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編長篇大論嘴砲口水文章~~~只寫網路上流傳之所見所聞
新聞速報



歡迎蒞臨 °*♥╮歡樂喵喵屋™╭♥*° 這裡是 ~~~★ 小懶貓の窩 ★~~~

本部落格提供之所有資源均在網路蒐集而來,若有侵權敬請告知。

任何涉及商業盈利目的均不得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下載者承擔。

請勿製作成任何形式的光碟用以兜售販賣或任何圖謀盈利之行為。

敬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購買正版有保障之商品,並請支持正版。

本空間管理當事人將不對任何資源或內容負起任何相關法律責任。
瀏覽本版部落格內容建議使用 IE-7 以得到最佳閱覽效果!再次謝謝大家的來訪!


網路流行用語,小心罵人也會觸法!

台中一名醫藥大學女畢業生,因不滿同學在部落格張貼考試訊息衝人氣,

於是留言「不藏拙的腦殘、東施的氣質」,讓版主憤而提告,

而罵人的謝同學也因公然侮辱罪遭到起訴。

同班同學穿著學士服,一起拍大合照,卻因為網路留言對簿公堂。

被告的謝同學去年五月,看不慣許同學在部落格張貼考試資訊衝人氣,

留下「不藏拙的腦殘、東施般的氣質」字眼。也因為「腦殘」和「東施」兩個詞,

讓版主怒告公然侮辱,謝同學被起訴。

台中地檢署襄閱洪培根表示,

「她就講了一些腦殘之類的話,我想這個像罵人家神經病三字經之類的話,

都是會損到人家的名譽,所以檢察官認為,這個部分構成公然侮辱。」

檢方認為,網路是公開園地,罵人的火星文都可能涉及毀謗,

而被告事後在部落格公開身份留言道歉,網友也留言說,

第一次看到無名上因毀謗罪而上網道歉,覺得很好笑,還想看看原告的照片,

原告也大方在部落格公開相片,是名長髮飄逸的美女。

至於被告也在留言道歉同一天,重新開啟個人部落格,

只留一篇公開文章為這件事道歉,本人則因為準備考試不在家。

不過從文中可以看出,她心中也很疑惑,文章就標明不知道是風風雨雨的開始亦或結束。






這年頭網路發達,大家流行架網站,寫部落格!

但是,網路生活雖然帶給了人們方便,但是網路素養水平有相對提高嗎?

這真是個值得大家關注探討的一個大問題唷!!!



新聞來源: 文字-東森新聞 影片-華視新聞






加入書籤: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加入此網頁到:YouPush 加入此網頁到:你推我報

pali0621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1) 引用(0) 人氣(321)

open trackbacks list 引用列表 (0)

迴響列表 (1)

發表留言
  • 腦殘,東施=公然侮辱?? 呵呵! 如果那是--''就事實陳述",就有一點點無辜啦!! ..... 嗯! 下次稱呼別人"丁丁"吧!! ~~安全些!
  • NO! NO! NO!
    其實罵人者當事人所罵的話有讓被罵者當事人感到不舒服...
    其實就已經夠成"公然侮辱"的條件!
    被罵者當事人這是可以提告起訴滴...
    所以要小心囉! 何必罵人嘛~~~

    pali0621於 2008/01/10 18:04 回覆

1

本篇迴響權限: 開放所有人迴響

留下迴響

*姓名/暱稱
電子郵件
個人網頁
留言標題
*留言內容
* 悄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