两排高大白杨的轮廓,静静地在暮色中沉没下去,似有情殇之地般的忧郁。青如眉黛的俊秀山林,寸草不生的蛮荒戈壁,寒冷寂静的墨蓝色湖泊,星斗漫天的夜穹,还有维吾尔姑娘们宝石一般的明眸。
后来我为我心爱的新疆写了《远镇》。动情之处,似觉得那成了我最骄傲的伤疤。唯恐那片每一寸都浸染了父的气息的疆域,在来不及雕蚀在心坎上之前,便要淡灭在我的硬而凉的眸子里。
是的。那个时候我还有着少年的眼神。眉目很冷,似整个世界只在一句取舍之间。而这不动容的眉目之下,却有着一腔找不到出口的盲目的青春,亟待被审阅。彼时我仍相信生命的挣扎,因而在自制的痛苦中接受自我凌虐与自我同情。
有那么多次,我总说,我想要回到新疆。
在丽江、香格里拉、西藏,等等十分流行而有情调的地名之外,我最想回到的地方,是新疆。
我似曾觉得,我该在那里出生,成长……围绕着一片葡萄园,玩耍,歌唱,舞蹈,劳作,恋一个男子,嫁给他,为他生子……过一世不知炎凉的纯善人生。就如同我看到那些牵着马匹走过草地的维吾尔小女孩黑亮如同谎言般美丽的瞳仁,所臆想到的人生那样。
其实如果换一种可能,我不愿做我这样的女子。
但,人生往往只是一个因为脱口而出所以不够通顺的陈述句。并且即使有所欠缺,仍没有第二种假设。
犹记得那日在北疆边境,漫长行车,从中午、下午、黄昏,直至深夜。在随夜幕低垂而渐渐窒息般静谧的庞大的黑暗中,单调的疲倦像链条一样捆缚住知觉。在坦荡如砥的荒原上,锥子般尖利的车灯打亮了两条循着路基不断延伸的浅浅辙印,更远的地方尚且埋藏在黑暗中,似一个洞穴般神秘而晦暗的诱惑,引你驶向遥远的未知地域。头顶没有月光,只点缀稀疏星辰。这样的情境,是一个巨大的,切肤的,关于生命的隐喻。
在新疆时,我还用那架胶片相机。留下的,也只是些许不曾洗印的记忆。我不能轻易地把它们像而今泛滥成灾的数码相片一样上传到网络里,电邮给朋友,或者交给编辑,登载在杂志的页面上。
但我却这样的清楚,用小学语文课本上那篇印象深刻的《旅行家树》式的结尾来说,便是"与其把我心爱的新疆印记在相片里,不如印记在我的心上"。
就像当你看着一张我站在高山冰川顶峰的垭口,穿着夏装,被零度以下的烈风吹得瑟瑟发抖,咬着青紫的嘴唇面对镜头的照片,并不会知道,那一刻我内心剧烈地痛楚而真实,对生之旷阔充满了嘶吼的欲望。
所以,当我现在这样拉开一卷底片透着灯光看的时候,左与右,明与暗,皆是颠倒。一张一张地拉过去,那些衬有风景的笑容渐渐抽象成极不真实的幻象。
当我拉着时光的底片,过去便似乎又可以倒带重回。
那样的时刻,我这样容易想起和你共度的年岁。我常觉得恍若一场梦境,以为我们泅河而遇。醒来方知,我们不过静静站在命运的彼岸,相望却未相见。
我爱上的,是你给我的一半影子。
要再回到新疆。回到新疆。
回到童年以西的故国,寻见父亲的容颜。在秋日的山林间,在远镇的灯光里,安然忍受毫无指望的等待。要在惨烈如葬的七月骄阳下走马,要在旷地上迎着大风歌唱和舞蹈,把生命的模样勾勒得兴高采烈。
却也要在边境小镇的落日里,当两排高大白杨的轮廓静静地沉没于垂死的暮色中时,伤心欲绝,伤心欲绝地回头看你。
尽管你根本不会出现在此时,此地。
我于是转过头来,静静低头继续走上离途,忽然明白其实悲伤深处空无一物。
如果我不能再回到花样年华,请让我回到新疆。
让我回到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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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塔利亚高原金红色的落日,我只在书中读过,也或许在一些色彩忧郁的无名油画中见过。那是文明在历史中受难的伤口的颜色,又有时间赋予的触目惊心的结痂。那种红色,名字叫做土耳其。
到达伊斯坦布尔那夜,下着大雨。飞机引擎静下来之后,听到雨点撞击在舷窗上发出的昏闷而细密的声音。机舱里的灯都亮了,陌生乘客全站了起来,取各自的行李。那个时刻,忽然很想抓住伱的手。
但我知道你此刻只不过是在远方忘了我。
我极疲惫,觉得冬天来了。十月的落雨总是叫人心中沁出一股记忆觉醒时的创痛。在有梦的夜里,我知道自己与你并肩沉默着走了一段清晨的路,醒来的时候觉得安心。彼时睁开眼,看见来到伊斯坦布尔后的第一个清晨。窗子外面焜黄的梧桐树叶穿过风的声音在明亮的光线中招摇。
清真寺的宣礼塔上回荡着穆斯林高亢的早祷歌声,一群鸽子随之飞散在空中,在翅膀的阴影下,我重新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忘记了你的脸。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你可记得。
我在小亚细亚半岛,想起你来。幻想能和你重新坠入恋情,当站在海峡边的灯塔上眺望伊斯坦布尔。
早晨在街上逡巡的时候,我停在橡木色的橱窗前窥看里面闪亮精致的瓷器和气色非凡的各种地毯,美丽羞涩的土耳其年轻女店员一直无声的注视着我,神情中有迟疑的温暖。叮当作响的有轨老电车经过身边时我后退避让,无意中伸手触摸了一块拜占庭时代的青砖,那大理石浮雕是凹凸有致并且冰冷的,竟好似你的脸。
我看到在塔克辛广场上拍照合影的恋人,相互依偎,因畏惧耀眼的阳光而微微皱起了额头,神情更加忧伤,或许即将分别。小伙子给了喂鸽子的老人两个拉里。黄昏时分,我坐在咖啡馆硬的让人腰疼的木长椅上喝完一杯土耳其红茶,那只像郁金香般的小玻璃杯散发着余温,我双手握着杯子,潦倒而无所事事地观望夜幕低垂,伊斯坦布尔的夜空渐渐下起了雨,疾风从窗缝挤进来,其声如泣。当我低头匆匆走过热闹的街市,殷勤的店员们纷纷叫着,欢迎,欢迎。
像是走进了一部布景地道的欧洲电影,只是身边还没有撑着黑色雨伞,竖起毛呢风衣领子并且沉默不语的行人背影。我总觉得十月的秋天,就该是属于伊斯坦布尔的。一条街道便是一场帝国旧梦。一片落叶便有一则皇朝陈事。我在听得见窗外欢快歌舞的雨夜睡过去,直到梦境中或许会见到你,便觉得欣悦。
这是在二十岁的年头上,因为心中的恋慕与忘却,我来到土耳其。这是一个因为历史久远所以连名字都似乎附这一层灰尘的国度,拂开那一层灰尘,是一片长久眺望海洋的大地。过去听说有一种蓝色叫土耳其蓝,印象极深,令人联想起全身裹着黑色头巾和长衫,神情平静略带忧伤的穆斯林妇女。
十一月的时候去了南部的安塔利亚。地中海滨的度假胜地,十一月是初雪的季节,而这里却如同盛夏,抱着冲浪版的赤身少年跑过街道,棕麦肤色的高挑女子穿着泳衣躺在海滩上。海岸悬崖上蓬勃盛开着瀑布般的紫红色玫瑰,大片的草坪在剧烈的阳光之下绿得透明,在翠绿的丛丛树冠的缝隙之间,地中海银蓝色的海面正若隐若现。
这里美如逝者的诗句。我正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前方充满着蓝色,动人的仿佛即将破碎。在遥远的深处,流动着柔软的光芒和潮水。美得连疾风涌过来时都忍不住回头观望,因此最终迟疑而轻柔的扑在脸上。我一整个下午久坐海边,无所言语,直至暗红的夕阳从背后投射出昏沉的光线。其间我曾拿出铅笔在小册子上给伱写信,抬头之间看到海水蓝得叫人心疼。一直深深得疼进心底里去。
因我爱着伱的时候,心便是像这般深深地蓝着的。
我面对大海,对远在东方的伱说,You are my blue .
我找到一家小邮局,将本子上的信撕下来装进信封寄给了你。邮票上有安塔利亚的字样。走出来的时候我慢慢想着,这么多年,你不曾给我写信。伱甚至不记得我。但当有别的人在信中这样对我说起,“就像我见日光渐稀,才惦记起时间的方向……只是可惜了有些话,在那些无光的时间,终究如尘埃般,一无所有地消散”,我还是会在退却的眼泪中想起你来。
我住的宅子在登尼兹利城的市郊,隐于郁郁葱葱的森林中,房间在二楼,每日清晨睁开眼睛,即可便看见窗外高大俊朗的山阔以及明亮的天云。雾色被光线染透,变得淡薄。我习惯在这样的时刻回顾梦境。在旅途上做很多很多的梦。梦境很旧很旧,但醒来之后发现天花板是完全陌生的。这种感觉是极至的落寞无力。心情寡淡下来,觉得有些事情已经无所谓你是不是知道。我只管佯装忘却便可以耿盛势而薄情地过下去。
穿着薄衣便去山中晨跑,松林中鸟啾禽啁,常有小松鼠躲在路边。脚下红土柔软,空气清新如洗,面带微笑的和每一个迎面而来的晨跑者用土耳其语说早上好。在半山腰时停住,望见线条柔和的重重远山在晨曦中呈现出洁净的蓝色,又近到远一层层地淡下去。
婚礼。夜晚。幼童的笑声。海。晴朗。无眠。高原上的歌声。女孩和舞蹈。面包。甜食。一夜行车。生薄荷。云朵。雨。涩哑难言的思念。我又看到她的信。她说:青春太美好,让我觉得无论怎么度过都是浪掷。
昨夜与一些来自巴西、摩洛哥以及土耳其本地的年轻朋友们聚会,之后又去了在帕慕克举行的Blues音乐节。整个人潮涌动的乐场充满着浓郁的巧克力雪茄味道。香烟,啤酒,像是燃烧一般妖娆扭动的肢体……这声色浮动令我低下头,再一次的想起你来。
音乐会还未结束,我们一行人离场开车回家。半途中Ibrahim表示想要给我一个惊喜。他很快把车开上狭窄山路,周围黑暗一片,转弯很急,车速很快。危险总是能叫人兴奋。十分钟后我们把车停在山顶,下车来,在十一月的秋夜,仰头望见满天壮丽的星光如碎钻般散布在苍穹。 在黑暗的山坡上步行一段,前方一座壮观的古罗马圆形露天剧场顿时呈现在我眼前,彼时我几乎惊讶的失却呼吸。Ibrahim说,这是六千年前的遗迹,繁荣之时是罗马帝国的中心。这个双层的古老剧场容纳一万二千名观众,数千年来,经历许多地震,仍完好的保存下来。
这时我肩头落满星光,站在早已失息的帝国残梦深处,听到罗马骑士的铁蹄声以及古希腊悲剧的咏叹。于是在你听不到的远方轻声说,somehow I will show you that you are my night sky .
而路途需要具备随时离开的悬念才会值得留恋,如同一个人的情迹,总是找不到出自己之外的读者为之垂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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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个无所事事的冬天,阴冷至极的天气挥之不去,这样地怀念晴朗。想起了一些风平浪静的秋天。在草色凄然的辽阔荒原,或者是静闭的绵长海岸,独自顶着温煦的阳光散步,似要感激涕零一般地珍存这一小段被悉心雕刻的时光。
因为睡眠不佳,常常熬到凌晨天亮之前才能睡下。反复听的都是一张电影原声。《Atonement》。弦乐之声在夜里慢慢打开,因了每一声起伏都映衬有一个深情的画面,而听起来充满了诺言般的伤感质地。
被诟病的是这部电影MTV式的拍摄手法,以及多处过于煽情的镜头渲染。这种挑剔的批评丝毫不会影响我毫无顾忌地表示极爱这部片子。事实上我仍旧停留在热衷华而不实的年龄,但谁又能毫无漏洞地证明这样就是纯粹的可悲呢。我喜欢的是片子里眼睛接近宝石蓝的英国男子,深情而忧郁的眉目和嘴角。辞切动人的独白,似凝固着宝石蓝的深海。
Find you. Love you. Marry you. And live without shame.
一个女子应当不枉此生,若获得这样一句深情直至溃不成军的情话。过于富有美感的镜头自然赋予了战争与爱情一种脱离现实的浪漫,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一直试图把两者完美化的期冀。在怔怔地目送着红色巴士离去的时刻,士兵拽着心上人给自己的明信片,独自低声说,我爱你。他的神情与声音有十二分的郑重与隐忍,一下子叫人痛心起来。
真是个美好得只适合,也只可能存在于电影中的男子。
由此想起来几缕花落叶败的旧事。
在而今这个粗鄙的时代,感情常常是暗无天日的自残,一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闹剧。因了活得拙陋,内心抵御孤独的壁垒不堪一击,所以反反复复地捡起与放下。但若是谙熟人与人之间的维系有多脆弱和徒然,便会心存对了却时刻的默许和平然。
却是这样的艳羡过那些倾其所有付出心力,用感情抵御时间、世情等种种客观的有情人。如履知遇、诺言、背叛与原谅的薄冰,步步为营地朝着殊途同归的终点走下去。那些脚步天真、笃定的时年,不切实际的盲信,叫人痛心的善良。
毕竟深情的代价要比恩惠更加昭然若揭,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一声。而何年开始,我们沦落至这般的自私而不信,即便给予,也要在千般地确认能够不被辜负之后。爱着他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旧日情缘不过沦为今日的谈资,这是一种对幸福的自我否定。是的,若爱得潦草,便等同于在开始的时候便在放弃。
十六岁时遇到第一个送花的少年。让我闭上眼睛说要给我惊喜。我见到满目伤口般暗红的玫瑰,其实早有所料。但我仍旧显露出欣喜,因知道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束真切的深情。不忍心让他失望。他执意将我横抱起来。莽撞而生硬的感情,过于赤裸直接,因而不是我期盼的样子。那一刻我内心这样的惊慌。我在他怀里有一瞬间闭上了眼睛,却与幸福无关。
花朵的华而不实与朝生暮死,果然是爱情最精确的隐喻。难怪成为爱情的图腾。
大抵是因为不爱。是的,一定是的。否则怎会有这么多的不甘,怨悔,以及肮脏的伤害。聚散无常也许是有失偏颇的。分与合在手中其实都有所掌握。只是我们常常遵循的是趋利避害的人性劣根,而非心之所倾。
我想大概世间女子大都逃不过感情这一劫。既然知道在劫难逃,便至少面对得从容漂亮一些,不要留下些许怨悔的借口。
说着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却不愿喝完杯中的酒。
想要再唱一首歌。
再唱一首歌。
为我们没有见证过战争的生命,或者没有见证过伤害的爱情。
关于这部电影的名字,《赎罪》,似乎与《圣经•出埃及记》中的《十诫》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多多少少有所关联。
电影的名字翻译为《赎罪》,我却总是记成《救赎》,大致相同,却也有微妙差别。因为是凯拉奈特利的影迷,所以对片子翘首期盼。惭愧的是自电影下载下来之后,有很多次尝试观看,却对电影开头的那些铺垫没有耐心,有三次都在看到十多分钟的时候停了下来彻底放弃。没有想到等我静下心来看完了电影之后,却是这样的不可自拔,之后又反反复复看了十多遍,度过这个冬天很多情绪参差的夜晚。
被战火点燃和毁灭的生命与爱情似乎就应当是这样的。
1940年6月1日的夜晚,敦刻尔克大撤退的最后一天,身患败血症的士兵,在结束了一场关于往日回忆的梦境之后,睁着眼睛死去,手里紧紧攥着一叠残破的书信与明信片。四个月之后,书信和明信片的另一个主人也死在了躲避空袭的地道里。事实上也没有人会记得--在一九三九年,或者又是一九四零年--那些浸泡在炮火硝烟的时日,他这样郑重而深情地对她说起--

  Dearest Cecilia,the story can resume. The one I had been planning on that evening walk. I can become again the man who once crossed the surrey park at dusk, in my best suit, swaggering on the promise of life. The man, who, with the clarity of passion, made love to you in the library.
The story can resume. I will return.
Find you, love you, marry you and live without shame.

  这切合的似乎是简贞所言的,深情若是一桩悲剧,必定以死来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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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这是在你二十岁的最后一天,于中午11:33动笔的信。七。
昨天你在blog里写道,告诫自己,我将感到温暖。我将感到温暖。
我便明白过来,你的落寞。
我知道你那日一个人住在北海旁边的酒店,没有带多余衣物。黄昏时分天色泛寒,诺达一座森然无边的京城再初秋的夜风中颤抖起来,下了冷雨。你想着,秋日近了。
我也知道你冷的不敢出门,夜里瑟缩在酒店里,躺在床上看潘晓婷对战金佳映的WPBA赛,肯一只发硬的面包。翌日一早,穿着短袖出门,冻得咝咝吸气。搭地铁经过朝阳门的时候,临时决定下车去商场买衣裤御寒。连续两日每顿都一个人在KFC埋头暴饮暴食,吃到反胃想吐,含着泪水进卫生间洗手。几日下来事情办得不顺利,你无功而返,及其落魄地做城际特快离开。回到宿舍推开门,看见自己的桌上放着一封旧日挚友的信件,以及一张朋友寄自中亚国家的明信片。
你当即坐下来,联包都未放,便拆开信读起来。
彼时,那是一种寂静的心情,但也是一种寂寞的处境。
七。我隐约知道你最近过得不好。这段时间……也似乎每个人都过得不好。一些不该到来的事情发生了,一些该留下来的事情又过去了。
一个人的世界悄无声息的倾覆,那种感觉像是走在汹涌的人潮中,肩上的笨重行李掉了下来,物品散落一地……自己须在拥挤的人潮中低下头,蹲下身来,忍受冷漠无情的行人的裤腿擦过你的脸,一件件捡起东西,装进箱子,重新站起来,告诉自己,继续走吧,路途尚未结束─── 即使重新捡起的东西已被别人踩的粉碎。包括你蹲下去的时候散落一地的尊严。
你也知道,这个世界可以有多冷。
冷到你收到一个人的短信,看到对方这样对自己说起─── “昨夜做梦并肩与你静默着走了一段清晨的路。醒来后觉得十分安心”─── 心底便温如春熙,似乎觉得有泪在即。
今日坐着空荡无人的公车经过一座斜拉桥,望见铅云沉沉的阴霾天色下,宽阔冰冷的河面被烈风吹起不断翻滚的波涛,缭乱而破碎的流逝,其状之隐伤,今我忽然想起你的脸。我一都明白,你为着不至于埋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而努力地做着活得丰盛的人。
活得丰盛,却也便会有丰盛的代偿。
我常常埋没于人群,路与各式各样的陌生的无法记认的面孔,想,面对这个人,是怎样活到了今日呢。
她出生。过着尿布蹒跚学步的时候。她小学三年级某天拿着考得不好的数学试卷,放学不敢回家的时候。她换下第一颗乳牙。她个子忽然拔高。她第一次来例假,从学校狼狈不堪的回家来,有些烦躁慌张,觉得说不出口,便写了纸条告诉母亲这件事。她参加秋游,丢了一件毛衣。她交了第一的男朋友。她高三毕业,读了本地大学。某天旷课睡了懒觉,醒来穿着妥协去开水房打水。她啃面包,在拥挤杂乱的宿舍读言情小说。她毕业了,她结婚了。房子只有五十平米,生活风平浪静。她此刻刚刚下班,面无表情的与我擦肩而过……
这擦间的一瞬间,我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从此也在不会记认这张面孔。
七,你看,乏力的生命甘于遵循轨迹有时候这样苍白空洞,苍白空洞得几近惊心动魄。
你自懂事之年,便暗自坚定着,不要沦落于这样的人生。
但即便如此有力的活着,都难免被轧在时光的轭下,于嘎吱粉碎的声音中明白自身的渺小与无力。
你这样的生命,已经过去二十年。
二十年间,你记认的是那些面孔,那些人事?你的生命的白纸,被渐次涂抹了哪些自己与颜色?
你曾经更跟说起,你在四岁那年的某天下午,你站在幼儿园门口等着妈妈接你回家,她却在所有人都走光,天色渐晚的时候仍不出现,于是你惶恐的认为她出了意外,再也不会来了。当时你难过至极,几近悲痛不持,站在马路边便放声大哭起来。而后的事情无非是母亲赶来,安慰着你把你带回了家。
但我明白你对我提起这见往事的缘故。那是你第一次觉得生命面临末日。尽管这样的末日,其实都总会过去,并且有延续。
就像一九九九年。世界经历的一个末日,然后继续到了今天。
如此以来,二十年间,末日之后,仍有末日。生命的峰峦,总须路过深不可测的低估。
七,你知道那本流行的漫画《NANA ─── 给世界上里一个我》。我其实也说不上喜欢,电影也不过如此(DVD播放中途我乏味地睡过去了),但也是应为学了日语,知道なな就是“七”,才对它忽然有点别样的感觉。
可你也知道,世界上绝无再有另一个我,正是如此,我们才这样寥落。
而这样也不错。日子将过得很整齐。失望将渐渐淡灭,容希望再生。
但我不是另一个你。我只是你自己。

堇年
200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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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些年,张艺谋的片子《千里走单骑》里面有这样一段旁白:“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我知道自己需要他们的帮助。离开别人我突然寸步难行,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很可怜。我不知道健一是否也有同感。他们长时间大声讨论着,我完全成了局外人。我发现,置身于陌生的语言环境中,你会更加感到孤独,此时,我似乎有些明白健一为何常来这里了。”
这是母亲喜欢的电影。在一个下着雨的冬天的晚上,我们看完电影回家。彼时风疾雨寒,我快步走路,忘记把母亲落在了后面。她忽然像无助的孩子般,唤我的小名,从后面犹豫着抓住了我的手,说,妈妈老了,该你牵着妈妈的手了。我们慢慢走。
那个时刻,我心底忽然十分悲涩,脚步重得迈不动。
好的妈妈,我们慢慢走。我说。她出生。裹着尿布蹒跚学步的时候。她小学三年级某天拿着考得不好的数学试卷,起自己幼年时的某天下午,站在幼儿园门口等着妈妈接我回家。等了很久,所有的人都走光了。天色渐晚,妈妈仍不出现。我惶恐地认为她出了意外,再也不会来了。当时我难过至极,手足无措,便站在马路边放声大哭起来。而后的事情无非是母亲最终赶来,安慰着我把我带回了家。
因心怀对回忆的畏惧,我不常提及这样的往事。那天是我第一次觉得生命绝望得如同面临末日。尽管此后的人生证明,这样的末日,其实都总会过去,而生活还会继续。
就像1999年。世界经历了一个虚妄的末日,然后继续到了今天。
如此以来,二十年间,末日之后,仍有末日。生命的峰峦,总须路过深不可测的低谷。
你也是知道,这个世界可以有多冷。
冷到你收到一个人的短信,看到对方这样对自己说起——“昨夜做梦并肩与你静默着走了一段清晨的路。醒来后觉得十分安心”——心底便温如春熙,似乎觉得有泪在即。
这年的冬天,我独自在土耳其。那是长久眺望大海的国度,停留久了会心生悲潮。如母亲喜欢的那部电影中的独白所言:“置于陌生的语言环境中,感到更加孤独。”因此偶尔有一些无可告人的心绪来势汹汹,却无处安放。
那日坐着大巴士经过横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巨大斜拉桥,三分钟时间从欧洲到了亚洲。伊斯坦布尔在这个秋日黄昏显得忧郁而苍老。铅云沉沉的阴霾天色下,宽阔冰冷的海面被烈风吹起不断翻滚的波涛,紊乱而破碎地不断幻灭与再生,其状之隐伤,令我忽然想起你的脸。
原来我爱着的一直都是虚幻的事情,心存太多的恋慕与忘却,同时有着几近不切实际的善良与残忍,爱与不爱浑然潦草,自知活得如履薄冰。在一些偶然的时刻,我常无端想起一些脸孔来。眉目淡秀,神情之中有一种一目了然的无情与不信。
那仿佛就是一些叫人心疼的少年们的样子。
我进而又想到,那些少年为着不至于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而努力做着活得丰盛的人。
活得丰盛,却也便会有丰盛的代偿。
我们常常湮没在人群,路遇各式各样陌生得无法记认的面孔。我时常好奇,揣度着,对面的这个人,是如何活到今日的呢。
放学不敢回家的时候。她换下第一颗乳牙。她个子忽然拔高。她第一次来例假,从学校狼狈不堪地回家来,慌张和羞耻。她参加秋游,弄丢了一件毛衣。她交到第一个男朋友。她高三毕业,读了本地的大学。某天旷课睡了懒觉,醒来穿着拖鞋去开水房打水。她啃面包,在拥挤杂乱的宿舍读言情小说。她毕了业,她结了婚。房子只有五十平米,生活风平浪静。她此刻刚刚下班,面无表情地与我擦肩而过……
这擦肩的一瞬间,我便猜测完她的人生,从此也再不会记认起这张面孔。
你看,乏力的生命甘于遵循的轨迹,是这样的苍白空洞,苍白空洞得几近惊心动魄。
自懂事之年,我便暗自坚定着,不要沦落于这样的人生。但即便如此有力地活着,都难免被轧在时光的轭下,于嘎吱粉碎的声音中明白自身的渺小与无力。
这样的生命,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二十年间,记认的是哪些面孔,哪些人事?生命的白纸,被渐次涂抹了哪些字迹与颜色?

  3

  极其年幼的时候,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过早目睹并经历一些成人游戏与世事消极。过去自以为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但表象之下,这种缺失却在多年后逐渐显现,不可控制。
在土耳其的时候,我曾经寄宿在一个四口之家。丈夫与妻子,儿子与小女儿。某个周末,他们带着我,特意开车两百多公里到Izmir的宜家去购物。
那日我随这个四口之家在IKEA里面逛来逛去,看到他们商量着,要为小女儿添置一张这样的床,要为工作间买一盏这样的台灯,要给儿子买套这样的柜子……中午在IKEA FOOD吃了快餐,下午又逛了一阵,然后离开IKEA,在附近的商业街购物。丈夫给一家人买了星巴克的大杯咖啡,妻子站在他身边一边喝咖啡一边用夸张的嗓音大声唱歌,亲吻他的脸。傍晚的时候我们坐上车回家。丈夫开着车,收音机里放着波希米亚风格的欢快民歌,他兴奋地跟着节奏用手指拍打着方向盘。身边的妻子坐在副驾的位子上,不停地回过头来亲吻小女儿的脸蛋,说,oh, sevgilim,seni cok seviyorum.(哦,宝贝,我真是太爱你了)。小女儿坐在我与她哥哥中间,不安分地动来动去,一直试图从后座钻到前面去亲吻妈妈的头发和爸爸的胡茬,用甜稚的声音给爸爸妈妈唱刚刚学会的儿歌。渐渐地小女儿困了,她哥哥便把她抱过来放平在后座上,脱掉了她的小鞋子,将她的头托在膝上让她入睡;我爱怜而艳羡地看着那个如水晶天使般可爱而傲慢的小女儿:她躺在哥哥的怀里,前座便是他们相互恩爱的父母,妻子一直将手放在丈夫的膝盖上……
彼时情景的温暖,好似足以令人世的薄寒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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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刻,我被一整天来持续目睹的过于浓郁的幸福所狠狠击中——尽管我明白他们只是无意中在我的伤处表示了恩赐。我转过脸去,面对车窗外异国他乡的寒冷夜晚,在他们一家人温馨欢娱的背面,顿时泪如雨下。
因我忽然记起了他的脸。我亦记起了多年前他唯一一次抚摸我的脸庞时,我竟因为与他向来生疏,而羞怯地垂下眼睛,不敢抬头。在我的视野中,只有他洁白的衬衣袖口。以及冰凉的指尖。那是父亲这个词汇在我头脑中所能搜寻出的全部断章。
而又不仅仅是如此。
我忽然记起那些代价,恩慈,离伤,言不由衷,充满了沉重与误解的昔日岁月,那些遥远得已经拼凑不全的父的气息……我以为生命如果残缺便会有丰盛的补偿,我一直这么以为着并期待着,期待着并且以为着。一如十九岁的时候挚友的信中对我说起的那样,“以前,我知道除了你告诉我的那一部分,必定还有许多更艰难的事情。你总说怕我觉得你在抱怨,不晓得我也一直知道,对于你所有过的一切,你能做到今日,已属十分不易了”。彼时因为这样稀有珍贵的懂得,以及那些艰难时日的重新提及,而感到辛咸的眼泪烙在了旧的伤痂上,痛得失语。
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这不过是一笔公平的等偿,如我向来以为的那样,连同情都是耻辱。若心底已经是冷的,便不会畏惧皮肉之寒。麻木即是一种无畏。我以为这样的就够了,却偏偏忘记,若心底已经是冷的,便会畏惧暖热。而我今夜不小心过于接近这样的温暖。
彼时我手里紧紧攥着电话,有强大冲动在那一刻打电话告诉母亲,我想念她,此生无论人情冷暖,我们能够相依为命。我亦爱我的父亲,过去是我的不懂事,让我再见见他,只见一面就好……若还不算迟的话……但是我担心我会泣不成声,我担心眼泪这种耻辱的东西会惊醒那些彼此都不愿意再重提的陈事——我担心她会因此担心我。所以我还是沉默着,忍得心绪疲惫,连哭都没了力气。泪很快就干涸。
那夜回到家里,我在灯下展开一张白纸,希图写一封信,记下今日的事情,寄给能看懂的人。
下笔几行,便不知所言,亦不知自己可以写与何人……我执笔不动独坐良久,心中越渐荒凉。罢了,心潮已静,事已过。索性揉掉了信纸,熄了灯。在暗默中,其夜如殇。
其实我不知道忍与不忍,到底哪一种才是对的。但在追究这个答案之前,我似乎就已经习惯了前者。

   4

若再给我一些空白,我会这样回忆起土耳其。
清晨的时候与他在清静无人的森林中散步。在良久的沉默之间,只听见鸟叫与呼吸声。云山在近,晨光清明无瑕。风入松林,涛声悦耳。四下是深深的雾,犹如一段缭绕不去的往事。忽然感觉路那样的长,好像是过了一生。
在回去的路上,有老太太走上自家阳台,向我们道早安。老太太问他,是否能帮她摘下这棵树上的橄榄。他微笑起来,像翻墙逃学的少年一般爬上树,帮老太太摘了一包青绿的新鲜橄榄。
早餐之前,他换了浅棕色的衬衣,从楼上下来,拿着一本诗集,坐在我的斜对面,一句句用希腊语对我朗读。
在温泉池水中的时候他拉我过来,突然用力拥抱我,吻了我的肩。我惊诧于这样一个怀抱的直接,赤裸与熟稔,那一刻想起的是父亲。
夜里11点,我们在咖啡厅玩了三局美式桌球,很久没打,手感差劲。最后的一杆我们赌了巧克力,结果我输掉。打完球出来,他又开车带我去酒吧。
要了大马克杯的当地啤酒,还有Camel香烟。他笑容疲倦,眉宇之间隐藏有一片不曾洞开的深暗天地。为我点烟的时候,不由分说地捉住我的手,握在他的手心。又轻轻拨动我的项链,将搭扣一点点挪到颈后。指尖冰凉。
我问他,你与你的妻子怎样相遇,怎样结婚的?
他只是笑,然后说,我与她已经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们,我还是和妻子孩子们住在家里。我掩饰了自己的惊讶,回答道,你真是一个好父亲。
那日与他以及另一个朋友去登山越野。没有路,在荆棘与峭壁之间攀爬,路途异常艰辛,后来打雷下雨,脚下滑得不行,更是觉得随时都可能摔下陡崖去,粉身碎骨。在途中他脱下冲锋衣给我穿上。终于到达高山山顶,感到自己因为血糖骤降而晕眩。
眼下是一片雨雾中的淡淡小城,被层层山峦环绕,像是一句多年之前的情话,静静搁浅在无人知晓的岁月深处。大片铅云贴着红屋顶缓缓游移,沉重得摇摇欲坠。远处的山峦呈现出深浅不同的蓝色,一层层渐次淡入天际。我俯瞰这座异国小城,乡愁逼上心头。
坐在他的车里,路过阳光下番红花盛开的林阴道,影子斑驳地打在挡风玻璃上。车里放着一段无名的钢琴曲,他叫我的名字。一直呢喃。我问他,你喜欢这个名字?
他开始笑,说,不,我怎么会喜欢一个名字。我喜欢你。说完他伸手抚摸我的脸与脖颈,我转过脸去,望向窗外:林阴道的尽头正是一片阳光照耀之下的荒城,远处清真寺的宣礼塔耸立在一片苍黄的白杨树梢中。他抚我时的柔和手影映在车窗上,衬着天空的底色,仿佛是飞翔的鸽翼。
这只是一场优雅的调情。因年龄已教会彼此付出的禁忌与心动的界限。

   5

  我为她拍的照片。11月,在土耳其南方城市安塔利亚,她静静坐在高高的海崖边缘,面朝遥阔无边的地中海,脸上有渐次退却的笑容。我为掩饰自己的动容而举起相机挡住自己的脸,为她按下了快门。逆光。她的脸孔完整地沉浸在暗中。
那个停顿的瞬间,我就这样看着镜头中一片蓝色的大海,想,她将有美丽人生。

  6

  因对自己的婚姻抱有遗憾和羞耻,他的妻子对我说起她自己时常不快乐的时候,竟笑得羞赧而灿烂。十五年。十五年的家庭主妇生活。从一个心如清湖的纯善少女,直接过渡到与一个男人日夜厮守的主妇生活。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为他生儿育女,打理一个家庭,跟随他事业的变动而背井离乡……而男人以及他的家人对待这样一个贤良妻子的态度,竟与对待一个仆人无异。那夜晚饭过后,男人和他的孩子们全都懒懒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她端来甜点。她说,我想送蛋糕给娘家的父母。说完却没有人搭她的话,更没有人愿意陪她在夜里出门。
最后她叫上了我,拿了丈夫的车钥匙,独自开车送蛋糕给娘家。
那夜车开到了郊区,她忽然哭了起来。我没有说话,静静坐在车里,听着她的哭声:为着十五年漫长而沉闷的不幸婚姻,或者仅仅是这一个叫人易感的晚上。
十五年,今后还会更长,更长。她知道她一生都会被占据,亦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她擦干眼泪,笑着说,对不起,我不该这样。
我说,没关系。
笑容让她的脸看上去更加充满了放弃。岁月让她相信了挣扎的徒然。

   7

  在小亚细亚初雪的黄昏,我闲来练字,临了楷帖上的一首七律,写着写着竟动容得心酸。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曙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此下的心情可曾是一种乡愁?

   8

  去往埃菲索斯。
爱琴海东岸的金色平原散布着希腊的荣光,沿途是古希腊废墟,古老的城邦,散落在山地中的年代久远的大理石浮雕,以及众多欧洲早期封建时代的伟绩。从登尼兹利到爱琴海岸古希腊遗址埃菲斯的沿途,12月依然温煦如春,起伏的森山被壮丽的秋色层层浸染。炽烈无瑕的阳光下是大片的原野,有棉花田,苹果林,橄榄林,山丘上有松树,橡树,墨绿的植被间破开一簇簇金黄色的高大白杨,似宣礼塔般高高耸立……静静的田野深处,是硕实累累的果树林,散布着童话般的农舍,老旧的铁轨,戴着头巾扛起箩筐收获苹果的农妇……
我顿时回忆起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与物性》中对梵高的油画《农鞋》做出的解读:
从鞋具磨损的内部那黑洞洞的敞口中,凝聚着劳动步履的艰辛。这硬邦邦、沉甸甸的破旧农鞋里,聚积着那寒风陡峭中迈动在一望无际的永远单调的田垄上的步履的坚韧和滞缓。鞋皮上沾着湿润而肥沃的泥土。暮色降临,这双鞋底在田野小径上踽踽而行。在这鞋具里,回响着大地无声的召唤,显示着大地对成熟的谷物的宁静的馈赠,表征着大地在冬闲的荒芜田野里朦胧的冬冥。这器具浸透着对面包的稳定性的无怨无艾的焦虑,以及那战胜了贫困的无言的喜悦,隐含着分娩阵痛时的哆嗦,死亡逼近时的战栗。
在诗一般的暮色里,我眺望原野,想——如果有来生,要做那棵平原上的果树:守望着一片深深的棉花田,身边有一间朴旧的农舍。清晨有浓雾与露水,夜晚有星辰与月光。我将等待并爱恋着如歌四季:春花,夏草,秋风,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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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
高三那年妈妈来看望我的次数更加频繁。每次她来学校于我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放风机会。妈妈总是开车带我到陕西街的贾家楼去吃饭。成都餐厅多如牛毛,蜀人做川菜手艺大都不错,甚得滋味。银杏或黃城老妈等吃排场的地方我是不够档次去的,最喜欢的就是陕西街的钟老鸭和贾家楼,还有对面的兰州拉面,可作早餐。犹记得贾家楼的果味芦荟和清蒸鲈鱼鲜美异常,我每次必点,且不论其他菜色如何,我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两份芦荟和整条鲈鱼。母亲坐在对面眼神爱怜地看着我吃饭,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夹菜给我。沉默无话的背后,又似有千言万语的叮咛。抬眼若目光相撞,便各自心里都会酸涩难过起来。我害怕那样的感觉,所以只低头吃饭。
不知为何,而今回想起来的时候,是时的枯燥生活变得抽象而模糊,反倒是些许微小的快乐,清晰得毫发毕现。那时班里几个官僚主义分子组建了国务院,可是后来主席曲和保送了,总理被北外要了,剩下小秘还坐在我的前面。那个一身青铜器臭味的历史狂一心想考川大的历史系,忠心耿耿地要在大学继续做主席的幕僚,尽管事实证明她仍然投奔了资本主义,在香港的大学混得有模有样。过去在她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她的宠物,经常一下课,她就摆出令人发指的傲慢姿态对我说,走,跟主人出去遛遛。
高三同桌小青是数学老师Mr.Snake的小妾,班长小白是他的正室,两人皆是数学老师的爱妾,正所谓“青白双蛇”一对。小白习惯秋波到处抛,估计体检老师要是不领情就要判斜视的那种,虽然她和我左一声阿姊,右一声壳壳地叫得亲热,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到她们的数学真传。姑且就让她俩姐妹争完北大争清华吧。
至于曲和,据说经常在网上被误认为是个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而这种猜测实在说明政治课上的口号“要善于从现象认识本质”并非无用。我曾为小青对她的一句形容佩服得五体投地:“单看她那一双脚,纯粹就是一个馒头上插了五颗胡豆。”
如此一只真人版机器猫,总是不费吹灰之力便疯狂激发出所有女老师的母性。过去我跟她在知性美女生物老师面前争宠的时候,她只要一摆出那副幼儿园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我就知道我又一次注定全军覆没。她的嘴皮之利索,官僚意识之浓厚,以至于高三的某天晚自习之前,雨过天晴,我对她说,看,窗外的晚霞好漂亮!她嬉皮笑脸地回我一句,怎么着,党的光辉吗?——我真想拿圆规给她戳下去。
还有区区,过去曾经被我叫做翠翠,因为她在学完语文课本上节选的《边城》之后,便数次念叨她喜欢沈从文。我索性赐女主角之名“翠翠”于她,顿时众人欢呼。高二以来的日子,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今天你帮我提书包,我去冲饭(即冲锋食堂排队买饭),明日我帮你提书包,你去冲饭。常常是别人还没有找到座位坐下来,我们便吃完午饭回宿舍了;而晚饭吃完,我们都会去散步,绕着学校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还是不想回教室,总是拖到晚自习铃响,才你拽我我拽你地上楼。如此的后果就是,两年过去,我们两人的吃饭速度已经快到他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以至于毕业之后,我在大学食堂再也找不到人吃饭,因为没有人能够忍受自己筷子还没有动几下,对方就已经吃完,然后恶狠狠地盯着你叫你快点。
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吃饭。而每次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地想她。
高三的尾声,身边的朋友保送的保送,出国的出国,走了不少。那时兵荒马乱,并肩作战的死党却渐渐变少。好像大家一夜间就疲倦而沉默了下来。曲和被保送了之后,就堂而皇之离开学校开始远途旅行、养猫,总在我为万恶的数学题生不如死的时候,发来短信,说她正在平遥的酒吧邂逅某某,或者正在广西乡下的河边坐着洗脚。
小青被北大保送了之后,仍然十分恪尽职守地留在我身边做同桌,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推推眼镜,一本正经地提醒我,不准咬手指甲,要奔清华。
区区已经通过了中戏的专业考试,意味着高考不需要数学成绩,每日优哉游哉,拿着就算100分制来看也不及格的数学试卷面不改色地从Mr.Snake面前走过去,气得他够呛。
5

  两年之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忘记。如果没有忘,何以记。
忘记晚自习之前为了复习单词准备听写而不去吃饭的日子,忘记因为二诊考飚而削发明志的孩子,忘记打满了凌乱草稿的本子,忘记做也做不完的卷子,忘记放在课桌上残留着咖啡的杯子,忘记我们坐在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晚自习的桌子椅子。
在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放了温书假的那天,我带着逃亡的心态离开了学校。收拾完所有的书本,足足装了五大箱。
一路骊歌,我与学校渐行渐远,从车后窗看过去,那几栋再熟悉不过的平地拔起的米色建筑越来越小,缓缓陷进地平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上的绿色路牌一块块闪退而去,十公里,二十公里,一百公里。一些面孔越来越远,一些事情越来越淡,像经幡一般挂在时光的轴线上,被拉成了一条渐渐绷紧的弦,最终断掉。
此番离开这座我度过花样年华的城市,虽早已是轻车熟路,却有了诀别的意味。后来还是很多次像所有过客一样在成都进进出出,但不再是那种诀别的意味。
我狠下心来,再也没有回学校去过。我曾想,那一片弹丸之地,不过一片操场,一座大楼,几块绿茵,几条曲径……这何以承载得起一茬又一茬鲜活得历历在目的青春。
这一切将在我那被回忆肆意篡改的头脑中,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夜夜夜夜不断下坠,总有一日尘埃落定。青春还是那样美丽而遗憾,我已走过。
光辉岁月啊。
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6

  2005年夏天对我而言是个毕业的季节。每个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他去哪儿。
一夜之间就各奔天涯的味道。
北上临行的前一夜里,与曲和彻夜说话。翌日她在月台上为我送行,我站在缓缓启动的列车上,谙知即将离开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一时动情,落了泪。泪只两滴,抹掉就干了。转过身去不忍再睹她的身影,就此决意在捉襟见肘的世情中冷暖自知下去。
北上之前曾有朋友对我说过,天津是一座尴尬的城市,你去了便知道了。
我无动于衷地笑,那又如何。这对我而言不过是座干净孑然得没有任何记忆,没有任何朋友的城市,以处子之身展现在我眼前。不是北京那样的梦想之城,也不是成都那样的回忆之城。我要的便是这样的置身度外。要的便是这种干干净净的陌生。
梓童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那个时候刚进学校,沉淀了一个夏天的失望仍然直白地写在脸上,冷漠不近人,顾影自怜,走路都懒得抬头。开学半个学期之后我还叫不全班里二十个同学的名字。
因为是小班授课,所以总感觉是在上高四。教室里的位置是任意的,但是无论前面的人怎么换来换去,最后一排永远是空给我的。上课的时候我一个人占据整整最后一排空座位,独自埋头看英文小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如果被老师提问,我就气定神闲地请他再重复一遍问题,然后用流利的英文想当然地作答。老师总是无可奈何地说,Yousaidsomething,butyousaidnothing.
我以为我会这么独来独往地过完整整四年的。终于有一天,梓童走过来,叫我的名字,说,你做我师父吧。
我合上书抬起头来,哦,好。
那师父,以后我挨着你坐吧。她脸上有小孩子得寸进尺之后的狡黠表情。
哦。好。
梓童是一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记得新生大会上,全班人第一次坐在了一起。我扫了一眼,心想,唉,只有四个男生,而且论相貌而言其中三个都叫人不敢恭维。
剩下的那个还可以恭维的,就是梓童了。
结果她也是个女生。为此我彻底无语了一阵。那会儿正是李宇春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中性美成为年度热门词汇。我看着梓童这个孩子,觉得她独立,干净,帅气,礼貌,懂事,是少年时想要成为的样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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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疾而终,无关痛痒。好像一群浮游生物。几位经常特意来看康乔的女孩子,激动地在角落窃窃私语。我索然无味地挑开了目光,对叶笛说,情人节那天要组织一场演出。
自己画了几张海报,有非常明亮的色彩,衬上灰黑的干搓飞白,看起来非常漂亮。基本运用水粉画的技巧。我一张一张地贴了出去。
那天晚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叶笛在奋力地打鼓,神态甚是纵情,非常喧嚣的一些歌,也许是她新作的。我不是很喜欢。我希望她能安静地抱着吉他唱一首节奏恰到好处的羞涩的歌。像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样。
我走上台去想跟她说换些歌,刚刚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双手轻度痉挛着抓住我的肩膀,说,伊宁……对不起……让我休息一下……
康乔回过头来,担忧地说,老板你就扶她下去吧,这里还有我们。
我就把她带到配果间,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叶笛躺在沙发上,看起来非常糟糕。
需要去医院吗?
不,我一会儿就好。
你经常这样吗?
……
我给你倒水?
叶笛端着杯子,从裤兜里拿一小盒药丸,然后吞服。
你吃的是什么药?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说,伊宁,我现在不想说话,好吗。
她闭上眼睛转过头去。我悻悻地出去,回来找了一件大衣给她披上。回来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我看着她,俯下身来,迟疑着抚了她的脸颊。关上门出去。
康乔他们还在演奏。人依然很多。我坐在中间,一把一把地仔细观赏墙上的澜沧刀。灯光晦暗,我听见康乔在唱Cohen 的《Famous blue rain coat》。客人们突然很安静。他换和弦的时候左手和指板摩擦,声音尖利。但我只觉得康乔声音太年轻,并不适合。
凌晨两点的时候打烊。我轻轻走进配果间,开门的瞬间,光线打在叶笛的脸上,她仍躺在那里,睁开了眼睛。
我问,你好些了吧。
她笑了笑,好些了,谢谢。
康乔走过来说,叶笛,走吗?
叶笛看着我,说,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好吗?
我点点头,然后康乔和贝斯、节奏吉他、鼓手一起走了。我追出去说,要不大家都留在这里吧,今晚?
康乔回过头来说,谢谢了。我们还是回去。你就多照顾叶笛了,她挺不好受的,谢谢了。康乔说起叶笛的时候总是那样的担忧又很无奈。他们四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外面正落一场雨夹雪,有苍凉的风声。路灯下几个年轻人的背影渐渐消失。
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 I know you do not love me any more .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
……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 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
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拿着空杯子,她便凑过来吻了我的肩。
她说,晚安,我也困了。
立春的时候亦俊回来了。他回来时我还在MILK,亦俊便径直来找我。那天我很高兴地和他一起喝了些酒,因有心事,不胜酒力,很快便觉昏沉。我说,亦俊,我很想你。
他微笑着拉起我的手,我也想你,你过得好吗?
我很好。真的很好,真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没有……对了,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个吉他手,她今晚会来。
你似乎很喜欢她?她弹得很好?
她真的很棒,她的乐队也很好。他们来了之后我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笛和他们的乐队就来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皮靴散着带。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坠质的面料。虽然不合身但是非常漂亮,锁骨纤细而且突出。她是我最欣赏的气质。今晚她气色非常好。
我拉着亦俊的手走过去,说,亦俊,这就是叶笛。
亦俊面带笑容走过来,表情却忽然就僵硬了。叶笛也是。康乔也是。
我不合时宜地问,……你们……认识……?
童年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月光下我记得。
我和叶笛从小一起长大。叶笛幼年时母亲去世甚早。她只与父亲相依为命。叶笛算是生于音乐世家。叶父是剧团的首席大提琴手,叶母是长笛手。叶笛的名字便取自母亲。他们多年来情深似海,自妻子意外离去,叶父就变得忧郁沉闷,无论谁劝,一概不论婚娶之事。只一心一意带大叶笛。
我们父母是很好的朋友,多年来也是住在同一个家属区。叶父心疼女儿年幼无亲友,便经常与我们家往来,言下之意也是让我多与她做伴。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跟着她父亲学拉大提琴。叶父深爱女儿,却爱得沉默而严厉。比如叶笛拉琴比我好,她父亲却总挑剔地说,你看看亦俊,他的运弓比你平稳。
叶笛自小是温顺的孩子,只因家庭有些不幸,性格有些内向沉默。我们全家人都很疼她。我亦一直视她为妹妹。
幼年时代,我的房间里常年有一张小床是她的。彼时叶父常常随着剧团四处演出,每每离家,便将叶笛交给我们家来照顾。而平时叶父有演出晚上不能回家,叶笛与我一道放学回来,在我们家吃晚饭做作业等着叶父演出归来,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每个周末,我背着琴去叶笛家找他父亲上课。遇上南方的冬天。有缠绵不尽的阴雨。道路潮湿,像一面青铜镜子,映出模糊的人影。我穿行在窄小街道,抬头仰望树叶一片片凋落,透过稀疏的枝叶,天空泛寒,扑面是潮湿冰冷的水气。云痕重重,偶有飞鸟之影。走在树下,就有雨滴从树上掉下来,打在脸上,冷若清泪。
我与叶笛青梅竹马,从小一直在一个班级。我们入学年龄比较早,进高一时,十五岁不到。开学不久,康乔转学来到了我们班上。他是北方男孩。老师安排我跟他同桌。康乔面容清秀,有北方冰薄水暖的初春的味道。我看着他,便好像看到自己。
彼时我见不惯周围的大多数男生,油腻的皮面,汗味浓重的球衫和臭袜子。喜欢把粗口和黄色话题挂在嘴边。要不就是其他一些书呆子,终日顶着啤酒瓶底一样的厚厚眼镜,只知道攻题,一副胡茬邋遢的穷酸像。也真是难怪贾宝玉都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康乔亦喜欢运动,但他只喜欢做一个人的运动,比如游泳、跑步。他不参加诸如篮球、足球之类的群体运动。他是非常平和的一个人。温和干净。我,康乔,叶笛,我们三个成了朋友。
高一的暑假,我像过去十多年来一样,经常到叶笛家去学琴,做作业。我是年级里成绩顶尖的学生,叶笛成绩稍差,他父亲便一直叫我多给她辅导功课。很多年来都是如此。
一日下午,叶笛的父亲给我们上完琴课,他说,今晚又有演出,很晚才能回来。你们自己做饭,或者也可以到小俊家吃。说完他便急急地出了门。
叶父走后,我们聊着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正在放一部欧洲片,高潮部分有一大段长长的情爱镜头。我们的对话突然停了下来,并肩坐着,看着电视里的那对情人声色激昂,煞是纵情。我顿时心慌意乱,渐渐觉得越来越不自然……我不敢动,屏住了呼吸。
叶笛似乎也觉得不对劲,她转过头说,太热了,我去冲个凉。
她进了卫生间,我听见哗哗的水声,暗自松了一口气,却又心乱如麻。屏幕上的情欲接近尾声,我迟疑着拿起遥控器,将音量关小,然后又关掉了电视,独坐在沙发上。
十多分钟之后,叶笛走了出来。她只穿了一件丝裙,薄如蝉翼。像一只透明的琥珀,包裹着果核一般的身体。漆黑的长发滴着水,弄湿了裙襟。我看定她,只觉得血往上涌。她走近的时候,我站了起来,四目相对。
叶笛拿着毛巾低下头擦着头发,无意间看到我的凸起的裆部。她顿时脸红,但没有走开,也没有抬头。咫尺之遥,她的身体似花蕾一般若隐若现。
我们都知道些什么,但又不全知道。
我一时已无法自控,只说,叶笛,你真美。
她没有说话,只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手里紧紧攥着毛巾。我不做声,咬着牙关,脱掉了自己的上衣。我略有迟疑,然后断然伸手抱住她,试着亲吻,抚摸。她略有抗拒,但很快顺从我。
那日是七月流火的时节,翠绿的夏之世界中,蝉鸣一浪高过一浪。窗外是剧烈的阳光,敞朗的光线如同河流一般,流过窗棂,流过身体,闪电般轰然作声,照亮深不可测的黑天堂。我像是落入了深海。有一瞬间我紧闭眼睛,是天旋地转般的欢愉。黑天堂之门缓缓关闭,我睁开眼,世界之隅依然布满阳光下的罪恶。我脑海迅速一片空白。汗水已经将全身都湿透,沿着胸骨缓缓滴落。
彼时已近黄昏时分。我们躺在一起,呼吸仍旧急迫剧烈。我们做了两次,她热得头发里都是汗水,却依旧抱着我滚烫的胸膛。我揽住她,她在我怀里落了泪。我们浑身都湿透,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
一动不动躺在一起,渐渐平静下来。天色愈见昏暗,连蝉鸣都变得无力。夏日之暮垂落如死。
她不做声,擦干眼泪,静静地起身,背对着我,拿起床边的衣服,默默穿上。我看着她背影,心里竟有些许后悔。她回过头看着我,说,哥,你起来一下。
我起身离开床,站在小房间的角落里,看着她默不做声地打开了衣柜,拿出干净的床单来换上。
旧床单上几滴殷红的血,裹着汗水与精渍,她只愣了一眼,便一言不发地卷起来抱走,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我看着她,从未体验过这般复杂的心情。
那是我们刚刚满十五岁时的事情。
第一次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夜不能寐,心里还十分忐忑。翌日见到她,彼此心知肚明,仿佛觉得看待对方的眼神亦有不同。她是与她父亲一起来我们家的。叶笛依然与我们家人打招呼,哥,伯母,伯父,我来了。
叶父也笑容慈祥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问,小俊,有没有好好练琴啊。
我想起昨日的事,一时万分羞愧。
高二开学分科,她为了与我在一起,选择了理科。而康乔选择了文科。课业已经明显又重了一些,叶笛读理科,更加吃力。叶父十分着急,更是经常叫我去给叶笛辅导。
我顶着这样的名义去她家,心里有莫大的罪恶感。但是我的确是控制不住。大人不在的时候,我们又做过不少次,心里提心吊胆,即便是紧锁了门,也同样害怕大人忽然回来,被抓个正着。做完之后又总觉得这是错事,而且非常浪费时间,于是赶紧起来穿好衣服一起做作业。十分狼狈。
我有担心。我是害怕她怀孕的。慌张地反锁自己房间的门,翻出以前的生理健康教科书,却不怎么能看到有用的东西。又独自去过书店,心虚做贼一般慌乱地查看一些书,希望能多找到一些信息。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近半学期。平时每日晚自习,我们还是一起回家。
终于有一天,我牵着叶笛的手,感到她十分勉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我们都停了下来,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起。
她说,亦俊。如果我们是兄妹,我们好像多了些什么。如果我们是情侣,我们好像又少了些什么。
亦俊,我觉得我是喜欢你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这样。
我哑口无言。她一语切中这个我躲避已久的最害怕的问题。
我心里常觉得,出生是生命的开始,而情欲是人生的开始。人真正长大的那天,一定是在初夜之后——或者如同我们的“初日”。我们都长大,我疼惜她,所以不能再欺骗她,也不能欺骗自己。我没有心,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
我心里难过,沉默了很久,咬着牙说,叶笛,我们之间是爱,但不是爱情。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对不起……
她静静看我一眼,然后转身就跑开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心中有泪,但是哭不出来。
期中考试之后,叶笛便转去了文科班,与康乔同班。而我也背地里单独跟叶父谈话,说我功课太忙,自己也没有天分,所以以后不再学大提琴了。
叶父没有多说,也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下来。
也好,身边落得清静。我只觉得我身后是座黑暗天堂,我踩在它的边缘,再多一步,就将陷入不可自拔。那不是我该要的,也不是我能控制的。所以我至此为止,只愿心无旁骛地念书。
我不愿被裁判着,像一切未成年的生命,困于过度的自夸或者自鄙。
不知是我刻意,还是她刻意,我与叶笛不再相见。也见不到康乔。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在校园独来独往,匆匆地行走在书本与功课之间,不给自己空隙。
那是一段安静清闲的日子。与书本相伴,确实枯燥,却让人安心。我告诉自己,不要浮躁,不要抱怨。凡事有迹可循。我有我的路,人生其实一切自有安排。
这种感觉像是欧洲电影高潮过去之后的短暂间歇,一种瞬间冷却。剩下那把寂寞的大提琴和帕格尼尼的音符在悠长地共鸣。我一无所有,除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孤独。
偶尔还是会烦躁,我便拉拉琴,或者塞上耳机,听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夜未央时,琴声如泣,我在台灯下做数学题,做累了抬起头来稍作休息——这灯光太熟悉,你我曾在这灯光下做着功课,做着一切还未发生之前年少单纯的梦。我还是会想起你,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有很多题不会做,是不是还要我帮忙。
但我也只是抬头的瞬间想一想你而已。我明白,这样的心,太薄太浅,所以不配轻言在一起。叶笛,你要懂得,我其实十分疼惜你。所以我觉得你值得拥有比我对你更有心的男孩。
隔了一个月,我生日到了。我已准备过一个安静孤独的生日,没想到那日叶笛和康乔来找我。
隔膜了太久我们几乎变得很生分。叶笛坚持要给我庆祝生日。她跟我说话的时候,康乔也在身边。然而他明显对我们的事情一无所知,他趁叶笛转身与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赶紧凑到我耳边来高兴地说,叶笛现在是我女朋友了——
叶笛转过身来,他就又马上大声说——怎么样,能不庆祝吗!走吧!别犹豫了。
我回敬他一个难堪的笑容,不便再说什么。答应了下来。
那晚去康乔家。他父母都出差回了北方,家里只有我们。康乔的家很宽敞,装修精致华贵。我们用音响放着歌剧,比如瓦格纳的《诸神的黄昏》,然后搬了很多啤酒出来,哗啦啦满屋子泡沫,像喝开水一样地灌。那晚叶笛兴致似乎还很高,很兴奋地拿起弓,拉帕格尼尼的协奏曲。
她拉琴的时候,我坐在房间角落里远远看她。
过去我们都是坐在一起学琴,靠得太近。细细想来,我还未这样认真端详过她。一段时间不见,叶笛更漂亮了。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笑起来便温婉如歌,不笑的时候隐忍悲凉,是我熟悉的样子。她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
她拉着一曲巴赫平均律,进行到第十九小节的时候,我起身拿杯子倒水,走到她身边,她忽然停了下来,似乎要落泪。我心里略略惊异,低头看着她,说,没事吧?
她笑着说,没事。叶笛扶着我的手臂,神情十分复杂,她抬头看着我说,亦俊,我有话对你说……
康乔很敏感地站了过来,紧张地看着她,又看着我。我与叶笛四目相对,竟当即心下生凉。我总觉得她有话要说,却又不忍出口。
气氛尴尬了一下,叶笛放开我的手,忽然泄气一般又嘻笑起来,说,生日快乐。我就想对你说生日快乐……
话音落下,康乔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他说,吓我一跳,一句生日快乐也弄得这么玄……
叶笛想说的话终究没有说,她失去力气似地倒在我身上,我很自然地想抱着她,可是看到康乔,我便把他拉过来扶起叶笛,道貌岸然地说,兄弟,你可要好好对她。
我把他俩拉到一起坐下,起身便要走。
在门口,我看到康乔抱着叶笛的背影。她圈着康乔的脖颈,却泣眼看着我。
其实那时她如果喊我,我会留下来。可是她没有。她看看我,然后低下头,埋进康乔的怀里。我似乎找到了心安理得离开的理由。转身离去,门应声关上。
此后的一个月,我又不再见到他们。一切也似乎了无波澜,似静水流深般平缓地行进。
某日放学回家吃晚饭,母亲对我说,小俊,你最近有看到叶笛吗?
我顿了顿,闷声说,没有,好久没见了。
母亲叹了口气,说,这小笛,真是可怜。她跟他们班一个男生好上了,竟怀了他的孩子……快三个月了……才十六岁啊……造孽啊……怎么这么不懂得珍惜自己……太残忍了……她爸爸下午到我们家来说起这事……大哭一场……你回来之前他才刚刚走……
我听母亲说着,心下惊慌,竟发现自己捉着筷子的手不停抖。我毫无底气地问,那……叶伯伯……怎么发现的?
我母亲继续说,那个男孩子,也真是够胆,想背着大人私下解决,又没有钱,就偷偷跑去找血贩子卖血,又被骗了,只凑了几百块,这点钱哪里够啊……叶笛……叶笛在家破医院里做了手术,结果出了状况……那男孩子知道出事了,自己没了主意,就叫了家长过来……小笛这才捡了条命啊……
小俊,你怎么不多关心下小笛,你看她现在……还有……伯伯说那个男孩子跟你也是很好的朋友啊……怎么会这样啊……小俊,这件事也就我们两家人知道,你不要再告诉别人,否则……否则小笛以后还怎么安安心心读书啊……
我听着听着,心里像刀剜一般……眼泪扑簌簌地掉。我回到房间里,矛盾得坐立不安。只要一闭眼,便看见她那琥珀果核一般的身体,想起那日下午一浪浪潮水一般的蝉鸣和滚烫的阳光,那张带血的床单,以及那么多个偷偷做爱的下午……我想起了她的脸。我想起她对我曾经欲言又止……我知道,那肯定不是康乔的错……
我数次想走出去告诉母亲,让小笛遭这般罪的,是我……可是我每次握着门把手,便觉得触手生凉。……我不敢。
翌日我和母亲去叶笛家看望她,叶父为我们开门,我看着他威严憔悴的面色,便心虚害怕。叶笛卧床在家,面色苍白如纸。我轻手轻脚走过去的时候,她微微睁开眼睛,见着我,便当即噙了泪。她叫我,哥……
我捂着脸,恨不得死去。我母亲在一边也落泪,而我跪下来扑在她床边,双手紧紧抓着床单放声哭了出来。
她又动了动嘴,我没有听见声音,但我读得懂她的唇语,她说,哥,我不怨你。
我哭得更厉害了,再也无法忍受,转身对叶父说,伯伯,我对不起您……害小笛这样的,是我……
言毕,我只觉得身边都静了。叶笛心碎地转过脸去,叶父走了过来。他声音颤抖着问我,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说清楚了!
我朝他跪下,大喊,叶伯伯,小笛是因我而……而遭这份罪的……不是那个康乔!
顿时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落了下来,我以为是叶伯伯,可我抬起头,是母亲愤恨地望着我,她骂,你个混账东西,我打死你!
叶父坐在一边,没有看我们,他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魂灵一般,自从他失去妻子以来,我还从没见他这样憔悴过。
而事情的最后结局,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不幸。
康乔去卖血,血贩子的针头不干净,他感染了乙肝。他退了学,养病一年。不仅如此,这个病还将缠他一生。
亦俊对我说了这些事情之后,我们四个人都僵在那里。康乔转身要走,回头时咬着牙狠狠地说,亦俊,过去我一直都想把你给剁了。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恩怨都有个期限,我不想跟你追究。从今之后我再不想看到你。
自从亦俊出现之后,叶笛似乎想辞掉在这里的演出。我打电话找她,她总是对我说,对不起,最近身体状况很差,来不了。我问她,康乔呢。她说,他不会再来了。
那天我去叶笛寓所找她。木质的楼房,两层,住了很多家房客,因为年代久远而踩上去嘎吱作响,有阴暗潮湿的长长的走廊,走廊里晾满了湿的衣服,很多人在走廊里做饭。她来开门,穿着件很薄的白色衬衣,套着黑色的长裤,头发挽了起来,脖颈颀长,更瘦了。看起来很憔悴。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勉强地笑着,说很疲倦。
房间里挂满了小幅的水粉画。黑色的背景上有大片凝集的色泽,抽象的美感。堆着很多乐器,可是没有大提琴。我们无话可说,很尴尬,我试图打破这种沉寂,问,你为什么不拉琴了?你拉琴一定很好看。
叶笛平静地点烟,说,早就不拉琴了。
我愣了一下,又转换话题。你现在的生活还好吗?一个人挣的钱够吗?
康乔家有钱,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康乔……他的病怎么样了……你们是同居了很久吗?
恩,对。可是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是亦俊叫你来的?
不,是我自己想来。
为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来看看你。
叶笛看着我,淡淡笑了一下,说,你一直都对我这么好。
那天她大段大段地讲话,讲亦俊,讲康乔,也讲她自己。她说亦俊其实很善良,但是他很软弱。不过过去的事也确实不能怪他,他不知道的。那时我们太小。
那你爱康乔吗?
我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但是又不在一起……他的病,让我觉得我欠了他一辈子。
叶笛并无愁容,但我看着她,便觉心底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们无话可说,面对一窗晚春的暮色,静静闲坐。
晚上康乔还没有回来。我说,我先走了。她拉着我的手说,七,留下来。康乔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你陪陪我……
她言语落寞,却又面带笑容,朝我伸手,我便俯下身来抱她。那一刻我仿佛成了少年时的亦俊。抱紧她,好像世间就变得微茫而温暖。我抚她的额,感到滚烫。我说,叶笛,你好像发烧了。
她默默说,我知道。我扁桃体在发炎,极疼。不想说话了。
我叫她上床去,又找来毯子给她盖上。出门去给她买了阿司匹林、抗生素、温度计。回来烧开水,喂她吃药。给她量体温。
她发着烧,时冷时热,总是渴。我喂她喝水,用被褥毯子把她捂紧,凌晨时她发了汗,烧终于退了。那夜我们相拥而眠,像少年时的闺中密友。我抚摸她的背,手停留在峰峦一般的肩胛骨上,吻了她的肩。窗外一片醉夜星辰。像是飞燕草一样的蓝蓝深海。
她病尚未好,咽喉肿痛,只能咽下流质的食物。我给她做粥煲汤,不让她整日用方便面充饥。她的床头摆满了各种精神类药物,我也不允许她用小孩吃糖一样的剂量吃那些药丸,为此也吵过。但她总会懂得我是为她好,因而听从。
我常常在狭窄的厨房做菜的时候会听见她突然问,“你刚才说什么?”或者“有人进来了吗?”,我知道那是她的幻听症,开始的时候我回答,“不,我刚才什么也没有说”,结果总是让她难过,于是后来如果她再问我的时候,“你刚才在喊我?”我就回答,“对,我让你铺好桌布,可以吃饭了。”这是所谓善意的谎言。我只是心甘情愿想给她温暖。因我知道生命的孤寒漫无止境,而我还有余力照顾她。
那是一段过得寂寞的日子。但还是有很愉快的时刻。寓所里没有电视。每天黄昏的时候,为打发时间,叶笛就坐在窗台上抱着吉他弹一些歌给我听。她咽喉发炎,嗓音沙哑,不能唱。但我知道那是平克的歌,
Good bye , the cool world ,I am leaving you today.
Good bye , good bye ,good bye.
Good bye, all the people, there is nothing you can say, to make me change my mind, good bye.
破旧的红漆斑驳的窗棂外面是浓绿的爬山虎。我静默地看着她。她关于昨天的怀念,夜幕低垂。似掌声,此起彼伏。又如一片深深湖水。
有时候我困得听着听着就会睡着,醒过来,看见她还在窗台边抽烟。她独坐,像我记忆中蓝色的海,蓝得让人心疼,一直疼到心底去。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常常缺乏诗意和美感的。而我们却要欺骗自己,让自己知足,以便能够快乐地去生活。
叶笛常常连续几日无法入睡。眼睛里布满血丝。当她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她便在深夜里叫醒我,说,七,我睡不着。
我起身来到她的床上去,与她聊天。故意说很无聊的话题,让她长久地听,或者让她长久地说。言语是世上最让人疲倦的事情。她终会在疲倦中睡过去。
我知道她一旦睡着,睡眠又会变得很长。于是我轻轻下床来,帮她拔掉电话线,关掉手机,关上窗户。房间里非常寂静。我喜欢坐在她的床边,看看她熟睡之时甜美如婴的脸。
我似乎感到了生命的韧性,我们都曾经以为自己走不下去了。可是最终,我们其实都可以走过来。比如对叶笛来说,这场幸福的睡眠过后,她又可以挂上笑容,继续行走。
她这一觉睡过去很久,醒来的时候是上午阳光明媚的时刻。她抻着懒腰的愉快模样,像只懒猫。这般天真的叶笛,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在她生命没有波澜之前,亦俊见过。
我把牛奶端给她,她握着我的手说,很多年没有这样痛快地睡一觉了。
康乔消失了。乐队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叶笛生病,我留在寓所里照顾她。每日做些家务,其余几近无所事事。
亦俊知道我在陪叶笛,可是他没有来,哪怕借看我的理由来看她一下。我几乎对他彻底失望。
叶笛好转了不少,第二天我便回家了。在MILK见到亦俊,我问他,你怎么不来看我们一下?
他说,我怕她不想见我。
我说,是你不敢见她。
两日之后,叶笛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说,七,我想回南方,回我以前的城市。
我问,这么急着走,那你就不回来吗?
她说,康乔给我打了电话,他一切都好,回他母亲身边去了。他让我也回去。
叶笛又问我,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回去,七。
未等我回答,她继续说,明天早上10点的火车,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了两张车票。我可以等你。
亦俊在我背后小声地问,出了什么事?谁要走了?找到康乔了?
我回过头,看到他的无辜的样子,突然很不忍心。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他是一个平和干净的人。因我们生活平静而盲目,我并不切肤体验他的软弱,他依然对我很好。我也是爱他的。
那夜我不怎么睡得着,凌晨5点的时候,亦俊打来电话。我握着听筒,对方没有声音。我们足足沉默了十分钟没有说一句话。只听见对方的呼吸。最后他很模糊地说,七,请你不要离开我。
我放下电话,起床走进卫生间,用冷水冲澡,冰冷的水像无数把刀在刺。痛快到了极点。我完全无法呼吸,我想我头都要裂了。
清晨时分出了门。我回到MILK,将墙上的澜沧刀一把把取下来,装进包里。走在街上,依然安静,行人疏落。天蒙蒙亮,我走过一条街,路灯一盏盏熄灭。我观望着,想,我们将在这个疲倦而冷漠的世界里过完嘈杂的一生。从倾其所有,到一无所有。我们是相互交错的经纬,被岁月织成锦缎,与虚无的结局丝丝入扣。
冥冥之中,我一直步行走到了火车站。
我给她打电话,远远地她便朝我走了过来。她见到我,先是愉快惊喜,但她是聪明的人,瞬间表情就暗淡下来了。
我将包递给她,对她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不能走。
她拿过来,摸摸便知道是什么,静静地笑。她说,好久之前,康乔走后给我电话,他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该走了。
我不再说话,叶笛从肩上取下她的吉他,要送给我。
她埋头吻了我的肩,我不忍看她,闭了眼。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早已看不到她的线条明快的面孔了。如一阵倏然而过的忧伤,她湮没在人群里。而人群,也像一场失败的战争,将我们记认的人,埋葬其中。
只剩下这把琴,还留在我怀抱里。
树的辛香,丝绸一样缠绕在琴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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