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 lovelysteve - 新年感言

我在捷運上頭看到那個人,那個我曾很想海扁對方的人。可說從2000年離開那份讓我痛徹心肺的工作以來,我一直都想這樣做。

但是因為今年農曆年的時候,我已經寫信給對方說我原諒他了,所以即使我終於逮到這個大好機會,拳頭都握起來了,還是沒有出手。

而對方也根本沒有發現我的存在,等我到站下車後,我在捷運站對著車窗比出勝利的手勢,對方低頭也根本沒有發現。

漫長的往事還真不知道該如何說起。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從那年之後,我再也不是以前的我了。我曾經唯一也最在乎的事情,已經被這個人(再搞不清楚狀況更無法負責收拾善後的情況下)破壞殆盡了。

從此之後,我再也無法像以前的我那樣子過活。我甚麼都不在乎。現在我唯一在意的,是我的超級大笨貓,因為是我們家把牠領養的,有義務照顧牠到離開這世界為止。

是的,我曾經是個熱血有理想有抱負(雖然理想跟抱負還是跟錢有關)的人,我曾徹底實踐「做人尚要緊的是Guts」的理念,在工作崗位上奮戰到即使我是心不干情不願離職之後,還是要繼續奮鬥下去。

因為我被批評不知道怎麼幫公司賺錢,我的理論也不能幫公司賺錢,於是我火大了,「那老子離職不領公司薪水,也做一次給你們看,這樣你們可以瞭了吧?」

這無關我想要牟取什麼官位,而是我要證明,「我的想法是對的,是你們太蠢無法理解、所以批評我這理論是不可能辦到」。結果我辦到了,請問你們可以把這些說出來傷害我的蠢話吞回去嗎?

不可能吧!

那麼當初說我不明瞭、不懂狀況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多用用你們的腦子思考一下?

你還跟我說過什麼?什麼我脾氣怎樣,以後沒人敢跟找我工作?

我想那是你吧,沒人想找你工作!我那麼衰尾,我現在都可以混到比以前好了(還有一堆吃不要錢的各種好康,還有,我有告訴過你,我的往來都是無白丁的─你只是穿穿Chanel,人家我認識的可是全家都穿LV還開保時捷跟法拉利的),請問閣下呢?你要不要拿出名片告訴我你在哪高就?沒有吧!因為沒人敢雇用你!

你不是說,當初外資是看在你的份上,才願意公司投資五百萬?可是你又挖了公司的兩千萬出去轉投資新事業,所以算起來,公司還是「丟了」一千五百萬?

什麼都是你說的對,因為你官最大!

叫我們簽禁止競業條款,然後自己還在其他公司以股東的身分,出席經營會議(而且很明顯,你不想讓公司的任何人知道)─這已經超過「只是以好朋友身分幫忙出點子」的程度了吧!要不要把人家老闆找出來對質,你們有沒有一起談過合作成立新公司?

還說全公司都有簽這種禁止競業條款,那請問你簽的是哪一國的禁止禁業條款啊?你的確沒有去其他公司服務或兼差,因為你是別家公司的股東啊?

請問是當初我的點子太蠢、還是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所以這些事情都做不起來?還是因為你根本就是在扯我後腿,因為你花了公司的兩千萬去搞你說一定可以做起來的玩意啊!

你那時候說了甚麼(鬼扯的胡說八道),這個新的轉投資,可以替公司帶來不同的獲利─可是整個營業內容,跟我做的事情、跟我的部門,可是百分之百雷同啊!

你說這樣可以合作,一起擴大市占率─等等,什麼鬼市占率?你說的轉投資,才剛剛火速開張,請問新的公司哪來的市占率?是我本來辛辛苦苦在做的,才有市占率吧!請問這個兩者合計的市占率,是我的比較多,還是你轉投資的那個多?

據我所知,所謂的合併,是去併掉一個已經有做出成績的,好比說奇摩去合併無名小站、Google去合併YouTube─可是你主導的轉投資,根本就沒有做出什麼成績吧?!

但是你對我們怎麼說的?你對全公司上下怎麼說的?

你為了什麼撒謊?因為你花了公司的兩千萬資金,去遂你的私心!可是你這樣還不夠,還要狡兔三窟又去想別的點子,用股東身分去,出席其他老闆跟你合作的新公司經營會議,不是嗎?

最後你甚麼都沒成功,都垮了,告訴我說這一切都不重要。

當然不重要,因為你在胡搞瞎搞。你拿你自己胡搞、你拿你老婆胡搞,我一點也不在意,可是你為何要拿我的未來跟我的事業胡搞,特別是我做得那麼賣力的時候?

是你先選擇了跟我翻臉,先不顧所謂的「情誼」吧!(我事後回想起來,你根本就沒有做到任何情誼─什麼事情都是要我去吵,才會吵到一個同業早就已經實行的標準!我的電腦是全公司唯一跑Win 95的,而你們每個人早就在用Win 98!請不要厚者臉皮說你有多照顧跟寬待我,那不叫「略施小惠」,那是你身為一個公司領導人,想要把一間公司經營上軌道時,應該做的事情,蠢貨!)

你亂搞了這一切,然後才說「什麼都不重要了」。

你要犧牲你的前途跟事業是你家的事(反正你早就買了好幾棟房子在當包租公收租金,我們可沒有!),但是拖我下水幹嘛?你這樣會勃起嗎?

你要不斷說我的點子一文不值是幹嘛?你為何不說我擋了你「花掉公司兩千萬,必須要做出點成績給老闆交差」的道路?

你好歹可以對這件事情誠實一點吧!靠么!

然後呢,當我離職後發現這些不對近的事情,不斷跟你吵的時候,你跟同事說了甚麼,「我對不起XXX」。

你念哪國的學校啊?你如果覺得是得罪了我,應該跟我說對不起,而不是跑去跟第三人講,「我對不起XXX」。

你不是沒有種說對不起,你是在別人面前假裝懺悔的弱者博取同情!爛人!

你從來沒有對我懺悔,承認你做錯事情,卻跑去跟無關的第三人講這些!你如果要懺悔,去跟教堂的神父懺悔,不是跑去認識你跟我的同事!

你有種踩著我的前途往上爬,結果你自己方法弄錯、搞不清楚狀況,跌了下來,就要有種來跟我道歉,不是跑去跟無關的人道歉。

你殺死了我一切所在乎的事情。

所以我甚麼也不在乎了。

反正我沒有甚麼可以損失了。

Do I Look Like I Care?

I  Don't Give  a God Damn Care!



3月22追加:

我刪了一個朋友的留言,所以我決定用其他的方式來回答他的疑問。

Q:為什麼讓對我這麼重要的一切被這個人殺死?
A:不是「我要讓他」(難道你覺得每個被強盜搶劫的人,都是受害人「要讓強盜得逞」嗎?),就是因為我不想讓所以才不斷在公司吵架,我不斷地吵。但是他的官位、比、我、高!當這個人把木已成舟的計畫通通變出來且執行的時候,我是無法把這些事情停下來的!

Q:為什麼都過了這麼多年還要生氣?
A:因為我從來沒有機會講出這些事情!我從來沒有機會講我的版本!(請注意從來都沒有)而且我一直都想「某天在街上重逢後把我的拳頭用力K到他的臉上導致最後他的家人必須用他的牙齒就醫病歷才能認屍」,但是我因為今年農曆年寫信說我原諒他了,所以這個念頭就沒有發生,所以我才寫下來!

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你的身上,我也無法確定如果易地而處,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會不會比我更能處理這種狀況。

如果你覺得事情過了這麼久我不應該生氣,那麼也許你可以去告訴白冰冰,犯人都伏法了,她也沒有必要這麼生氣。但是你知道嗎?我們都不是白冰冰,如果換做是我們,不知道會不會跟她一樣。

把這件事情寫下來(請注意我沒有把可能洩漏出對方是誰以及相關的任何細節寫出來),是我要開始且企圖把這些對我造成的傷害「放下」的開始
(第一步)!而不是我想要在這邊被質疑「你為什麼放不下」?請弄清楚!

當你在你的部落格寫下你被傷害的情緒的時候,我從來沒有質疑過「你為什麼放不下?」

現在知道為什麼我寧願寫些吃喝玩樂等等亂七八糟不正經的玩意嗎?因為這樣子就不會有種跑出來「質疑我」、「為什麼你不」等等意見,好像一切的麻煩與錯誤都是我製造來或我笨到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我鄭重聲明:那些都不是我自找的!Stop Blaming  These on ME! You Should Go to the  Guys who mess up everything!

Click this to Watch the Video, All the Words  I want to say for  what happened to me and  ruthless you are in it. I only hope next time when you got  troubled or whatever unhappiness  stuff, you 'd better to be strong enough to survive by your good enough wisdom from your stupid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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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