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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月份就要高唱讀書樂了 

昨天到診所去 帶波羅蜜當伴手 

禮輕情意重 
姑姑、媽媽和我殺那顆波羅蜜殺到差點被它殺了 
剝到手超痛

無奈同事阿比不敢吃 還好其他同事、外勞很捧場

又扯遠了 我到診所是要拿執業執照 開立離職證明

今天到公會去辦退會 秘書說我得繳5000年費

我當場想大喊:警察杯杯 有壞人要搶劫 快把她抓起來

咳 如果我心夠狠 管他叫我繳100萬、1000萬
反正我以後用到這張照的機會 微乎其微
但我這個死老百姓的心理 不願欠一屁股債 把我的執照放到爛 

最後的結果是 親自奉上5000大洋給詐騙集團

阿~~我的青春money一去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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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lang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