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藍欽 著  臉譜出版

  講到愛丁堡,拜《哈利波特》所賜,我第一個會想到那裡有個羅琳,還有許多的名作家,像是科南‧道爾爵士也是當地名人,另外愛丁堡大學也是《彼得潘》作者詹姆斯‧巴利的母校;然而直到現在,我才知道那裡還有個伊恩‧藍欽,以及約翰‧雷伯斯。


  這本《黑與藍》不是系列作中的開頭,嚴格講也不是單集作品,而是眾多以雷伯斯探長為主角的系列作中的其中一部,但即便如此,仍可以抽出來單獨閱讀,就算沒看過前面的任何一集,或在先前沒碰觸過任何藍欽的作品,也不會對本書的閱讀造成任何障礙。


  特別強調這點是因為,雖然系列推理小說很多都可以這樣搞,就像單元劇一樣漏看某集也不會有太大影響,但說真的,在近年系列作橫行,要看某本作品就非得先讀過前面全部的狀況下,突然找到一本能夠挑出來單獨看的作品,實在不啻是另一種體驗,在吃多了最愛的『家鄉菜』後,換另一種口味也是挺有趣的。


  (一方面我實在系列作看太多了,另一方面是這陣子都在看奇幻,換個推理也不錯。)


  說到本書,不得不提的就是我們的主角約翰‧雷伯斯探長,這傢伙,就是標準的冷硬式推理小說主角,個性頑固、堅持己見、常常得罪長官、很耐打……反正一切冷硬主角該有的都具備了,另外還有就是他是個音樂迷,而且還口齒伶俐,講白一點就是嘴巴賤。


  說到同樣也是嘴巴賤的『探』字輩人物,還有誰呢?不正是《夜城》裡的夜城小王子約翰‧泰勒(又是個約翰),說起來這兩個傢伙最大的共通點不就是常常在嘴上戰贏別人後,沒過多久就被痛打一頓嗎?另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跟大部分的『同行』關係都不太好。(泰勒的同行可以泛指所有夜城強者)


  在這點方面,兩人略有點不同;泰勒是因為天生與眾不同,又對夜城未來有所威脅,加上夜城的生態本來就是人人互相利用,所以這傢伙人際關係不好很正常,畢竟當年散彈蘇西也對他開過槍不是嗎?


  然而比起泰勒那種情勢使然的狀況(應該說這樣才是正常),雷伯斯的關係又較令人難過,其實只要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這傢伙除了在職場上,在其他地方其實是個相當和善的人,坐下來談一談就會發現直得交個朋友,連原本用來直戳人弱點的嘲諷更會變成詼諧的幽默。


  這種反差主要是因為他那種不顧一切就是要打擊罪惡的心態實在很容易得罪上人,畢竟警界事實上是很黑暗的,如果又扯到收賄舞弊之類的事,那麼搞不好善惡立場還會整個顛覆過來;尤其這傢伙還偏好不按照程序獨自行動,對於那些有一大堆骯髒事不想讓人挖出來的高層警長來說,自然是個眼中釘;然後只要再動用一點力量,要為難他其實還挺簡單的。


  簡單來說他是個悲劇英雄就是了,堅持自己理念,無論受到何種打壓都絕不放棄追求正義,但倒頭來往往弄得一身傷,還要被誣賴成千古最人,連努力的功勞都要計到別人身上,真不是一個衰字能形容的。


  但即便如此,他還是繼續走著自己的道路,這種精神實在令人敬佩,尤其在面對的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大災難,而是讓人無奈的現實黑暗面時更是如此,畢竟前者,只要堅持下去就算死了多少還有留個英名傳世,但後面那個可就沒那麼痛快,不但像沒終點的馬拉松一樣勞心勞神,最後還可能被抹黑成反叛份子,甚至不讓你死了解脫,就是要你留一口氣來受折磨咧。


  所以我必須說,約翰,你是個英雄!


  但很無奈的是,這種英雄現實中搞不好已經絕種,就算還有幾個在,能支持多久也沒人曉得……就是因為這樣,小說才要存在吧,幻想作品本來就是要完成現實中做不到的事。


  另一個一定要說一說的角色,就是傳說中的最終大魔頭聖經約翰(又是個約翰),二十年前連續犯下謀殺案並且神秘失蹤的殺人魔,而現在他要捲土重來,親手宰掉模仿他的自大狂。


  這點設定讓我覺得很有趣,人嘛,虛榮心誰沒有,被人崇拜多少還是會感到開心,但同樣的如果對方的崇拜太過強烈,到達某種程度時可是相當可怕的,比方說他刻意喬裝成你並模仿你的一言一行,甚至搶走了你的風采,好,這種時候管他三七二十一,這種崇拜者誰都想趕快踢的遠遠的,有些人還會感到憤怒,而如果崇拜者與被崇拜者都是殺人魔時,那就更好玩了。(?)


  有趣就有趣在這種非常人的心理狀態;一般人對殺人魔的了解通常只來自於媒體報導,而內容都側重在案情發展及兇手如何地兇殘等表象層面,而雖然心理層面有許多專家會進行剖析,但我問你,有多少專家的話是能聽的,尤其扯到行為、心理預測學時,你自己按常理猜搞不好還比較準。


  所以了,當故事進行到描寫聖經約翰的段落時,我總是特別感興趣,看藍欽如何描寫一位退休後又重出江湖的殺人魔的心理,畢竟這種東西即使上Google也不一定查的到,可是難得一見的寶貴資料,而老實說雖然難以判定真實狀態是否就是如此,但在心理狀態這方面,藍欽倒沒讓我失望,尤其是約翰嘲笑心理專家的分析那一段,就是有種說不出的快感啊。


  不過講到讓人遺憾、不滿意的地方,或許就是結尾吧,因為整本書一直看下來,我都相信最後一定會有個決戰,不管槍戰還是肉博,甚至是口頭辯論都行,反正按照本書的風格來說,這麼作很合理的,而且又有兩位魅力十足的約翰,拜託,戰起來多精采啊。(誤)


  然而最後的結局,卻只是平平淡淡的,沒有正面衝突,主角跟大魔頭連見個面也沒有,醞釀了這麼久,卻在最後一刻讓人期望落空,感覺實在不太好;就連其他頗為重要的犯人,處理的也有點……草率,感覺上似乎急著收尾,而且照理說這種狀況之後警方應該還會有動作才對,畢竟還有另一個犯人要找耶,就這樣滑過去,感覺線收的不是很乾淨的說……


  而且按照本書走向,預測這應該也不會成為伏筆,那樣的話,這個結果實在有點難以接受,畢竟,真正的大反派還在逍遙法外耶。(當然啦,我不清楚英國刑法的法律追溯期是多少,但估計應該還沒過吧)


  撇開結局上的不滿不談,整本書啊,其實光看約翰一路追著線索,順便耍毒舌打嘴砲就夠精采了,尤其到了後來再加個傑克,感覺上就像佛羅多跟山姆一樣,搭檔冒險樂無窮啊。


  說起來,這本書比起拍電影,應該更適合拍成影集,畢竟全系列總共有十七集耶,還不小呢,而如果每本都是這個厚度的話,那《冰與火之歌》其實也還好嘛。


  講到同系列的其他作品,有了這次的經驗後,如果以後還有機會,那就弄來看一看吧,衝著約翰的面子就值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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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說很酷的『探』字輩除了約翰‧雷伯斯跟約翰‧泰勒以外,還有個約翰‧康斯坦丁呢。


  三個約翰,兩個嘴巴賤。(另一個也不差)


  同樣三個約翰,兩個最後戒煙酒。(另一個沒碰煙)


  真是有趣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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