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 [公告] AntiWretch 反無名貼紙上架啦~~~ 這篇文章中,看到一位網友精彩的迴響,這位網友生動的敘述感動了筆者



引述自網友 david

無名小站員工竟然直接要趕我走

我週五下午就去抗議過了....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2段100號12樓

碰巧樓層在12F,不知與十分惡劣有沒有關係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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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12樓電梯門口一打開,
您會到一位男性保全員(不用理會,他應該不是該公司員工)與一位女性櫃台小姐A(千萬別得罪她喲),
跟她表明來意後,大概二十分鐘後,終於有兩位女性員工(B與C)出現,詢問您有何問題.
這也開始了,我與該公司,當天下午四個小時的客戶申訴

以下為本人與該公司當天交手之記錄,僅供您參考,
順便也請您轉寄或公告也想親赴該公司抗議之同好,
為大家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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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以下名稱與內容,均用代號或假名代替)

第一階段:B與C員工出現,並請客人至別處坐下來談。

我問:我能否不更改密碼?

正妹回答:這部分業務我們外包給其他公司處理,請您留下聯絡電話,我們保證會請專人在下午三點前(當時時間約下午2:30),打您手機跟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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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B與C員下樓處理與聯繫(約下午2:40),大樓保全出現欲趕人。

保全說:您提出的問題已經有人在幫您處理,請您先行離開,不要妨礙該公司人員辦公。

我說:可我想等回電丫,而且再等一下就要三點了,我在12樓這邊等負責人員回電,也不行嗎?

保全說:那不好意思,可否請您到樓下公司附近賣當勞坐著等好嗎?(心中暗笑,那如果三點不回電,或回電還是談不攏,我還不是要再上來12樓一遍)

我說:可我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想申訴,而且我是該公司的訪客與使用者,在該公司還沒有下逐客令之前,你們大樓保全應該還沒資格趕我走吧。

隨即我轉身詢問櫃台小姐說:妳有要叫我走嗎?

沒想到這位小姐竟然說:請你離開。

保全透過無線麥克風說:請警察過來處理一下(我心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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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帥哥D員工出現,免去一場衝突

我(心理又擔心又生氣地)說:可我還有新問題要申訴耶,難道你們櫃台小姐連通報一聲,都不用嗎?(聲音大了點)

此時一位帥哥D員工出現(應該是主管吧):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忙處理嗎?
(做勢請我到一旁桌椅坐下;D主管不愧是主管,也終於有人想到,要幫客戶倒茶;D主管找來另外兩位女員工E與F,接受我的新申訴)

(在有了D主管的背書不會隨便趕我走後,那當然矛頭就要改為對準那位擅自請客戶離開的A員工,消譴她一番囉!…XD)
我說:當客戶申訴都還沒解決時,難道你們公司的一個門口櫃台小姐,就可以擅自決定請客戶離開嗎?(聲音與火氣都有點大)

(兩位小姐大概是招架不住我的批判,所以換一個中年男子員工G來坐鎮;此人應該是客服人員的頭頭,自此終於能順利進入正題)
G員工說:大聲講話能解決問題嗎?如果來的是客戶是激動不理智的,我就會認為沒有服務他的必要。

我說:你們小姐竟然要趕我走耶,我能不生氣?講話能不大聲嗎?請話大聲就代表我激動,不理智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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