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來開股溝率得
看到Nelson 的遊樂場有這篇文章:

[哎呀] Yahoo! 奇摩的第十八條條款

18. 您對Yahoo!奇摩之授權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 或提供予Yahoo!奇摩。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視為您已允許 Yahoo!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 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Yahoo!奇摩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 應對Yahoo!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

結論就是一旦你把照片上傳到了Yahoo的相簿
也就是丁丁大站
他是可以直接拿去做任何事

我想到有些攝影師會在自己的相簿放上版權宣告
卻沒想到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同意Yahoo隨便用

嗯...摳連喔

延伸閱讀:

Yahoo!奇摩的第18條款:冷飯熱炒

from Ja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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