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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獅子俱樂部:: PIXNET 痞客邦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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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emanon</name>
    <email>emanon@not-valid.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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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08-07-31T03:04:09+08:00</updated>
  <published>2008-07-31T03:04:09+08:00</publi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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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btitle><![CDATA[盡在不言中]]></subtitle>
  <rights>Copyright 2003-2008 emanon,Pixnet Digital Media Co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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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哇幹寨」聚義 (1)]]></title>
    <updated>2008-07-31T03:04:09+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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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以前小蟲幫還窩在小黃河邊的時候，那些晦淫晦盜見不得天的事兒，都是摸黑幹的。畢竟幫主和扛霸子在江湖上都是人稱大俠，響噹噹的人物，尤其幫主那把例無虛發的飛刀，曾殺得東瀛浪人屁滾尿流，扛霸子的狼牙棒也是舞得虎虎生風，讓人聞風喪膽。不過，扛霸子志不在武林，日漸發福的身軀讓人早忘了他曾是個絕世高手，頰上肥肉向上隆起，眼皮也被迫攏著，掩住了刀子似的目光，偶爾，在不經意的時候，才會讓人瞥見他眼角光芒，但見過的人大多已是路邊枯骨。於是百曉生的兵器譜上早把他的武器從狼牙棒換成了金鑄的算盤，也要在最後幾頁才看得到扛霸子的名字，因為百曉生也不知，他不時撥弄算盤上的珠子，須臾間也可以變成打人穴道的暗器。要維持一個幫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幫主和扛霸子都是人人稱頌的大俠，三不五時就有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拜訪，有的只是盤桓數日小敘兩盅，有的更是擺明地來「借錢」，所謂江湖救急，魚幫水、水幫魚的道理他們是懂得的，在江湖上行走，這些錢他們捨得花。不過，扛霸子有個小毛病，寨裡的夫人是擺起來供的，走到哪兒身邊總得要兩個美女跟著，打從離開寨門那刻起，總是胸前倚著、臂彎摟著，今晚「佳人酒坊」和達官顯貴交誼，明晚「金色豪門」與好漢暢飲，如此夜夜笙歌，環肥燕瘦每晚不同，這些女人大多看來標緻，但身上總都飄著令人皺眉的脂粉味。長此以往，扛霸子的早已被淘空，不服紅毛國進貢的青剛丸難以安然入睡。光靠小蟲幫經營的米鋪、市口上耍把式的小生意，要養活一幫子幾十口人和他們的家人，不是件容易的事，何況扛霸子鎮日風花雪月又愛帶著弟兄們一起在玩樂，不數年就已入不敷出，維持不下去了。(未完&hellip;待續)]]></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face="Arial" size="3">以前小蟲幫還窩在小黃河邊的時候，那些晦淫晦盜見不得天的事兒，都是摸黑幹的。<br />畢竟幫主和扛霸子在江湖上都是人稱大俠，響噹噹的人物，尤其幫主那把例無虛發的飛刀，曾殺得東瀛浪人屁滾尿流，扛霸子的狼牙棒也是舞得虎虎生風，讓人聞風喪膽。<br /></font><font face="Arial" size="3">不過，扛霸子志不在武林，日漸發福的身軀讓人早忘了他曾是個絕世高手，頰上肥肉向上隆起，眼皮也被迫攏著，掩住了刀子似的目光，偶爾，在不經意的時候，才會讓人瞥見他眼角光芒，但見過的人大多已是路邊枯骨。於是百曉生的兵器譜上早把他的武器從狼牙棒換成了金鑄的算盤，也要在最後幾頁才看得到扛霸子的名字，因為百曉生也不知，他不時撥弄算盤上的珠子，須臾間也可以變成打人穴道的暗器。</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要維持一個幫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幫主和扛霸子都是人人稱頌的大俠，三不五時就有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拜訪，有的只是盤桓數日小敘兩盅，有的更是擺明地來「借錢」，所謂江湖救急，魚幫水、水幫魚的道理他們是懂得的，在江湖上行走，這些錢他們捨得花。</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不過，扛霸子有個小毛病，寨裡的夫人是擺起來供的，走到哪兒身邊總得要兩個美女跟著，打從離開寨門那刻起，總是胸前倚著、臂彎摟著，今晚「佳人酒坊」和達官顯貴交誼，明晚「金色豪門」與好漢暢飲，如此夜夜笙歌，環肥燕瘦每晚不同，這些女人大多看來標緻，但身上總都飄著令人皺眉的脂粉味。長此以往，扛霸子的早已被淘空，不服紅毛國進貢的青剛丸難以安然入睡。</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光靠小蟲幫經營的米鋪、市口上耍把式的小生意，要養活一幫子幾十口人和他們的家人，不是件容易的事，何況扛霸子鎮日風花雪月又愛帶著弟兄們一起在玩樂，不數年就已入不敷出，維持不下去了。(未完&hellip;待續)<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20708580">(繼續閱讀...)</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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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這樣的人，也找回來！]]></title>
    <updated>2008-07-31T01:48:32+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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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這樣的人，也找回來！真是夠了。類似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這窩人可是層出不窮，而今，種種驚世駭俗已不足奇，只是令人想不透，這窩子的臉皮是塗了水泥？怎麼就這樣大喇喇地不知羞恥。他是個性情中人，原本也是個被期待的明日之星，那手凌厲的變化球稱得上極品，怎奈站上檯面後，遲遲未顯功力。那年，我按例南下採訪，得知他被釋出的消息，原因不外受傷諸類。但早聽說，這小子不學好，下了班喜歡去打小鋼珠、聚賭，私生活十分晦黯。直到有天該到未到，事情才暴出來，他欠債過多未還，被兄弟請去聊天了。事發後，不是沒有給他機會，但小子的表現，讓人覺得不值得投資，於是以成績不佳、受傷為由讓他離開，畢竟，這也是事實。隔沒多久，小子的老闆改口，又讓他回來了，理由講得含含糊糊頗為尷尬。事後探知，這小子帶了兩個人衝到辦公室。誰惹得起哥們，所以，他獲得再出發的機會。他的傷一直沒有好轉，成績表現也持續黯淡，至於那檔子事兒，我也沒多問，反正貴老闆給機會，風險自負。當年的老闆離開後沒多久，這小子再度被告知另謀高就，他的招術也沒翻新，還是帶著哥們去找麻煩，只是這回不管用。只是我沒想到當年被看好的小子，幾經輾轉流離，沈寂兩年後竟然又出現了。朋友的問號，聽之耐人尋味。第一個問題：「傷好了沒不說，兩年沒投了，能投嗎？」第二個問題：「現在回來，最快明年三月才能登錄出賽，為什麼不像美國春訓邀請他來測試，看表現再決定是否錄用。」第三個問題：「現在就要付薪水給一個不能上場的人，那要他扮演什麼角色？」這三個問題，我都可以提出若干合理的解釋，老實說，我自己都不信。(此文乃寄情杜撰，人物純屬虛構)]]></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face="Arial">這樣的人，也找回來<font face="Arial">！</font>真是夠了。<br />類似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這窩人可是層出不窮，而今，種種驚世駭俗已不足奇，只是令人想不透，這窩子的臉皮是塗了水泥？怎麼就這樣大喇喇地不知羞恥。</font></p><p><font face="Arial">他是個性情中人，原本也是個被期待的明日之星，那手凌厲的變化球稱得上極品，怎奈站上檯面後，遲遲未顯功力。<br />那年，我按例南下採訪，得知他被釋出的消息，原因不外受傷諸類。<br />但早聽說，這小子不學好，下了班喜歡去打小鋼珠、聚賭，私生活十分晦黯。直到有天該到未到，事情才暴出來，他欠債過多未還，被兄弟請去聊天了。<br />事發後，不是沒有給他機會，但小子的表現，讓人覺得不值得投資，於是以成績不佳、受傷為由讓他離開，畢竟，這也是事實。</font></p><p><font face="Arial">隔沒多久，小子的老闆改口，又讓他回來了，理由講得含含糊糊頗為尷尬。<br />事後探知，這小子帶了兩個人衝到辦公室。誰惹得起哥們，所以，他獲得再出發的機會。</font></p><p><font face="Arial">他的傷一直沒有好轉，成績表現也持續黯淡，至於那檔子事兒，我也沒多問，反正貴老闆給機會，風險自負。當年的老闆離開後沒多久，這小子再度被告知另謀高就，他的招術也沒翻新，還是帶著哥們去找麻煩，只是這回不管用。</font></p><p><font face="Arial">只是我沒想到當年被看好的小子，幾經輾轉流離，沈寂兩年後竟然又出現了。</font></p><p><font face="Arial">朋友的問號，聽之耐人尋味。</font></p><p><font face="Arial">第一個問題：「傷好了沒不說，兩年沒投了，能投嗎？」<br />第二個問題：「現在回來，最快明年三月才能登錄出賽，為什麼不像美國春訓邀請他來測試，看表現再決定是否錄用。」<br />第三個問題：「現在就要付薪水給一個不能上場的人，那要他扮演什麼角色？」</font></p><p><font face="Arial">這三個問題，我都可以提出若干合理的解釋，老實說，我自己都不信。</font></p><p><font face="Arial"><br />(此文乃寄情杜撰，人物純屬虛構)</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20707062">(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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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從此不叫「黃金獵犬」]]></title>
    <updated>2008-07-21T22:53:22+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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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回報社交還採訪車，同事興沖沖地告訴我：「ㄟ，你的名字被盜用耶。」回到家裡，手機響起，話筒那端傳出許久沒聽到的聲音，講得是同一件事兒。臨睡前，MSN視窗閃動，是前三商虎球員張建勳，他貼了一則報導，還是這碼子事兒：BSM來台設立據點，和國內的黃金獵犬博奕顧問公司合作，做為前進大中華區的合作夥伴，著眼點在於台灣剛發行運動彩券，具有高度開發價值，加上北京奧運的盛況做為助力，還有澳門已取代拉斯維加斯成為全世界博奕市場的龍頭，大中華地區的運動博奕事業更是潛力無窮。謝謝各位朋友的關心，但我可以體會，有時候「出名」不會是件太爽的事，何況只是同名不是出名。不喜歡與賭博有關的任何事情，更不願掠美。從此不再使用筆名「黃金獵犬」那要叫什麼名字呢？我爸媽有給我個名字，姚瑞宸]]></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font size="3">回報社交還採訪車，同事興沖沖地告訴我：「ㄟ，你的名字被盜用耶。」<br />回到家裡，手機響起，話筒那端傳出許久沒聽到的聲音，講得是同一件事兒。<br />臨睡前，MSN視窗閃動，是前三商虎球員張建勳，他貼了一則報導，還是這碼子事兒：<br /><br /><font face="Arial"><em>BSM來台設立據點，和國內的黃金獵犬博奕顧問公司合作，做為前進大中華區的合作夥伴，著眼點在於台灣剛發行運動彩券，具有高度開發價值，加上北京奧運的盛況做為助力，還有澳門已取代拉斯維加斯成為全世界博奕市場的龍頭，大中華地區的運動博奕事業更是潛力無窮。</em><br /><br />謝謝各位朋友的關心，但我可以體會，有時候「出名」不會是件太爽的事，何況只是同名不是出名。<br /><br />不喜歡與賭博有關的任何事情，更不願掠美。<br />從此不再使用筆名「黃金獵犬」<br /><br />那要叫什麼名字呢？<br />我爸媽有給我個名字，<br />姚瑞宸<br /></font></font>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20277263">(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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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致中華職棒警備司令部]]></title>
    <updated>2008-04-15T09:58:45+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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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君子動口，小人動手」，看來已經動手的中華職棒，不太樂見自己的球員、員工當個君子。哀莫大於心死，近來不太願意針對台灣棒壇諸事發為議論，除了棒壇諸多亂象僅為台灣社會百病的反射，不究根本難拯其疴，也有些對牛彈琴多言無益的無奈。而今舊調重彈，甘為口舌自凟的老生，實在是看不下去。中華職棒針對林智勝作出懲處，「禁賽15場，罰金18萬」，其中針對「及林智勝事後在部落格發表不當言論影響聯盟形象之事」引用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懲罰規定」第五條（註一）禁賽7場、罰金7萬元。至於林智勝不服被驅逐出場及對裁判的粗暴行為，則引用第21章第15條，處以法條上載明僅次於「終身禁賽」的禁賽3場、罰金1萬元及禁賽5場、罰金10萬元。很高興形象一向不太理想的中華職棒終於注重到這個嚴重的問題，遺憾的是，他們維護形象的方式使自己更加不堪。第一，不合「比例原則」。不服判決直接對裁判動粗，是僅次於放水、賭博，沒有運動精神的表現，不過也僅禁賽5場，寫部落格，發表所謂不當言論，卻要禁賽7場。由此觀之，中華職棒認同文字的殺傷力遠在肢體之上，發表不為執政者接受的言論，要比打裁判可惡的多。第二，「罪不及妻孥」。這是馬英九在2006年6月「駙馬」趙建銘涉案時，所發表的言論。他說趙建銘涉及犯罪，他的妻子陳幸妤、兒子趙翊安等，不應牽連，這便是「罪不及妻孥」。他也講過「萬方有錯，罪在朕躬」，是指領導者的自我責任。中職所指「不當言論」是林智勝《大師兄的blog》由他的妻子執筆的一段：「事後第二波衝突，我只能告訴大家三壘審先挑釁。」此文既由林智勝的妻子執筆，聯盟若覺不當，應要求執筆人負起舉證、澄清等相關責任。為什麼是老婆說錯話，老公挨巴掌？難不成中職在刑罰上也是採「夫妻共同財產制」，聯盟的權力和罰責可以追究到球員或職員的家人？第三、「釘孤枝」事件真相難明&nbsp;引起爭議的言論，據了解是4月4日賽後球員們私下抱怨傳出來的消息，有人說三壘審楊崇煇嗆聲要和黃俊中「釘孤枝」，黃俊中被激後說：「你不配碰到我的球衣」才脫衣攘臂，作勢要和楊崇煇單挑，也造成他被逐出場。《蘋果日報》4月16日報導：「聯盟調閱緯來轉播帶子，認為裁判在第二波衝突中，執法並無不當。至於挑釁言詞，林智勝承認是聽隊友轉述。聯盟認為他的不當言論已影響聯盟形象」聯盟此處採用的是「無罪判定」原則，當時緯來拍攝的角度是背對楊崇煇，只拍到突然衝動脫衣的黃俊中，卻沒有任何鏡頭或收音可以證明楊崇煇曾經出言挑釁，所以認定楊崇煇沒有挑釁。至於黃俊中為什麼大跳脫衣秀？楊崇煇有沒有說什麼？我想，事情已鬧這麼大，兩造各執一辭，跟三一九槍擊案一樣，請李昌鈺博士回來也很難還清真相。不能證明裁判挑釁，只能說林智勝夫人在部落格上用辭不夠謹慎，不能說她一定錯。這種案例在各家報社幾乎每天都在發生，一般都是以「更正」處置，補救的方法不被當事人接受才會走上法律途逕，控以誹謗、妨礙名譽等罪。如今，真相既然不明，聯盟就要「當事人的老公」負起法律責任，在程序上未必能夠服人，其次，聯盟若要說此部落格文章有刻意污蔑或造成影響聯盟形象之嫌，只會讓人覺得太誇張，這些文字不過是情緒紓發，有任何惡意攻訐的嫌疑嗎？聯盟處理方式的粗暴，顯露出他們的不負責任，畢竟事出必有因，不究事發根本，卻追究事後的枝微末節，就相關言論大肆搜捕，與林夫人觀感相同或是傳播類似言論者大所多在，聯盟「防言甚於防川」驟下重手想殺大師兄以儆猴，只會激起更大的反效果。為保官位，聯盟一向不敢得罪球團，林智勝一案既已鬧大，血滴子也不得不迴向自人做個交待。在不平球迷的蒐尋下，楊崇煇在2006年在同僚部落格留言回應「我下週去屏東修理他」和今年4月8日在部落格上以「釘孤枝＠大胖」為名留言：「原來這社會沒有公道！沒有真理！只有盲目和謠言，你有贏球壓力，打人可以理解，我有經濟壓力，搶銀行可以體諒嗎？告訴球迷，我4/8台中執法！票房一定爆滿，販賣部可以賣雞蛋了&hellip;&hellip;」9日聯盟緊急開會，楊崇煇又因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記大過1次，降二軍3個月，估計減少20萬元的執法收入。聽說，直至林智勝懲處確定前，聯盟還考慮將他開除。楊崇煇在2006年的發言有「濫用公權力」之心，的確不妥當，2008的留言，只是單純的就事件紓發情緒，沒有明顯的失言，但他的身份和發布時機過於敏感，只能說不適合和愚蠢，但聯盟可以就此對他下殺手嗎？第一、「法律不溯既往」，爭議事件發生在2008，卻去追究2006年的往事，在法理上、邏輯上都說不過去。第二、2008年的留言時機、身份確為不當，但未存有惡心，罪不至死。第三、是我要強調的，布落格是個人的私領域，享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必接受任何人的監管，也沒有任何單位可以理由氣壯地去懲處他們不認同的文字，包括國防部對軍人、教官。《聯合報》4月15日的報導讓我覺得很遺憾，也讓我覺得不得不出來發聲「聯盟賽務部主任同時證實，暴龍隊一位翻譯在個人網誌批評聯盟，日前已接受約談，「他坦承發言不當，處分待討論。」 賽務主任表示：「尊重言論自由，但對自己的發言要負責。」他強調，網誌為匿名，不過當事人接受調查時均坦承由自己執筆。 賽務主任說：「聯盟沒有箝制言論的想法，不過大家都是聯盟的一分子，有正常申訴的管道。」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認為，球員、教練甚至領隊、老闆都是聯盟的一員，不能在球場外以個人名義汙衊聯盟，聯盟都可依此開罰。瑞宸曾於2001～2003服務於中華職棒公司，也曾在部落格以個人名義發表若干疑為汙衊聯盟的言論，既然中華職棒警備司令部想整肅異己，我也做好被懲處、挨告的準備了。附註：2008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懲罰規定」第五條「球員隊職員如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當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不正當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金一至十萬元、停賽一至十場。如有犯罪、重大違紀、或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得加重處罰。最重得以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第十四條「凡遭裁判驅逐出場（不含投出頭部觸身球遭勒令退場之投手）之人員，處罰金一萬元，並應立刻離開場內，不得停留於球員休息室及著球衣觀眾席上，違者處罰金一萬，若有嚴重影響比賽進行；於主審告知球團總教練後五分鐘內尚未離開者，加重處罰一萬，若有嚴重影響比賽進行者，得視情節輕重處於禁賽一至三場。凡遭禁賽之人員亦須遵守上述規定，但得以隨隊參與賽前練習，一旦練習完畢應於開賽前離開場內，違者依相同規定處罰」第十五條「球團隊職員在比賽期間對球賽相關工作人員，採訪媒體及觀眾有言語侮辱行為，處罰金兩萬，並得禁賽一場；如有粗暴行為，則處罰金五萬，並得禁賽三場；若有毆打行為產生則處罰金十萬，禁賽五場。情節嚴重者，得處永不得參與本聯盟比賽。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face="Arial" size="3">「君子動口，小人動手」，看來已經動手的中華職棒，不太樂見自己的球員、員工當個君子。</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哀莫大於心死，近來不太願意針對台灣棒壇諸事發為議論，除了棒壇諸多亂象僅為台灣社會百病的反射，不究根本難拯其疴，也有些對牛彈琴多言無益的無奈。而今舊調重彈，甘為口舌自凟的老生，實在是看不下去。</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中華職棒針對林智勝作出懲處，「禁賽15場，罰金18萬」，其中針對「及林智勝事後在部落格發表不當言論影響聯盟形象之事」引用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懲罰規定」第五條（註一）禁賽7場、罰金7萬元。</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至於林智勝不服被驅逐出場及對裁判的粗暴行為，則引用第21章第15條，處以法條上載明僅次於「終身禁賽」的禁賽3場、罰金1萬元及禁賽5場、罰金10萬元。</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很高興形象一向不太理想的中華職棒終於注重到這個嚴重的問題，遺憾的是，他們維護形象的方式使自己更加不堪。<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第一，不合「比例原則」。</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不服判決直接對裁判動粗，是僅次於放水、賭博，沒有運動精神的表現，不過也僅禁賽5場，寫部落格，發表所謂不當言論，卻要禁賽7場。由此觀之，中華職棒認同文字的殺傷力遠在肢體之上，發表不為執政者接受的言論，要比打裁判可惡的多。</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第二，「罪不及妻孥」。<br />這是馬英九在2006年6月「駙馬」趙建銘涉案時，所發表的言論。他說趙建銘涉及犯罪，他的妻子陳幸妤、兒子趙翊安等，不應牽連，這便是「罪不及妻孥」。他也講過「萬方有錯，罪在朕躬」，是指領導者的自我責任。</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中職所指「不當言論」是林智勝<a href="http://www.wretch.cc/mypage/sheng31">《大師兄的blog》</a>由他的妻子執筆的一段：「事後第二波衝突，我只能告訴大家三壘審先挑釁。」此文既由林智勝的妻子執筆，聯盟若覺不當，應要求執筆人負起舉證、澄清等相關責任。為什麼是老婆說錯話，老公挨巴掌？難不成中職在刑罰上也是採「夫妻共同財產制」，聯盟的權力和罰責可以追究到球員或職員的家人？</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第三、「釘孤枝」事件真相難明&nbsp;<br />引起爭議的言論，據了解是4月4日賽後球員們私下抱怨傳出來的消息，有人說三壘審楊崇煇嗆聲要和黃俊中「釘孤枝」，黃俊中被激後說：「你不配碰到我的球衣」才脫衣攘臂，作勢要和楊崇煇單挑，也造成他被逐出場。</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蘋果日報》4月16日報導：「聯盟調閱緯來轉播帶子，認為裁判在第二波衝突中，執法並無不當。至於挑釁言詞，林智勝承認是聽隊友轉述。聯盟認為他的不當言論已影響聯盟形象」</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聯盟此處採用的是「無罪判定」原則，當時緯來拍攝的角度是背對楊崇煇，只拍到突然衝動脫衣的黃俊中，卻沒有任何鏡頭或收音可以證明楊崇煇曾經出言挑釁，所以認定楊崇煇沒有挑釁。</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至於黃俊中為什麼大跳脫衣秀？楊崇煇有沒有說什麼？我想，事情已鬧這麼大，兩造各執一辭，跟三一九槍擊案一樣，請李昌鈺博士回來也很難還清真相。</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不能證明裁判挑釁，只能說林智勝夫人在部落格上用辭不夠謹慎，不能說她一定錯。這種案例在各家報社幾乎每天都在發生，一般都是以「更正」處置，補救的方法不被當事人接受才會走上法律途逕，控以誹謗、妨礙名譽等罪。</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如今，真相既然不明，聯盟就要「當事人的老公」負起法律責任，在程序上未必能夠服人，其次，聯盟若要說此部落格文章有刻意污蔑或造成影響聯盟形象之嫌，只會讓人覺得太誇張，這些文字不過是情緒紓發，有任何惡意攻訐的嫌疑嗎？</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聯盟處理方式的粗暴，顯露出他們的不負責任，畢竟事出必有因，不究事發根本，卻追究事後的枝微末節，就相關言論大肆搜捕，與林夫人觀感相同或是傳播類似言論者大所多在，聯盟「防言甚於防川」驟下重手想殺大師兄以儆猴，只會激起更大的反效果。</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為保官位，聯盟一向不敢得罪球團，林智勝一案既已鬧大，血滴子也不得不迴向自人做個交待。</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在不平球迷的蒐尋下，楊崇煇在2006年在同僚部落格留言回應「我下週去屏東修理他」和今年4月8日在部落格上以「釘孤枝＠大胖」為名留言：「原來這社會沒有公道！沒有真理！只有盲目和謠言，你有贏球壓力，打人可以理解，我有經濟壓力，搶銀行可以體諒嗎？告訴球迷，我4/8台中執法！票房一定爆滿，販賣部可以賣雞蛋了&hellip;&hellip;」</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9日聯盟緊急開會，楊崇煇又因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記大過1次，降二軍3個月，估計減少20萬元的執法收入。聽說，直至林智勝懲處確定前，聯盟還考慮將他開除。</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楊崇煇在2006年的發言有「濫用公權力」之心，的確不妥當，2008的留言，只是單純的就事件紓發情緒，沒有明顯的失言，但他的身份和發布時機過於敏感，只能說不適合和愚蠢，但聯盟可以就此對他下殺手嗎？</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第一、「法律不溯既往」，爭議事件發生在2008，卻去追究2006年的往事，在法理上、邏輯上都說不過去。<br />第二、2008年的留言時機、身份確為不當，但未存有惡心，罪不至死。<br />第三、是我要強調的，布落格是個人的私領域，享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必接受任何人的監管，也沒有任何單位可以理由氣壯地去懲處他們不認同的文字，包括國防部對軍人、教官。</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聯合報》4月15日的報導讓我覺得很遺憾，也讓我覺得不得不出來發聲</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聯盟賽務部主任同時證實，暴龍隊一位翻譯在個人網誌批評聯盟，日前已接受約談，「他坦承發言不當，處分待討論。」 <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賽務主任表示：「尊重言論自由，但對自己的發言要負責。」他強調，網誌為匿名，不過當事人接受調查時均坦承由自己執筆。 <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賽務主任說：「聯盟沒有箝制言論的想法，不過大家都是聯盟的一分子，有正常申訴的管道。」<strong><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color="#ff0000">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認為，球員、教練甚至領隊、老闆都是聯盟的一員，不能在球場外以個人名義汙衊聯盟，聯盟都可依此開罰。</font></strong></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瑞宸曾於2001～2003服務於中華職棒公司，也曾在部落格以個人名義發表若干疑為汙衊聯盟的言論，既然中華職棒警備司令部想整肅異己，我也做好被懲處、挨告的準備了。</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br /></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2">附註：2008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懲罰規定」</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2">第五條「球員隊職員如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當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不正當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金一至十萬元、停賽一至十場。如有犯罪、重大違紀、或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得加重處罰。最重得以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2">第十四條「凡遭裁判驅逐出場（不含投出頭部觸身球遭勒令退場之投手）之人員，處罰金一萬元，並應立刻離開場內，不得停留於球員休息室及著球衣觀眾席上，違者處罰金一萬，若有嚴重影響比賽進行；於主審告知球團總教練後五分鐘內尚未離開者，加重處罰一萬，若有嚴重影響比賽進行者，得視情節輕重處於禁賽一至三場。凡遭禁賽之人員亦須遵守上述規定，但得以隨隊參與賽前練習，一旦練習完畢應於開賽前離開場內，違者依相同規定處罰」</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2">第十五條「球團隊職員在比賽期間對球賽相關工作人員，採訪媒體及觀眾有言語侮辱行為，處罰金兩萬，並得禁賽一場；如有粗暴行為，則處罰金五萬，並得禁賽三場；若有毆打行為產生則處罰金十萬，禁賽五場。情節嚴重者，得處永不得參與本聯盟比賽。 」<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16576799">(繼續閱讀...)</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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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統一獅球團領隊 給球迷的一封信]]></title>
    <updated>2007-11-17T21:14:41+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10927490"/>
    <summary><![CDATA[各位球迷，大家好：
 
　針對此次統一獅七名選手接受中華隊徵召乙事，我完全無意做出任何辯解，在此只想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完整的交待清楚。
 
　統一獅和我是在11月12日晚間，結束亞洲職棒大賽後從日本返台。11月13日早上，公司同事立刻打電話給我，告知接到棒球協會的公文，公文中要求統一獅七名選手，返國後立刻向中華隊報到。
 
　在過去一年的時間裡，我與獅隊球員朝夕相處，我很清楚球員自1月3日春訓開始，直到11月12日亞洲職棒大賽結束，每天不是訓練、就是比賽，幾乎完全沒有任何休息的機會。因此我請公司同事告知棒球協會，獅隊球員需要先休息幾天，然後再前往中華隊報到。
 
　在過去兩年的時間裡，我從未接獲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任何通知或協商電話。或許是因為我是中華職棒史上，首位婉拒中華隊報到時間的人。11月14日早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人員立刻來電，表明希望獅隊球員立刻向中華隊報到。
 
　基於同樣的理由---我很清楚獅隊球員非常疲憊，不但身體疲憊、心理也非常疲倦，需要一段時間調適，才能再迎接新的挑戰---我明白告訴棒協人員，如果中華隊世界盃國手可以臨陣換將，獅隊球員當然義不容辭，馬上報到為國效力。既然無法更改出賽球員名單，而世界盃棒球賽才舉行一半，我想還是先讓球員休息後再報到。
 
　聽完我的言語後，棒協人員表示，那麼獅隊球員報到時間訂在11月22日好嗎
？當場我立刻允諾。
 
　11月16日，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再次發函公文，公文中表示所有亞洲棒球錦標賽國手，報到日期更改為11月21日下午3時。在接獲公文後，統一獅立刻回文表示，獅隊所有國手均將按時報到，唯獨投手潘威倫因為肩膀長期遭受發炎困擾，前天才再次前往醫院檢查，醫生表示發炎情況仍未好轉，需要長期休養，否則有危及運動生命的可能，因此潘威倫將無法成行。
 
　沒想到統一獅在遵守棒球協會公文行事後，中華隊教練每天都有許多想法和言論。先是在11月16日表示「震怒」，發表一大篇看法和言論。緊接著，又在11月17日表示，將提前公佈三十人觀察名單等等。
 
　令我非常不解的是，既然中華隊教練有如此豐富的看法，為何不能直接與獅隊連絡，而是把這些原本應該與球團溝通的事情，直接訴諸媒體記者。至於球團方面，總是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從報紙或網路中得知，原來有這麼一回事啊！
 
　由於完全缺乏資訊來源，因此也才會出現諸多記者報導的謬誤，例如：「統一獅在15日了解總教練郭泰源為此震怒之後，做出些許『讓步』，把原本要在22日才向中華隊報到的計畫，提前一天依照棒協原本發給他們公文中的報到日期21日與中華隊會合。」
 
　我在前面已經清楚陳述，統一獅完全是依照棒球協會11月21日下午3時報到的公文行事，完全不是教練震怒後做出的些許讓步。此事只是一個小例子，在棒球協會與中華隊教練完全不與球團協商，而是不斷透過媒體放話，雖然在這篇新聞稿之前，獅隊球團從未做出任何辯解，但是無論如何事態發展的結果，對於
中華隊的前途絕對毫無助益。
 
　事實上，獅隊球員在11月21日報到後，在亞洲棒球錦標賽之前，還有九天的時間與隊友培養默契，對於這些終年都在打球的職業選手來說，九天的時間會不夠嗎？
 
雖然從表面上來看，棒球運動好像是團體運動，其實棒球是最孤獨的個人運動。當你站在打擊區裡，面對時速150公里的來球時，請問有誰可以幫忙你？當你鎮守游擊、面對迎面飛來的強襲球時，請問誰可以幫忙你？至於投手丘上的投手，更是最孤獨的明星。
 
　身為棒球從業人員的一份子，我怎麼會不了解中華隊的戰績，對於國內棒球運動蓬勃的重要性。我當然希望中華隊戰績一飛沖天，我更希望所有統一獅球員都能成為中華隊的主將。
 
　至於某些球迷詬病，既然球團希望球員休息，為何又安排他們參加簽名會？我在前面已經清楚陳述，在過去兩年的時間裡，我從未接獲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任何通知或協商電話，公司是在從日本返國隔天上午，突然接到棒球協會要求統一獅選手報到的公文。統一獅是一個運作健全的公司，所有活動都是長期安排策劃。
 
　最後我謹祝中華隊戰績長紅。
 
 
統一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增祥
2007.11.17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各位球迷，大家好：<br />
 <br />
　針對此次統一獅七名選手接受中華隊徵召乙事，我完全無意做出任何辯解，在此只想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完整的交待清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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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獅和我是在11月12日晚間，結束亞洲職棒大賽後從日本返台。11月13日早上，公司同事立刻打電話給我，告知接到棒球協會的公文，公文中要求統一獅七名選手，返國後立刻向中華隊報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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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去一年的時間裡，我與獅隊球員朝夕相處，我很清楚球員自1月3日春訓開始，直到11月12日亞洲職棒大賽結束，每天不是訓練、就是比賽，幾乎完全沒有任何休息的機會。因此我請公司同事告知棒球協會，獅隊球員需要先休息幾天，然後再前往中華隊報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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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去兩年的時間裡，我從未接獲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任何通知或協商電話。或許是因為我是中華職棒史上，首位婉拒中華隊報到時間的人。11月14日早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人員立刻來電，表明希望獅隊球員立刻向中華隊報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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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同樣的理由---我很清楚獅隊球員非常疲憊，不但身體疲憊、心理也非常疲倦，需要一段時間調適，才能再迎接新的挑戰---我明白告訴棒協人員，如果中華隊世界盃國手可以臨陣換將，獅隊球員當然義不容辭，馬上報到為國效力。既然無法更改出賽球員名單，而世界盃棒球賽才舉行一半，我想還是先讓球員休息後再報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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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完我的言語後，棒協人員表示，那麼獅隊球員報到時間訂在11月22日好嗎<br />
？當場我立刻允諾。<br />
 <br />
　11月16日，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再次發函公文，公文中表示所有亞洲棒球錦標賽國手，報到日期更改為11月21日下午3時。在接獲公文後，統一獅立刻回文表示，獅隊所有國手均將按時報到，唯獨投手潘威倫因為肩膀長期遭受發炎困擾，前天才再次前往醫院檢查，醫生表示發炎情況仍未好轉，需要長期休養，否則有危及運動生命的可能，因此潘威倫將無法成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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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統一獅在遵守棒球協會公文行事後，中華隊教練每天都有許多想法和言論。先是在11月16日表示「震怒」，發表一大篇看法和言論。緊接著，又在11月17日表示，將提前公佈三十人觀察名單等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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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我非常不解的是，既然中華隊教練有如此豐富的看法，為何不能直接與獅隊連絡，而是把這些原本應該與球團溝通的事情，直接訴諸媒體記者。至於球團方面，總是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從報紙或網路中得知，原來有這麼一回事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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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完全缺乏資訊來源，因此也才會出現諸多記者報導的謬誤，例如：「統一獅在15日了解總教練郭泰源為此震怒之後，做出些許『讓步』，把原本要在22日才向中華隊報到的計畫，提前一天依照棒協原本發給他們公文中的報到日期21日與中華隊會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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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前面已經清楚陳述，統一獅完全是依照棒球協會11月21日下午3時報到的公文行事，完全不是教練震怒後做出的些許讓步。此事只是一個小例子，在棒球協會與中華隊教練完全不與球團協商，而是不斷透過媒體放話，雖然在這篇新聞稿之前，獅隊球團從未做出任何辯解，但是無論如何事態發展的結果，對於<br />
中華隊的前途絕對毫無助益。<br />
 <br />
　事實上，獅隊球員在11月21日報到後，在亞洲棒球錦標賽之前，還有九天的時間與隊友培養默契，對於這些終年都在打球的職業選手來說，九天的時間會不夠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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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表面上來看，棒球運動好像是團體運動，其實棒球是最孤獨的個人運動。當你站在打擊區裡，面對時速150公里的來球時，請問有誰可以幫忙你？當你鎮守游擊、面對迎面飛來的強襲球時，請問誰可以幫忙你？至於投手丘上的投手，更是最孤獨的明星。<br />
 <br />
　身為棒球從業人員的一份子，我怎麼會不了解中華隊的戰績，對於國內棒球運動蓬勃的重要性。我當然希望中華隊戰績一飛沖天，我更希望所有統一獅球員都能成為中華隊的主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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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某些球迷詬病，既然球團希望球員休息，為何又安排他們參加簽名會？我在前面已經清楚陳述，在過去兩年的時間裡，我從未接獲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任何通知或協商電話，公司是在從日本返國隔天上午，突然接到棒球協會要求統一獅選手報到的公文。統一獅是一個運作健全的公司，所有活動都是長期安排策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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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謹祝中華隊戰績長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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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林增祥<br />
2007.11.17<br />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10927490">(繼續閱讀...)</a></div>]]></content>
    <category term="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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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無解?就解決自己吧!]]></title>
    <updated>2007-08-27T06:10:47+08:00</updated>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8068335"/>
    <summary><![CDATA[Q:五年內四度爆發球員涉賭放水的中華職棒，在中信鯨球團開除涉賭案球員曾漢州、紀俊麟，以及將鄭昌明、陳健偉與黃貴裕三人無限期禁賽之後，事情會就此落幕嗎？ 球員涉賭、打假球，為什麼永遠斷不了？關鍵是什麼？面對檢調未來持續進行的偵辦動作，球團乃至聯盟是否該有更進一步積極作為？全面停賽的可行性如何？台灣職棒又該何去何從？●中信鯨球團對涉案球員開除或無限期禁賽之後，事情可能就此結束嗎？ （聯盟一直對外宣稱，這是單一球隊事件，您怎麼看呢？）　～　又，球員涉賭、打假球，為什麼永遠斷不了？關鍵是什麼？※從1997年時鷹隊打假球，到這次鯨隊球員涉賭，台灣職棒歷年爆發的職棒涉賭案，大都由隊友、師徒或學長、學弟關係開始連結，另外甚至可能涉及地方政商關係乃至黑道糾葛，內情非常複雜，但是回歸球員面來看，這麼多血淋淋前車之鑑，難道球員沒有任何警惕嗎？還是說，球員之間的交情和連結，真的無法拒絕類似要求？困難在哪裡※聯盟乃至球團過去都對社會大眾公開承諾過：球團內部會努力自清，聯盟也設有防賭機制，為什麼無法發生作用？（現在球團及聯盟防賭機制為何？真的有在運作嗎？）※球團與聯盟的作法向來是一再向社會大眾道歉，重申若有不法事證絕不寬貸等字眼，或者禁賽、永不錄用等等，有效果嗎？過去面對類似案件及傳聞，聯盟做的處置總是希望能夠大事化小（部分球員就算是涉及傳聞遭釋出，球團大多也是以「不符戰力」為由對外說明），習慣讓事情輕輕帶過，聯盟及球團考量是什麼？是否也該為現況間接負責任？&nbsp;●賭博案，另一個角度看球團確實也是受害者，政府公權力不彰、無法保護球員免受黑道勢力威脅難辭其咎。如果說，這麼多年下來，證實政府不值得期待，球團又無力自保，可以預期的是：涉賭案每隔一段日子就成為社會版焦點，只是不知道會輪到那支球隊。球團乃至聯盟難道每次都要出來道歉嗎？不斷受到負面新聞衝擊的中華職棒是否該有更進一步積極作為？（當球迷們把中華職棒與打假球畫上等號時，這樣的職棒比賽打下去，有什麼意義？有人建議全面停賽，您認為可行性如何？為什麼？）●中華職棒如果要浴火重生，讓球迷重拾對職棒的信心，對球員、球團、聯盟及球迷，您分別有哪些提醒與建議。Ans:今年是台灣發展棒球的第101年，但賭博的歷史絕對更為久遠，據了解，台灣有棒球運動開始，就和賭博有某種程度的關係，這倒不是說，台灣的棒球是一種「賭博性」遊戲或富有高度「詐欺性」的運動，而是它是台灣最受歡迎、最容易讓民眾觀心的共同話題，相對的也最容易成為民間投機游資的集中的標的物。除了棒球之外，台灣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賭，前幾年熱過一陣子的撞球、保齡球甚至籃球，都曾經有賭博涉入的傳聞，甚至連各種選舉的結果都可以成為賭博下注的標的，職棒發展後，因為電視場場直播的關係，讓賭客更容易了解比賽狀況，也更有興趣下注，所以賭棒球成為最近十幾年最熱的地下賭博活動。職棒涉賭事件不斷，是因為黑道勢力破壞賭博的遊戲規則，以「詐賭」來賭錢，他們以各種方式來控制球員，希望球員們能控制比賽的比分，達到讓他們獲利的目的，他們利用各種管道接觸到球員後，可能以朋友交情、酒色玩樂、高額酬勞來引誘球員，球員一旦接受招待或者拿錢之後，黑道就此纏上身，球員如果不從，很可能就會遭到暴力威脅，甚至危害到他們的家人，所以台灣的黑道在綁棒球員的方式，很像以前的回教徒傳教方式「一手彎刀、一手可蘭經」，球員是很難拒絕的。從球員角度來看，台灣的球員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從國小就開始打棒球，他們很多是來自單親或問題家庭，把小孩交給球隊管教，從小就脫離家庭過著集體生活，由於只要求球技而忽略學業，大部分學校對球員的智識、品德教育是付諸闕如的，影響他們最深的就是教練，教練個人的價值觀會影響他們一生，在基層教練素質不佳的狀況下，教育出來的球員在行為判斷和道德認知上的確和一般人有不少歧異。小時候比賽可能打一支全壘打，球迷高興就賞給他們一百塊、五百塊現金，教練叫他們拿，他們就拿，後來才知道那是球迷賭球贏錢後發給他們的賞金或請他們吃飯，這是台灣人所謂的人情味。如果賭客輸錢輸多了，偶爾要求球隊配合讓他回本，想辦法讓他們贏錢，球員、教練也會在「義氣」或「人情」的考慮下，用故意輸球的模式來回饋平常「照顧」他們的人。如果突槌的話，就會出現十幾、二十年前三級棒球常發生的，球迷打小球員、裁判的暴力事件，據了解，這是為什麼嘉義原本棒球運動興盛，一度少棒隊伍紛紛解散的原因。久而久之，球員們不會覺得為「義氣」、「人情」而不在比賽發揮實力有什麼不對，配合的話，不但不會被打，還有錢可以賺。時報鷹事件發生之後，球員們的觀念是有修正，大部份都知道打假球是不對的，大部分球員也是認真的。但黑道勢力因為一場比賽的賭資動輒上億、獲利幾千萬，食髓知味後反而更昌獗，他們結合了地方派系、政治人物甚至一些不肖的情治、司法人員也參與了這種遊戲，因為「後台硬」所以對球員的操控能力更強，媒體或情治人員想要揭發他們會有更多顧慮，相對地來說，對少數不肖球員更具保護力，會更肆無忌憚的去找配合對象打假球，如果以經營企業的角度來看，黑道打假球業務、行銷能力上，絕對是一流，比職棒聯盟的行銷強上好多倍。政治人物涉入有多深，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但從風聲可知各級議會都存在這種「大哥」，議事庭變成各方「大哥」對賭的簽賭站，每週十場的職棒比賽，成為政治、黑道人物最佳的洗錢或賺錢管道，檢警、司法單位不見得敢辦他們。從這次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被「飭回」就可以看得出一點端倪。不敢辦或球員不敢舉發，很簡單，賭博、背信不是重罪，審判程序緩慢不說，即使有罪關沒幾年就出來了，以時報鷹那個案件來說，從起訴到定讞一共耗了八年，球員的判決結果是緩刑，黑道的刑期也不長，在審判過程中或服刑後，球員會持續遭到黑道壓力。所以不論三商虎、兄弟象、時報鷹、興農牛、La new熊或現在的中信鯨隊，每過一段時間傳的職棒涉賭案，不是個單一事件，只是被逮到的黑道小弟或球員不同罷了。球員在這個共犯體系裡，只是生產線上的裝配工人，可以隨時替換，大老闆呢，則一直在後面穩如泰山，工人離職再召考聘用就好了，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所以光是開除球員，只會有非常短暫的嚇阻作用，對這個生態沒有絲毫改變。中華職棒的安全組成立之初，在候友宜的出面後的確網羅了不少優秀的退休刑警，也的確有一些作為，像是部分球隊的明星球員在「沒有明確理由」或「戰力不符」的狀況下，突然間被球團釋出或解約，就是他們的業績。但這些優秀的退休刑警在中華職棒普遍耽不超過一年，第一，是他們有志難伸，他們要挑戰的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黑白共生的共犯結構，光是高超的偵緝技巧，是無法對抗處理某些政治力，他們能做的只是偵察、反應然後片面的幹掉球員。第二、安全組查到有問題的球員，大部份都是各隊的主力或明星，在台灣目前球員來源質、量都不佳的狀況下，除兄弟象隊之外，遇到這種狀況都會希望給這種等級的球員再一次機會，所以，即使安全組舉發，球團也不見得會有爽快的處置。第三、這些高階退休刑警在警界都有相當的地位，他們投身職棒聯盟，本來已經是賣面子、委屈了，但他們做事獲得的權限處處受限&hellip;&hellip;所以沒多久就在人生另有規劃的狀況下掛冠離去了。後來再進來的安全組成員，原本在警界的位階就沒有之前的崇隆，影響力也小得多，在工作執行成效上也慢慢因為要「生存」而更有保留。至於球團之所以用「戰力不符」當理由，或者根本不說明，事實上有他們為難的地方。要說自己的球員涉賭，第一個問題就是「舉證」、「進入司法程序」，球團或聯盟安全組不是司法檢調單位，舉證對他們來說是相當困難的事，其實有些只要長期觀察有不合理狀況，就可以直接處理。如果要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司法程序漫長又臭不可當，中間會扯出什麼意外難以估計，而且容易成為社會焦點，嚴重創傷球迷的心和他們的票房收入，所以非到必要，球團不願意在檯面上處理這樣的醜事。一些薪水高、簽約金高、人氣高的「三高」球員突然離開職棒，理由不用說明，內行的一看就知道了，球團不會笨到跟自己花大錢的投資開玩笑。如果突然有在聯盟、球團控制外的狀況發生，像最近三年爆發的簽賭案，分別由中部打擊罪犯中心、雲林地檢署、台南地檢署發動，行動前都不曾和中華職棒打招呼，中華職棒能做的，就只是砍掉球員和向社會大眾不斷的道歉，除此之外，他們能做的事很有限，畢竟，他們只是一個商業團體，無法去改變社會。但我們可以反過來看這些檢調動作，除了搞大新聞，抓了幾個球員之外，對檢肅黑道有多少成效，才是更值得關心的。全面性停賽，甚至解散中華職棒聯盟，有些球團領隊問我，停賽可以解決什麼問題？我覺得是應該考慮的方向，因為目前的問題都是解決不了的。從發展目的來看，職棒應該是民眾的休閒活動（Playment）和共同話題，但在目前台灣病態社會生態無法改變的前提下，中華職棒無法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民眾對他們的存在有相當的疑義，不但無法成為休閒活動，更是譏笑的話柄。其次，職棒應該是棒球運動發展的火車頭，應該促使基層棒球更加健全的發展，但中華職棒一直沒有成功地扮演這樣的角色，近幾年這樣的角色已被美國職棒取代，有潛力的好手不斷向美日發展，以今年的亞錦賽來說，大部分的中職教練選手有一個共識，「中華職棒六隊中找不到可以壓制日韓五局以上的投手」。第三、職棒是一種商業活動，但十八年來，除兄弟象隊曾有兩年獲利紀錄，其餘各隊年年都有鉅額虧損，對企業來說，投資職棒是一種回饋社會的行為，同時也為企業形象加分。但現在投資職棒，不但要註定虧大錢，還要賠上企業形象，已失去了企業投資的目的。台灣人如果喜歡賭職棒、如果願意繼續縱容黑金政治，我想，失去他們喜歡的職棒運動，可能是必需付出的代價。]]></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size="3" face="Arial" color="#ff0000"><strong>Q:五年內四度爆發球員涉賭放水的中華職棒，在中信鯨球團開除涉賭案球員曾漢州、紀俊麟，以及將鄭昌明、陳健偉與黃貴裕三人無限期禁賽之後，事情會就此落幕嗎？ 球員涉賭、打假球，為什麼永遠斷不了？關鍵是什麼？面對檢調未來持續進行的偵辦動作，球團乃至聯盟是否該有更進一步積極作為？全面停賽的可行性如何？台灣職棒又該何去何從？<br /></strong></font><font size="3" face="Arial" color="#ff0000"><strong>●中信鯨球團對涉案球員開除或無限期禁賽之後，事情可能就此結束嗎？ （聯盟一直對外宣稱，這是單一球隊事件，您怎麼看呢？）　～　又，球員涉賭、打假球，為什麼永遠斷不了？關鍵是什麼？<br /></strong></font><font size="3" face="Arial" color="#ff0000"><strong>※從1997年時鷹隊打假球，到這次鯨隊球員涉賭，台灣職棒歷年爆發的職棒涉賭案，大都由隊友、師徒或學長、學弟關係開始連結，另外甚至可能涉及地方政商關係乃至黑道糾葛，內情非常複雜，但是回歸球員面來看，這麼多血淋淋前車之鑑，難道球員沒有任何警惕嗎？還是說，球員之間的交情和連結，真的無法拒絕類似要求？困難在哪裡<br /></strong></font><font size="3" face="Arial" color="#ff0000"><strong>※聯盟乃至球團過去都對社會大眾公開承諾過：球團內部會努力自清，聯盟也設有防賭機制，為什麼無法發生作用？（現在球團及聯盟防賭機制為何？真的有在運作嗎？）<br /></strong></font><font size="3" face="Arial" color="#ff0000"><strong>※球團與聯盟的作法向來是一再向社會大眾道歉，重申若有不法事證絕不寬貸等字眼，或者禁賽、永不錄用等等，有效果嗎？過去面對類似案件及傳聞，聯盟做的處置總是希望能夠大事化小（部分球員就算是涉及傳聞遭釋出，球團大多也是以「不符戰力」為由對外說明），習慣讓事情輕輕帶過，聯盟及球團考量是什麼？是否也該為現況間接負責任？&nbsp;<br /></strong></font><font color="#ff0000"><strong><font size="3"><font face="Arial">●賭博案，另一個角度看球團確實也是受害者，政府公權力不彰、無法保護球員免受黑道勢力威脅難辭其咎。如果說，這麼多年下來，證實政府不值得期待，球團又無力自保，可以預期的是：涉賭案每隔一段日子就成為社會版焦點，只是不知道會輪到那支球隊。球團乃至聯盟難道每次都要出來道歉嗎？不斷受到負面新聞衝擊的中華職棒是否該有更進一步積極作為？（當球迷們把中華職棒與打假球畫上等號時，這樣的職棒比賽打下去，有什麼意義？有人建議全面停賽，您認為可行性如何？為什麼？）<br /></font><font face="Arial">●中華職棒如果要浴火重生，讓球迷重拾對職棒的信心，對球員、球團、聯盟及球迷，您分別有哪些提醒與建議。</font></font></strong></font></p><p><font size="3" face="Arial">Ans:今年是台灣發展棒球的第101年，但賭博的歷史絕對更為久遠，據了解，台灣有棒球運動開始，就和賭博有某種程度的關係，這倒不是說，台灣的棒球是一種「賭博性」遊戲或富有高度「詐欺性」的運動，而是它是台灣最受歡迎、最容易讓民眾觀心的共同話題，相對的也最容易成為民間投機游資的集中的標的物。<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除了棒球之外，台灣的任何事情都可以賭，前幾年熱過一陣子的撞球、保齡球甚至籃球，都曾經有賭博涉入的傳聞，甚至連各種選舉的結果都可以成為賭博下注的標的，職棒發展後，因為電視場場直播的關係，讓賭客更容易了解比賽狀況，也更有興趣下注，所以賭棒球成為最近十幾年最熱的地下賭博活動。<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職棒涉賭事件不斷，是因為黑道勢力破壞賭博的遊戲規則，以「詐賭」來賭錢，他們以各種方式來控制球員，希望球員們能控制比賽的比分，達到讓他們獲利的目的，他們利用各種管道接觸到球員後，可能以朋友交情、酒色玩樂、高額酬勞來引誘球員，球員一旦接受招待或者拿錢之後，黑道就此纏上身，球員如果不從，很可能就會遭到暴力威脅，甚至危害到他們的家人，所以台灣的黑道在綁棒球員的方式，很像以前的回教徒傳教方式「一手彎刀、一手可蘭經」，球員是很難拒絕的。<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從球員角度來看，台灣的球員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從國小就開始打棒球，他們很多是來自單親或問題家庭，把小孩交給球隊管教，從小就脫離家庭過著集體生活，由於只要求球技而忽略學業，大部分學校對球員的智識、品德教育是付諸闕如的，影響他們最深的就是教練，教練個人的價值觀會影響他們一生，在基層教練素質不佳的狀況下，教育出來的球員在行為判斷和道德認知上的確和一般人有不少歧異。<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小時候比賽可能打一支全壘打，球迷高興就賞給他們一百塊、五百塊現金，教練叫他們拿，他們就拿，後來才知道那是球迷賭球贏錢後發給他們的賞金或請他們吃飯，這是台灣人所謂的人情味。如果賭客輸錢輸多了，偶爾要求球隊配合讓他回本，想辦法讓他們贏錢，球員、教練也會在「義氣」或「人情」的考慮下，用故意輸球的模式來回饋平常「照顧」他們的人。<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如果突槌的話，就會出現十幾、二十年前三級棒球常發生的，球迷打小球員、裁判的暴力事件，據了解，這是為什麼嘉義原本棒球運動興盛，一度少棒隊伍紛紛解散的原因。<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久而久之，球員們不會覺得為「義氣」、「人情」而不在比賽發揮實力有什麼不對，配合的話，不但不會被打，還有錢可以賺。<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時報鷹事件發生之後，球員們的觀念是有修正，大部份都知道打假球是不對的，大部分球員也是認真的。<br /></font><font siz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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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Arial">但這些優秀的退休刑警在中華職棒普遍耽不超過一年，第一，是他們有志難伸，他們要挑戰的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黑白共生的共犯結構，光是高超的偵緝技巧，是無法對抗處理某些政治力，他們能做的只是偵察、反應然後片面的幹掉球員。<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第二、安全組查到有問題的球員，大部份都是各隊的主力或明星，在台灣目前球員來源質、量都不佳的狀況下，除兄弟象隊之外，遇到這種狀況都會希望給這種等級的球員再一次機會，所以，即使安全組舉發，球團也不見得會有爽快的處置。<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第三、這些高階退休刑警在警界都有相當的地位，他們投身職棒聯盟，本來已經是賣面子、委屈了，但他們做事獲得的權限處處受限&hellip;&hellip;所以沒多久就在人生另有規劃的狀況下掛冠離去了。後來再進來的安全組成員，原本在警界的位階就沒有之前的崇隆，影響力也小得多，在工作執行成效上也慢慢因為要「生存」而更有保留。<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至於球團之所以用「戰力不符」當理由，或者根本不說明，事實上有他們為難的地方。要說自己的球員涉賭，第一個問題就是「舉證」、「進入司法程序」，球團或聯盟安全組不是司法檢調單位，舉證對他們來說是相當困難的事，其實有些只要長期觀察有不合理狀況，就可以直接處理。<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如果要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司法程序漫長又臭不可當，中間會扯出什麼意外難以估計，而且容易成為社會焦點，嚴重創傷球迷的心和他們的票房收入，所以非到必要，球團不願意在檯面上處理這樣的醜事。一些薪水高、簽約金高、人氣高的「三高」球員突然離開職棒，理由不用說明，內行的一看就知道了，球團不會笨到跟自己花大錢的投資開玩笑。<br /></font><font size="3"><font face="Arial">如果突然有在聯盟、球團控制外的狀況發生，像最近三年爆發的簽賭案，分別由中部打擊罪犯中心、雲林地檢署、台南地檢署發動，行動前都不曾和中華職棒打招呼，中華職棒能做的，就只是砍掉球員和向社會大眾不斷的道歉，除此之外，他們能做的事很有限，畢竟，他們只是一個商業團體，無法去改變社會。<br /></font><font face="Arial">但我們可以反過來看這些檢調動作，除了搞大新聞，抓了幾個球員之外，對檢肅黑道有多少成效，才是更值得關心的。</font></font></p><p><font size="3" face="Arial">全面性停賽，甚至解散中華職棒聯盟，有些球團領隊問我，停賽可以解決什麼問題？我覺得是應該考慮的方向，因為目前的問題都是解決不了的。<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從發展目的來看，職棒應該是民眾的休閒活動（Playment）和共同話題，但在目前台灣病態社會生態無法改變的前提下，中華職棒無法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民眾對他們的存在有相當的疑義，不但無法成為休閒活動，更是譏笑的話柄。<br /></font><font size="3" face="Arial">其次，職棒應該是棒球運動發展的火車頭，應該促使基層棒球更加健全的發展，但中華職棒一直沒有成功地扮演這樣的角色，近幾年這樣的角色已被美國職棒取代，有潛力的好手不斷向美日發展，以今年的亞錦賽來說，大部分的中職教練選手有一個共識，「中華職棒六隊中找不到可以壓制日韓五局以上的投手」。<br /></font><font size="3"><font face="Arial">第三、職棒是一種商業活動，但十八年來，除兄弟象隊曾有兩年獲利紀錄，其餘各隊年年都有鉅額虧損，對企業來說，投資職棒是一種回饋社會的行為，同時也為企業形象加分。但現在投資職棒，不但要註定虧大錢，還要賠上企業形象，已失去了企業投資的目的。<br /></font><font face="Arial">台灣人如果喜歡賭職棒、如果願意繼續縱容黑金政治，我想，失去他們喜歡的職棒運動，可能是必需付出的代價。</font></font></p><font size="3">  <div class="m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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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黑水堂事件薄]]></title>
    <updated>2007-08-26T16:55:42+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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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全壘打轟得滿天飛，卻是漫長又無聊的比賽，面前四根大燈柱也不住打起哈欠，闔上了沈重的眼皮。一片漆黑&hellip;&hellip;「搞什麼東西，職棒打十八年了，球場怎麼還動不動就停電！」有人忍不住要抱怨一下。他覺得，這個國家的什麼東西都怪，在別的國家挺好的東西，搬到這兒來，全都變了個樣，民主、法治什麼不必談了，連最基本的棒球都怪怪的。「這是第幾次斷電啦？」記者室裡的老記者慢條斯理地問。跑了十八年，什麼奇怪不奇怪都看了好幾回了，對他來說一切不再新鮮。「印象中，好像是第3次吧。」小J才二十出頭，這幾年慢慢從球迷、轉身變成工作人員。「只有3次嗎？」有人心裡暗笑：「是最近3年吧。」※&nbsp;　※&nbsp;　※&nbsp;　1996.6.12　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遭黑函攻訐，稱其涉前在比賽中放水，職棒涉賭傳聞首次浮上檯面。　1996.6.16　針對職棒涉賭傳聞持續升高，聯盟秘書長屠德言要求球團與選手自清自律，若有涉及不法情事者，一律依法開除。　1996.8.3　兄弟象隊輸球後，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5人於凌晨在台中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質詢有無在比賽中放水，吳復連的頭部被槍柄打傷，球團向警方報案，這是黑道、簽賭首次公開介入職棒，且有球員遭波及。　當晚台中市警察局百餘名警力荷槍實彈保護球員進場、退場，另加派警力24小時全天候監護，法務部長廖正豪發表聲明，決心清查黑道暴力介入職棒賭博，檢調單位擴大查辦球團人員是否介入賭博。　1996.8.7　挾持象隊球員的嫌犯之一落網，全省檢警調單位展開掃蕩，在各地陸續查獲賭博據點，台北地檢署成立﹁查緝職棒不法情事專案小組﹂，檢察官、松山分局局長均親往球場瞭解狀況、監督比賽。職棒球員工會會長郭建成、聯盟會長陳重光發表聯合聲明與﹁自清宣言﹂。　1996.8.17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被查獲經營職棒賭博。　1996.8.26　巨登公司負責人楊登魁因涉及職棒簽賭遭約談。　1996.9.24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傳訊遭黑道挾持的象隊5名球員，詢問有無收取不當利益，5人均否認涉及任何賭博違法情事。　1996.10.7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經檢方查證後，8月遭暴力強押的象隊5名球員，並未參與職棒賭博，也無故意放水之嫌。　1996.11.1　總冠軍戰第3戰，味全龍以3：10慘敗，總教練徐生明賽後語出驚人，稱龍隊洋將遭恐嚇。　1996.11.9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陳重光率領7隊領隊與秘書長屠德言拜會法務部長廖正豪，並提供13場有問題的比賽錄影帶做為辦案參考。　1997.1.31　時報鷹隊捕手張正憲遭收押禁見，和信鯨開除由鷹隊轉來、遭調查局約談的球員楊章鑫。　職棒賭博風暴持續擴大，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宣示，職棒8年絕不延賽或停賽，各球團球員將相互支援。　1997.2.3　檢方收押的幫派分子林國清坦承，曾為蕭登獅等操控職棒賭博，也曾與蕭共同威脅郭建成配合放水。　1997.2.4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遭高雄地檢署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　1997.2.10　統一獅隊外野手吳林煉自除夕（2月6日）離家後音訊全無，疑與職棒簽賭有關。　1997.2.12　統一獅隊郭尚豪（進興）、鄭百勝與被釋出至和信鯨隊的江泰權遭台北市調處帶走約談，3人先後坦承涉案。　1997.2.19　時報鷹隊投手郭建成胞兄郭建材涉及簽賭案被移送偵辦。　1997.3.12　時報鷹隊陳慶國、黃裕登、蔡明宏3人因涉及賭博案，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移送。　1997.3.13　時報鷹隊教練陳耿佑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12日被約談的3名球員各以8萬元交保候傳。　1997.3.26　檢察官對涉及職棒賭博案遭收押的時報鷹隊球員郭建成、古勝吉（國謙）、卓琨原、張正憲、楊章鑫與組頭林清國提出延長羈押2個月的申請獲准。　1997.5.12　職棒賭博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1997.5.22　台北地檢署正式以詐欺、背信與賭博等罪嫌，起訴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及洋投尼洛等13名球員。　1997.6.20　台北市調處約談時報鷹隊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褚志遠、李聰富、陳執信、謝奇勳、黃俊傑、邱啟成9名球員，複訊後諭令以5萬元交保，鷹隊因涉及賭博放水案，本土球員只剩張耀騰、尤伸評2人，董事長周盛淵引咎辭職。　1997.7.7　早上9點15分，職棒球員涉賭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3次庭，第1波遭收押的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等球員均對先前供詞翻供，且否認其他的球員也涉嫌放水。　1997.7.14　台北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傳喚中華職棒的三商、興農、味全、兄弟4隊的總教練與球員共14人當證人。　1997.8.2　下榻高雄星辰飯店的三商虎隊，有周德賢、林仲秋、陳該發與大衛、高登、利多、克龍4位洋將共7位球員遭黑道挾持。　1997.8.8　法官李英豪指稱，涉及放水之職棒球隊多達6隊。　1997.9.10　職棒簽賭放水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遭起訴的39名被告有36人到案，其中34人被判有罪，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23名球員全部被判有罪，未到案的沈芳達、王志雄、時報鷹隊洋將尼洛由法官發布通緝。　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亦認定，未在這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後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27人，也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移送檢方偵查起訴。　1997.10.22　偵辦時報鷹隊球員涉嫌賭博放水案的檢察官黃柏齡，針對球員未被認定構成背信罪的部份提起上訴。　1998.2.7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若象隊今年再發現所屬球員涉賭，將解散球隊向社會大眾負責。　1998.6.2　高等法院開庭職棒賭博案，江泰權、郭進興、鄭百勝、郭建成與張正憲等人全部翻供。　1998.9.7　自稱前職棒球員、化名﹁Ａ先生﹂的人士接受有線電視訪問，表示職棒賭博有政治勢力介入，且點名陳義信、吳復連等人均涉賭。　1998.9.15　時報鷹領隊文念萱在領隊會議中，正式提出解散球隊的要求，經決議通過後，鷹隊正式宣布解散，中止在中華職棒聯盟的一切權利義務。　1998.9.17　行政院長蕭萬長在行政院會中痛斥職棒賭博氾濫，指示要相關部會全力掃除，這是中央政府首次針對職棒賭博事件表達態度。　1999.2.9　警方約談前味全龍隊投手洪佩臻，洪卻矢口否認收賄、打球放水，警方因查不到犯罪事證，請示檢察官後將其飭回。　1999.3.10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檢警單位，以證人身分傳喚味全龍隊捕手葉君璋、前龍隊投手張見發。　1999.4.8　職棒簽賭案再開庭，黃文博、賴有亮、張見發、葉君璋、郭建成、曾貴章、卓琨原、古勝吉等8人否認結識黑道。　1999.4.26　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早上在送小孩上學的回家途中，遭到多名歹徒當街在左大腿與臀部刺傷4刀，龍隊譴責暴力事件，籲請有關單位盡早緝凶到案，總教練職務由首席教練寺岡暫代，並請求警方對徐生明住所附近與家人安全給予保護、加強龍隊比賽的在地安全維護。　1999.5.25　台北地檢署起訴職棒賭博組頭陳盈助，並追查洪佩臻、黃文博、葉君璋、張見發、洋將賈西（後改名凱撒）等人是否涉案。　1999.5.26　和信鯨與黃文博中止合約，領隊李聖德稱解約原因是黃文博受傷無法痊癒，與職棒賭博無關。　1999.6.22　徐生明遇刺案，警方逮捕司機張鎮豐。　1999.6.28　前統一獅投手郭尚豪（進興）涉嫌擄人勒贖，移送法辦。　1999.7.7　徐生明被刺案，嫌犯王啟財、林志忠向台北市刑警大隊投案，供稱是為職棒簽賭糾紛才﹁教訓﹂徐生明。　1999.11.8　三商虎隊宣布解散。　1999.12.13　味全龍隊宣布解散。　2004.12.31　纏訟8年多的職棒簽賭放水案，高等法院終於宣判，32名被告中的23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郭尚豪、鄭百勝等22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0個月至7個月不等的徒刑，判刑均較一審為輕，且都宣告緩刑，僅蔡明宏1人改判無罪。　2005.3.4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鄭堤升認定，並無證據顯示前味全龍隊張泰山等27名球員打放水球，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此獲取不法利益，故給予不起訴處分，且本案不得再議。&nbsp;　2005年二次簽賭案　La new熊、興農牛隊上半季最後的4連戰，牛隊因4連敗給熊隊而錯失上半季冠軍，使誠泰Cobras贏得上半季冠軍，隨著牛隊多明尼加籍教練泰迪、防護員桑塔那無預警離隊，投手戰玉飛立即返回巴拿馬，中信鯨隊洋將吉龍對兄弟象隊單場11次保送，統一獅隊全壘打、打點﹁雙冠王﹂蓋達因表現不穩突遭解約，引發社會諸多聯想與質疑，職棒簽賭事件再次爆發。　2005.7.26　La new熊隊捕手陳昭穎、誠泰Cobras隊二軍教練蔡生豐因涉及職棒簽賭案，經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後，裁定收押禁見，陳、蔡2人均被所屬球隊開除。　2005.7.27　前興農翻譯鄭佑衛與組頭李權麟、杜明澤、何志旭遭約談，聲押卻被駁回。　2005.7.28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洋將羅德里茲遭約談，牛隊飛勇、鯨隊吉龍2名洋投主動到案說明，戴龍水聲押未獲准，3名洋將均被限制居住。　2005.8.16　主謀組頭蔡文彬到案，誠泰Cobras許聖杰、陳志誠遭約談，陳志誠裁定10萬元交保，遭球團開除，許聖杰被飭回。　2005.8.17　La new熊隊許志華、郭昌庭、許堯淵遭約談因涉及職棒簽賭案遭約談，許堯淵裁定10萬元交保，遭熊隊開除，許志華郭昌庭則被飭回。　2005.8.18~19　在押球員陳昭穎、教練蔡生豐2人除供出內幕，並同意擔任污點證人，檢方於2日內陸續傳喚興農牛隊何紀賢、楊仁明，La new熊隊林建宏、王建強、戴龍水與前三商虎隊洪琮証（原名洪邦政），6人均否認涉案，偵訊後林建宏、王建強釋回，何紀賢、楊仁明、戴龍水均以10萬元交保，洪琮証因犯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何紀賢、楊仁明、戴龍水隨即遭球團開除。　2005.8.22　陳昭穎、蔡生豐坦承犯行，同意認罪協商，當庭撤銷羈押開釋。　2005.9.5　職棒簽賭案原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偵6隊第4組組長林旭鵬涉嫌貪瀆遭拘提。　2005.12.9　吉龍被第2次傳訊，否認放水。　2006.5.6　二次職棒簽賭案簽結，中信鯨隊吉龍、La new熊隊許志華與王建強不起訴，組頭何志旭、陳岳良與莊鎧旗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　　2006.11.2　電子媒體根據黑道提供的光碟，驚爆La New熊投手教練林光宏於總冠軍戰期間，遭組頭強押至汽車旅館，脅迫他配合在特定場次放水，對話過程被拍成光碟，林光宏坦承收受現金20萬與鑽錶，卻否認因此要求球員放水。　2006.12.2　La new熊隊發表聲明，林光宏案將進入司法程序，為配合警方調查，暫時停止其投手教練職務，亦不讓他隨隊參加第2屆亞洲職棒大賽。　2006.11.28　高雄地檢署以背信罪嫌，起訴林光宏，La new熊隊宣布與林光宏解約。　2007.05.08　台中地方法院偵結，球員何紀賢、楊仁明（前興農牛隊）、陳昭穎、戴龍水（前La new熊隊）與教練蔡生豐（前誠泰Cobras隊），涉嫌收錢打放水球，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全壘打轟得滿天飛，卻是漫長又無聊的比賽，面前四根大燈柱也不住打起哈欠，闔上了沈重的眼皮。</font></div><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一片漆黑&hellip;&hellip;</font></div><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搞什麼東西，職棒打十八年了，球場怎麼還動不動就停電！」有人忍不住要抱怨一下。他覺得，這個國家的什麼東西都怪，在別的國家挺好的東西，搬到這兒來，全都變了個樣，民主、法治什麼不必談了，連最基本的棒球都怪怪的。</font></div><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這是第幾次斷電啦？」</font></div><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記者室裡的老記者慢條斯理地問。跑了十八年，什麼奇怪不奇怪都看了好幾回了，對他來說一切不再新鮮。</font></div><div><font color="#ffffff" size="3">「印象中，好像是第3次吧。」小J才二十出頭，這幾年慢慢從球迷、轉身變成工作人員。</font></div><div><font size="3"><font color="#ffffff">「只有3次嗎？」有人心裡暗笑：「是最近3年吧。」</font><br /><br /></font><div><font size="3">※&nbsp;　<font size="3">※&nbsp;　<font size="3">※&nbsp;</font></font></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6.12</font></div><div><font size="3">　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遭黑函攻訐，稱其涉前在比賽中放水，職棒涉賭傳聞首次浮上檯面。</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6.16</font></div><div><font size="3">　針對職棒涉賭傳聞持續升高，聯盟秘書長屠德言要求球團與選手自清自律，若有涉及不法情事者，一律依法開除。</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8.3</font></div><div><font size="3">　兄弟象隊輸球後，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5人於凌晨在台中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質詢有無在比賽中放水，吳復連的頭部被槍柄打傷，球團向警方報案，這是黑道、簽賭首次公開介入職棒，且有球員遭波及。</font></div><div><font size="3">　當晚台中市警察局百餘名警力荷槍實彈保護球員進場、退場，另加派警力24小時全天候監護，法務部長廖正豪發表聲明，決心清查黑道暴力介入職棒賭博，檢調單位擴大查辦球團人員是否介入賭博。</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8.7</font></div><div><font size="3">　挾持象隊球員的嫌犯之一落網，全省檢警調單位展開掃蕩，在各地陸續查獲賭博據點，台北地檢署成立﹁查緝職棒不法情事專案小組﹂，檢察官、松山分局局長均親往球場瞭解狀況、監督比賽。職棒球員工會會長郭建成、聯盟會長陳重光發表聯合聲明與﹁自清宣言﹂。</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8.17</font></div><div><font size="3">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被查獲經營職棒賭博。</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8.26</font></div><div><font size="3">　巨登公司負責人楊登魁因涉及職棒簽賭遭約談。</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9.24</font></div><div><font size="3">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傳訊遭黑道挾持的象隊5名球員，詢問有無收取不當利益，5人均否認涉及任何賭博違法情事。</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10.7</font></div><div><font size="3">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經檢方查證後，8月遭暴力強押的象隊5名球員，並未參與職棒賭博，也無故意放水之嫌。</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11.1</font></div><div><font size="3">　總冠軍戰第3戰，味全龍以3：10慘敗，總教練徐生明賽後語出驚人，稱龍隊洋將遭恐嚇。</font></div><div><font size="3">　1996.11.9</font></div><div><font size="3">　中華職棒聯盟會長陳重光率領7隊領隊與秘書長屠德言拜會法務部長廖正豪，並提供13場有問題的比賽錄影帶做為辦案參考。</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1.31</font></div><div><font size="3">　時報鷹隊捕手張正憲遭收押禁見，和信鯨開除由鷹隊轉來、遭調查局約談的球員楊章鑫。</font></div><div><font size="3">　職棒賭博風暴持續擴大，聯盟秘書長屠德言宣示，職棒8年絕不延賽或停賽，各球團球員將相互支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2.3</font></div><div><font size="3">　檢方收押的幫派分子林國清坦承，曾為蕭登獅等操控職棒賭博，也曾與蕭共同威脅郭建成配合放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2.4</font></div><div><font size="3">　前時報鷹隊投手曾政雄遭高雄地檢署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2.10</font></div><div><font size="3">　統一獅隊外野手吳林煉自除夕（2月6日）離家後音訊全無，疑與職棒簽賭有關。</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2.12</font></div><div><font size="3">　統一獅隊郭尚豪（進興）、鄭百勝與被釋出至和信鯨隊的江泰權遭台北市調處帶走約談，3人先後坦承涉案。</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2.19</font></div><div><font size="3">　時報鷹隊投手郭建成胞兄郭建材涉及簽賭案被移送偵辦。</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3.12</font></div><div><font size="3">　時報鷹隊陳慶國、黃裕登、蔡明宏3人因涉及賭博案，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移送。</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3.13</font></div><div><font size="3">　時報鷹隊教練陳耿佑在屏東宿舍被約談後帶回台北，12日被約談的3名球員各以8萬元交保候傳。</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3.26</font></div><div><font size="3">　檢察官對涉及職棒賭博案遭收押的時報鷹隊球員郭建成、古勝吉（國謙）、卓琨原、張正憲、楊章鑫與組頭林清國提出延長羈押2個月的申請獲准。</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5.12</font></div><div><font size="3">　職棒賭博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5.22</font></div><div><font size="3">　台北地檢署正式以詐欺、背信與賭博等罪嫌，起訴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及洋投尼洛等13名球員。</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6.20</font></div><div><font size="3">　台北市調處約談時報鷹隊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褚志遠、李聰富、陳執信、謝奇勳、黃俊傑、邱啟成9名球員，複訊後諭令以5萬元交保，鷹隊因涉及賭博放水案，本土球員只剩張耀騰、尤伸評2人，董事長周盛淵引咎辭職。</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7.7</font></div><div><font size="3">　早上9點15分，職棒球員涉賭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第3次庭，第1波遭收押的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等球員均對先前供詞翻供，且否認其他的球員也涉嫌放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7.14</font></div><div><font size="3">　台北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傳喚中華職棒的三商、興農、味全、兄弟4隊的總教練與球員共14人當證人。</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8.2</font></div><div><font size="3">　下榻高雄星辰飯店的三商虎隊，有周德賢、林仲秋、陳該發與大衛、高登、利多、克龍4位洋將共7位球員遭黑道挾持。</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8.8</font></div><div><font size="3">　法官李英豪指稱，涉及放水之職棒球隊多達6隊。</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9.10</font></div><div><font size="3">　職棒簽賭放水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遭起訴的39名被告有36人到案，其中34人被判有罪，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23名球員全部被判有罪，未到案的沈芳達、王志雄、時報鷹隊洋將尼洛由法官發布通緝。</font></div><div><font size="3">　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亦認定，未在這波起訴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後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27人，也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移送檢方偵查起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7.10.22</font></div><div><font size="3">　偵辦時報鷹隊球員涉嫌賭博放水案的檢察官黃柏齡，針對球員未被認定構成背信罪的部份提起上訴。</font></div><div><font size="3">　1998.2.7</font></div><div><font size="3">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若象隊今年再發現所屬球員涉賭，將解散球隊向社會大眾負責。</font></div><div><font size="3">　1998.6.2</font></div><div><font size="3">　高等法院開庭職棒賭博案，江泰權、郭進興、鄭百勝、郭建成與張正憲等人全部翻供。</font></div><div><font size="3">　1998.9.7</font></div><div><font size="3">　自稱前職棒球員、化名﹁Ａ先生﹂的人士接受有線電視訪問，表示職棒賭博有政治勢力介入，且點名陳義信、吳復連等人均涉賭。</font></div><div><font size="3">　1998.9.15</font></div><div><font size="3">　時報鷹領隊文念萱在領隊會議中，正式提出解散球隊的要求，經決議通過後，鷹隊正式宣布解散，中止在中華職棒聯盟的一切權利義務。</font></div><div><font size="3">　1998.9.17</font></div><div><font size="3">　行政院長蕭萬長在行政院會中痛斥職棒賭博氾濫，指示要相關部會全力掃除，這是中央政府首次針對職棒賭博事件表達態度。</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2.9</font></div><div><font size="3">　警方約談前味全龍隊投手洪佩臻，洪卻矢口否認收賄、打球放水，警方因查不到犯罪事證，請示檢察官後將其飭回。</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3.10</font></div><div><font size="3">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檢警單位，以證人身分傳喚味全龍隊捕手葉君璋、前龍隊投手張見發。</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4.8</font></div><div><font size="3">　職棒簽賭案再開庭，黃文博、賴有亮、張見發、葉君璋、郭建成、曾貴章、卓琨原、古勝吉等8人否認結識黑道。</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4.26</font></div><div><font size="3">　味全龍總教練徐生明早上在送小孩上學的回家途中，遭到多名歹徒當街在左大腿與臀部刺傷4刀，龍隊譴責暴力事件，籲請有關單位盡早緝凶到案，總教練職務由首席教練寺岡暫代，並請求警方對徐生明住所附近與家人安全給予保護、加強龍隊比賽的在地安全維護。</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5.25</font></div><div><font size="3">　台北地檢署起訴職棒賭博組頭陳盈助，並追查洪佩臻、黃文博、葉君璋、張見發、洋將賈西（後改名凱撒）等人是否涉案。</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5.26</font></div><div><font size="3">　和信鯨與黃文博中止合約，領隊李聖德稱解約原因是黃文博受傷無法痊癒，與職棒賭博無關。</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6.22</font></div><div><font size="3">　徐生明遇刺案，警方逮捕司機張鎮豐。</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6.28</font></div><div><font size="3">　前統一獅投手郭尚豪（進興）涉嫌擄人勒贖，移送法辦。</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7.7</font></div><div><font size="3">　徐生明被刺案，嫌犯王啟財、林志忠向台北市刑警大隊投案，供稱是為職棒簽賭糾紛才﹁教訓﹂徐生明。</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11.8</font></div><div><font size="3">　三商虎隊宣布解散。</font></div><div><font size="3">　1999.12.13</font></div><div><font size="3">　味全龍隊宣布解散。</font></div><div><font size="3">　2004.12.31</font></div><div><font size="3">　纏訟8年多的職棒簽賭放水案，高等法院終於宣判，32名被告中的23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郭尚豪、鄭百勝等22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0個月至7個月不等的徒刑，判刑均較一審為輕，且都宣告緩刑，僅蔡明宏1人改判無罪。</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3.4</font></div><div><font size="3">　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鄭堤升認定，並無證據顯示前味全龍隊張泰山等27名球員打放水球，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此獲取不法利益，故給予不起訴處分，且本案不得再議。</font></div><div><font size="3">&nbsp;</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年二次簽賭案</font></div><div><font size="3">　La new熊、興農牛隊上半季最後的4連戰，牛隊因4連敗給熊隊而錯失上半季冠軍，使誠泰Cobras贏得上半季冠軍，隨著牛隊多明尼加籍教練泰迪、防護員桑塔那無預警離隊，投手戰玉飛立即返回巴拿馬，中信鯨隊洋將吉龍對兄弟象隊單場11次保送，統一獅隊全壘打、打點﹁雙冠王﹂蓋達因表現不穩突遭解約，引發社會諸多聯想與質疑，職棒簽賭事件再次爆發。</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7.26</font></div><div><font size="3">　La new熊隊捕手陳昭穎、誠泰Cobras隊二軍教練蔡生豐因涉及職棒簽賭案，經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後，裁定收押禁見，陳、蔡2人均被所屬球隊開除。</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7.27</font></div><div><font size="3">　前興農翻譯鄭佑衛與組頭李權麟、杜明澤、何志旭遭約談，聲押卻被駁回。</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7.28</font></div><div><font size="3">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洋將羅德里茲遭約談，牛隊飛勇、鯨隊吉龍2名洋投主動到案說明，戴龍水聲押未獲准，3名洋將均被限制居住。</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8.16</font></div><div><font size="3">　主謀組頭蔡文彬到案，誠泰Cobras許聖杰、陳志誠遭約談，陳志誠裁定10萬元交保，遭球團開除，許聖杰被飭回。</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8.17</font></div><div><font size="3">　La new熊隊許志華、郭昌庭、許堯淵遭約談因涉及職棒簽賭案遭約談，許堯淵裁定10萬元交保，遭熊隊開除，許志華郭昌庭則被飭回。</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8.18~19</font></div><div><font size="3">　在押球員陳昭穎、教練蔡生豐2人除供出內幕，並同意擔任污點證人，檢方於2日內陸續傳喚興農牛隊何紀賢、楊仁明，La new熊隊林建宏、王建強、戴龍水與前三商虎隊洪琮証（原名洪邦政），6人均否認涉案，偵訊後林建宏、王建強釋回，何紀賢、楊仁明、戴龍水均以10萬元交保，洪琮証因犯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何紀賢、楊仁明、戴龍水隨即遭球團開除。</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8.22</font></div><div><font size="3">　陳昭穎、蔡生豐坦承犯行，同意認罪協商，當庭撤銷羈押開釋。</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9.5</font></div><div><font size="3">　職棒簽賭案原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偵6隊第4組組長林旭鵬涉嫌貪瀆遭拘提。</font></div><div><font size="3">　2005.12.9</font></div><div><font size="3">　吉龍被第2次傳訊，否認放水。</font></div><div><font size="3">　2006.5.6</font></div><div><font size="3">　二次職棒簽賭案簽結，中信鯨隊吉龍、La new熊隊許志華與王建強不起訴，組頭何志旭、陳岳良與莊鎧旗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font></div><div><font size="3">　</font></div><div><font size="3">　2006.11.2</font></div><div><font size="3">　電子媒體根據黑道提供的光碟，驚爆La New熊投手教練林光宏於總冠軍戰期間，遭組頭強押至汽車旅館，脅迫他配合在特定場次放水，對話過程被拍成光碟，林光宏坦承收受現金20萬與鑽錶，卻否認因此要求球員放水。</font></div><div><font size="3">　2006.12.2</font></div><div><font size="3">　La new熊隊發表聲明，林光宏案將進入司法程序，為配合警方調查，暫時停止其投手教練職務，亦不讓他隨隊參加第2屆亞洲職棒大賽。</font></div><div><font size="3">　2006.11.28</font></div><div><font size="3">　高雄地檢署以背信罪嫌，起訴林光宏，La new熊隊宣布與林光宏解約。</font></div><div><font size="3">　2007.05.08</font></div><div><font size="3">　台中地方法院偵結，球員何紀賢、楊仁明（前興農牛隊）、陳昭穎、戴龍水（前La new熊隊）與教練蔡生豐（前誠泰Cobras隊），涉嫌收錢打放水球，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font></div><div><font size="3">　</font></div></div>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8003177">(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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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自我檢討第一課]]></title>
    <updated>2007-08-11T05:35:01+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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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凌晨回家，隨意按開遙控器看《大學生了沒》，看李敖和十餘名大學生對談。失笑之餘猶有愕然。節目中，考了學生若干簡單問題，如「欣賞的知識份子」，有人答李家同、陳文茜、馬英「久」，體貼的答案有「李大師」、「李熬」、「李ㄠ」，也有人楞在當場不知如何應對，或者台灣的知識份子壓根不值一哂。「世界第一長河川」，答案大多是「長江」。聽寫成語「ㄉㄨㄛˊ ㄎㄨㄤ ㄦˊㄔㄨ』，答案有「奪『框』而出」，有人「奪」字不會寫。過年放鞭炮，是為了驅趕「龍」、「韃子」(心中暗笑：這個答案應該是同盟會同志提供)。全身最有力的肌力是腰，因為腰力對男生很重要。打針是先施力噴出少許葯水，是為了防止有人流血留於針筒內而造成感染。節目製作單位不免也犯了小小紕漏，「孔明揮淚斬馬謖後智退司馬懿才撤軍，使得是三十六計的哪一計？」，答案是「空城計」，李敖說：此計不在三十六計中，不完全正確。主持人陶晶瑩將馬謖(ㄙㄨˋ)錯唸成馬ㄐㄧˋ，也有小小突槌。《三十六計》中第六套《敗戰計》的第32計確是「空城計」，並非不在三十六計中。但三十六計只是古代概括的兵略說法，源出於南北朝時的《南齊書─王敬則傳》「敬則曰：『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計。汝父子唯應急走耳。』」檀公，指南朝宋時名將檀道濟，「走為上計」指檀道濟伐魏不利，主動退兵事。南北朝時序在三國之後，所以如果孔明先生有使「空城計」，此計當然不是源出三十六計。不過，諸葛亮羽扇綸巾，大開西城空門，司馬懿疑而遑退一節，僅見於《三國演義》，而未列於《三國志》等正史中，應該和「借東風」、「草船借箭」等節都是虛擬的故事。11題中只有1人答對8題，多數人只答對2至3題，也有人被完封出局。大學生們富答案創意固然令人拍案叫絕，但卻也讓我瞠目結舌、冷汗直流，上述問題不該叫知識，應該是常識吧 。看電視，會讓我的世界限於一隅，受限於節目制作單位狹隘的視野和利慾薰心的渾濁，30幾吋平方的光亮平面，放射出賭博、鬼神命理、時尚消費、美容塑身、政客狂囂和俊男美女的情愛世界，或許，不應以螢光幕所展現，來判斷現代人、年輕人或社會潮流。無關於己、老掉牙的國學史地常識，可能早已被摒棄，然取而代之可大可久的新學是什麼呢？這就是我不知道的。譬如，昨天在工作場合，幾個20幾歲年輕人擠在狹小的電腦螢幕前大笑不止，只看到「天線寶寶」(還是無線？電視寶寶？只知是BBC英國廣播公司製作的電視節目)取代毫不相干的漫畫原有角色，被嵌入一些章節裡突兀地出現，反覆出現一句：「丁丁是個人才」。我不知誰是丁丁，他是人才有這麼好笑嗎？或者，這句話有什麼其他的深刻意涵。李敖七十幾歲，還說最喜歡方文山的歌辭《鬥牛》，我才四十出頭，不但早就不鬥牛，而且還「目不識丁」，看來要被時代巨輪淘汰出局了。止謗莫若自修！小子欠學，當悔過。]]></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face="Arial" size="3">凌晨回家，隨意按開遙控器看《大學生了沒》，看李敖和十餘名大學生對談。失笑之餘猶有愕然。<br />節目中，考了學生若干簡單問題，如「欣賞的知識份子」，有人答李家同、陳文茜、馬英「久」，體貼的答案有「李大師」、「李熬」、「李ㄠ」，也有人楞在當場不知如何應對，或者台灣的知識份子壓根不值一哂。<br />「世界第一長河川」，答案大多是「長江」。聽寫成語「ㄉㄨㄛˊ ㄎㄨㄤ ㄦˊㄔㄨ』，答案有「奪『框』而出」，有人「奪」字不會寫。過年放鞭炮，是為了驅趕「龍」、「韃子」(心中暗笑：這個答案應該是同盟會同志提供)。全身最有力的肌力是腰，因為腰力對男生很重要。打針是先施力噴出少許葯水，是為了防止有人流血留於針筒內而造成感染。</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節目製作單位不免也犯了小小紕漏，「孔明揮淚斬馬謖後智退司馬懿才撤軍，使得是三十六計的哪一計？」，答案是「空城計」，李敖說：此計不在三十六計中，不完全正確。主持人陶晶瑩將馬謖(ㄙㄨˋ)錯唸成馬ㄐㄧˋ，也有小小突槌。</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2"><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8%89%E5%8D%81%E5%85%AD%E8%A8%88&amp;variant=zh-tw">《三十六計》</a>中第六套《敗戰計》的第32計確是「空城計」，並非不在三十六計中。<br />但三十六計只是古代概括的兵略說法，源出於南北朝時的《南齊書─王敬則傳》「敬則曰：『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計。汝父子唯應急走耳。』」檀公，指南朝宋時名將檀道濟，「走為上計」指檀道濟伐魏不利，主動退兵事。<br />南北朝時序在三國之後，所以如果孔明先生有使「空城計」，此計當然不是源出三十六計。不過，諸葛亮羽扇綸巾，大開西城空門，司馬懿疑而遑退一節，僅見於《三國演義》，而未列於《三國志》等正史中，應該和「借東風」、「草船借箭」等節都是虛擬的故事。</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11題中只有1人答對8題，多數人只答對2至3題，也有人被完封出局。<br />大學生們富答案創意固然令人拍案叫絕，但卻也讓我瞠目結舌、冷汗直流，上述問題不該叫知識，應該是常識吧 。<br />看電視，會讓我的世界限於一隅，受限於節目制作單位狹隘的視野和利慾薰心的渾濁，30幾吋平方的光亮平面，放射出賭博、鬼神命理、時尚消費、美容塑身、政客狂囂和俊男美女的情愛世界，或許，不應以螢光幕所展現，來判斷現代人、年輕人或社會潮流。<br />無關於己、老掉牙的國學史地常識，可能早已被摒棄，然取而代之可大可久的新學是什麼呢？這就是我不知道的。<br />譬如，昨天在工作場合，幾個20幾歲年輕人擠在狹小的電腦螢幕前大笑不止，只看到「天線寶寶」(還是無線？電視寶寶？只知是BBC英國廣播公司製作的電視節目)取代毫不相干的漫畫原有角色，被嵌入一些章節裡突兀地出現，反覆出現一句：「丁丁是個人才」。<br />我不知誰是丁丁，他是人才有這麼好笑嗎？或者，這句話有什麼其他的深刻意涵。<br />李敖七十幾歲，還說最喜歡方文山的歌辭《鬥牛》，我才四十出頭，不但早就不鬥牛，而且還「目不識丁」，看來要被時代巨輪淘汰出局了。<br />止謗莫若自修！小子欠學，當悔過。<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7384939">(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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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掉不惑之齡]]></title>
    <updated>2007-08-11T05:31:15+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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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繼PC毀了之後，NB硬碟也掛掉了，當然，這幾年寫得一些文字，存得若干圖檔資料，也付諸東流。是我自己跟IT部門同事說：「不過就是些稿子。」讓他別費心去救回已毀損的資料。過去的就讓它過去，葉子既然飄落，又何必管是否風強雨驟抑或是樹的無心。這是我40歲最後一天，如果，天意想以某種形式在生命中留下符號，又何必亟尋修正液。新硬碟會在41歲的第一天安裝完畢，該用或者會用什麼樣的形式去填充它20G的空間，還沒有想到，也暫時不想去想，只是，不該和已毀損的舊硬碟一樣吧。或者，不會使用太久呢？龍應台在這期的《天下雜誌》寫了篇文章叫「心靈的X光」，囫圇吞棗地看了兩遍，有幾段文字覺得應該記下反覆品味。她引用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在1941年所述：「人生不能離群，而自修不能無獨&hellip;&hellip;。至情緒之制裁，意志之磨勵，則固為我一身一心之事，他人之於我，至多亦只所以相督勵，示鑑戒而已。自「慎獨」之教亡，而學子乃無復有「獨」之機會，亦無復作「獨」之企求；無復知人我之間精神上與實際上應有之充分之距離，適當之分寸&hellip;&hellip;，乃至於學問見識一端，亦但知從眾而不知從己，但知附和而不敢自作主張，力排眾議。晚近學術界中，每多隨波逐浪之徒，而少砥柱中流之輩。」提醒大家，跳脫群體意識、社會潮流，思索自我價值定位的必要性。她寫道，「『慎獨』，其實就是在孤獨、沈澱的內在宇宙裡審視自己在環境中的處境，剖析人我之間的關係，判別是非對錯的細微分野，「慎獨」是修練，使人在群體的沈溺和喧鬧中，保持清醒。」自修、內省，應該是即起該加強的功課吧。]]></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p><font face="Arial" size="3">繼PC毀了之後，NB硬碟也掛掉了，當然，這幾年寫得一些文字，存得若干圖檔資料，也付諸東流。<br />是我自己跟IT部門同事說：「不過就是些稿子。」讓他別費心去救回已毀損的資料。<br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葉子既然飄落，又何必管是否風強雨驟抑或是樹的無心。這是我40歲最後一天，如果，天意想以某種形式在生命中留下符號，又何必亟尋修正液。</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新硬碟會在41歲的第一天安裝完畢，該用或者會用什麼樣的形式去填充它20G的空間，還沒有想到，也暫時不想去想，只是，不該和已毀損的舊硬碟一樣吧。<br />或者，不會使用太久呢？</font></p><p><font face="Arial"><font size="3">龍應台在這期的</font><a href="http://www.cw.com.tw/"><font size="3">《天下雜誌》</font></a><font size="3">寫了篇文章叫</font><a href="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76&amp;f_SUB_ID=780&amp;f_ART_ID=75394"><font size="3">「心靈的X光」，</font></a><font size="3">囫圇吞棗地看了兩遍，有幾段文字覺得應該記下反覆品味。</font></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她引用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在1941年所述：「人生不能離群，而自修不能無獨&hellip;&hellip;。至情緒之制裁，意志之磨勵，則固為我一身一心之事，他人之於我，至多亦只所以相督勵，示鑑戒而已。自「慎獨」之教亡，而學子乃無復有「獨」之機會，亦無復作「獨」之企求；無復知人我之間精神上與實際上應有之充分之距離，適當之分寸&hellip;&hellip;，乃至於學問見識一端，亦但知從眾而不知從己，但知附和而不敢自作主張，力排眾議。晚近學術界中，每多隨波逐浪之徒，而少砥柱中流之輩。」提醒大家，跳脫群體意識、社會潮流，思索自我價值定位的必要性。</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她寫道，「『慎獨』，其實就是在孤獨、沈澱的內在宇宙裡審視自己在環境中的處境，剖析人我之間的關係，判別是非對錯的細微分野，「慎獨」是修練，使人在群體的沈溺和喧鬧中，保持清醒。」</font></p><p><font face="Arial" size="3">自修、內省，應該是即起該加強的功課吧。<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7384927">(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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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少了一顆太陽]]></title>
    <updated>2007-07-27T04:39:13+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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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從來沒有這麼多棒球人、體育記者一起出現過。這一天，少棒聯盟會長廖敏雄、副會長蕭光遠、棒壇宿耆高泉榮、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前中華隊總教練林華韋、現任總溝練郭泰源、誠泰總經理趙士強、投手教練杜福明和幾十年來守護著台北球場到天母棒球場的嚴老伯伯&hellip;&hellip;，只觀其文罕見其人的超資深老記者楊武勳、周大友&hellip;&hellip;都來了。這些老前輩們是來送我們的高老大─高正源。曾被老大帶領過的弟子們，幾乎也全員到齊，從《民生報》、《大成體育報》到《麗台運動報》時期的，現在有的在中華職棒當中高階主管，有的在聯合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美國職棒雜誌繼續新聞生涯。我們都來向高老大鞠躬、道別，謝謝他曾予機會，謝謝他的教導、提攜，謝謝他對台灣棒球、新聞界做出的貢獻。七月一日上午，高老大走了。那天上午陽光直接、閃亮而灸熱，如同他的為人。然而癌症，只讓他的熱力揮灑了半世紀。因為個性，一向不喜歡接近執政者，身為第一個『帶藝投師』從其他報社跳槽大成報的記者，我和高老大的接觸不深，三年多的從屬關係，交談次數以五根手指頭來數可能都嫌多，大多是向他請教日本職棒。印象較深刻的一次，是一位天天陪他喝酒的同事問我，在大成報不受重用會不會覺得很委屈，我回答：薪水不低，每天只寫300字，老大不棄嫌就好。當晚他們又去喝酒，同事把我的回答向高老大報告，他告訴我：『老大聽了哈哈大笑！』我們最深的接觸就只是如此，老大的新聞觀、思考邏輯、組織能力、人脈甚至寫稿，我一點兒都沒學到，硬要說自己是高老大的弟子，可能是曾當了他三年的下屬，從側面觀察了一些東西，做為自己的教材。所以，我不是為高正源先生立傳誌銘的適當人選，還是麻煩各位師兄吧。只能說，高正源先生是台灣新聞界承先啟後的一位人物，他從《中華日報》、《民生報》、《大成體育報》到《麗台運動報》，把體育、棒球新聞從填版面的副刊「報屁股」，慢慢帶領、攻佔，讓各報都不得不有了「體育版」，養了所謂的「專業體育記者」，甚至在他的催生下才有了所謂的「體育專業報」。雖然不景氣讓《民生報》、《大成體育報》、《麗台運動報》早高老大一步進入歷史，但高老大的弟子(或者稱之為餘孽)仍散居在蘋果、聯合、自由等報。隨著高老大的光芒耗弱、隕落，台灣的棒球環境幾乎也同時慢慢陷入黑夜，體育新聞正快速地向美國職棒等外電傾斜，包括老大弟子們在內的專業體育記者，幾乎無一倖俛地放下早已練就的採訪本領和新聞鼻，成為以滑鼠分高低、蒐尋論英雄的網路翻譯高手。一顆太陽下山後，明天還有溫暖的金黃嗎？在這不知其所終的漩渦裡，高老大，你會有什麼建議？很抱歉，現在才想向您請教問題。附：高正源先生資歷&nbsp;&nbsp;中華日報記者(1979- ) &nbsp;&nbsp;中華棒球雜誌記者 &nbsp;&nbsp;陸光棒球隊( -1983) &nbsp;&nbsp;民生報記者、體育中心副主任(1984-1995) &nbsp;&nbsp;大成體育報副總編輯 &nbsp;&nbsp;麗台運動報副總編輯 &nbsp;&nbsp;麗台運動報總編輯、社長 著作&nbsp;&nbsp;高正源著(1984)。奧運棒球國手點將錄。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楊武勳、高正源著著(1988)。呂明賜傳奇：邁向巨人之路。台北市：聯經出版。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2)。1991年職棒年鑑。台北市：聯經出版。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3)。1992年職棒年鑑。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4)。1993年職棒年鑑。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閃耀一百勝：郭泰源。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東昇的旭日：中華棒球發展史。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日本棒球發展史。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nbsp;&nbsp;高正源著(1995)。投手丘上的陳義信。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期刊論文&nbsp;&nbsp;高正源(1986)。我們會有職業棒球隊嗎？。聯合月刊，54(1)，109-111。 &nbsp;&nbsp;高正源(1995)。原住民與臺灣棒運(上)。山海文化，9，32-36。 &nbsp;&nbsp;高正源(1995)。原住民與臺灣棒運(下)。山海文化，10，26-30。 &nbsp;&nbsp;高正源(2001)。總統與臺灣棒球。國民體育季刊，130(4)，6-13。 &nbsp;&nbsp;高正源(2002)。棒球好手該不該放洋。國民體育季刊，133(3)，82-85。 #資料引用《台灣棒球維基館》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AB%98%E6%AD%A3%E6%BA%90]]></summary>
    <content type="html"><![CDATA[<span style="FONT-SIZE: 13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sans-serif'; mso-fareast-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font-kerning: 0pt; mso-ansi-language: EN"><p><font face="Arial"><font color="#ffffff">從來沒有這麼多棒球人、體育記者一起出現過。<br />這一天，少棒聯盟會長廖敏雄、副會長蕭光遠、棒壇宿耆高泉榮、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前中華隊總教練林華韋、現任總溝練郭泰源、誠泰總經理趙士強、投手教練杜福明和幾十年來守護著台北球場到天母棒球場的嚴老伯伯&hellip;&hellip;，只觀其文罕見其人的超資深老記者楊武勳、周大友&hellip;&hellip;都來了。<br />這些老前輩們是來送我們的高老大─</font><a href="javascript:void(window.open('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AB%98%E6%AD%A3%E6%BA%90','高正源','resizable=yes,location=no,menubar=no,scrollbars=yes,status=no,toolbar=no,fullscreen=no,dependent=yes'))"><font color="#ffffff">高正源</font></a><font color="#ffffff">。<br />曾被老大帶領過的弟子們，幾乎也全員到齊，從《民生報》、《大成體育報》到《麗台運動報》時期的，現在有的在中華職棒當中高階主管，有的在聯合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美國職棒雜誌繼續新聞生涯。<br />我們都來向高老大鞠躬、道別，謝謝他曾予機會，謝謝他的教導、提攜，謝謝他對台灣棒球、新聞界做出的貢獻。</font></font></p><p><font face="Arial" color="#ffffff">七月一日上午，高老大走了。那天上午陽光直接、閃亮而灸熱，如同他的為人。然而癌症，只讓他的熱力揮灑了半世紀。<br />因為個性，一向不喜歡接近執政者，身為第一個『帶藝投師』從其他報社跳槽大成報的記者，我和高老大的接觸不深，三年多的從屬關係，交談次數以五根手指頭來數可能都嫌多，大多是向他請教日本職棒。<br />印象較深刻的一次，是一位天天陪他喝酒的同事問我，在大成報不受重用會不會覺得很委屈，我回答：薪水不低，每天只寫300字，老大不棄嫌就好。當晚他們又去喝酒，同事把我的回答向高老大報告，他告訴我：『老大聽了哈哈大笑！』<br />我們最深的接觸就只是如此，老大的新聞觀、思考邏輯、組織能力、人脈甚至寫稿，我一點兒都沒學到，硬要說自己是高老大的弟子，可能是曾當了他三年的下屬，從側面觀察了一些東西，做為自己的教材。所以，我不是為高正源先生立傳誌銘的適當人選，還是麻煩各位師兄吧。<br />只能說，高正源先生是台灣新聞界承先啟後的一位人物，他從《中華日報》、《民生報》、《大成體育報》到《麗台運動報》，把體育、棒球新聞從填版面的副刊「報屁股」，慢慢帶領、攻佔，讓各報都不得不有了「體育版」，養了所謂的「專業體育記者」，甚至在他的催生下才有了所謂的「體育專業報」。<br />雖然不景氣讓《民生報》、《大成體育報》、《麗台運動報》早高老大一步進入歷史，但高老大的弟子(或者稱之為餘孽)仍散居在蘋果、聯合、自由等報。<br />隨著高老大的光芒耗弱、隕落，台灣的棒球環境幾乎也同時慢慢陷入黑夜，體育新聞正快速地向美國職棒等外電傾斜，包括老大弟子們在內的專業體育記者，幾乎無一倖俛地放下早已練就的採訪本領和新聞鼻，成為以滑鼠分高低、蒐尋論英雄的網路翻譯高手。<br />一顆太陽下山後，明天還有溫暖的金黃嗎？在這不知其所終的漩渦裡，高老大，你會有什麼建議？<br />很抱歉，現在才想向您請教問題。</font></p><p><font face="Arial" color="#ffffff">附：高正源先生資歷<br />&nbsp;&nbsp;中華日報記者(1979- ) <br />&nbsp;&nbsp;中華棒球雜誌記者 <br />&nbsp;&nbsp;陸光棒球隊( -1983) <br />&nbsp;&nbsp;民生報記者、體育中心副主任(1984-1995) <br />&nbsp;&nbsp;大成體育報副總編輯 <br />&nbsp;&nbsp;麗台運動報副總編輯 <br />&nbsp;&nbsp;麗台運動報總編輯、社長 <br />著作</font></p><p><font face="Arial" color="#ffffff">&nbsp;&nbsp;高正源著(1984)。奧運棒球國手點將錄。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楊武勳、高正源著著(1988)。呂明賜傳奇：邁向巨人之路。台北市：聯經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2)。1991年職棒年鑑。台北市：聯經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3)。1992年職棒年鑑。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等執筆(1994)。1993年職棒年鑑。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閃耀一百勝：郭泰源。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東昇的旭日：中華棒球發展史。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著(1994)。日本棒球發展史。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br />&nbsp;&nbsp;高正源著(1995)。投手丘上的陳義信。台北市：民生報出版。 </font></p><p><font face="Arial" color="#ffffff">期刊論文<br />&nbsp;&nbsp;高正源(1986)。我們會有職業棒球隊嗎？。聯合月刊，54(1)，109-111。 <br />&nbsp;&nbsp;高正源(1995)。原住民與臺灣棒運(上)。山海文化，9，32-36。 <br />&nbsp;&nbsp;高正源(1995)。原住民與臺灣棒運(下)。山海文化，10，26-30。 <br />&nbsp;&nbsp;高正源(2001)。總統與臺灣棒球。國民體育季刊，130(4)，6-13。 <br />&nbsp;&nbsp;高正源(2002)。棒球好手該不該放洋。國民體育季刊，133(3)，82-85。 <br /></font></p><p><br /><font color="#ffffff">#資料引用《台灣棒球維基館》<br /><font face="Arial"><a href="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AB%98%E6%AD%A3%E6%BA%90">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9%AB%98%E6%AD%A3%E6%BA%90</a></font><br /></font></p></span><font color="#ffffff">  <div class="more"><a href="http://emanon.pixnet.net/blog/post/6761675">(繼續閱讀...)</a></div>]]></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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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浪子回頭金不換(下)]]></title>
    <updated>2007-06-29T04:41:49+08:00</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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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CDATA[張誌家行蹤成謎多時，棒協何以如此神通廣大，在他回國一天後就取得聯繫？隨即聯絡電子媒體對外放話，說他已洗心革面，甚至吃素，想讓他重入中華隊，又如何能這麼準時出現在記者會場？所以浪子回頭和加入培訓隊兩事，都應是選訓會前早已確定的事，是新聞事件的表象而非本質。但這卻是大多數受眾或球迷所樂意接收的一齣肥皂劇，再一次媒體擔任了免費的劇組，編劇和導演是棒協。&nbsp;張誌家講得好，他是到中華隊來找回自己的。就球技面而言，他早已不是2001年世界盃剋日擒韓的「老外」，2002年連續28局奪三振打破日職名將江夏豐的日職紀錄，也已成為僅供憑弔的記憶。離開西武獅後，自費600萬元遠赴亞歷桑納訓練營找回昔日的自己，代表阿家的不甘、掙扎，也不經意顯露出自己處境的難堪。張誌家記者會的明顯效應現在的張誌家，對中華隊能否有所助益，郭泰源和他自己都不敢說，至少，目前他不是為中華隊在年底亞錦賽添金的即戰力。炒作張誌家，有幾個立即而明顯的效益。1. 把媒體目光，短暫地從王建民身上拉回到亞錦賽。隔沒多久，在棒協招待下就有一批批媒體到左訓中心採訪中華隊開訓，雖然媒體焦點仍在張誌家而忽略中華隊，至少已讓部分記者開始提醒受眾，世界盃、亞錦賽將於年底在台灣開打。2. 相信已有不少球迷已因此知道，這兩項國際賽事是由TVBS負責轉播。據聞已有台灣電通、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hellip;&hellip;等重量級廠商投注廣告等相關經費在這兩項國際賽事上。3. 張誌家是眾多經郭泰源為管道，介紹去日本職棒打球的球員之一，而張誌家目前的經紀公司是CSMG。棒協此舉，是做面子給郭泰源和CSMG。所以張誌家記者會，表面上是溫情和希望的表現，深入一點，可能代表商業利益的高明行銷。如果不負責任地狂妄臆測，我會認為這是棒協和球探體系、運動經紀公司策略結盟的具體呈現。棒協和國際球探、運動經紀公司關係匪淺&nbsp;從陳金鋒開始，赴美、日發展的棒球員多如過江之鯽，而今在台灣設有球探的美國大聯盟球隊有水手、小熊、紅襪、勇士、雙城、印地安人、紅人等多隊，其中有些是兼差做掮客，以「經紀人」名義先行簽下球員，然後向美日職棒兜售。至於日本系統，也有人兼著做，不知「郭泰源工作室」是否仍繼續營業，但從許銘傑、張誌家、林英傑、林恩宇赴日，好像都跟郭泰源、趙士強體系有某種程度的關係，前幾年蔡生豐曾私下勸說挖角當時已效力獅、牛兩隊潘威倫、陽建福前進日職，據說與其體系也有關係。目前簽下最多台灣旅外球員的經紀公司，就是CSMG，所簽的台灣棒球員以王建民最為知名，其他尚有耿伯軒、陳鏞基、胡金龍、郭泓志、鄭錡鴻、增菘瑋等人，他們的經紀人就是近兩年來大名常見諸媒體的張嘉元，他在美國留學期間曾多次擔任中華隊的翻譯，和棒協的關係匪淺。張誌家的經紀人叫李瑋川，原本是台灣NIKE公司的行銷人員，跟國內棒球界、籃球界關係很好，最近也跳槽到CSMG。棒協近幾年來和美日職棒球探、經紀體系現階段的關係，是彼此需要。球探、經紀人需要棒協這個衙門幫忙，讓他們簽下的選手得以『留學生』身份赴美、日打球，不受役男不能打職棒的規矩限制，更重要的是，唯有棒協可以令他們的選手服14天的補充役，不因兵役影響他們的職棒生涯規畫。 棒協需要這批留洋的選手，為他們征戰各大國際賽，一來他們的實力確實不差，二來，旅外球員出賽將是在台灣舉辦國際賽的票房保證。國際化的前瞻性規畫更重要的是，棒協有了旅外球員當籌碼，面對各大國際賽事完全不必仰賴中華職棒，業餘的棒協可取得代表台灣在國際棒壇正統窗口地位的正當性，在各大職業棒球發展國際化的此刻這是相當有前贍性的做法。為了開拓市場，增加比賽變化性、話題和財源，職棒發展國際化是必然的趨勢，美日職棒和國際棒總的合作甚至整合，也是可以預期的方向，世界職棒經典賽、亞洲職棒大賽只是嚐試，歐洲大陸和中國則是現階段待開發的大餅。美國職棒大聯盟和日本職棒各隊在這方面用力甚深，台灣棒壇的資源不足以擔任領導者地位，但萬不可在此一潮流中缺席，爭取在此潮流中足以代表台灣的窗口是有相當必要性的。澳洲模式是可能發展方向所以棒協近幾年不斷地爭取在台灣主辦國際賽，其目的不止是在賺錢，還有更多的深謀遠慮。另一個戰略就是規畫多時，去年因讀賣集團籌備不及和中華職棒不配合而遲滯誕生的「冬季聯盟」。在台灣開打的冬季聯盟，也是一個國際交流賽，由於賽期只有一個月，票房、廣告等收益控制難度不高，棒協可再次以中華隊名義再次收攏旅外球員，製造年底的另一波棒球高潮。此舉不但可以為棒協賺錢，和美日職棒透過互動建立互信，更重要的是，可將台灣棒球發展慢慢地導向「澳洲模式」，即是把優秀的球員送往美日，以層級較高的美日職棒為台灣棒球的農場，年底冬季聯盟或重要國際賽時再以中華隊名義來收割，如此雖會使台灣的職棒發展逐漸空洞化，但就長遠發展和投資報酬來看，遠較各企業支持的中華職棒來得經濟而有效。如果上述分析不至於太離譜，應該可以說明棒協何以必須和經紀公司、球探維持良好關係，張誌家記者會只是其中的一個小動作。也足以說明去年蔣智賢等3人和紅襪簽約後，棒協對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