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 我的iPod Shiffle來了
512MB的版本
我終於趕上apple的時尚浪潮了


不過我要把他賣掉了 喔耶~
時尚一下就好 只在乎曾經擁有

以後我也可以跟人家講 
"iPod?  喔~ 我以前也有啊~ 退流行 賣掉了"

晉升時尚族的一大步
重點是擁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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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2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迴響(7) 引用(0) 人氣(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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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是說 你剛到手 就馬上要把他賣掉嗎?
  • 那為什麼還要曾經擁有阿???
  • 那為什麼還要天常地久阿?

    那為什麼還要買電池阿?
  • 因為他是彩雷的贈品

    可是我根本不想要

    就這麼簡單
  • 我以前去LV旗艦店摸過包包說...
  • 花花:我以前去旗津摸過旗艦說...
  • 哇 沒想到大家都是時尚達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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