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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The Dogs of Babel”(中文叫《巴別塔之犬》)。我上個月在圖書館預約這本書,但也不知什麼時候會排到我,從網路上看到許多看過這本書的人都說真的很好看。於是我決定上網先買英文原著來讀,等中譯本輪到我了,我再對照著看。

說來慚愧,我發現自己除了在大學、研究所比較認真的看了比較多英文報告外,我根本沒讀完一本英文小說過。每次雄心壯志想看本英文小說,結果那些書卻變成最好的催眠書,大概頂多看十頁我就昏昏欲睡了,高中時代的”The Thorn Bird”(中文叫《刺鳥》,高中老師叫我們看原文,說很容易看,結果我挑戰失敗。)如此,後來的哈利波特或BJ單身日記也如此,最後我都先把中文讀完了,讀完中文後,自然也沒再看英文的必要了。所以我的英文小說始終停頓在開始的前十頁。

唯一一本看了將近八成的原文書是席尼薛爾頓(Sidney Sheldon)的”The Best Laid Plans”之所以能看那麼多,一來是因為這本似乎沒有中譯本,二來我把它當羅曼史看(說真的,一般羅曼史讀來真的比較不辛苦)。但沒有看完也是因為它不像羅曼史有簡單快樂的結局,不符合我一貫看快樂羅曼史的原則,所以我遲遲沒有進展到結局。

這本原文的”The Dogs of Babel”大約是一個多星期前開始看的,我每天睡前看,看英文書對我而言真的太好催眠了。目前我已看94頁,全書有264頁呢,總算看到了三分之一。不過我想,它將會是我第一本看完的英文小說,因為,真的太好看了。我第一次體驗到自己居然能在看另一種自己不是那麼熟練的語文寫成的小說時,會有一種熱淚盈眶既難過又感動的感覺。

我預約的中文小說前天也終於到了,但拿到書,我決定先把英文讀完再看。不立刻看完一本喜歡看的小說對我來說是很艱難的挑戰。基本上,我看中文書雖說不上一目十行,但通常一頁書我如果上下左右瞄一下字裡行間,就能掌握這面書義的六、七成,一本小說,如果不太艱澀又好看的話,我一天就能解決掉了(像上個月看《追風箏的孩子》,我晚上八點開張,深夜一、兩點就結束營業了)。

此外,我還有一個更壞的毛病,因為太沒耐心,所以每次看小說總會忍不住翻到最後一頁先看結局。其實每次先知道結局,多少會影響看那本書的預測性與樂趣,可是我改不了。所以如果我真的開始看《巴別塔之犬》的中譯本,我想,今天休假,我現在開始看,大概晚飯前就能讀完了。那麼,那本英文小說,我一定就會喪失再去挑戰的動力了,所以,我必須按捺住自己去翻完中譯本的衝動。

不過拿到中文書時,我還是翻了一下我已看過的英文部份,以確認我對英文的理解沒錯,結果我辛苦了快兩個星期的成果,中文竟然半小時就讀完了,唉!我看中文的速度和看英文怎麼差那麼多啊!不過這麼一對照,我卻也發現我以往看書的問題,因為我看中文看得太快,以致我忽略了作者遣詞用字時的一些用心,或者是故事裡一些很有意思的小段落,我只想知道故事如何進展,結局是什麼,感覺上就是囫圇吞棗,可能有些消化不良,沒有咀嚼出一些美感或餘韻。

可是,因為我英文看得太慢了,過去那種一目四、五行的神功無從發揮,所以閱讀的同時我有很多時間去反芻故事的內容,甚至去感受字裡行間的意義。所以,我在讀到「dogs are witnesses…」那一段時,我突然腦袋閃過「真的是這樣耶」!,作者說,因為狗被我們允許參與我們最隱私的時刻(想像我們換衣服時,會把狗趕出去不准看嗎?),當我們以為我們單獨一人時,狗也在現場,他們坐在歷任總統的膝上、他們看過愛和暴力、爭吵與仇恨、他們也看過孩童秘密的遊戲。如果狗能告訴我們牠們看過的每件事,我們生活中的空白鴻溝就能夠被填補完整了。

我在看到故事裡的女主角Lexy會把自己做過的夢寫下來時,我也想到自己曾經一度也很熱衷紀錄自己的夢,原來很多人的想法還是類似的。還有男女主角第一次約會去迪士尼樂園時,他們排隊要進入一個遊樂設施,告示牌說要等四十五分鐘,但女主角Lexy說,不用管標誌怎麼寫,因為那些標示的時間都故意把排隊時間寫得比你實際等的時間還要久,這麼一來,一旦我們比預期時間早排到時,心裡就會高興點。那一段,我也覺得生活中好像還蠻多這類的例子。

總之小說裡一段一段的情節,我都可以慢慢想、慢慢回味。以往看中文小說,有點像在吃限時兩小時吃到飽大餐,我拼命吃、拼命塞,吃完只知道很飽很滿足,卻不太想得起來自己吃過什麼。而閱讀這本書,就像八年前在法國一個莊園吃的那頓從晚上八點吃到深夜十二點多的法國大餐,每道菜都上得那麼慢,從餐前酒、開胃菜、主菜、飯後酒甚至種類多到不知如何選的起司…,我們可以慢慢吃、慢慢聊天、慢慢欣賞、討論每道菜色。總之,現在讀這本小說就是這種感覺,那是我過去沒體會過的從容與感動

小說裡曾提過,Lorelei是女主角Lexy婚前就養的狗,當女主人Lexy偶爾懶得動時,會發出指令“Go get Paul”,Lorelei立刻遵從命令找到男主人Paul。雖然牠也會聽命Paul的各種如坐下、握手、找到球等指令,唯獨當男主角也要牠“Go get Lexy”時,Lorelei不知是不懂或拒絕服從,總之就是毫無反應。這兩天我卻讀到男主角Paul在老婆Lexy從蘋果樹上摔下來死後,為了想了解真相,決定教目擊這一切的狗Lorelei說話。他的意圖遭到同事們的質疑甚至奚落,那天就在他從自己大學的辦公室沮喪落寞的回到家時,也許出於絕望的想念,他問Lorelei“Where’s Lexy?”接著又對牠發出牠從沒服從過的「Go get Lexy」的指令,出乎意料的,Lorelei居然真的瘋狂的跑過每個房間,拼命嚎叫嗅聞想找出女主人Lexy的蹤跡。

我看到最後一句“Around and around the house she runs, searching and yowling for what she lost.”忍不住停了下來,鼻子酸酸的,有點想哭。但後來看到中文翻成「一圈又一圈,蘿麗繞著屋子狂奔,搜索嚎叫牠所失去的東西。」我的震撼感動,好像就少了一大半。也許是因為我感動過了,也許這就是看原文才能感受到作者遣詞用字時的心思吧!

我每天都會將自己看到的,僅有的、少少的內容,向S報告自己印象深刻的部份,我說過裡面會說話的狗的笑話(Roof, roof和Ruff, ruff!),當然也說了上面那一段,結果S聽完後,眼睛閃亮亮的(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看錯),也說了一個故事:

「你也知道好幾年前我因為甲狀腺癌,住院開刀治療了好一陣子,很久都沒回家。後來我終於出院回家了,結果一到家裡,我們家的咪迪(一隻白色長毛傻呼呼的大狗)看到我,興奮的跳到椅子上,看著我,不停的搖著尾巴、不住的嚎叫,語氣像在責怪我怎麼那麼久都沒有回來,牠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然後又像很高興總算等到我回來了,我又不能講話安撫牠(S開完刀後,當了一年多的啞巴,喉嚨受損無法說話),只能拍拍牠,就這麼聽牠依依噢噢、哀哀叫,像是訓話又像是有千言萬語要說似的叫了十分鐘…」

聽完S唱作俱佳的故事,換我的眼睛閃著淚光,後來我們都沒再說話了。因為故事裡的Lorelei是因為失去了女主人Lexy而悲傷嚎叫,我和S則同時都想到我們已經失去的狗,寶寶與咪迪,我們偶爾也會因想念他們而悲傷。

就這樣,我將繼續以龜速讀完”The Dogs of Babel”。拜託已經看完《巴別塔之犬》的人千萬別告訴我接下來的故事和結局,連一點小小的線索都不要,我很想破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紀錄:讀完第一本英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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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sph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