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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給我很多收穫,現仍持續中。

跟朋友談過一件事。看了很多電影、書籍、去聽各種演講,在那之後的兩三天,我們都為當下所收穫的經驗、體悟,非常興奮,覺得自己的人生又可以繼續向前(大步邁進),覺得自己的人生因此又有了全新的觀感以及方向。

短則兩三天,長則一兩週之後,又回復到原本的生活態度,我們只是被「短暫的刺激」。書籍、電影、演講,似乎只是把我們拋入一個大夢之中,很快的,我們就醒了。有觀念有改變,我相信,但,這種短暫的刺激久了之後,似乎,效果越來越差,然後,我們也就麻木了。

對於人生就麻木了。

或許,真正唯有用的,是某種來自於內心極渴望的自我質疑以及改變的驅力,然後,我們必須做了,感受到改變,那個讓你脫離原本軌道的可能性才會發生作用。

這一本書,就是因為那個強大的疑惑,以及改變過程的一部份呈現。書的內容請讓我抄一段鍾蔚文教授的介紹:「表面上,這本書寫的是文玲創意研究的心路歷程,實際上述說的是她追尋和發現自己的行旅,一個她從《多桑與紅玫瑰》就開始寫的故事。她要說的是:創意研究要以發現自己做起點。

在書中,學術、人生的掙扎,轉折宿命般的彼此糾纏著。一些看似與學術無關的人生變故,反而是使她反思研究意義何在的關鍵事件。她從政大到海文(Haven,也稱「天堂」)到花蓮,她從曼陀羅、夢到找阿寶,在燈火闌珊處,她發現她找的其實是她自己。」


這一段話,已經講完整本書的概要。我想說的是我跟這本書的互動。
基於一些原因,我在服役的後期,我的思考遇到一個困境,我似乎沒能夠「真正走開」過我一直反覆發生的事情。在這之前,也好幾次,自己跟自己對決,要面對自己逃避的問題。每一次情況都有變好,我身上累積了一些轉變,不過,沒有「清乾淨」。

朋友正經的回覆我:所以,你好幾次下來沒有清乾淨的,不就是「宿便」。當下,我哭笑不得,她的譬喻很跳tone,卻很貼切。我感受到那宿便之苦,是在破百後,即將要調離原單位,去到陌生的地方。我拎著兩本書,此書跟《走進泥巴國》,一起去花蓮。

當時,我便感覺到這是場硬仗,這本書,作者的故事,相當的激勵我,讓我渴望跟她一樣,啟程,「找自己的碴」,或者找我的「阿寶」。不過,跟自己面對面的原意,我才知道是「跟自己和好」

書本中的提到的創意書寫,被我拿來換個用法。拿來自我療癒,書寫以面對我個性當中的「奴性」、「壓抑」、「自卑」……非常私人、私密的世界。我寫我自己,任由各種念頭、問題,從筆下誕生。我讀我自己的問題,換個方式再問自己,如此反覆詰問。

「就像心理治療運用語言的對話,把接受治療的人其所關注的問題焦點當作一個談話的啟始點,問題在不停描述之中不停的變型,移位。售治療的人對困擾自己的問題在語言的遊行裡穿透心理層層關卡而有了對自己全然不同的理解。問題是一個起點,結束的常是一個對自己重新的看待與接納。」


我要找到我所愛、所恨、所恐懼、所熱情……的種種。

書裡寫到「Know Thyself」:坎伯說:「不管你去哪裡,都要先找出中心的所在。」自我是生命的中心,因為愛、智慧、熱情和勇氣都是由此而來,跨出創意的第一步就是了解自己,如同台大哲學系教授傅佩榮在<創造的勇氣>譯序裡所寫的:「我們所要創造或開創的未來,首先就是我們的自我。」

為什麼要正視自己??

文玲在飛機上讀書時,恰巧讀到法蘭茲寫:『窺視別人的發展道路是沒有用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本我實現的獨特任務。我們應該讓步給著個無法感知的、威力強大的支配衝動---這著衝動來自於獨一無二、創造性的本我實現的鼓舞。』

我帶了一本手札,我在花蓮進行儘可能不間斷的自由書寫,想到什麼念頭就馬上記下。往往那些不經意出現的聲音,就這樣被我給「錄」下來。

作者寫:書寫的過程中,我經常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強烈的、飽滿的,比自己大的多的力量的召喚,這個經驗也呼應了法蘭可在《意義的呼喚》裡的主張,「我們總能以三中途徑去發現生命的意義:藉著創造性的工作,藉著與人相會與相愛,以及藉著面對無法改變的命運。」

如果在繼續下去,我想我會把太多太多的段落給抄上來。不過,這些文字必須配合上下文,你讀,你才會了解為什麼這段文字是有力量的。

對於此書的喜愛,另有一方面是來自於「再閱讀」。

第一次把書看完後,覺得受益良多,不久便碰上親人過世(是冥冥中註定要去經驗嗎??)。等一切事情都處理過後,再讀,看見了不同於第一次讀的細節,這種再發現讓我更驚喜、更喜歡這一本書。

作者她花了六年的時間,帶著創意的方式去經歷,創造,然後才整理出這麼一本書。我並不是要寫書,是審視自己的生命,而我知道,我還有很長一段的時間,必須持之以恆。

記住,「旅途中每一個前進、停滯、倒退甚至迷失都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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