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介紹一本有趣的書, 叫做 "4%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
 
在介紹之前先說些題外話. 看了英文書名, 首先就想對那位決定中文書名的兩光編輯 (或是編輯的主管) 從頭頂一巴掌巴下去. 這傢伙應該是杜X勝的忠實信徒. 雖然這種書名或許比較聳動, 比較能吸引人的目光, 不過想增加銷售量, 放一個爛書名和毫無設計感的封面應該不是最好的方法吧!
 
寫到這裡, 我忽然想到現在大家會不會開始把 "杜X勝" 用成 "形容某人中文程度不好" 的形容詞? (例: 天氣燠熱的 "燠" 你居然唸成 "ㄠˋ", 真的很"杜X勝"也!) 或是當成形容 "明明有錯還愛硬凹的傢伙" 的代名詞呢? (例: 客戶明明說要保單3/1生效, 那個死阿罵不但沒做, 還和客戶吵架, 活脫脫就是一個"杜X勝!") 我會這樣想, 是因為有一天和台灣的朋友MSN聊天, 突然福至心靈用正名後的中華郵政在豬年發行三隻小豬的郵票為例, 比較當年把許多路命名為中正路經國路還蓋了一座中正紀念堂的做法, 這二種媚上的行為, 哪一個比較無恥. 不過因為要把戒嚴時期的因素算在內, 所以很難比較.
 
現在導入正題. 以下的連結是博克來網站對這本書的介紹. 79折211元, 讓你了解何謂反社會人格, 作者並且貼心地附上一些只要努力學習就可以不被影響, 保護自己的原則和方法. 這種價錢不是不便宜.
 
 
若要看更精簡的摘要, 請到以下 phyllis 的 blog. 雖然我對她最後一段的kuso感想不是 100% 贊同, 不過十分佩服這位有文字媒體網路工作經驗的朋友, 將雜亂無章的東西, 寫成頗有趣味的文章的功力.
 
作者在本書中指出: (不好意思打字很累, 藍色的文字是我上博克來網站直接剪貼的) 
"根據當前精神病學的分類聖經--「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發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IV)--如果一個人擁有下面七個特徵裡至少三個特徵,這個人在臨床上,就足以讓許多精神病學家懷疑他有「反社會人格疾患」:
(一)無法遵守社會規範。
(二)欺騙性,操縱性。
(三)易衝動,無法事先計畫。
(四)易怒,攻擊性。
(五)不顧自己或其他人安危。
(六)持續地不負責任。
(七)在傷害、虐待其他人,或是偷其他人的東西之後不會感到悔恨。"

看來連續殺人狂果然是反社會人格的極致表現呀!
 
再加上:
"這種人很會花言巧語,也很會做表面功夫,所以反社會人格者能夠把別人迷得團團轉,而這也就是某種光芒或是神授般的領導魅力(charisma)"
 
"而且,反社會人格者也以情感淡薄著稱,他們或許會說自己很有感情,但他們根本就沒有他們所說的那些情感,他們其實麻木不仁。他們沒有同情這種東西,也沒有興趣跟配偶談情說愛..."
 
同理可證, 無恥的政客們, 朋友的慣性劈腿的另一半, 精通 ass-kissing 的同事, 和連續殺人狂居然是同一種人, 殺人狂若是知道了應該想罵髒話吧!
 
看了這些反社會人格的定義, 首先就是偷偷計算自己符合幾項. 除了第一項的內容讓我稍稍心虛之外, 其他都還好. 而所謂的稍稍心虛, 並不是我"無法"遵守社會規範, 是偶而"自行選擇"不想遵守. 至於是哪些社會規範呢? 嘿嘿, 我"自行選擇"不在這裡寫出來. 至於良知問題, 我相信我的良知大到可以媲美心室肥大患者. 除了看不起沒能力又不努力的咖小之外(對這種咖小的分析你也可以在本書中看到, 真是不得了呀!) 似乎一切都是個平凡的正常人.
 
當然, 工具書之所以有價值, 是有他的道理的. 本書除了分析反社會人格的形成原因和特徵, 也告訴我們一些辨識這種人和如何和不被他們影響的撇歩:
 
十三條規則─對付生活中的反社會人格者
一、最高則──必須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良心。
二、在自己的直覺和權威角色(教師、醫生、領袖、愛 物的人、人道主義者、家長)之間,選擇聽從直覺。
三、把「事不過三」這條原則當作指導方針。
四、質疑權威。
五、提防拍馬屁。
六、如果有必要,請重新定義你對尊敬的看法。
七、不要跟他們糾纏不清。
八、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就是避開反社會人格者,拒絕跟他們接觸或是溝通。
九、質疑自己的婦人之仁。
十、不要嘗試彌補已經無法彌補的事情。
十一、千萬不要出於同情,或其他理由,而同意幫反社會人格者隱瞞真面目。
十二、保護你的靈魂。
十三、好好活著就是最好的報復。
 
不過一言以蔽之, 若要不被影響, 唯一的方法就是訓練自己不要去在乎他們, 讓自己的生活和他們越少交集越好. (因為根據研究, 這種反社會人格是不可逆的, 翻成白話文就是沒葯醫) 所以你以為常佔你便宜的人會有一天良心發現? 錯! 連續劈腿的另一半會有一天浪子回頭, 在你面前剁下手指發誓不再犯? 錯! 貪污死不要臉的政客會有一天睡醒之後捐出財產變成好人? 錯錯錯!!! 作者說的好, "第二次機會(第三次機會、第四次機會、第五次機會)要留給有良心的人."
 
對付他們辦法除了法律 (懲罰), 就是劃清界線. 這或許很難, 尤其當那些人是你的前任/現任男友, 親人, 認識數十年的朋友. 作者提供的13項原則只是一種一般性的指標, 面對熟悉卻不停傷害, 利用自己的人, 是無法馬上就做到的, 所以需要慢慢學習.
 
如果你用以上的標準來檢視週遭的人, 會不會赫然發現這種人比例之高, 似乎遠超過 4%? 你會不會開始像我一樣曾經考慮列出週遭的名單和回想他們是否有符合以上定義的行為? 然後開始想要如何保護自己不受其危害? 如果你有在頭腦裡閃過這種想法一秒鐘, 就請你去買這本中文書名和封面乏善可陳, 卻有趣又實用的書吧, 我保證內容一點都不杜X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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