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據民國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請貴機關學校宣導確實遵守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請照辦。
說明:
一、依據研究報告顯示吸菸及吸取二手菸,將會引起肺部之病變,重而喪失生命。為維護國民之人身健康安全,爰推動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實屬刻不容緩之要務。
說明:
一、依據研究報告顯示吸菸及吸取二手菸,將會引起肺部之病變,重而喪失生命。為維護國民之人身健康安全,爰推動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實屬刻不容緩之要務。
] 好吧!我自以為好認真呀~~~
( 趁機ㄠ布丁請我吃當天的晚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