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或討論, 請按[迴響]或[留言版],謝謝! (EIAforum 2008.03.11)
各位板友大家好

蘇花高昨天(97.4.25)的大會審查結論是撤回交通部
也就是預期中最好的結果.如果交通部要重提,也得等新政府來決定.

謝謝大家的連署與留言, 或是協助轉寄連署文宣
4/20~4/24五天內, 即有80多位專家學者參與連署,
連署名單已於4/25送交至環委手中, 傳達了各界學者給他們的聲援
環委也終於作出了最後的決議, 讓本案交由上位政策來處理
未來新政府若要重提本計畫, 則必須重新跑ㄧ次環境差異分析的程序

看到國內有這麼多熱心的老師, 真的很感動
蘇花高案是很大一仗, 從來沒有看過那麼多人集結在一起為一個環評案努力
請大家記得告訴身邊關心或提供協助的親朋好友, 感謝他們的支持與幫忙,
蘇花高案暫告一段落, 而花蓮未來的發展還是會需要大家共同關心!

本版之後會繼續針對環境影響評估問題做探討
希望大家共同來繼續深入研究

敬祝大家 愉快

EIA forum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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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退回交通部 蘇花高歸零 
 【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2008.04.26 04:02 am
       吵了八年的「蘇花高速公路」,回到原點。環保署長陳重信昨天主持任內最後一次環評大會,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也二度到環評會表達保留的意見,大會最後決議將蘇花高環評差異分析報告退回交通部,由新政府決定興建與否。
       蘇花高速公路從八十八年二月至今,經歷十四次環評審查,過程曲折。八十九年二月通過環評審查,九十一年行政院核定,九十二年宣布緩建。環評法規定核定後三年內沒動工,必須依環境變遷部分重送「環評差異分析報告書」,審查通過才能動工。
今年三月第四次環評差異分析初審通過、四月二日確認初審決議,必須在昨天的環評大會中做最後確認才算過關。支持興建的花蓮縣民和反對的環保團體昨天都到現場聲援,情勢對立;大會最後決定退回交通部,請新政府釐清蘇花高與「東部永續綱要計畫」的衝突、並具體說明開發對環境衝擊的對策後,行政院若認為還有興建必要,再請交通部重新送環評報告書審查。
       昨天交通部常次游芳來到場表達蘇花高興建的必要性,會議審查前開放民間團體發言。律師詹順貴代表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表示,三月環保署初審通過的蘇花高結論已涉違法,如果環保署昨天的環評大會未釐清這些疑點前即搶通過,將依法追究到底。贊成興建的花蓮代表則重申花蓮需要一條安全的道路。
       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說,行政院當年核定的版本如今已發生重大變化,交通部必須針對這些變化重新修正版本,再送行政院評估核定。
      昨天審查會中幾乎所有環評委員都砲口一致,指蘇花高不但違反「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而且依據前年底審查的「台北與東部運輸系統發展政策環評」,也決議興建蘇花高不符合東部永續發展。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蘇花高未來是否興建,須由新政府重新評估。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過去政府把東部發展等同於蘇花高是錯的。花蓮人寄望一條公路可解決失業率、離婚率是危險的。以西部公路為例,距離縮短,結果大城市愈大、小城市也「安樂死」。

2008/04/26聯合報】

相關新聞連結
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6/today-life2.htm
壹蘋果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4&ShowDate=20080426&IssueID=20080426&art_id=30491233&NewsType=1&SubSec=71
聯合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4316151.shtml
中時1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42600073,00.html
中時2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4260007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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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大家好

 

蘇花高將於4/25()進行最後的環評大會投票表決,
過去該案已有多次由不同組織所進行之連署,包括支持及反對.
本論壇基於希冀大眾重視環評制度改革的立場,
與一些關心蘇花高案已久的學生合作,重新發起本次連署,
因蘇花高係國內重大環評案例, 環評過程中的瑕疵如同其它案例,
並非個人的疏失, 而是由環評制度之重大缺失所造成 

 

環評制度上的瑕疵,使"環評委員""環評報告書撰寫者"成為眾矢之地,成為結構下的受害者.
且由於大眾對環評結果深信不疑,殊不知所有通過環評的開發案件
其審查過程如何令人無法信服,
審查過程中苦的是環評工作執行者,
而審查完畢後犧牲的,還是環境, 以及未經整體考量的國庫開銷.

 

若您認同本論壇的理念與做法, 敬請協助轉寄連署函若您有不同想法,
相信討論能夠激盪出更多思考.謝謝!

 

EIA forum 敬上 9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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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 8成「美化」污染

 

「拿人手軟」連六輕 蘇花案都說沒影響

 

國內首份對環評報告書所進行研究發現,實施十三年的台灣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有重大缺陷,約八成開發案在報告中稱,該案對空氣品質、噪音或動物生態沒影響或影響輕微,環保團體昨痛批環評報告書未反映環境遭破壞事實。內定環保署長沈世宏也說,環評制度有檢討空間,上任後將邀集環團與學者討論改進。

 

制度缺失

此研究由台灣青年環境智庫發起,二十多名研究生審閱近十一年三百三十九本環評報告書,針對報告書中對空氣品質、噪音及動物生態等三項指標自我評估影響程度,進行調查,結果約八成開發案在報告中稱該案對空氣品質、噪音或動物生態沒影響或影響輕微。

 

百頁報告9天看完

計劃主持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學生李佳達說,撰寫環評報告的顧問公司「拿人手軟」,不可能寫開發單位的壞話,使得多數環評報告都經過「美化」,聲稱重大開發對自然環境「毫無影響」或「影響輕微」,「就連近年爭議頗大的台塑大煉鋼廠、彰工火力電廠、六輕擴建、蘇花高等案的環評報告,都聲稱對環境無影響。」

研究也發現,環評委員平均每兩天就收到一個新案件,平均只能花九天看完上百頁的報告書。前環評委員詹順貴說:「環評委員要花很多時間才能找出問題點,重大開發案根本研究不完。」

 

「委員應採專任制」

台灣大學環境工程所教授於幼華認為,環評委員應改採專任制,才能有較多時間和資源去審理環評案。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說,由開發單位找顧問公司寫環評報告不合情理,應由政府遴選優良環境研究公司來負責。

環保署綜合計劃處長黃光輝說,這份報告調查方式偏頗,「環評的重點是如何降低對環境的衝擊,如重大開發案能提出控制策略,對環境影響就輕微。」內定環保署長、台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昨說,環保署應落實對環評顧問公司的評鑑,至於環評委員改專任,和顧問公司改由政府遴選,因牽涉到修法,上任後將邀環團和學者共同研議。

 

近年重大建設環評報告調查

◎調查方式:研究1998~2007年間,國內339件重大開發案的環評報告書中,對於噪音、空氣品質,與動物生態,是否會造成影響所做陳述是否客觀

◎研究結果:

.噪音:81.3%報告書聲稱無影響或影響輕微

.空氣品質:79.8%報告書聲稱無影響或影響輕微

.動物生態:73.3%報告書聲稱無影響或影響輕微

註:其餘比率為中度或顯著影響、未評估或影響不明。

◎批評與質疑

.環評報告書為開發業者出錢委請顧問公司撰寫,評估結果避重就輕

.環評委員平均每2天接到1件開發案,審查時間僅9天,委員均為兼任,評估時間不足

資料來源:台灣青年環境智庫http://ntuconserve.myftp.org/  

 

環評案近八成認為無影響 環團批橡皮圖章

中央社 (2008-04-23 17:50)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三日電)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十年來審查三百三十九件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結果有八成左右環評案,包含一般人認定對空氣、態有影響的重大開發案都被認定沒有影響。台灣青年環境智庫今天表示,分析環評會過去環評結果,發現環評功能不彰,環評委員已淪為政府的橡皮圖章。

 1998年到2007年間,環保署審查通過三百三十九件環評案,由台大、政大、交大研究生組成的台灣青年環境智庫歷時三年,逐一檢視後,卻發現通過環評審查的各項開發案,對台灣生態、空氣、噪音等環境因子,環評委員大多認為無影響或僅些微影響,其中包括一般民眾認為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六輕擴廠案、蘇花高速公路案等。

 智庫總召集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研究生李佳達表示,以蘇花高速公路案為例,除了被認為不會影響環境中的各項環境因子外,通過的過程更令人匪夷所思,在2000年三月底召開的一場環評大會中,以「臨時動議」方式被提出,隨後通過全案。

 除了環評委員已淪為橡皮圖章外,李佳達指出,現有環評制度要求開發案業者須提出「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開發業者往往委託工程顧問公司製作環評說明書,成為顧問公司的出錢老板,做出來的環評說明書往往會進行帳面美化,失去專業中立。

 他們還指出,從制度面發現,就算環評委員想好好審查環評案也很困難。以某位第六屆環評委員的公文收發紀錄計算,這位環評委員平均每二點零六天就會收到一件最少數百頁的環評說明書,平均只有九天時間可以審閱就要召開第一次審查會,在審查過程中,環保署還可能行政干預,這才是環評制度的真相。9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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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美麗花東‧聲援環評委員連署書

 各位專家、學者、老師們,您好:
 
我們是一群來自全國各地,關心蘇花高議題的學生,我們持續關注蘇花高議題已達數年之久,在長期觀察與資料的收集及分析下,我們從興建蘇花高議題上看見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僅使我們對蘇花高的興建產生諸多疑慮,更讓我們堅定反對蘇花高的立場。我們認為蘇花高議題存在的問題包含下列幾大項:
 
一、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題
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此後簡稱環評)為開發單位委託工程顧問公司撰寫,致使工程顧問公司常受制於開發單位的意見,而其環評結果之中立性也因此令人質疑。因此,我們認為蘇花高環評要在這樣一個在制度與程序上皆飽受爭議的情況下有條件通過,只是徒增未來的社會成本。
 
二、花蓮能有更多聯外道路選擇
 
三、蓋蘇花高不等同於提升地方經濟
耗費1400 ~2000億元的蘇花高興建計畫,其報告假設未來產業東移政策會大成功。然而,政府政策環評報告中指出花蓮就算引入高速公路,但因其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因而對於創造大量就業的產業,仍然不具吸引力政策環評附件p:6-33~35)。因此,我們質疑蘇花高為地方帶來繁榮的可信度,同時,我們也認為花蓮應朝永續發展的方向前進。
 
四、蘇花高對生態的衝擊
遠見雜誌的城市滿意度調查中,花蓮縣勇奪「環境吸引力」、「居住愉悅感」、「最想留在家鄉縣市」等全國第一。然而,我們擔心蘇花高興建之後,花蓮豐富而美麗的生態資源受到重創,我們亦擔憂蘇花高將為台灣帶來斷層危機湧水問題以及更多未知的災難。因此,我們相信唯有悉心守護花蓮這塊土地,台灣的人民才能過的更快樂、更安全。
 
因此,在反覆地思索與反省之中,我們看見-無論是對生長在花蓮或是所有生長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子民來說,蘇花高的興建絕對不在「對未來會更好」的選項裡。因此,我們拒絕興建蘇花高,向蘇花高說:不!
 
與此同時,我們深悟到花蓮的發展是不能等的,所以我們目前已逐步籌劃及推動花蓮的無毒農業、慢遊行程、偏遠教育服務及監督政府等相關行動。
 
然而,將於2008/4/25(五)召開的蘇花高環評大會的結果,卻很可能讓我們目前正積極籌備與推動的行動功虧一簣。此外,興建蘇花高所可能引起的水資源、地質危機,更可能為全台灣人民帶來社會與經濟上的嚴重損害。
 
因此,我們在此誠摯的邀請老師,如果您也認同興建蘇花高並非最適當選項,請您於2008/4/25(五)前加入我們的連署行列,我們將於2008/4/25以前將眾師長們的連署名單,交至參與蘇花高環評大會的委員們手中,為近日飽受各方壓力的環評委員們加油打氣,讓他/她們更有力量投下反對的一票。
 
您若想了解蘇花高更多資料,可參閱:
蘇花高餅舖 http://www.pureht.url.tw/index.php
國工局蘇花高專區 http://gip.taneeb.gov.tw/mp.asp
蘇花高及蘇花公路死亡率計算 http://e-info.org.tw/node/23223

蘇花高歷年環評報告書下載:環評書件查詢系統 http://ivy3.epa.gov.tw/eiadoc/eiaweb/index.htm,
書件名稱:
1.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工程規劃環境影響說明書(89年環評報告書)
2.臺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評估說明書(95年政策環評報告書)
3.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95年環境差異分析,目前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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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 連署資料除了用於聲援環委反對蘇花高草率通過環評,不會做其餘用途

[1] 2007年4月30日立法院「是否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及其替代方案(含陸海空運)」專案報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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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專業的環評報告書, 實際上內容荒謬

 
今年3月3日蘇花高環差報告專案小組審查「在尚未達環評委員共識下通過」,這在國內環評案中並不是一個特例,而是一個爭議性足以引起各界嘩然的導火線。
 
環保署的環評案,從大型公共建設(台灣高鐵、各縣市捷運、台電各個發電廠)到小型市鎮建築物的開發,無一不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然而,雖我國環評制度行之已有13年,開放民眾參與、報告書上網公開卻是這一兩年的事,在這之前,沒有人知道環評報告書裡面寫的是什麼樣荒謬的「評估」及「環境保護對策」。
 
一位現正對環保署歷年環評案深入分析研究的學生表示,這些斥資達1百萬至5百萬所委託專業顧問公司所製作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撰寫邏輯總是非常奇怪,其所導出的結論諸如:
1. 申請區內並無應予保存之特殊地形及地質﹦地形地質可被破壞
2. 申請區內並無保育類之動植物地形及地質﹦其他動植物都該死
3. 河川因為已經污染了,所以多排放一點也沒差,而且裡面都是耐高污染的吳郭魚…
4.工程單位期待動物自己遷徙,就會減低工程對生態的破壞
5.因為小型哺乳類和爬蟲類對噪音震動較敏感,可以透過先期人員和機具的進駐,迫其移棲,便可減少對其之影響
 
除了上述邏輯層出不窮,評估內容也常輕描淡寫得荒謬,舉例如下:
1.文化資源效益的影響:謹寫了「施工時,施工人員可因此參與當地宗教活動,對當地民眾和施工人員都產生正面影響」一句帶過。
2.植物影響:謹寫了「本計畫營運期間對植物生態可能影響地區…由於該淹沒區之植被,在蓄水前之施工階段先已伐除,而該處並未發現稀有植物,對周邊植物影響輕微」,無其它評估。
3.都市發展與土地利用:謹寫了「基地原為原始林地,故施工階段對於土地使用之影響主要乃為開挖所造成原有土地使用方式的改變,其影響相當輕微」,無其它評估。
4.陸域動物:謹寫了「小坵施工完成後,陸域原有地形地貌將隨著改觀,破壞及減少了覓食區及活動區之完整性,小坵南側僅有的狹小泥質灘地,因填平墊高後,鷸鴴科鳥種及鷗科鳥種將選擇大坵或其他島礁棲息,預期影響輕微」,無其它評估。
 
厚達500頁~1000頁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對許多項目的環境影響的評估常只有寥寥數語,原因何在?
 
環評的重大矛盾
開發單位出錢請專家背書、環評委員閱讀時間僅有幾天

國內環評制度最大的問題,即環評報告書是由開發單位出錢委託專業顧問公司所撰寫而成,因此所謂的專業實質上操控在「開發勢在必行」的開發單位手裡。

一位曾在環評顧問公司任職的環境工程師表示,許多環評報告的撰寫者都認為,自己所寫的報告是「不可能為環境把關」的。由於顧問公司是服務業,評估結果必需是沒有重大影響,才會被委託人(開發單位)所接受,而因為環境影響總是充滿不確定因素,即使懷疑有影響也最好不要提起,或是儘量輕描淡寫﹔早期甚至有「環評不通過則領不到尾款」這樣的委託契約條款。而環境檢測業者,都必須要盡量在施工污染最小的時候去進行檢驗,才不會因測到污染超過法規値,而被委託人(開發單位)找麻煩、要求修改數據。
 
換言之,所謂專業的環評顧問公司形同是替開發單位作專業的包裝,以厚重、紮實但沒有重點的環評報告書,說服環評委員同意開發案之進行。而環評委員們(通常是忙碌的大學教授)收到環說書往往已是在審查前3~6天,面對這樣一本暗藏玄機的報告書,要如何在超短時間內洞悉密密麻麻的檢測數據是否輸入正確、計算是否符合邏輯、顧問公司是否漏掉什麼重要資訊?
 
每年送進環保署的環評案件不下百件,每一件都是中央政府重大工程,動輒千萬至千億的工程款,每年卻只有不到十件認定不應開發、不到十件認定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其餘幾乎全數通過,而其通過所必須承諾的環境保護措施,往往只有原則性敘述,如「要求施工單位不得騷擾野生動物,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要求施工廠商不得將廢水排入河川」,規模再大的工程建設,也鮮少有針對工程特性作出突破性的保護對策。試想,若環評中的評估是正確的,保護對策是有用的,我們的生活品質不應隨著公共建設的普及而急速下降。
 
我國在83年所施行的環評制度,似乎一直隨著經濟發展優先的思維來執行,報告述的撰寫及審查皆流於形式化的程序,而由於環評對開發與否的權利過大,環保署自然無法扛下這龐大的決策壓力,雖聲稱秉持專業審查,實質上仍揣測著行政院及民眾的態度。
 
環評制度的問題直到94年,環保署首次聘任了民間環保團體的環評委員(第六屆),96年提供民眾上網閱讀環評報告書,實質上開放了民眾參與環評審查後,才有了重大的轉變,它不能再是神秘兮兮的閉門會議,而大眾也開始明瞭環保署確實無法公正客觀地透過環評來為環境把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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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8.03.15 03:53 am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強烈推動蘇花高,不但堅持要在不開放外人的環評差異分析會議中旁聽,又質疑環評委員操守有問題,引發環評委員不滿。昨天環評委員會決議,要求傅崐萁公開道歉,並且在委員們操守清白獲得釐清之前,暫時無限期擱置討論蘇花高。
       傅崐萁一直主打蘇花高,不但在替馬英九設立的競選看板上大書「興建蘇花高」;本月三日的環評差異初審會議上,也不遵守會議的規範,堅持留在會場中「觀察」委員討論;日前傅崐萁又在立院質詢時,認為環評委員刁難蘇花高、獨厚和平電廠,可能被財團收買,應該要由檢察官去調查。 
       傅崐萁的言行引發環評委員的憤慨,昨天由環評委員、成大環工所教授林素貞在大會中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傅崐萁必須公開道歉,而且既然立委質疑環評委員的操守,張俊雄院長也同意要調查,那麼在相關調查完成前,環評會也應暫時擱置審查蘇花高,包括下周二的環差分析確認會議。
       以往新聞界與環保署的默契是報導中不列出環評委員的姓名,但林素貞表示並不介意,因為自己已經為了蘇花高兩周睡不著覺,「通過就被說放水,不通過就說找麻煩,作了這麼多壞人,為什麼還要被人批評?我們為什麼要接受侮辱?」林素貞強調,環評委員不但要有專業,還要有骨氣去把問題提出來。
 
【2008/03/15 聯合報】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4258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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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動機

你知道老是發生各種爭議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到底在評估什麼嗎?為什麼像蘇花高經過17 個環境敏感區位,11 個斷層帶,土石流潛勢區、湧水區卻在報告書當中連「重大影響環境之虞」都沒有,到底環評審查怎麼進行,裡面又有什麼內幕,這一次,我們要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二、研究方法

我們將攤開目前所有可查詢到的環評報告書,仔細研究撰寫環評報告的顧問公司怎麼去撰寫開發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不要懷疑,只要你願意花時間,你一定也看的懂,看看以下另人啼笑皆非的文字,你會開始瞭解,台灣環境怎麼被這個制度玩掉的,也歡迎你加入我們的實證統計,用最科學的方式,揭露環評黑幕的真相: 

1. 文化資源效益施工時,施工人員可因此參與當地宗教活動,對當地民眾和施工人員都產生正面影響。
2. 陸域動物影響施工期間會有大量工作人員進入山區,若任意補殺野生動物將造成嚴重影響 
3.植物(萬大電廠)本計畫營運期間對植物生態可能影響地區…由於該淹沒區之植披,在蓄水前
    之施工階段先已伐除,而該處並未發現稀有植物,對周邊植物影響輕微 
4. 申請區內並無應予保存之特殊地形及地質 (﹦地形地質可被破壞?) 
5. 保育類之動植物 (﹦其他動植物都該死?)
6. 河川因為已經污染了,所以多排放一點也沒差,而且裡面都是耐高污染的吳郭魚... 
7. 工程單位期待動物自己遷徙,就會減低工程對生態的破壞 
8. 因為小型哺乳類和爬蟲類對噪音震動較敏感,可以透過先期人員和機具的進駐,迫其移棲,便可減少對其之影響

我們對於研究內容有一套嚴格的量化標準設計,也有設計標準作業流程,上面只是我們看到很離譜的一些記載片段,未來這份研究將作為環評法修法的重要參考,歡迎您一起加入,
請洽:b95404038@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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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8.蘋果日報.論壇    胡思聰   
(作者為環境工程師,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

《蘋果日報》刊出「官員爆料:政院施壓,換中科環評召集人」,印證了兩周前行政院長關切「卡住了」的重大投資案,而向環保署長強調「環保重要,但失衡的環評也不妥當」的報導確有其事。行政首長在環評程序審查過程不明就裡,偏聽一方之言即妄下「失衡」批判,已屬失當;實質審查會議召開在即,還施壓要求更換審查會召集人,就更有失政府須依法行政的公正立場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吧?!

以這次的中科園區及國光石油與台塑大煉鋼廠3項重大投資案為例,行政院高層幕僚曾公開稱,若無法通過環評審查將對產業發展影響甚鉅。但此3項投資案俱有高耗能、高用水、高污染及高健康及生態風險疑慮的特性,怎可不先釐清環境影響、思考對策,卻只想便宜行事輕率決策?傳聞行政院也曾指示相關部會,務必「排除」前述3大投資案的投資困境,謂「溫室效應考量不必列入環評」。面對京都議定書生效,二氧化碳減量目標情境嚴峻艱困,但願此說不是真的。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從民國67年試行評估第一個水庫(翡翠水庫)開發建設的案例開始,到民國83年立法完成法制化,共花了16年以上的時間推動。立法完成以來又經過了12年,對於台灣地區的環境確實有一定程度的維護功能。但是28年來,環評制度堪稱一路跌跌撞撞,並沒有被環保署之外的其他政府部門及企業界認同,也沒有被社會大眾真正正確認識,甚至還常常遭到誤解與敵視,有著被工具化及污名化的雙重不幸遭遇。

開發方案能不能順利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在於投資開發者有沒有用心思考開發投資案內容與環境的相容性、有沒有客觀評析相關影響問題、有沒有誠懇探討並提出對策?環評審查只是被動的就資料進行整合式的審閱、提出疑義、要求說明與補正。開發時效的延宕及認定不應開發的否決,責任不在環評制度、也不在環評審查會;而在開發者的計劃內容以及提出的環評書件是否翔實周延可信。更動環評審查會議召集人,甚至於安排特定審查委員護航,其實都是違背社會公義、環境正義與程序正義的瀆職玩法行為,應該要被譴責與究責。次數多了,更會讓不明就裡的社會大眾誤以為環評制度只是裝飾用的環保壁花而已,會斲傷法律與制度的崇高性、純正性與可信賴性。

我們誠摯的寄望環保署及環評審查委員能秉持專業,力抗不當壓力,做出對台灣永續發展最有效益的環評實質審查,則台灣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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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電子報2007年1月17日台北訊 

       自即日起,民眾可上網瀏覽各開發案之環評報告書,並可於線上提供意見,實際參與重要開發案之環評審查。環保署表示,為落實資訊公開、加強環境影響評估民眾參與,近日修正公布「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及「環境影響評估書件電腦建檔作業規範」,要求開發單位在提出環境影響評估書件送審同時,也要提供電子檔案。環保署會將相關書件電子檔公開於「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查詢系統」,供社會各界閱覽,增加民眾參與的機會。 

        自環評法通過以來,環評程序飽受爭議,其中民眾未能實際參與環評審查是一大爭議。環保署表示,以往開發單位只須提供經環評審查通過之書件定稿電子檔,依照新修正的作業準則,往後開發單位在最開始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或其他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初稿時,即應檢附電子檔案,由主管機關將環評書件公開於網路。

        環保署修正環評作業準則,除了落實環評資訊公開,也讓關心環評審查個案的民眾或團體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民眾的意見若於環境影響評估個案審查前提出,環保署將請開發單位提出答覆說明,提供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參考。如果未能於個案審查完成前提出,環保署也會轉請開發單位處理。

        近日重大開發案件「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亦已公布於網站上,目前進入審查階段,民眾可上網瀏覽,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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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環保 出路在哪? (2005.06.04  中國時報) 
徐世榮
 
環保署環評會於日前以「有條件備案」的方式,通過了攸關八色鳥棲地的雲林湖山水庫環評案,讓環保團體一陣錯愕與譁然。長久以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一直被社會各界寄予厚望,希望能夠藉由這個機制來解決經濟發展與環保抗爭的衝突。然而,「環境影響評估法」雖然已經通過多年,可是環保抗爭運動卻沒有因此而消失,許多激烈衝突仍然不斷重演。為什麼呢?筆者認為,主要是我國環評制度有結構上的基本缺陷。
 
第一,環境影響評估的相關作業是完全由開發單位來主導。台灣現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是採取「兩階段審查」的制度。開發者於規劃階段應依相關之規定,先行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而這就是所謂的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環境主管機關於審查此說明書之後,若是認為其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者,則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此二階段環評的根本問題在於,不論是說明書或是評估報告書的製作皆是由開發單位來主導,而不是由環境主管機關來主持。
 
而開發單位往往是把環境影響評估的製作交由顧問公司來處理。於此,就發生了一個相當困惑、卻又值得深思的問題,也就是顧問公司所做出來的報告書有可能會與開發單位的意見相左嗎?它們又真具道德義務,會扮演公正客觀的社會良心的角色?根據過去的經驗,開發單位所委託的顧問公司總是有辦法找到不同的模式,使得模擬的結果無論是在施工階段或是未來的營運階段都是影響輕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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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國內關心環境的專家學者:

           如果您有聽說過、深入了解,或親自執行過環境影響評估計畫,或許您也曾經感覺到環評是一件矛盾的工作。今年3月3日蘇花高環差報告專案小組審查在尚未達環評委員共識下通過,這並不是一個特例,而是一個爭議性足以引起各界嘩然的導火線。我們想探討的不是政治操弄,而是台灣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根本上的大問題。
您或許已知道,我們的環評制度中,是由開發單位直接出錢聘請專業環評顧問公司製作環境影響說明書,再將環說書送到環保署審查的機制。環評公司為了顧及業主順利開發的期望,在報告書中的重大環境影響常必須模糊帶過,「對環境無影響」、「影響並不顯著」、「影響應屬短暫」等等的語彙時有所見,卻極少見到「負面影響顯著」的字眼[1]。縱使環評委員針對環說書含糊不清的內容提問,他們也常只能實問虛答,以協助開發單位過關。在過去的年代,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合約中甚至有未通過環評,就無法領得尾款的離譜規定。
面對這樣一個由龐大團隊所完成、暗藏玄機的環評報告書,環保署所聘任為環評委員的的學者們卻必須在短短六天內自行消化那總是厚達一兩千頁的書面資料[2],因為他們審查前一週才能得到開會通知與報告。而委員們在審查會上的提問與建議,常在的主導性下化為形式,且為日後開發單位當作「委員已詳加討論並同意本開發無影響」的背書。更因為國內沒有訂定開發與否的判定標準,只藉由形式化的報告書與短暫的閱讀時間,環評委員們就得承擔工程開發與否的重大決策責任。無給職的環評委員形同義工,且經常無論結果,都成為支持或反對開發者其中一方眾矢之的。
為何我國的環評制度,使這些專業顧問及學者的任務不是以環境考量為前提,而是讓案件順利通過? 這使所謂的環境保護工程專家,時常淪為環保團體撻伐的對象,或是開發單位的眼中釘。種種不公正的現象,都顯示我們的環評不但已成空洞的形式,更常是以順利開發為目的之模式進行,否則為何早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含噪音預測項目)的高鐵仍無法控制噪音問題,而環工所的學長姐時常告誡學弟妹不要進入環評領域工作以免熱誠全失?
我們的環評制度由民國八十三年施行至今,尚有許多問題要解決,日後我們將一步步探討這個問題,並讓政府能夠聽見環評工作者的聲音。現階段我們以蘇花高議題為引子,懇請您加入我們、支持我們撤銷專案小組結論,重新審慎評估蘇花高的訴求,從蘇花高的程序正義出發,重新找回環評設計之初保護台灣環境的的理想與目的。
        

敬祝   
順心


[1] 註腳為我們所整裡的資料
[2] 註腳為我們所整裡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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