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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以前的男朋友」,不僅僅是一個名詞,更是一個身份。和其他眾多的身份一樣:家人、朋友、同學、同事、親戚、好朋友、認識的人…一樣,每個角色都有自己該扮演的分際。

在曾經錯把每個認識的人都熱心當作朋友來對待的慘痛年代後,我強要自己開始謹記教訓。

分手的男朋友有可能是朋友,身分有可能重疊,但不全然。

因為「以前的男朋友」本身就是一個身份。他不是朋友,不是男朋友,更不是男朋友的代替品。當然,有人習慣將其當作床伴或玩曖昧的對象者,不在此限,端視每個人自己的定義。但對我而言,「以前的男朋友」就是「以前的男朋友」。
這個角色本身的順位,低於「朋友」,但大於或等於「認識的人」。

你可以說我無情,不過,或許這就是我。

如果你經歷過一些慘痛或不愉快的感情,深刻體認有些人真的不值得把他們當朋友來對待,你就會瞭了解我的理論基礎。

我不習慣以「舊情人」這個名詞稱之,因為總覺得似乎還有那麼一點纏綣愛戀的意味在裡面。

或許有人問我:你怎麼能忘了那些溫馨浪漫的時光,殷殷切切的甜言蜜語呢?

我說: 那些,該是作為愛侶之間的基調,而不是朋友之間的基礎,不是嗎?否則,朋友怎該是朋友呢? 你可以把這個人人格良善、處事誠懇的地方當作朋友的理由,然不該是那些參有愛意的美好時光。

「前男友」可以是你諮商討論的對象,但萬不該是感情受傷後逃回的避風港。對於有這樣習性的人,我只有瞧不起。

緣分有它一定的軌跡,該斷時就是斷了,否則不過是攪亂彼此生活罷了。對跟你沒有同樣認知的前男友而言,不是你在給予他希望,肆意凌虐他對你感情;要不就是相對的,你也是個滿足他需求的玩具而已。

有人說:你一定沒有深切愛過,才能說過如此無情吧?

我說:我熱切愛過,也為此受傷至深,是以我知道痛苦都需要有適可而止的時候。 否則,只是延長自己的痛苦,或者,是增加他人的痛苦。


某男友的前女友,在得知他交了新女友之後,時時找藉口百般騷擾,甚以傳簡訊告知「如果我等一下忽然在路上昏倒,請不要來找我」云云之類(誰知道你死在那一條路上啊!除非你死前還來得及再傳簡訊告知),年輕時的我百般無奈,鎮日以淚洗面。要是現在,一個耳刮子恐怕就已經賞過去了,告曰,你都幾歲了,不要在這樣像癩皮狗爛泥撒尿好不好?轉身踢男友一屁股,叫他好好想想如何待人處事。 其實我也不是她之後的下一任女友,只是該男友在跟我在一起之前,不管跟誰在一起,都是處處以該為前女友為重,有事必定火速機車飛至服其勞,隨侍在側。是以養成她恃寵而驕的可議心態。然該男友跟我在一起之後,忽然不再事事以她為重,故該小公主一下無法接受這樣的轉變,便開始ㄏㄨㄢ了起來。

現在看起來,一切也不過只是一齣可笑的滑稽劇碼。

自己心態不純,大唱「朋友」或「好朋友」的高調,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
如果大家都真的還愛著對方,就請自便,趕快在一起便罷,請不要拖其他人下水。


是以,在我的理論裡,「以前的男朋友」這個身份所要扮演的角色,其分際只有三個字 – 就是『請自重』。


我最討厭的事之一,就是「以前的男朋友」說話處事超過分際、自以為是。


某日在校園內重遇E,E男已婚。在索取我的聯絡方式之後,便常常打電話給我,但卻告曰不要在平常深夜和週末打給他,因為那時間他都和他老婆在一起。 我心裡想,你是把我當作什麼?若不是你自己心裡有鬼,這是你對待一個正常朋友的方式嗎?心底當下冷笑,我一向不是一個熱絡的人,既無寒暄問暖的必要,也無要事請益,更不拿他當是個朋友,自然從來沒打過電話給他。他倒是有事沒事就打電話來,言談之中處處充滿曖昧,或問你記不記得我們以前都怎麼稱呼對方,或問你記不記得這個那個,語調不似對朋友,反倒是跟情人溫存似的。聽了幾次實在覺得索然無味,心想都過了這麼多年,你怎麼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幸好重逢在我出國前夕,旋即就失去聯絡。



到了美國之後,不知是哪一位仁兄多事,給了L我的MSN聯絡方式。一個疏忽將L男加入,在兩次攀談後,L男言語便大膽了起來,用詞露骨,我驚訝之餘也只是與他虛與委蛇、哼哼啊啊,因為我一直都不是個會當面與人家起衝突的人(現在年紀大了沒耐性很難說)。L男在自得意滿,彷彿完成一篇情色小說之後,忽然問我要不要再當他的女朋友。我不免受到一陣驚嚇,心想當年我好不容易才逃離你,現在居然要我回去,有沒有搞錯。然而,此時L男一轉溫婉的語氣,拿翹了起來。他說:「但是我是沒有辦法談遠距離戀愛的,所以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你必須要回來台灣。」當下,我的驚嚇,就變成一陣狂笑。我捧著肚子笑了一陣,才緩緩的打下「那我想我們還是無法在一起」這幾個字,帶著惋惜的語氣。原來,MSN真的是一個很能偽裝的交談方式。此後,我幾乎不再涉足MSN,省得自找麻煩。



A男是我怪奇見聞錄裡的經典,分手前就跋扈自以為是,分手後一如往常。分手之後幾乎沒有見面,幾次他打電話來邀約,都因我並沒有「遷就」他就讀全美TOP商學院名校的「忙碌」改變我原有 schedule 而作罷。

一次幾乎已經說定了大約七點半吃飯,當天約定的時間快到了,他卻一拖再拖,也不打電話給我,還要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電話詢問。於是過了兩個小時,我說:「那你忙吧!我等一下還有事,如果今天不行也沒關係,那再說好了。」 這一次,我沒有再等他,我想,他有點錯愕。

他以前就是個習慣要人家等待的人,交往期間,曾經他約我吃晚餐,曰晚一些。我甚有耐心的等到晚上十一點,才敢打電話請示,他不但不接電話,兩次後甚至關了機。等到半夜一點多才打電話給我說,他現在在車上,要出去吃晚餐。我惱火,說,我不介意你要我等到一點多再吃晚餐,但是你應該要先告知我,我的時間也是時間,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莫說等那麼久我會胃痛,我也很擔心你。而且這是基本的尊重。
他只回說:「我不是早就跟你說,我們會晚一些吃晚餐嗎?」
他從來就不尊重其他人,也從不顧慮其他人的感受。
這算不上他的劣行之列,這只是他眾多的、微小的、不尊重他人的地方。
感謝他,我變得不再事事敏感哀傷,為男友鞠躬盡瘁。 聽聞其他人再過份的行為,也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雖然如此,我不是一個分手會跟人家翻臉的人。適度的禮儀,我還是會遵守。

另一個週末,他又打電話來,說了吃飯但時間還是敲不定。我建議他,不妨我們吃午餐,他回曰:「你難道不知道,我白天除了上學外,是不出門的嗎?」

喔!好吧!那你就不要出門吧!

我說:「沒關係,那就看下禮拜什麼時候有空,提早說定對大家都比較方便吧。」

他說:「你難道不知道,我是不跟人家約超過三天以後的事嗎?」

喔!那就不要約吧!我也無所謂,不是一定要跟你吃飯。這是一般大家跟朋友相約的方式不是嗎?我想我並沒有逾矩。

他開始火大:「你怎麼今天也不行,明天也不行。我都已經跟你約到兩天以後了,你怎麼都還不行。你以前一個小時前約你都可以,為什麼現在都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你還不知道為什麼不可以嗎?你現在是什麼身份,難道沒有一點理解嗎?以前你的作法就不對,只是因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所以我容忍你,但不代表你可以不對我尊重。現在我們是朋友(或是小於朋友),你更應該對我有基本的尊重。

對於他,我只是冷眼旁觀。我不需要對他說明基本的做人道理,他已經是一個二十八歲的大人了。況且,教導他,也不是我的義務。

一次他剛從南極回來,又打電話來,說是問我最近這裡的電影院還有沒有他想看的某部電影。我說,XX Mall應該還有吧,我前兩天有看到。

他說:「好!我決定了,那你現在就跟我一起去看電影。」好像皇寵加身,我一定要感激涕零,並馬上叩頭謝恩。

我冷冷的說,我現在在看電視,不想出門。

他當場愕然,想是我怎可不接受這莫大的聖恩,一時為之語塞。



分手的男朋友,只有一個,我當他是朋友的。因為他個性溫和,待人誠懇。

至於其他人,我有的,沒有憤怒,大多是驚奇。

為什麼他們總是還自以為能像過去那樣操控我呢?他們在我面前,不過沾沾自喜、耍猴戲的小丑,在驚訝之餘,我不解。更多的時候,我像是處在玻璃的另一面,又或是在電影院裡,靜靜的觀賞與我不相關的鬧劇。他們難道不知道,你們早就失去舞弄我的能力了嗎?那他們現在在奮力舞動的,是什麼呢?

昔日你可以肆意揮霍我的愛,但不代表你這一生將仍可以繼續踐踏我的尊嚴,我也有我應得的尊重,尤其是在我們不再熟稔之後,請記得你對朋友應該要有的分寸。 我不動怒,是因為我有教養,不代表我沒有脾氣。

我彷彿看到幾隻脫毛落齒的喪家犬,張牙舞爪的想要嚇唬人,因為牠們都曾經把那膽小的孩子嚇哭,讓她溫弱的逆來順受。 然殊不知自己早已非牙尖爪利之年,再上演,也是笑話一場;而我,也只是一個冷然的路人。



後記:
1. 這篇文章不只適用在分手的男朋友上,也適用於分手的女朋友。
2. 至於我大多數分手的男朋友無法做為朋友,你可以說我過去常常識人不清,以致於大多人格不善,沒有朋友可當。這一點我不諱言,反正不過是藉由這些例子,來陳述我的原則而已。
3. 不是我蓄意要貶低過去的男朋友,我不對人,只是直指其行為。尊重我的,相對的會獲得我的尊重。






【本文原刊於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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