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見社會情殺事件,每次都是一樣的觸目驚心,男女間,相愛之初,能犧牲、能奉獻,到了中期,想佔有,想干預,當走到食之無味,棄之亦不可惜的末期時,被捨棄的一方,總會不甘心、不妥協,滿腹的怨恨,因而選擇同歸於盡來結束一切。
這樣的結果是當初所不能料及,其實,感情方程式,從古至今向來是無解的!也不能說誰是誰非?不愛就是不愛,唯一能全身而退的方法,就是接受分手的事實,但相殘的憾事總緣於不願接受分手開始,只因『醉過方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的情結下,試問,誰能割捨得下呢?
愛的時候,怕他(她)餓、怕他(她)凍,恨的時候,要他(她)死、要他(她)毀,很少有人能跳脫這樣的離情框框,所以說,被愛者,怕將來會負人,愛人者,則是擔心會被甩,愛與被愛其實都是個負擔。
教育範疇包羅萬象,但獨缺戀愛學分,談感情這檔事,沒有準繩、也沒有度量,更沒有一定模式,完全只憑感覺行事,所欠缺的是,用冷靜的情緒來思量左右,所以更容易釀成不可收拾的局面。若是普天之下的男女,都能澈悟聖經裡《愛的真諦》的話,即使分手也都是平和的,可惜的是,真的好難!












推薦上專欄
迴響列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