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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1225 | 10 July, 2008 22:47

有一群弟子要出去朝聖,師父拿出一條苦瓜,對弟子們說:「隨身帶著這個苦瓜,記得把它浸泡在每一條你們經過的聖河,並且把它帶進你們所朝拜的聖殿,放在聖桌上供養,並朝拜它。」

弟子朝聖走過許多聖河、聖殿,並依照師父的指示和教導去做。回來以後,他們把苦瓜交給師父,師父叫他們把苦瓜煮熟,當作晚餐。

晚餐的時候,師父吃了一口,然後語重心長地說:「奇怪呀!泡過這麼多聖水,進過這麼多聖殿,這苦瓜竟然沒有變甜。」

弟子聽了,有好幾位竟然立刻開悟了....。這真是一個動人的教化。

苦瓜的本質是苦的,不會因為聖水、聖殿而有所改變。

人生是苦的,愛情是苦的,由情愛產生的生命本質也是苦的,這一點即使是修行者也不可能改變,何況是凡夫俗子?

我們嘗過感情與生命大苦的人,並不能告訴別人失戀是該歡喜的事,因為它就是那麼的苦,這一個層次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

可是不吃苦瓜的人,永遠都不會知道苦瓜是苦的。

一般人只要有苦的準備,煮熟了這苦瓜,吃它的時候?第一口苦,第二、三口就不會那麼的苦了。

對待我們的生命與情愛也應該是這個樣子的,時時要有受苦的準備。

不是期待苦瓜變甜,而是真正的認識那苦的滋味,才是有智慧的態度。

不是期待苦瓜變甜,而是去真實的體會和了解,苦瓜本來就是苦的,而且是連根都苦。

這是一個苦瓜本來的實相和真相,變甜?只是我們虛幻的期待而已。

唯有真正面對事物的真理實相,我們才有可能從中了解到,所有的事情唯有當下就立即的去面對它並解決它,而且完全的不期待未來,才能真正地解決和處理。

完滿的人生並不是一輩子沒有吃過苦、沒有失過戀,而是經歷過、體驗過與面對過那苦的滋味、真愛的感覺,才是真正圓滿的人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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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1225 | 9 July, 2008 23:22

當孩子大時,父母要學會三個心 不要太關心,不要好奇心,不要太熱心

頭好痛,躺在床上,久久無法入睡。
現在是中午十二點半,還沒吃飯,肚子好餓,我在等老二起床一塊吃。妻子說他們凌晨三點多看完DVD才睡,餓了就先吃吧。但我還是想等。

老二在台北讀書難得回來,更難得一塊吃頓飯,何況今天帶女朋友和同學一塊回來。迷迷糊糊躺了一會,起來已經下午兩點了。在臥房顛倒個半天不知道穿什麼好?是休閒一點還是家居一點?

好不容易穿好下樓,看到妻子已經在廚房忙著,我過去問她:「我這樣穿好看嗎?」她頭也沒抬回我:「在家怎麼穿也行。」

我回到客廳漫不經心地看著電視。我還在等,等著他們起床。

突然聽到樓上衝馬桶的聲音,起來了。我衝到廚房告訴妻子:「起來了。」妻子回我:「正好,再炒兩個菜就好了,你準備桌子吧!」我忙不迭動起來。。。。

不一會,幾個人下樓來了。孩子們很客氣地跟我們打招呼,妻子解開圍裙走出來,笑著招呼:「吃飯吧!」氣氛凝住了幾秒鐘。這時,老二回答:「我們不吃了,今天同學聚會,我們要趕快走,快遲到了。」

妻子仍然想留住他們:「我早上才去市場買的菜,還現殺了一條魚,做你最愛吃的豆瓣魚,吃了再走吧!」似乎仍然留不住他們,老二回說:「你們吃吧。」

趁著同學們穿鞋子的空檔,妻子小聲告訴老二:「我和老爸一直在等你起床一塊吃飯,我們都還沒吃呢!」老二皺個眉頭,回過臉告訴妻子:「你們幹嘛等呢?餓了就先吃嘛!你們這樣等我,我會有壓力啊!」說著就在同學一片謝謝與再見聲中出門了。留下我和妻子站在門口。

我碰到妻子的手 ……涼涼的。

我知道,我可以很嚴肅地告知孩子,這是不懂事,甚至更誇大這是不孝順,然後再給他一些教誨,告訴他以後如何安排時間,計畫順序,生活規律 ……,把一些教條的東西塞給他。我相信他會接受,但我相信他以後會減少回家的時間。就算回來,他也會告知朋友們:「在我爸媽面前一定要如何如何……否則會如何如何……。」那時候,我再也等不到我的孩子了,等到的只是一個虛偽的人。

我也知道,這不是一個現象,其實,這是一個「過程」,孩子和父母都在學習的一個過程。孩子學習如何過他自己的生活,父母學習如何接受孩子已經長大了的事實。這過程有點苦,但每個人都會經過。

想起一句老前輩的話:「當孩子大時,父母要學會三個心── 不要太關心,不要好奇心,不要太熱心。」孩子都希望有自己的空間,父母太侵入,孩子就會逃避。

我回頭告訴妻子:「我們自己吃吧!」

到了餐桌前,我茫茫然停下來問妻子:「我這樣穿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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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1225 | 8 July, 2008 22:41

王先生於1995年透過荷蘭銀行向瑞泰人壽投保意外險100萬元,並約定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 王 先生不幸於一場火災中意外身故,留給家人無盡的悲痛及思念,但不善理財的他更遺留了龐大的債務給 王 太太承受。

太太在友人的提醒下,要她儘早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至少降低對經濟的影響程度。隔年,經瑞泰人壽保戶服務部門人員試圖與 王 先生連絡,經電話探詢,才發現 王 先生已經身故,奇怪的是, 王 太太只要求保險公司退還未到期保費888元,不要理賠100萬元。幾番了解,瑞泰人壽保單服務處經理蘇忠禮發現, 王 太太是擔心領了保險金,會違反拋棄繼承的法令。

太太已經拋棄繼承,還可以法定繼承人的身分受領該筆身故保險金嗎?其他債權人是否可以依此要求 王 太太償還債務呢? 

誰是法定繼承人?

當保險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時,保險公司確認保險金的受領人與分配比例,第一個步驟是先確定由第幾順序的繼承人進行分配。據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除配偶外,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從第一個順序開始依序尋找,當該順序有繼承人存在時,則次順序(含)以後之繼承人均不加入分配;若該順序無繼承人存在,就再依序尋找,直到四個順序均尋找完畢。第二個步驟則是確定配偶與應繼承順序之繼承人間的分配比例。 

保險金會引起後患嗎?

太太擔心領了100 萬元「保險金」,未來還要繳交遺產稅。蘇忠禮說,保險金並不屬於遺產,當 時王 太太還曾詢問在其他保險公司擔任業務員的親戚,被誤導要繳遺產稅,才遲遲不來領保險金。很多保險業務員對理賠規定並不太清楚。依保險法規規定,保險金若經約定指定給付於其所指定的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因此,保險金受益人既經指定為「法定繼承人」,應認定該保險金非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無需繳交遺產稅。

除遺產稅外, 王 太太也擔心領了保險金後,就要清償 王 先生其他債務。蘇禮忠解釋,保險金會跟遺產分開計算,不會被強制用來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但在保險公司配合信用卡或房貸所設計的產品中,通常會以保險金優先償還被繼承人債務,若有餘額,再由法定繼承人分配,這種情況是在契約中指定以債權人為第一順位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為第二順位受益人,基本上和歸入遺產以清償債務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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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1225 | 5 July, 2008 22:35

最近由石英、文英、廖峻等明星所廣告的「xxx保證保」有很大的迷失,基本上誇大成份頗多、噱頭十足。另一支在近期由x亮火熱的廣告「滿期領回醫療險」更是誇大,請各位當心,分說如下:

一、其實全名為「xx人壽安心護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一種短中期的儲蓄險,零存整付的方式,保戶可於約滿整筆領回。一般最短的為6年,也有10年、15年、20年不等。

二、醫療險是一種「消費型」保險,沒有用到就捐給得病的人做功德,所以醫療險本身沒有責任保證金,根本不能領回還本金;滿期金是來自養老保險,所以它的結構是主契約養老保險,而附加一年期的醫療險附約。

三、廣告強調「繳15年、享用20年」,其實又是噱頭,它是把20年的保費攤在15年繳完,所以保費不但沒有優惠,卻反而是比較高的。這種「倒非為是」的商業包裝真是高明。

四、本張保險以46歲男性為例,年繳45,936元,15年總成本689,04020年可領回723,492元,感覺20年的複利僅0.05%不到,比現在少的可憐的定存2.875%還要離譜;個人覺得它可惡的地方,是利用「還本的醫療險」來掩護利率極低的養老保險,這招「貍貓換太子」實在令人不齒。

五、沒有壽險,只退回所繳保費,但他還是很可惡的硬拗成「您如果沒用完就先離開了,xx人壽還貼心的退還您所繳保費」,沒有保險理賠就算了,還要得了便宜還賣乖。郵局六年的養老保險利率雖低,至少期間身故還有數倍的保險金可以獲得基本補償。

六、綜合評說,某些「非主流」的保險公司為了業績,不擇手段,真的很不應該;這張保單的特色是:極低的利率(不如存定存)沒有壽險,超低的醫療保障(光是存在定存的利息,就可以買一個相當優渥的醫療防護了)最嚴重的是一但取回滿期金,養老保險契約隨即終止,醫療附約也同時失去效力20年後是大家最需要醫療保障的時候(年輕時用的機會不大),保險公司卻在此時將保戶掃地出門,這樣的規劃設計實在坑人。

七、另外再為「保證保」的噱頭,解說如下:

(1)不問病史保證保。保險的最大原則為「誠信」原則,即須誠實告知以免有道德風險;保證保竟然對老年人的訴求為「不問病史」,當然馬上吸引了為數眾多已不能參加保險的銀髮族,一窩蜂的盲目投保。其實,它因為沒有包含壽險,只有陽春的「意外險」,所以保費相對「便宜」;在沒有壽險理賠的基礎下,當然就不必問病史了,意外險就算有病史(比如說右腿瘸腳,往後右腿出了問題,保證保並不會有理賠),保險公司還是穩贏。然而意外險並不是終身的,最高只能保到75歲,之所以可以不問病史是因為,依保險法規定:未滿兩年身故的理賠案,保險公司絕對會明查,最多只能退還保費,並不負理賠責任,所以這些保證保的公司就會退還已繳保費,而不需背負理賠責任,還是穩贏;但卻滿口仁義道德,這一招式相當高明的。

(2)保費真的便宜嗎?其實不然,他的費率是傳統保險的2倍,是投資型保險的2.1倍,只是大家不知道它沒有包含壽險,所以就算2倍的保費也遠比壽險的費率低很多,所以才會造成老年人的錯覺,這是很不道德的,往後糾紛必定很高。

(3)銀髮族由於身體狀況多,所以大多被保險公司拒保,一聽到有人願意保、且不問病史,當然會造成老人的盲從;但是它的醫療是只有針對意外事故才有理賠,且老人的的住院機率是疾病遠大於意外的,也就是保證保實際上跟銀髮族的期望將會造成極大的落差,這是我認為它「趁人之危、避重就輕」不道德的理由。

  (4)總之,這些小型保險公司在電視廣告大放厥詞,卻漠視社會道義,只顧一味的糖衣包裝,引誘不知情的保戶上當,我想它跟「連動債」的騙人高招不相上下,如果不是有人熱心的揭發,您將會面臨「雖然知道被騙,但又不知道如何被騙的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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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1225 | 2 July, 2008 22:44

在生活中,常有一些貌似衛生而實際不衛生的習慣和行為,對身體健康十分不利,可大多沒引起人們的重視。

一、用白紙或報紙包食物。甚至一些食品店愛使用白紙來包食品。一張白紙,以為是乾乾淨淨的,而事實上,白紙在生產過程中會加用許多漂白劑及帶有腐蝕作用的化工原料,紙漿雖然經過沖洗、過濾,仍含有不少的化學成分,會污染食物。至於用報紙來包食品,則更不可取,因為印刷報紙時會用許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質,對人體危害極大。

二、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米酒來擦拭碗筷,以為這樣可以達到消毒的目的。殊不知醫學上用於消毒的酒精度數為75°,而一般酒類的酒精含量在56°以下。所以,用酒擦拭碗筷根本達不到消毒的目的。

三、用衛生紙擦拭餐具、水果或擦臉。化驗證明,許多衛生紙(尤其是街頭巷尾所賣的非正規廠家生產的衛生紙)消毒並不好,因消毒不澈底而含有大量細菌,即使消毒較好也在擺放過程中被污染。用這樣的衛生紙來擦拭碗筷或水果,並不能將物品擦拭乾淨,反而在用衛生紙擦拭的過程中給食品帶來更多細菌。

四、用毛巾擦乾餐具或水果。人們往往認為自來水是生水,不衛生。因此在用自來水沖洗過餐具或水果之後,常常再用毛巾擦乾。這樣做看似衛生細心,實則反之,乾毛巾上常常會存活著許多病菌。目前,城市的自來水大都經過嚴格的消毒處理,用自來水沖洗過的食品,基本上是潔淨的,可以放心使用,無需用乾毛巾再擦。

五、將變質食物煮沸後再吃。一些家庭主婦將變質的食物高溫高壓煮過再吃,以為這樣就可以澈底消滅細菌。而醫學證明,細菌在進入人體之前分泌的毒素非常耐高溫,不易被破壞分解。因此,這種用加熱加壓來處理剩餘食物的方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六、把水果爛的部分剜掉再吃。有些人吃水果時,碰到水果爛了一部分,就把爛掉的部分剜掉再吃,以為這樣就衛生了。然而,研究微生物學的專家認為,即使把水果已爛掉的部分削去,剩餘的部分也已通過果汁傳入了細菌的代謝物,甚至還有微生物開始繁殖,其中的黴菌可導致人體細胞突變而致癌。因此,水果只要是已經爛了一部分,就不宜吃了,還是扔掉為好。

七、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牙膏。藥物牙膏對某些細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如果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牙膏,會使口腔中的細菌慢慢地適應,產生耐藥性,這就等於藥物牙膏起不到作用了。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定期更換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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