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 09 / 04 更新

 《可惡!!》

別人家帶一個大同電鍋去美國留學,
給異鄉遊子帶來溫暖不說,
還陪伴他們唸完書,不小心嫁了人,做了兩次月子,
燉腰子,燉麻油雞,偶爾還燉花生豬腳
老當益壯!
為什麼我家的大同電鍋天天安分地坐在寶座上,
最大的任務就是一天蒸一次飯,四天煮一次飯,
如此閒涼快活,
居然用不到幾年就壞掉兩次?

我們的政府非常有效率,非常愛護人民,對人民的關愛無微不至,
正因如此,拿我們的錢也毫不手軟,
除了廉潔、乾淨、有效能、有道德之外,他們什麼無聊事都幹。
幹!幹幹幹幹幹!(前方空白是必須反白才能看到的髒話)

請看從聯合新聞網轉來新聞:談酒未加警語 blog挨禁酒令
引用內文如下:

談酒未加警語 blog挨禁酒令 【聯合報╱記者顏甫珉/台北報導】 2008.03.16 04:48 am 
 
部落客要小心囉!在部落格放上與朋友拿著某品牌的啤酒開心暢飲的照片,或是張貼品酒文章,這類的分享內容現在可能被開罰。包括無名、奇摩等部落格最近收到大量來自財政部國庫署的來函,警告此類行為已經違反菸酒管理法,要求部落客刪除文章。

「…清雅悠長的甜香與燒酎極樸素堅實的滋味,甚是迷人…」知名美食作家葉怡蘭在部落格文章「醺然東京」,帶領網友神遊新建築及品酒潮流。得知類似的部落格文章必須加註警語,她感到錯愕,低調說「我的目標太明顯了」,僅表示願意遵守規定。紅酒達人陳匡民也在部落格註明一大串警語,並刻意寫下「抱著被罰寫的心情告訴大家這是明顯的警語」。

財政部國庫署上月底陸續發函給知名部落格網站,指部落格若出現「可明白看出酒類的商標與品牌標誌」的照片與影片,和「針對特定品牌酒類」進行品評或介紹,依法可能被認定為菸酒類廣告。無名小站一個月就收到四、五十封通知函。

國庫署引用菸酒管理法規定,廣告必須加註「飲酒過量、有礙健康」等警語,且範圍須占版面十分之一大小,否則可處新台幣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實際搜尋各網站,相關介紹或討論酒的文章相當多,但多未加警語,或尺寸不符規定。包括品酒作家陳匡民、姚和成、葉怡蘭等,都在部落格介紹美酒美食,目前都已放置警語,不過若按國庫署對尺寸的規定,恐怕無一合格

網站業者均表示會配合,但不免私下抱怨,「廣告與分享文章的界定模糊,國庫署應要說明廣告的定義」。但業者為了避免爭議,遂統一公告,要求網友不要放相關照片。

無名小站人員還表示,部落客必須熟悉繪圖程式,或編輯語法才可能加註合乎標準的警語,一般網友恐有困難。 

網路的批評聲浪不斷,一網路業者表示,若根據國庫署的說法,外出旅遊與朋友拿酒瓶拍照、或拿起某農業特產酒拍照,舉起啤酒瓶拍照、或身旁剛好有個酒瓶圖片,都一律視為廣告。

無名小站指出,基本辨別的方式是「看不看得到酒標與品牌」,而不論拍照的動機

網友批評這是部落格的「文字獄」,影響最大的為美食、品酒的文章,網友Amanda表示,她去年底曾因在網上寫了數篇品酒的文章,收到國庫署的來函警告,當時的確嚇了一跳,並向國庫署反映只是心得分享,並非廣告,但國庫署的回應是「提到酒名稱就是廣告」,她至今仍覺不解。

有網友反指,台啤籃球隊球衣上還有台啤的logo,也能看到「台啤」兩個字,那麼球衣上、球賽轉播時都應該要加註警語,否則也有違法嫌疑。一位網友表示,「介紹酒就是廣告,那介紹美食導致飲食過量,也會有礙健康」。

也有人支持部落格文章加註警語的作法,認為直接點名酒名稱的文章或是照片,確實有廣告嫌疑,甚至有「鼓勵人去買特定酒來喝」的嫌疑。
 

【個人想法】


看完這篇報導,大家有沒有很感動?
我們的國家真的真的很愛大家呢!
愛到連你跟朋友舉杯暢飲的照片都要干涉呢!
來,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問問自己,
你爸你媽有沒有愛你愛到這種地步?


我個人不否認,看多了類似的照片,或上傳特定酒標的照片,
的確是有鼓勵他人飲酒之嫌。
我個人在看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系列」時,
也曾經被書中氣氛所影響,
跑去買了一瓶金賓波本威士忌加在咖啡裡喝,感受馬修‧史卡德的生活。
(以上反白)
但是,部落格的介紹大多屬於分享性質,多是給同好交流用的,
當然不否認有些是酒商拿錢請部落客做廣告,
但如果政府要警示、要開罰,
至少明訂標準為何,不要說什麼屁「不論動機為何」,
媽的,這種過渡干涉,就是擾民!


說到這裡,我倒是想請問,
過去八年,曾經不少次見到英偉的陳總統舉紅酒致敬的新聞畫面,
舉凡嫁女兒娶媳婦,都少不了這一幕。
Well, 是不是也該在新聞片段中加註「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或者,身為總統,應該以身作則,
乾脆在西裝上印上大大的「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話說回來,為了迎合當前氣氛,
我想應該標示的警語是:「選爛總統、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談酒未加警語 blog挨禁酒令


國庫署:是不是廣告 認定很清楚

部落客:寫品酒心情 開罰太誇張

外國怎麼做》美未規範 德只管菸

無名:網誌、圖片違法就關閉

部落格酒類圖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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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覺得誇張~

    政府太缺錢了啦
    只會欺負我們這些小小的blog版主...-_-"
  • Bonnie,我有同感。
    如果政府能把這些因沒錢而激發的「鬥志」,
    運用在肅貪、懲惡、揪出不法不當得利(巨大的利益啊!),那該有多好,
    我們這些部落格主也會感恩地大書特書,歌功頌德。
    但一切只能化成一句「唉~」。

    wonderfulunun 於 2008/03/17 11:54 回覆

  • 對阿 看不下去了

    呵呵 政府有很多作為越來越像阿共仔了呢 像是貪污啦 無視於市井小民的生計啦 不允許言論或新聞自由啦 一昧壓低台幣啦 大搞陰謀論啦 唉 人民真的是煩到爆 痛苦指數也是一路飆到讓人頭痛到不行 或許在過幾天 就會全民大反撲 真希望我也能回家投票 真的是讓人每天打開網路一刊新聞血壓就一路飆 結果就是發燒一直不退 挖勒 看不下去了
  • 會影響健康,就不要看了,
    說真的,台灣永遠是幾套說詞,
    上演的永遠都是那幾齣悲劇,
    悲傷地說,是老狗變不出新把戲!
    但願現在能有另一番光景。

    妳說過今年要回來的喲!
    湯老師去世了,妳知道嗎?
    我們愛的世界,我們不認同的世界,我們熟悉的世界,我們難以承受的世界,
    都發生了很多事。
    回來吧!妳不是真的想當一輩子的英倫姑娘吧?
    小恩

    wonderfulunun 於 2008/03/31 04:5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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