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立普.費南德茲‧阿梅斯托 著  左岸文化

基於某種怨念,我要盡情的雷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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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一直以來就有很多種面向,有各種角度可去解釋,也有超多種的試點可以去觀察,舉凡食物、文學、兵器、運動等,多少都可以成為觀察歷史的管道之一。


  這本食物的歷史,正是這樣的書,號稱由史前時代智人的生鮮全肉宴寫到當今的微波便利餐,跨越五十萬年,理直氣壯,浩浩蕩蕩地講述人類的歷史,還深入頗西對重大歷史事件的影響。


  聽起來很有意思,甚至很龐大,不過聽起來是聽起來,看起來嘛,真的很龐大,而且大就算了,對我而言算是稍微硬了一點。


  一開始剛聽到這本書時,我馬上聯想到的是現在書店裡相當流行的各種『簡易歷史書』,比方說什麼學校沒教的KUSO世界史、圖解世界史一類的輕史學書,內容不是以輕鬆甚至KUSO的比法敘述一小段歷史事件,再不就是記載名人軼事,雖然說讀起來真的很有趣味,不過想學歷史還是差了一點,但消遣看看也不錯啦。


  重點是我根本想錯了,本書不但不同於所謂的『輕歷史書』,甚至還挺重的,雖然翻開滿滿一頁都是字真的很爽快,但當這些字不太能引起你興趣的時候,那反到會變成一種折磨,或許是該說這類型的書不夠合我胃口吧,像零的故事我也是才看到一半就被其他書西過去了,總之我就是不適合看科普跟歷史書。(看來這輩子是沒機會發現歷史裡的黑暗了……)


  不過難啃歸難啃,作者提出的某些見解還是挺新穎的,比方說我們一直以來都認為打獵是不合乎經濟效益的食物取得方式,農業才是王道,但作者卻大膽地提出史前時期打獵的效率遠比龜在田裡等幼苗長大來的高,人類之所以會從事農作事實上是因為可食植物的神聖性,衝著的是祭祀儀式上的用途。


  或許有人為斥之為無稽之談,不過想想,在遠古人口不多的石器時代,馬上就能用的獵物肉食確實比至少要等個半年的農作來的快上許多,當然,現今在農業技術上的革新造成的產食型態轉變,已經讓農業的效率到達可與狩獵匹敵的地步了,更何況,現在在用打獵當主來源的話不出三個禮拜整個生態系真的就毀了。


  而美洲原住民和當年不把自然當一回事的殖民者比起來,帶給人的印象一直是與自然和諧共存、有效地運用資源、不浪費,要多少肉就獵多少動物,絕不多取,事實上搞不好根本不是這樣!


  書中有提到,有化石紀錄顯示,印地安人打獵食,有時候為了獵殺一頭野牛,會把整群的野牛都趕下山谷趕盡殺絕,事後卻只割取一頭牛份量的肉,完完全全的浪費。


  這麼做是因為大型獵物要只獵一隻真的很不方便,甚至不可能,所一乾脆就一不做二不休,反正以人類的觀點來看,我殺一頭動物跟殺十頭其實是差不多的,再說,把動物一次殺光,也可以斷絕敵對部落的食物來源,是一種相當奢侈的消耗戰術,據說南美洲在西班牙人登陸時之所以沒有野馬,就是因為這樣。


  好,也別爆的太過火,在這裡打住就好。


  看到最後一章,論述現今飲食型態時,我卻對作者有種反感,因為他認為像麥當勞一類捨棄了刀叉碗盤的飲食方式是反文明的,等於將整個食物文化倒退原始狀態,而微波爐更是文明的殺手,破壞食物與烹調長久以來在人類社交上的價值。


  個人對於這種想法實在非常不以為然,感覺上就像右派保守份子不願接受變動而發出的攻擊言論,再說,這種危言聳聽的理論也很實在杞人憂天,如果微波爐當真有有這種力量,那餐飲學院早關門了,但是實不然,新鮮的人力烹調仍是主流,我週遭也有好幾個要讀高職的朋友都要念餐飲科的說。


  不過說起來現今飲食文化中最有傳承色彩的,不正是所謂的大胃王比賽?書中有提到,在遠古時期食量大的人在社會上有相當崇高的地位,而在中古世紀也有許多君王選擇用吃來展現王者風範(至於效果我就不知道了),對比起來中國的文學作品也是如此,像水滸傳中武松、鲁智深等一餐動不動就來個全隻禽肉、燒酒幾十碗,食量大在中國表現的是灑脫不拘的豪氣。


  就連現在,大胃王比賽也一直是注目的重點,雖然說所引發的某些事件真的很負面,量多質粗、內容低級等也是反對人是常常羽以抨擊的重點,但在食物史上,它絕對佔有一席之地,話說之前小林尊終於被美國佬打敗後,當天新聞上還說這是『美國運動史上最偉大的一刻』呢,雖然說是因為他嘴巴受傷啦……


  食物的歷史這本書,雖然有點硬,作者某方面的心態個人也不是很喜歡,但衝著它的新奇觀點與以吃看歷史這兩點,算是不錯的書,對於食物有興趣或享用另一個角度觀察歷史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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