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是我跟叮噹交往七週年的紀念日。

從大學一年級上學期的千禧年2000年1月5日一直到我在退伍前的2007年1月5日,哇,真快,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七年就這樣過去了。

七年,如果要用NBA來看的話,就是公牛王朝從瓦解重建,觸底反彈,一直到現在終於又有機會攀上巔峰;用中華職棒這大環境的景氣來看的話,就是像雲霄飛車般起起伏伏、充滿危機與轉機。哈哈,我們的感情雖然沒有這麼誇張,不過在這過程中,會經歷到的喜怒哀樂與各種考驗,我們都算是經歷過了。如今,很高興我們倆還能一路走到這一刻。

七年之癢紀念日這天,我們沒有特別要怎麼過,星期五這天中午,剛從營區放提早假離開的我,搭車北上,晚上等叮噹下班後,咱們倆回到淡水水源街上那家以前常吃的「鍋神」(現在改成他們自己營業「火鍋世家」),重新體會一下當初兩人常常合吃一鍋的克難日子,只是今天比較不一樣的,這次吃得有稍微「彭派」一點,來個海陸大餐,湯頭很甜,兩人更甜。其實,這時候在哪裡吃什麼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能夠陪伴彼此一起過這一天。
 

晚上回家後,看了叮噹寫給我的信,以及一張「非常光碟」,嗯,是非常甜蜜光碟,因為裡面是她所做的一個ppt檔案,她用這七年來彼此的照片,加上一些文字描述與一首梁靜茹的歌「大手拉小手」,搭配合成一個相當令我感動的七年全記錄。礙於內容過於閃光,倆人又低調害羞,就不放上來分享了。XD

查了一下奇摩知識,「七年之癢」原自西方諺語,描述婚姻到了第七年可能會因婚姻生活的平淡規律,而感到無聊乏味。因為渴望尋找新的刺激,進而可能會發生婚外情或出軌偷腥的現象。因為美國性感女星瑪麗蓮夢露曾主演過一部電影【七年之癢】(英文名稱:The Seven Year Itch),劇情就是以此為主題,隨著電影的賣座,「七年之癢」也成了外遇的代名詞了。

那為什麼我標題用七年之癢呢?這明明是在講婚外情或偷腥啊!其實,我想表達的是,我現在的確內心也有點「癢」,不過我這「七年之癢」癢的是我有想婚的念頭了,只是礙於現實的考量,暫時沒有辦法「抓」這個癢,希望,這個癢不要癢太久,能早日讓我痛快的抓一下。

希望,下一個七年時,我們已經有個美滿的家庭與乖巧的孩子,也
謝謝叮噹這七年來對我的包容與照顧。

我會記得我在2006年12月30日凌晨,在太魯閣布洛灣對著山谷所大喊的那句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