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圖書館的中文雜誌區發現了過期的皇冠雜誌,封面上說裡面收錄了張愛玲未曾出版的遺作「鬱金香」,當下如獲至寶的把雜誌借回去。興沖沖的翻開──不料,鬱金香那幾頁給硬生生的撕掉了!
頓時心裡真是一把火,想必是有人起了賊心,把這難得的幾頁據為己有。看著這缺頁的雜誌,懊惱得想罵人。
上回借了那本「安琪拉的灰燼」Angela's Ashes也是一樣;厚厚的一本書準備一鼓作氣熬夜啃完,就當讀到倒數第二章時,奇怪,怎麼劇情急轉直下,馬上接到尾聲了?再仔細一看,@#$%^*.......原來少了近十頁!真是氣煞人也!如果少了開頭幾章的那些頁也就算了,問題是現在缺的是主角柳暗花明進入新天地的關鍵頁數──這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他能順利搭上船到美國去呢?
還好這是英文書,要找到結局並不太難,問題是要巴巴等到明天再去圖書館或是書店翻結局簡直是受酷刑,做夢都會夢到那幾頁被撕去的紙張在哀嚎!靈機一動,上網「孤狗」了一下,果然尋到了電子書的連載──像是解了毒癮似的,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原來那十頁講的是如此這般.......安心地去睡覺,夢裡,書中主角開心的在甲板上朝我揮手......
那些偷撕圖書館書的人到底是什麼心態?有免費的書看還不夠,還要順手牽羊的撕幾張帶回家?你有本事就整本偷回去呀!小鼻子小眼睛的撕下幾張,以為這樣就看不出破綻;為著幾張紙出賣自己的靈魂,真是丟讀書人的臉!﹝呃......我好像太激動了厚?﹞
這等偷書賊就跟那種在餐廳順手摸一堆紙巾、糖包回家,在速食店要紙杯喝水結果去偷裝飲料機汽水的人一樣討厭!有人謂偷書者為「雅賊」,我覺得真是辱沒了這個「雅」字;偷竊本來就是為人所不齒的行為,偷一張鈔票是偷,偷一張書頁也是偷,更何況偷的是一本有思想的書,好像硬把作者與讀者間的交流默契給打斷了,這樣的惡賊,何雅之有?
- Sep 06 Thu 2007 13:23
可惡的偷書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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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權利:Yes on 8


就是有這種人
就是有這種人~~都不會愛護公物~~
大家給人徒方便-我們應該要感恩~~
就是有人會破壞--真是***
你那裡可以借中文書喔?
嗚嗚
嗚嗚~~
我們這裡連看都看不到!!
更別說買或借了???!!!
羨慕妳啊~
是公立圖書館嗎?
偷書就算了
這叫"撕書賊"!
更不好啦~
在不敢相信之餘,我一定也會很生氣的.
我也想不透,為什麼會有這種人呢?
to 小熊媽~~
你別忘了~~ 我們住加州...而且是LA.
這邊有很多中文書的^^
幹麻撕人家的書呢? 沒品味~~偷了那幾頁也不會變成張愛玲的
本來還想幫他找藉口會不會是小狗吃了還是小朋友撕了~~只有那幾頁就太明顯了
有些人從來不會為別人想,這種事我們也碰過幾次,好好的雜誌就是要從中撕掉幾頁,非常沒有公德心。
中文書常一本肥肥的
到最後看..瘦的不像樣
很多人就是抓住不會檢察的心態就大撕自己愛的章頁
真的想不懂這是何種心態?
現在住家旁的圖書館越來越多台灣人捐書了
但造福之後,就是有很多不愛惜,更不懂分享
有次更誇張 只有封面 整本書的內容都沒了
讀中學的時候有一個同學非常喜歡文學
她就是有這種習慣ㄝ
後來還讀到了博士喔
不知道現在這種習慣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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