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穎

我平常籃球看得很少,不過剛好喵到一則籃球新聞,覺得有點訝異,拿出來提一下。

引起我住意的新聞內容是這樣的:

「名單內球員如因傷或其他因素不克參與中華隊者,需檢具臺大醫院醫生證明及相關文件辦理退訓手續」--2008/05/07 NOWnews

想不到因傷或其他因素要退出中華籃球隊,都得檢具指定醫院的證明文件才行,實在讓人有點訝異。

希望中華棒協不要學習這個作法,因為這總給人擔任中華隊國手是一種「應盡的義務」,而非一種「榮譽」的感覺,實在不是太妥適的作法。

不管如何,中華籃球隊也請加油吧!

加入書籤: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加入此網頁到:YouPush 加入此網頁到:你推我報

ottocat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3) 引用(0) 人氣(723)

open trackbacks list 引用列表 (0)

迴響列表 (3)

發表留言
  • 真是瘋了,
    如果退隊沒有辦理證明會有什麼後果呢?
    判國罪?被台灣籃壇封殺?

    我不記得台灣法律有規定球員必須接受國家隊徵召
  • 我個人是覺得真的不太妥。

    ottocat 於 2008/05/11 00:33 回覆

  • 中華民國國家隊

    你講ㄉ國家代表隊應該是中華民國
    不會是台灣地區隊
  • 您是想討論隊名嗎?^^

    ottocat 於 2008/05/11 00:32 回覆

  • 恩....討論體育的地方~請討論"正名"的朋友不要坫污好嗎??
    回歸正題:至於為何需要附醫生証明呢?
    這也是為何前幾年不曾看過林志傑代表中華隊的原因吧...
    先不管他是否為真的受傷..但教練主觀的覺得他裝傷而把它直接列為國家隊的拒絕往來戶!
    其實我們國家真的要尊重選手意願!
    我不是獅迷.但今年8搶3嘟嘟養傷我就很支持他!
    因為這也是棒壇的一大步!
  • 討論正名沒什麼不好,不過要還是要看場合啦!^^

    ottocat 於 2008/05/16 01:26 回覆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