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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尾巴

貓兒驕傲的長尾巴 高高舉起
如同夏天的赤焰 抬起下巴式的高傲張揚
卻無感的離去 留下錯愕的臉孔 高調不減

猶記得那年夏天,初戀的那一年
你說過,最愛我的搖搖裙襬
還有陽光灑落的那片大海

流逝的時光,蹉跎過的光陰
該留下的,不能就這樣散去
我用相片,回憶、記憶,那段如貓兒般驕傲的夏天尾巴 我的初戀


你抓住了嗎?!屬於你夏天尾巴的氣味

紀錄下屬於你夏天尾巴的氣味,投稿至《夏天的尾巴》電影活動部落格
要讓屬於你的獨特,從台灣傳頌到香港去
還有機會獨得三天兩夜香港旅行

活動辦法
1.於2007/9/3~2007/10/15中午12點內,在部落格內發表代表你心中獨一無二-圖文並茂的攝影作品,攝影作品需有”貓”、”夏天”、”初戀”其中一個主題,以及200字說明
2.於作品發表的同時,勾選參加” 夏天的尾巴~你抓住了嗎?!” (如未看到活動標題,請點下拉式選單按鈕)圖文活動,將作品同步投稿至《夏天的尾巴》電影活動部落格

P.S.圖片彩色或黑白不拘,不限任何數位加工。解析度300dpi以上,且總像數達300萬以上之tif或jpg檔

操作步驟
圖片上傳步驟
登入你PIXNET 痞客邦帳號 → 至相簿後台 → 相簿管理 → 圖片上傳(請選擇以原圖檔上傳) →選擇任何一本相簿或新增一本 → 檔案瀏覽選擇你電腦中代表”夏天的尾巴”的圖片 → 上傳至你任一本PIXNET相簿

文章發表步驟
登入你的PIXNET 痞客邦帳號 → 進入部落格後台 → 點選發表新文章 → 勾選我要參加活動”夏天的尾巴,你抓住了嗎?!”活動(如未看到活動標題,請點下拉式選單按鈕) → 在文章標題註明參加” 我的夏天的尾巴” → 於文章中發表一篇代表你的夏天的尾巴的圖片以及200字文字解說 → 按下發表文章即完成

投票辦法
1.2007/10/17~2007/10/24 23:59,於《夏天的尾巴》電影活動部落格內相簿,開放網友投票評選
2.以留言方式投票,限登入痞客邦帳號後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一票,超過者以一票計
 範例:推!抓住你的夏天的尾巴

活動贈品
夏天獎:3天2夜香港之旅
尾巴獎:Pivi隨身印相機(H 20)1台,共二名
佳 作:《夏天的尾巴》電影原聲帶+海報一組,共十名
‧所有參賽作品將於《夏天的尾巴》電影部落格線上展出
‧所有得獎作品將參加香港於時代廣場所舉辦的劇照展覽
參加獎:參加活動者就送電影試映會票券1張,只有50張,送完為止

參加資格
1.不限男女擁有PIXNET痞客邦帳號。
2.限台、彭、金馬地區會員

評選方式
‧10/16:第一階段評選,由主辦單位所組成的專業評審團選出超質感,並符合參賽資格的30張照片,參加最後決選
‧10/17~10/24:開放網友投票評選,每人每日限投一票(超過者以一票計)。(同時進行評審評選)  
  評審評選標準:依參賽攝影作品之『創意』(佔40%)、『取景、構圖』(佔40%)、『故事性』(佔20%)
‧計分方式:(單張照片票數/總票數)X 50分+5位評審(每人10分);總分100分

得獎公佈
2007/10/27公佈於《夏天的尾巴》官網以及Pixnet 痞客邦,得獎者發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領獎方式
佳作獎項統一由驕陽電影公司寄送
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乙獎,並需親自出席相關活動領獎
參加獎統一至PIXNET 痞客邦現場領取,領取的時間另行公佈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公開上傳至活動網頁後,視同授權主辦單位無償擁有著作或肖像等一切使用權利。
2.佳作以上每人限得乙獎,並需親自出席相關活動領獎,始具得獎資格。
3.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4.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得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5.不符合活動主題、重複報名之文章,主辦單位擁有刪除之權力。
6.請確認註冊PIXNET時所填寫的聯絡及地址資料皆為正確資料,所有資料皆會保密,只作為獎品寄送依據。逾時未修改正確寄送地址者視同放棄。PIXNET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另外通知、補寄。
7.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8.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9.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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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erta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