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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不能算是零食,但這種吃法,我實在想不到若不是零食那該算什麼?

話說今午,和 N 在 MO Bar 吃了一頓不太愜意的下午茶 (另文再述) 後,從中環閒逛到太古廣場,在 Great 試吃了燻鮭魚之後,那橘桃油潤的色澤、濃郁的燻香、適度的油脂、旖旎的魚鮮味、稍微黏軟卻又不含糊的口感,都讓我變得好想好想吃燻鮭魚啊!

結果,這對隨興得很的夫妻,當下就買了 200g 的燻鮭魚。本打算在太古廣場內邊走邊吃的 (我是個沒教養的野丫頭),後來想起太古廣場的美食廣場,就跑到那裡風捲殘雲的把燻鮭魚解決掉 (前後不用五分鐘)。很滿足呢!連晚飯也省了... 



註:是蘇格蘭的燻鮭魚,$35 / 100g。另有一款較便宜來自挪威的,不過沒那麼好吃,別買錯啊!



Great FoodMart
地點:金鐘太古廣場地庫



peggytsang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12) 引用(0) 人氣(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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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列表 (12)

發表留言
  • 哈! 煙三文魚做零食......我以為我用rib eye steak送公仔面已經是很敗家......呵呵



    你好! 我是ki琪~
  • ki琪,



    妳好!

    肉眼配公仔麵不會很敗家喇...

    我年少時常用西冷 (沙朗) 牛排炒飯... :P

  • 煙三文魚做零食也夠爽了!

    只有在吃自助餐時多點, 平時不捨得 -.-
  • 你的文章寫得好好~
  • 這可算是grazing吧 -- 與其要脾胃一日三次忽然負重挨苦,多餐小吃的grazing進

    食方式據説更健康呢。



    Looks so temptingly delicious -- N's photography again?
  • Kenny,

    其實 100g 就已很夠了 (吃太多會很膩),才 $35,偶而寵一下自己日子

    才快活呀!

    (好…我承認我是常常寵自己…不是偶而…)





    AC,

    謝謝你的誇獎。 ^_^





    BB,

    對…這照片是 N 拍的。那天我沒帶相機。



  • Really good photo lei. I remember you previously said N uses

    350D... was this taken by a 350D as well?



    You can even see the small lines, showing the texture of the smoke

    salmon!



    Makes me want to eat it too ^____^
  • vivian,



    Yup! 這照片是用 Canon 350D 拍的。

    一台對我而言很重的照相機 (機身 + 鏡頭足有 1kg 之多)
  • 哈哈,偶爾我也會到city super買一條smoke salmon回家跟家人作當零食吃配sour cream。

    一個人吃.....不捨得!(那麼貴)

    跟家人一起分享オ最滋味。
  • jaymee,



    一條那麼多? 那當然要與家人共享啦!

    可是我家就算把兩隻小跩兔也算進去,

    也不過一家五口而已。

  • 100g的份量真的很足夠,一時間把太多煙三文魚塞進咀巴真的很膩。

    下次待我再去P.P逛街必然到Great買此小吃,謝謝P的分享!!
  • 嗯...嗯...

    蘇格蘭的煙三文魚是這樣子的啊...

    美國的是... 煮熟的樣子.

    不過也挺好吃...



    我...我吃得一點也不敗家喇, 只是偶爾 Filet Mignon 加 Bordeaux 而已...

    迷之聲: 你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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