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自已戀愛次數不多但暗戀次數卻是一大把:P


剛來英國談了一段短短的, 怪怪的戀情, 被被判的感覺的確很痛...還好當時年輕的我有太多事要做, 沒什麼心情去煩惱.

之後呢, 又談了一段不短的地下戀情...為何地下ㄋ? 我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怕一些3姑6婆講話吧! 而著段戀情也就在無人知道下開始了, 也是在無人知道下結束. 之後互相見面卻又好像沒什麼變...想想後才發現, 我們一直是以好朋友方式談這段戀愛所以結束後還是一樣的朋友... 這算戀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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